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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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前后对比表

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前后对比表
该项改革暂缓执行
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审计局、口岸办、台办7个机构保留不变。
此外,市委驻深单位工作委员会有关驻深单位管理的政府职责划入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驻深单位党的工作职责划入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委驻深单位工作委员会。
调整后,市政府设置31个工作部门(个别机构暂缓调整),减少15个机构,精简幅度达1/3。
改革前
改革后
机构名称
职能调整
农林渔业局
农业和渔业局
农林渔业局的林业管理职责划入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局
民族宗教局
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
民族宗教局由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改为在市委统战部挂牌。
侨务办公室并入市委统战部,在市委统战部挂牌。
外事办公室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监察局
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
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前后对比表
改革前
改革后
机构名称
职能调整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府办归口联系应急办、法制办、金融办。
应急指挥中心、民防办(地震局)、安委办的职责整合划入应急办;安监局工矿商贸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划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民防办(地震局)
安监局(安委办)
应急指挥中心
法制办
金融办
应急管理办(民防办、安监局、安委办)
法制办
金融办
发展和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归口联系统计局。
物价局定价职责及统计局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职责整合划入发改委;统计局主要负责数据收集整理。
统计局
统计局
贸易工业局

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

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

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深办〔〕34号根据《深圳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深办发〔〕11号),现就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分类改革的主要内容(一)转为国有企业的事业单位现有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和部分可按市场化经营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原则上转为国有企业(下称转企或转为企业),撤销事业建制,收回事业编制。

具体包括:1.经营性演出场所、新闻传媒出版、影视文艺创作、勘察设计、开发性科研、党政机关所属培训机构和接待基地、后勤服务等经营开发类单位原则上转为企业,纳入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分别实行调整、重组或改制,依法进行企业注册,在面向市场提供服务的同时,继续为党政机关提供相应的服务。

转企单位承担有监督管理职能的,有关职能划转到相关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中;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有关职能原则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委托转企单位承担,转企单位难以承担的,整合到保留的相关事业单位中。

2.市场公证、信用担保、会计鉴定、质量保证、资格认证、资产评估、工程咨询、职业中介、人才交流、家政婚介、律师服务、市场交易、非强制性检测认定等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先与原主管部门脱钩,交由市国资部门统一管理,再根据行业特性,逐步改制为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的市场中介组织,并依据相关规定妥善处置国有资产。

3.经营性公用场馆、公用事业作业和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等准公益类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市场发育比较成熟或社会力量可以提供,一并转为企业。

(二)纳入行政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凡承担行政管理或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把相关职能或机构纳入到行政管理序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体包括:1.主要承担行政管理或执法职能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已大部分转为行政事务机构,目前仍作为事业机构管理的有社保基金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机构,其中兼具监督处罚与检验检测职能的单位,两种职能要予以分离,监督处罚职能划归相应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检验检测职能按其性质分类整合;行业管理与作业养护不分的单位,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进行剥离,行业管理职能划归相应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作业养护职能实行公开招标,推向市场。

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

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

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1. 引言随着深圳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推动深圳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就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进行分析和讨论,包括机构改革的必要性、目标及原则、具体方案等内容。

2. 机构改革的背景和必要性近年来,深圳市所面临的挑战日益增多,市政府的行政能力和效率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因此,进行机构改革具有迫切的必要性。

以下是几个方面的背景和必要性:2.1 经济转型深圳市经济正在向创新驱动的转型升级过程中。

为了支持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市政府需要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管理体系,以更好地适应新经济形态的要求。

2.2 政府效能市民对政府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

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存在重复职能、信息不畅通、决策缓慢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效能。

机构改革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3 优化治理架构深圳市的行政体制建立于改革开放初期,随着时代的发展,需要对政府部门进行架构和职能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3. 机构改革的目标基于深圳市机构改革的背景和必要性,制定以下目标:1.优化政府部门的职能划分,增强政府服务的协同性和一致性。

2.提高政府的决策效率和行政效能,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3.加强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协同合作,推动深圳市综合治理水平的提升。

4.推动政府职能部门的创新发展和优化,为深圳市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 机构改革的原则在制定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专业性和高效性:根据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特点和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职能划分,确保部门职能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2.协同性和协作性:政府各部门之间应建立起密切的协作关系,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实现职能的协同发展。

3.简化和系统化:精简机构设置,去除冗余职能,避免重复办事,实现机构和职能的系统化管理。

4.经济和可行性:机构改革方案应考虑经济实力和可行性,合理安排预算,并确保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编委《关于改革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管理方式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编委《关于改革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管理方式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编委《关于改革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管理方式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04.23•【字号】深办发[2001]3号•【施行日期】2001.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编委《关于改革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管理方式的意见》的通知(2001年4月23日深办发〔2001〕3号)市编委《关于改革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管理方式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负责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改革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管理方式的意见根据《民法通则》、中办发〔1996〕17号、粤办发〔1996〕17号、深发〔1996〕25号、深发〔2001〕11号文件精神,改革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事业单位必须加强管理,既要搞活又要管好,这是由事业单位以国家投资为主体、承担社会公益服务功能等特性决定的。

但是,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业务工作、人财物管理决策代行、限制过度等问题,既牵扯了主管部门大量的精力,影响了自身的工作,又约束了事业单位的发展。

另一方面,有些事业单位由于没有得到主管部门的有力监管,出现了不少问题。

目前我市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正在开展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体现事业法人的责、权、利,给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加快事业单位发展,推动社会化进程,必须改革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规范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行为。

为此,特提出如下改革意见:一、明确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做法,逐步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政策引导,进行监督,管好领导班子(或法定代表人),监管国有资产,下放管理权。

改革的基本做法是:改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改决策代行为法规监管,改集权管束为放权搞活。

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

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

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第1篇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一、背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治理效能,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1.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3.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

4. 坚持依法依规改革。

三、机构调整(一)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职责,市林业局的职责,市海洋渔业局的海洋资源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地下水、地热资源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

(三)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市住房和建设局的职责,市城市管理局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职责,市公路管理局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交通运输局。

(五)组建市水务局将市水务局的职责,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水务局。

(六)组建市商务局将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市投资推广署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商务局。

(七)组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市文体旅游局的职责,市广播电视局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八)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九)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1.14•【字号】深办发[2001]15号•【施行日期】2001.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01]15号2001年11月14日)《深圳市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方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总体安排,深圳市被列为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单位。

为完成好综合试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我市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新的动力,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提出的总目标,认真总结深圳二十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学习兄弟省市的成功做法,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全面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10个配套文件,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时间,构筑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适应深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求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为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综合性的试点成果。

综合改革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党管干部的原则,群众公认的原则,适度超前的原则,整体推进的原则和法制化的原则。

二、改革目标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一套与深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干部人事制度。

基本要求是:建立符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同特点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职位分类体系;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建立科学实用的培养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考试制度;建立有效的权力监督体系;推进人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建立干部人事制度法规体系。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10.10•【字号】深办发[2004]13号•【施行日期】2004.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04年10月10日深办发[2004]13号)《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为创新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提高事业单位的效益,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00〕1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粤府办〔2002〕69号)以及《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发〔2001〕11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就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按照深发〔2001〕11号文确定的总体目标、思路和原则,积极稳妥,配套改革。

拟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通过配套改革,建立起一套机制比较健全,功能比较完善,宏观上相对规范,微观上行业有别,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队伍整体素质较高,人才效益、人才业绩显著,充满生机和活力,运行成本合理,国家财政负担得以减轻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二、基本原则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依法管理,规范运作;立足于优化结构,提高效率;注意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

重庆市江津中学高中政治必修2练习:第二单元 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检测题

重庆市江津中学高中政治必修2练习:第二单元 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检测题

第二单元《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检测题1.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政府的管理方式正在发生积极变化。

以北京为例:京广中心附近道路塌陷时,许多人次日一早便收到市政府发来的短信,提醒市民绕道而行;春节前,很多市民收到了市政府的拜年短信,叮嘱放烟花爆竹要遵守规定,注意安全;清明节前,市政府又通过媒体提醒扫墓市民注意行车路线、防火和安全。

如果要将上述事件写成新闻报道,你认为最合适的标题是()A.转变职能,政府性质逐渐改变B.以人为本,政府服务更加完善C.重视安全,政府职能日益多样D.执政为民,政府权力不断扩大2.今年国家计划招募2万名“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

政府积极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是在履行()A.保障人民民主职能B.组织经济建设职能C.组织文化职能D.提供公共服务职能3.一位“口罩男”向广州市建委主任建议时反对亚运改造统一换用花岗岩,这一意见迅速被采纳。

材料说明()①“口罩男”的行动是无序参与②广州市民有强列的政治参与意识③广州市委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④广州市政府汇聚民智,民主决策A.①②B.②③C.②④D.③④4.“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在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人民的尊严”被首次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

这表明()①人民的尊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②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③政府工作重心正逐渐转移④政府要为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A.①②B.①④C.②③D.②④5.2017,江苏省宣布自2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其后,许多省份陆续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

这表明了政府()①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②通过再次分配提高劳动者收入③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④履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A.②④B.②③C.①③D.①④6.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建部和科技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继在网上“晒帐本”,公布本部门预算。

这表明,建立健全权利制约和监督机制主要依靠A.民主和法制B.检查和审计C.提高公务员办事效率D.简化政府办事程序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行政机关应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19•【字号】深府办函[2014]43号•【施行日期】2014.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4〕4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3月19日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的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十八次全会精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权责体系,现就开展市、区(含新区管委会,下同)政府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清理范围(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化一平台”战略部署,通过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加快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为我市建设一流法治城市提供制度保障。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工作在市、区全面推进。

市级机构:包括市民族宗教局、侨办、信访局、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管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秩序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文体旅游局、审计局、国资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地税局、统计局、城管局、气象局、口岸办、法制办、外事办、台办、应急办、金融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4个部门。

区级机构(含街道办事处)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清理依据和职权类型(一)清理依据。

本次行政职权清理的依据是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清理调整情况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清理调整情况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清理调整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8.10•【字号】深府办[2005]88号•【施行日期】2005.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清理调整情况的通知(2005年8月10日深府办[2005]88号)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的八条规定》(深办〔2005〕37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减少“文山会海”,强化部门主办责任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市政府决定对1995年以来成立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全面清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幅精减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按精减、效能、统一的原则,对凡不属于决策性的、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上级单位有明确要求的、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等四种情况之一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一律予以撤销。

清理后,撤销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共145个,保留80个(具体见附件)。

二、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中,凡注明任务完成后撤销的,待其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不另行发文。

三、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其相关工作任务按部门主办制的原则,由相应的职能部门承办。

四、严格控制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今后,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由主办部门负责进行协调,如有需要,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个别情况确需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一律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市编办研究提出意见,市编办按程序报编委领导审定后,转市政府办公厅发文。

五、此次清理,已按新的工作分工,对市长、副市长和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在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中兼任职务,一并作了调整。

其他成员的调整由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办公室呈报该机构负责人同意后自行发文调整。

今后,对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成员的调整,除市长、副市长和市政府正、副秘书长由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外,其他成员的调整亦照此办理。

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文件集、关于推行法定机构试点的意见等

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文件集、关于推行法定机构试点的意见等

深圳市《关于推行法定机构试点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和手段,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现就在我市推行法定机构试点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和要求以特定立法的方式,合理界定法定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其法律地位、职责任务、人员配备、薪酬机制、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推动政府依法监督管理与单位依法运作,实现由行政管理向法治管理模式的转变。

基本要求:(一)机构法定。

法定机构是依特定立法设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监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

特定立法是该机构设立并独立运作的基础和依据,每一个法定机构均有一个法规或规章,有关机构的设立、职责任务、管理运作、财务管理、监管等内容由法规或规章细化规定。

(二)运作独立。

法定机构以机构法规或规章为准则,享有法定事权,拥有管理、人事聘用和分配自主权,依法自主办理有关业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三)治理规范。

法定机构应当建立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明确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形成既相互理解支持、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效制衡。

(四)权责相应。

依法建立与法定机构事权相适应的严格监管体系,法定机构应当接受来自立法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社会监督以及内部制度监管,确保其机构宗旨的实现,职责任务的履行。

二、主要内容(一)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法定机构的内部组织架构主要由两个层面组成:一是决策权力层,即理事会(或管委会,下同)。

理事会作为法定机构的决策机构,负责确定法定机构的发展战略规划,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其具体职能权限、人员组成和任期等具体事项在机构法规或规章中规定。

二是执行层,即以行政执行人为核心的高级管理层。

行政执行人作为法定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参与理事会决策,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向理事会汇报机构运行管理状况,接受理事会监督。

《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发布

《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发布

《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发布根据《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改革后,深圳市公立医院将彻底打破医生的“铁饭碗”,不再实行编制管理,取消行政级别,实行全员合同制管理。

在未来年内,深圳将有近万医生与编制脱钩。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函〔〕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月日> 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绩效,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质量和效率,满足市民更高质量、更多层次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以及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路径。

按照改革联动、分类指导和探索创新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本原则,结合深圳实际,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深入推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

.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强化公立医院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推动医保支付、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财政补助机制,遏制公立医院逐利行为。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合理界定政府、社会、患者的责权利关系。

推动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岗位聘用、薪酬分配、绩效考核和人才评价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07.14•【字号】深办发[2003]9号•【施行日期】2003.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03年7月14日深办发[2003]9号)《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投资发展软环境,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都有着重大意义。

我市于1998年和2001年分别进行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我市的行政审批事项由1091项减少和调整至目前的395项。

在精简审批事项的同时,还积极探索审批方式的改革和创新,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对吸引外来投资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目前我市的行政审批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可以减少的审批事项仍然存在,有些已经取消的审批项目出现“反弹”;一些审批项目的审批条件不够明确;审批环节仍然过多;审批时限仍然过长;审批的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等。

这些都与中央的要求以及全国各地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的形势不相适应。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推进行政体制创新,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现就继续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借鉴国内外政府管理的先进经验,通过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体制的创新和政府职能的转变,逐步形成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和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推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适应的行政管理制度的建立。

深圳行政“三分制”改革ppt

深圳行政“三分制”改革ppt
构,行使政府行为的监督职责。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共服务型
政府;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所面临的重大课题。深圳市委
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书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 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 的精神,在以往政府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提出了“行政
三分制”的改革思路;并着手实施。
执行局履行对政府决策的执行和审批职能,不涉及决
策事务。根据政府决策、执行、监督三大职能,设立一个
监察机构;履行政府行政监督职能。深圳市原来就单独设 立监察局,进行相应职能转化;与审计局共同组成一个专 门的监察机构,行使对政府行政决策、执行过程的监督职 能。
3、“慢决策快执行”,建立运行高效机制
深圳的现行政府决策还是以首长拍板决策为主,存
深圳市政府实行“行 政三分制”改革
一、政府机构改革的背景
深圳市 19 7 9年建市起;就设计建立一个“小政府大 社会”的特区政府模式。为此,从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 进行了多次政府机构改革,主要是使政府机构运行从计划 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目前,深圳市政府行政 体系设置有41个职能局,在政府职能的行使过程中;还存 在着比较严重的交叉重复情况,及“越位”和“缺位”现
改革的速度上坚持“快步跑”。
“三分制”改革的关键是在决策层的设置,目前倾向
性较高的方案是;在事务分析、职能分析的基础上,第一
步设立经济社会发展、商务、城市建设规划等3-6个决 策部门,及十几个决策兼执行部门,如现在的财政局、税
务局等,对决策兼执行部门的改革,以后逐步深化到位。
决策部门行使政府决策权,不参与具体行政执行。对决策 部门下设置执行机构相对容易些,即根据分析,按所行使 职能分工,设立若干相应的执行局。

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

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

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近年来,深圳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体制机制不适应发展需要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深圳市决定进行机构改革,以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文将就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深圳市将优化政府职能,建立以市委、市政府为核心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在这一体系中,市委、市政府将统筹全市工作,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加强对各级政府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同时,各区政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本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工作,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其次,深圳市将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整合和优化。

通过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优化政府职能部门的设置,划分清晰、职责明确,避免职能交叉和工作盲区,提高政府服务的精细化水平。

再次,深圳市将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更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通过改革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事业单位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

此外,深圳市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和改革。

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最后,深圳市将加强对公共服务机构的改革和建设。

通过优化公共服务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和便利性,更好地满足市民的生活和发展需求。

总之,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能,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希望全市各级政府和广大市民能够共同努力,积极支持和配合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共同为深圳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地方政府管理

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地方政府管理

《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央编委和省委省政府批准。

昨天上午,深圳市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广东省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市委书记刘玉浦主持大会,广东省省委常委、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在会上讲话。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计划于10月1日前基本完成,改革后设置31个工作部门,比改革前实际减少机构15个,精简幅度达到了1/3,大大低于中央规定大城市为40个左右的机构限额,同时行政编制总额没有突破。

1、发展改革局改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目的:突出职能转变。

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将主要精力转到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来,谋长远、抓总量、促改革、促发展。

整合的部门:工商局物价局的定价职能、统计局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职能整合划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主要负责数据收集整理,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联系。

2、组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目的:促进科技工业贸易和信息化的融合。

整合的部门:为促进科技发展和产业升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将贸易工业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带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税区管理局的职责,以及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有关职能整合划入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不再保留的部门:贸易工业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带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税区管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财政局改为财政委员会目的:完善财税管理体制,探索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

调整内容:深圳市地税局由广东省地方税务机关与深圳市双重领导调整为深圳市政府领导,由财政委员会归口联系。

4、组建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目的:实现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机衔接。

整合的部门:为解决目前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脱节、体制不畅、日常管理中职能交叉等现象问题,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施的有效性,将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有关职责整合划入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行政事务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行政事务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行政事务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9.25•【字号】深办发[2007]16号•【施行日期】2007.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行政事务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深办发〔2007〕16号2007年9月25日)《关于调整行政事务编制管理制度的通知》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调整行政事务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9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行政事务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调整后,《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深圳市市、区镇(街道)人员编制精简方案〉、〈深圳市党政机关人员分流实施办法〉、〈深圳市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和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的意见〉、〈深圳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定岗定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办发〔2001〕9号)中的《深圳市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和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事务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深编〔2003〕56号)相应予以废止。

具体调整意见如下。

一、机构编制定性在《公务员法》规定的七大机关之外,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委托,依法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称为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称为行政执法机构,使用省下达的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市政府实行垂直管理的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也可使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二、机构名称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一般称“管理处”、“管理办公室”等,行政执法机构一般称“支队”、“大队”、“中队”等。

深圳市的行政体制改革

深圳市的行政体制改革

深圳市的行政体制改革深圳市的行政体制改革深圳是体制改革的产物,深圳的改革是系统的改革。

与经济体制改革紧紧相伴的行政体制改革,在催生这座现代化特区城市的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深圳的行政体制改革从1981年至2002年间的22年,可以划分为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之后两个内容有很大差别的基本阶段:80年代以机构改革为主,90年代则在其基础之上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企关系和进行体制创新为主。

一、20世纪80年代:以精简为主要内容的机构改革深圳是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试验地而创建起来的新兴城市,按照这种试验的需要、它自身发展的阶段性以及中央对它的功能要求,它的组织体制从城市建立之初起就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一)特殊背景:行政区划和政权结构的快速演变深圳市的前身是宝安县,属惠阳地区管辖。

1978年,广东省委向中央提出设想,在与香港接壤的宝安县内设立一个专门承接对外加工业务的出口工业区,通过香港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试验。

这个设想得到了邓小平的肯定和中央、国务院的批准。

1979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38号文件,决定“在若干年内把深圳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工农业相结合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成为吸引港澳游客的旅游区;建设成为新型的边境城市”。

同年3月,中央和广东省委决定,撤销宝安县建制,成立副地区级的深圳市。

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升格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直属省政府领导。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41号文件,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搞好特区建设,并将“出口特区”改为“经济特区”。

从此,深圳正式定性为“经济特区”。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通过并颁发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深圳市内设立经济特区的设想。

1980年10月,广东省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了宝安县建制,同时宣布深圳市的政治待遇与广州市相同。

这时,深圳市管辖特区和宝安县两个部分:宝安县下辖18个镇,特区内则设一个罗湖行政区负责特区内的基层政权建设、市镇建设和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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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委批准《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改革后,市政府将设置31个工作部门,减少15个机构,精简幅度达三分之一
【本报讯】(记者叶晓滨滑翔)昨日召开的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上,经中央编委和省委、省政府批准,历时一年多精心制订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向外公布,备受各界瞩目的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随即启动。

根据《方案》,改革后,市政府将减少15个机构,精简幅度达三分之一。

在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基础上,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市政府将设置31个工作部门,并根据部门职能定位分别命名为“委”、“局”、“办”。

其中,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的大部门,称为“委”;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的机构,称为“局”;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称为“办”。

同时,将一部分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的“局”,由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的“委”归口联系,将一部分“办”交由市政府办公厅归口联系。

【新设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改革目的】突出政府职能转变,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将主要精力转到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来,谋长远、抓总量、促改革、促发展。

【职能调整】将物价局的定价职责、统计局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职责,整合划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归口联系统计局,统计局主要负责数据收集整理。

【新设机构】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改革目的】促进科技、工业贸易与信息化融合,实现以科技发展引领产业升级,以流通引领生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职能调整】将贸易工业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办、保税区管理局的职责,以及信息办的信息化有关职责,整合划入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不再保留贸易工业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技
术产业带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税区管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设机构】财政委员会
【改革目的】完善财税管理体制,探索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

【职能调整】财政局改为财政委员会。

地方税务局由广东省地方税务机关与深圳市政府双重领导调整为深圳市政府领导,由财政委员会归口联系。

【新设机构】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改革目的】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机衔接,解决目前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脱节、衔接不畅,日常管理中职能交叉、扯皮现象严重等问题,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施的有效性。

【职能调整】将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有关职责整合划入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不再保留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新设机构】交通运输委员会
【改革目的】加快交通规划、建设、管养的有机衔接,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职能调整】将交通局、公路局(副局级)、交通综治办(轨道办)的职责,以及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交通警察局的有关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委员会。

交通运输委员会统一负责市政道路(公路)的规划设计、建设、管养、执法以及交通运输管理等工作。

不再保留交通局、公路局、交通综治办(轨道办)。

相应整合宝安区、龙岗区交通局与公路局职能与机构,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统一管理,作为其派出机构。

各区(含管理区)不再承担市政道路建设、管养职责。

【新设机构】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改革目的】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促进人口发展、计划生育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相结合,统筹优生优育和医疗卫生工作,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职能调整】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能,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定职责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整合划入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不再保留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为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承担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联系。

【新设机构】人居环境委员会
【改革目的】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保护与城市建设、水污染治理衔接不够、环境保护缺乏有效手段等问题,探索有利于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环境保护职能由污染治理为主转向全面加强生态建设。

【职能调整】将环境保护局、建设局、水务局的有关职责整合划入人居环境委员会,不再保留环境保护局。

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组建住房和建设局。

将建设局的职责,规划局的勘探、行业设计管理职责,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及物业管理职责,整合划入住房和建设局。

住房和建设局、水务局、气象局(副局级)由人居环境委员会归口联系。

【新设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改革目的】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加强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整合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职能调整】将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再保留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与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

【新设机构】文体旅游局
【改革目的】整合文化、体育、旅游资源,充分发挥综合优势,提升城市文化内涵,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业协调发展。

【职能调整】将文化局、体育局、旅游局、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文体旅游局。

不再保留文化局、体育局、旅游局、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新设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改革目的】理顺市场监管体制,解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问题,同时加强商标、版权、专利以及食品安全等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整合优势,有力保护知识产权,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职能调整】将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的职责,以及卫生局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整合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再保留工商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

各区(含管理区)不再承担知识产权及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调整后,食品安全监管由目前的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五个部门负责,减为卫生、农业、市场监管三个部门负责。

知识产权保护由目前的工商、知识产权2个部门负责,减为市场监管1个部门负责。

【新设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
【改革目的】探索国防动员和应急指挥的有机融合,提高政府处置突发应急事件能力。

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生产职责。

【职能调整】将应急指挥中心、民防委员会办公室(地震局)的职责、安全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应急管理办公室。

不再保留应急指挥中心。

安监局的工矿商贸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划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改革后,安全生产监管形成应急办综合协调、各行业主管单位各司其责、责任更加清晰的新格局。

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还包括:
为适应深圳城市化进程,实现林业与园林的统一管理,完善园林管理体制,将农林渔业局的林业管理职责划入城市管理局,农林渔业局改为农业和渔业局。

调整法制办公室、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设置。

法制办公室、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主要协助市长处理专项事务,不具有面向社会的公共管理职能,由市政府办公厅归口联系。

调整民族宗教事务局、侨务办公室设置。

侨务办公室并入市委统战部,在市委统战部挂牌。

民族宗教事务局由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改为在市委统战部挂牌。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市委驻深单位工作委员会有关驻深单位管理的政府职能,划入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驻深单位党的工作职责划入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委驻深单位工作委员会。

此外,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审计局、口岸办、台办7个机构保留不变。

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的改革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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