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式活动房的应用标准(最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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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式钢结构临时房应用标准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基本规定 (1)
4 材料 (2)
5 建筑设计 (3)
6 建筑防火 (3)
7 视觉标识 (4)
8 结构设计 (4)
9 建筑设备 (5)
10 制作 (6)
11 施工与安装 (6)
12 验收 (7)
13 使用维护 (7)
14 拆除 (8)
15 附图、附表 (9)
16 引用标准、文件名录 (21)
1总则
1.0.1为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箱式钢结构临时房的应用,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绿色环保,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浴室等箱式钢结构临时房的设计、制作、安装、验收、使用维护及拆除。
1.0.3箱式钢结构临时房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集团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箱式钢结构临时房
采用统一模数制作,由梁、柱、檩条、墙板、门、窗等构件组成,具有独立功能的钢结构箱体,单独或通过连接构件将箱体组成整体,具备完整使用功能的钢结构房屋。
2.0.2安装单位
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箱式钢结构临时房工程施工安装活动的企业。
3基本规定
3.0.1箱式钢结构临时房搭拆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编制说明、编制依据、箱式钢结构临时房设计、施工与安装、拆除、技术质量安全以及绿色施工措施、设计图纸以及必要的施工方案示意图。
3.0.2箱式钢结构临时房的设计应包括建筑设计、建筑防火、建筑节能、视觉标识、基础与结构设计、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空调及其他设备等内容。
3.0.3箱式钢结构临时房设计使用年限应为5 年。箱式钢结构临时房风荷载宜按照设计基准期10 年取值。
3.0.4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层,不应超过3层;因场地限制,或施工需要必须搭设3层的,底层应为砖混结构,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3.0.5箱式钢结构临时房应模块化、标准化设计,相同使用功能的箱体或构配件宜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活动房标准箱外形尺寸宜为:长度6000mm±100mm、宽度3000mm~3600mm、高度2500mm~3000mm。
3.0.6箱式钢结构临时房应根据其使用功能、荷载、场地条件等要求进行设计;结构构件宜标准化设计,满足易于拆装,循环使用的要求。
3.0.7箱式钢结构临时房的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人员应有相应设计资格。
3.0.8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并与委托单位签订购销合同,明确质量、安全生产等其他需注明的事项。搭拆人员应持证上岗,搭拆过程应做好安全监护。
3.0.9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箱式钢结构临时房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作记录。3.0.10箱式钢结构临时房使用单位应建立临时建筑防台、防汛、防雨雪灾害等应急预案,在大雪大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应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3.0.11箱式钢结构临时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的规定确定建筑物的防雷等级并采取防雷措施。接地装置宜采用共用接地网,接地电阻值应按设备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3.0.12箱式钢结构临时房应设总等电位联结,有洗浴设施的卫生间应设局部等电位联结。
4材料
4.0.1承重钢材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 的Q235 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 的Q345 钢。钢材的强度设计值、性能指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要求。
4.0.2钢筋混凝主构件用的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HRB400 级及以上热轧钢筋,
箍筋应选用HPB300级及以上热轧钢筋。
4.0.3箱式钢结构临时房的顶底角及龙骨立柱壁厚不应小于3mm,彩钢侧板壁厚不应小于0.5 mm。
4.0.4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不燃);当采用金属面夹芯板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不燃)。
4.0.5用于箱式钢结构临时房的非承重墙体金属夹芯板总厚度不应小于60mm。
4.0.6箱式钢结构临时房所选用的高强度六角螺栓、螺母、垫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 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
母GB/T 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 1230、《钢结构用六角螺栓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231的规定。普通连接件、紧固件应符合现行《六角头螺栓》GB/T 5782的规定。
5建筑设计
5.0.1办公区、生活区宜位于建筑物的坠落半径和塔吊等机械作业半径之外,现场情况不具备条件时应进行安全防护设计。
5.0.2箱式钢结构临时房与架空明设的用电线路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且不应布置在高压走廊范围内。
5.0.3仓库和食堂应设在底层,会议室、资料室宜设在底层。
5.0.4食堂与厕所、垃圾站等污染源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5.0.5箱式钢结构临时房屋面应为不上人屋面。
5.0.6箱式钢结构临时房的总体布局宜规则、均衡,外观宜简洁、美观。办公、宿舍用房的室内楼梯扶手高度、楼梯踏步宽度、踏步高度、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相关要求。
5.0.7箱式钢结构临时房的布局应紧凑,朝向应合理,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与通风;墙体及外门窗宜采用节能材料,外窗宜有遮阳措施;屋面应采用隔热性能良好的材料。
6建筑防火
6.0.1箱式钢结构临时房周边应设有消防车道,且消防车道的宽度和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米;成组布置的箱式钢结构临时房,每组数量不应超过10幢,幢与幢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4米,组与组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0米。
6.0.2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层数不宜超过2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600m2;2层以上(含2层)箱式钢结构临时房两端必须设置疏散楼梯,跨度大时可增设一个
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2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 9m ,外
廊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 1m。人员密集的箱式钢结构临时房疏散门应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