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师资格制度年度实施工作总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教师资格制度年度实施工作总结
20**年,在教育部师范司、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正确指导下,我省的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有关工作要求,精
心组织,扎实工作,严格管理,努力创造条为基层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稳步推进制度改革,积极配合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省共认定高校教师资格4874人;受理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71394人,通过认定66270人。
1.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今年3月份,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我省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8号),各高校于5月8日至15日进行网上报名,并于6月1日至18日报送材料。6月23日召开初审会,8月17日完成终审。全省共有5112人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最终通过认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4874人。
2.开展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我省各地认定机构于3月15日至4月30日开展应届师范生资格认定工作。据统计,全年师范生申请认定人数 35299人,通过认定34564人。其中,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4355人,取得小学教师资格3156人思想汇报专题,取得初中教师资格12863人,取得高中
教师资格14037人,取得中职教师资格143人,取得中职实习教师资格10人。
3.开展高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今年3月份,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年高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2号),于4月1日至5月14日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4.开展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岗前培训和相应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今年4 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20**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号),认定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教师资格45人。
5.开展了20**年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今年7月份,印发了《关于20**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28号),全省受理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36095人,通过认定31706人。其中,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4060人,取得小学教师资格6253人,取得初中教师资格 9020人,取得高中教师资格9436人,取得中职教师资格2698人,取得中职实习教师资格239人。
6.举办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培训。为做好我省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4月7日至9日举办了“广东省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培训班”,对全省130多所高校的170名负责教师资格认
定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培训得到了广泛好评。
7.举办了各市县认定机构教师资格认定软使用培训班。主要是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解答,报送材料要求以及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使用方
法进行讲解和实操。通过培训,使各认定机构熟练掌握了今年认定工作的要求和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方法。 8.进一步完善非师范专业学生“两学”培训工作。20**年,我省继续委托中山大学等31所高校承担本校非师范专业学生“两学”培训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增设了星海音乐学院和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承担本校非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工作,至此我省共有33所高校承担本校两学培训课程。印发了《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考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教继函〔20**〕14号),进一步规范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两学”培训及考证工作。主要是对各委托高校开展“两学”课程培训范围、社会人员“两学”课程培训、“两学”课程培训证书适用范围、社会培训机构颁发的“两学”课程培训证书的有效性进行了明
确届定。 9.提高了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省财厅、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
〔20**〕814号),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从原
来每人收取认定费120元,调整为收取考试费240元/人,收费标准的提高,进一步保障了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正常开展。
10.建立了广东省教师资格网。今年4月份启用了教师资格网站,使用申请认定人员和各认定机构全面及时了解国家和省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和工作动态,结合网上报名及查询,有效地提高了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效率、同时也利于接受社会的监督。
11.取消了限制肝患者认定教师资格条款。根据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我省正式取消对申请人肝项目的检查。
2021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主要任务有:
一是在总结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层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架构;
二是继续组织我省有关高校和市县认定机构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认定规范化管理;
三是针对认定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分析和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四是完善“广东省教师资格网”建设,范文写作推进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电子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