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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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发布时间:2012-02-29
一、办理部门
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作业人员考试中心。
二、办理职责
依法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三、办理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四、培训项目
依法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焊接、安全附件维修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五、培训范围
1、锅炉作业:锅炉操作(包括燃油、燃煤、有机热载体、热电锅炉)、锅炉水质化验
2、压力容器作业:压力容器操作、气瓶充装、
3、压力管道作业;压力管道操作
4、电梯作业:电梯司机
5、起重机械作业:司索、指挥、司机
6、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司机、维修
7、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安全管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六、培训条件
(一)培训报名时,需要的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1寸正面免冠照片(3份)
4、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学历证明(1份)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明确申请人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所申请考核作业项目的需要,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有3个月以上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
(二)培训前需要注意的事项: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作业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办理程序
1、培训:培训报名—→通知培训—→报到注册—→资格审查—→收费—→教学实施—→资料归档
2、考试: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收费—→考前辅导—→理论考试—→实际考试—→成绩统计—→证书制作—→发证审核—→结业发证—→资料归档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允许申请补考1 次。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当重新申请考试。注:考试办理机构为杭州市技术监督培训服务中心。
八、办理期限
1、培训报名。培训机构应在每年年初向社会公布全年培训计划,培训者应根据培训计划及时报名,培训机构每周一至周五均受理报名业务。
2、培训开班。培训机构应在开班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话通知报名者。
3、组织考试。考试机构应在考试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话通知考核者。
4、成绩统计。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成绩评定,将考试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公布考试成绩。
5、发证审核。发证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或者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发证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手续。
6、结业发证。准于发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十、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滨文院区:8:30—11:30,12:30—16:30
中山院区:8:00—11:30,13:30—17:00
十一、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滨文院区:滨文路32号邮政编码:310051 传真:81391250;
中山院区:中山北路351号邮政编码:310003 传真:85172263;作业人员考试中心:88083374;
报告发放咨询:滨文院区81391251,中山院区88067301;
收费咨询:滨文院区82769352,中山院区81391461。
十二、检验质量监督与投拆
监督部门:总师室
投诉电话:81391275
十三、服务态度及行风建设监督与投诉勤劳的蜜蜂有糖吃
监督部门:院办公室
投诉电话:85153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