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精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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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精调

轨道精调主要是两项工作:

轨道测量、扣件作业

轨道精调总体分两个阶段:

静态调整、动态调整

轨道静态调整是在联调联试之前根据轨道静态测量数据对轨道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整,将轨道几何尺寸调整到允许范围内,对轨道线型进行优化调整,合理控制轨距、水平、轨向、高低等变化率,使轨道静态精度满足高速行车条件。

轨道动态调整是在联调联试期间根据轨道动态检测情况对轨道局部缺陷进行修复,对部分区段几何尺寸进行微调,对轨道线型进一步优化,使轮轨关系匹配良好,进一步提高高速行车的安全性、平稳性和乘座舒适度,是对轨道状态和精度进一步完善、提高的过程,使轨道动、静态精度全面达到高速行车条件。

轨道精调工作思路:

1.明确标准

2.作业程序

3.计划安排

4.现场调整

5.验收复检

6.考核机制

一、轨道静态调整

轨道静态调整流程:CPⅢ复测、扣件调查、焊缝检查、轨道测量、调整量计算、现场标示、轨道调整、轨道复检。1.标准

三角坑(水平变化率)2mm/2.5m 2mm/3m

高低(mm)

5m/30m / 2 1 150m/300m / 10 10 10m人工拉弦

线

2 / 1

轨向(mm)

5m/30m / 2 1 150m/300m / 10 10 10m人工拉弦

线

2 / 1

2.测量

高度重视轨道测量工作,确保测量数据真实可靠。

⑴测量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⑵测量仪器必须满足精度要求;

⑶测量方法、设站精度等必须科学、合理;

设站精度应不低于1mm,一次测量长度不宜大于60m;两站重叠不少于10根轨枕;一天测量长度不宜超过600m。

正线道岔单独测量时,与两端线路搭接长度不少于35m。

最终调整前,道岔直股应与两端各不少于150m正线一并测量,以控制道岔整体平顺性,特别是控制好300m长波不平顺。

⑷轨道、扣件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⑸在轨道静态测量之前应对CPⅢ控制网进行复测;

(6)核对线路设计平、纵断面资料,重点复核轨面高程、轨道中线、坡度、竖曲线、平面曲线、曲线超高等关键参数。3.静态调整量计算

⑴以调整相对精度和平顺性为主;

⑵绝对精度一般均能满足规范要求,在长轨精调阶段几乎不受控;

⑶应坚持以轨道平顺性为核心的理念,即轨道线型调整;

⑷轨道横向调整量不应超过±6mm,超过±6mm处所应及时处理;

⑸采用专用软件计算。

4.扣件

扣件应安装正确,无缺少、无损坏、无污染、无空吊,扭力矩达到设计标准(±10%),弹条中部前端下颏与轨距块凸台间隙≯0.5mm,轨底外侧边缘与轨距块间隙≯0.3mm,轨枕挡肩与轨距块间隙≯0.3mm。

5.曲线

缓和曲线零缺陷调整,静态几何尺寸高精度,特别是方向、水平(超高)务必严格控制,实现平顺过渡。与缓和曲线衔接的150m直线段轨道精度务必达标,尽可能使与曲线上股(高股)同侧的钢轨比另股钢轨略高1~2mm。切忌在缓和曲线头出现反超高和反弯。

圆曲线方向、超高应严格控制。

曲线全长范围内钢轨外口扣件与轨底外侧必须密贴(特别是曲上股),扣件扭力矩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6.道岔

道岔测量和调整的程序与区间轨道总体上是一致的,由于道岔结构比区间轨道要复杂,所以还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6.1调整前,全面检查钢轨外口轨底与垫板挡肩密贴状况;

6.2调整前,检查所有钢轨接头平顺性,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6.3调整后,道岔各项几何尺寸、平顺性指标必须满足要求;

6.4坚持以直股为主的原则;

6.5道岔内部轨距、水平应采用道尺全面检查,与轨道小车测量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6.7道岔前后各150m轨道几何尺寸和平顺性务必满足要求;

6.8联调联试期间应跟踪检测道岔几何尺寸和平顺性变化;

6.9道岔调整的反复性。

5.接头

轨道精调前对焊缝全部检查,主要测量焊缝平顺性,顶面0~+0.2mm,工作边0~-0.2mm,圆弧面0~-0.2mm。

二、轨道动态调整

动态调整步骤:分析检测资料、编制检查计划、现场检查、制定调整方案、现场调整、复检。

1.轨道检测标准

轨道动态管理标准

轮轨动力学检测标准

⑴轨道动态检测无Ⅰ级及以上偏差;

⑵轨道动力学检测无超标处所;

⑶TQI值4.0以内;

⑷轨道动态检测波形平顺,无突变、无周期性多波不平顺;

⑸无明显晃车地点或区段。

3.分析

⑴轨道检测车检测报告:轨道Ⅰ级~Ⅳ级超限表、公里小结表、区段总结表、TQI等。

⑵分析轨道检测波形图。首先是根据轨道Ⅰ级~Ⅳ级超限报告表在波形图中确定准确里程范围,再者应分析长波不平顺、波形突变点、连续多波不平顺及轨向、水平逆向复合不平顺等。

⑶分析力学指标,超限处所分布情况与轨道检测的不平顺信息之间是否存在对应关系,与前阶段检测是否重复出现等。

三角坑(波形突变点)

区段整体不平顺

轨向连续多波不平顺

高低长波不平顺

4.检查与调整

4.1轨道局部不平顺现场检查及调整

轨道局部不平顺是指轨道存在局部缺陷,主要包括:

⑴轨道检测报告中Ⅰ~Ⅳ级偏差;

⑵轨道检测波形图中突变点;

⑶动力学检测指标超限点;

⑷动车添乘明显晃车处所。

轨道局部不平顺可分为短波不平顺和长波不平顺两种。

20m及以下的短波不平顺建议采用道尺、弦线、1m直钢尺、塞尺等传统测量工具进行检查确认后调整。如:三角坑、水平、轨距,高低、轨向的短波不平顺,动力学指标超限点等。

20m及以上长波不平顺应采用轨道小车测量后进行重点和针对性调整。

4.2轨道区段整体不平顺调整

轨道整体不平顺是指轨道整体平顺性不良,轨道各项几何参数均存在不同程度偏差。

⑴轨道质量指数TQI明显偏大(3.8及以上)区段;

⑵轨道检测几何尺寸成区段连续多点接近或达到Ⅰ级偏差;

⑶轨道检测波形图中存在连续多波不平顺区段;

⑷动车添乘成区段连续晃车。

轨道整体不平顺调整必须采用轨道小车进行全面测量,根据测量情况对轨道进行系统、全面调整。

5.调整计划安排

⑴影响行车安全的缺陷必须立即(当天)消灭,如轨道检测Ⅲ、Ⅳ级偏差,动力学指标超限;

⑵轨道检测Ⅱ级偏差应尽快(两天之内)消灭,Ⅰ级偏差和波形图中的突变点应安排计划消灭;

⑶区段不平顺地段应安排计划逐步调整。

6.动力学指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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