关于如何加强的农村文化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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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的对策研究
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核心是提高全民的思想文化素质,培育社会主义“四有”公民。近年来,我市农村文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农村文化活动日益丰富,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就整体而言,我市农村文化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村文化建设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
求还不相适应,急待进一步加强。
一、问题及原因:
(一)农村文化投入不足,农村公共文化机构运转还存在较大困难。我市农村文化机构运转困难,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投入供给不足,为基层提供的公共文化资源总量偏少、质量不高。有的乡镇图书室全年没有购书费,有的根本就没有设置图书室。文化馆站设备落后短缺。有的群众反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针对农民需要制作的资源很受欢迎,但当地网点太少或因网点工作人员不能提供技术指导,导致工
程资源无法有效使用。
(二)农村文化队伍素质亟待提高。当前农村特别是乡镇文化工作队伍人员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乡镇撤消了文化
站,没有从事文化工作的专职人员,工作处于涣散状态。有的地方虽然保留了乡镇文化站机构,但人员素质状况不理想。
(三)农民自办文化发展有待扶持。农民自办文化起步困难,基础薄,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应进一步出台优惠政策。政府应在登记注册等方面给予方便,降低准入门槛,减免各种税收,为其发展创造良好
的政策环境。
(四)农村基层文化管理体制依然不顺。文化站干部普遍以乡镇为主管理,县市级文化主管部门无法调配,文化站人员长期处于固定状态,不能交流,缺乏活力。乡镇文化站业务为综合性的,工作上应对多个
部门,难以专心于文化工作。
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关系,对不同的文化类型,采取不同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文化产品具有商品属性,必须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十分重视文化产品的经济效
益,努力实现两者的最佳结合。
农村文化始终是文化工作的重点和基础。为解决上述四方面问题,一方面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政府投入,调整资源配置,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另一方面
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调控,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村文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具体做法:
(一)创新经费投入体制机制。拓宽投资渠道,持续加大投入是加强和改善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的重要保障。而目前农村文化运行体制是一种“养人”的体制,与农村市场经济越来越不相适应,阻碍了农村文化事业的向前发展。因此,1、要建立“养事不养人”的投入机制。要以文化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打破县级剧团、文化馆、图书馆等单位经费单一的投入方式,压缩人头经费,明确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的具体补助标准,政府按照办多少事给多少钱的方式追加投入,补助到位。2、要设立专项资金。针对阵地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设立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由县级宣传部门掌握使用。同时,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并将文化事业建设费立户县文明办,由县文明办管理使用。
3、要大力发展民办文化。要将民办文化作为推动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乃至农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可以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等措施,鼓励民办文化开展多种面向农村、面向社区的文化经营活动,使群众成为文化建设的主体。要积极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扶持一批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剧团、农民电影放影队、文化中心及其他民间文艺服务团队,使他们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文化市场主体。要引导文化专业户相互联合,进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向个体、
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扶持以公司加农户、专业加工户等形式,从事农村特色文化产品开发和文化服务,促进农村文化产业发展。同时,有关行政部门要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登记审批程序和手续。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土地使用、信贷、行业政策、表彰、税费减免、职称评定、公益性文化项目招标、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要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公有文化设施可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营模式,采取公办民营、公开招标、委托经营等方式,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要鼓励社会资本向民营文艺团体面向农村的公益性服务提供捐赠。对捐助文化建设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关键在培养一支根植于乡村沃土的先进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农村文化阵地,必须具备“有人管、有人理、有场所、有活动”,才能增强其吸引力,才能得以普及。要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农村文化经纪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作用,巩固农村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从我市的实践中,可以看到一批热衷于农村文化事业的人,他们当中有文化程度较高的村干部,有退伍转业军人,有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有计生户长等,他们分布有在城区所在地,有偏远山村,有革命老区等等,利用闲置的空房子、庙宇祠堂、村委会办公场所,或依托所在村的商店、诊所等经营实体以及一些青年人活动室和离退休干部家庭,办起了文化中心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因此,选好农村文化中心
负责人至关重要。选农村宣传文化中心负责人要从“面向农民、服务农民、依靠农民,让农民成为农村先进文化建设的主体”这一指导思想出发,在实际工作中,应把握"四个一"的基本条件,确保建户质量。所谓“四个一”就是一个带头人。每个文化中心要有一名一定政策水平、文化水平、科技素质和经济头脑,并热心公益事业的能人;一个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室要有适合农民阅读的科技文化书籍、一份以上党报党刊、一台电视机和广播喇叭、一个影碟机及其它文化娱乐设施;一系列制度。每个文化中心必须制定农村文化中心负责人职责、活动制度、人员值班制度、书刊借阅制度等,使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一开始就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一批联系户。每个文化中心负责
人必须联系10个以上的农户。
(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某种程度上,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就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基本走向没有向弱势群体倾斜的具体表现。要改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滞后的局面,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个纳入”,即“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各级财政要以不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加大投入,确保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公益性文化活动的资金需要,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加强乡镇级文化中心、图书馆基本实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