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台系梁施工方案.(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
一、编制依据 (2)
二、编制范围 (2)
三、编制原则 (2)
四、工程概况 (3)
五、工期安排 (3)
六、施工方案及总体部署 (4)
七、施工准备 (4)
八、场地平整及基础开挖 (5)
九、混凝土加工 (6)
十、扩大基础、系梁、承台、施工方法 (7)
十一、雨季施工安排 (13)
十二、施工计划安排及工期保证措施 (13)
十三、质量保证体系 (14)
十四、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14)
十五、安全保证措施 (16)
十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7)
十七、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8)
十八、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19)
扩大基础、承台、桩系梁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36省道江拔线新昌段公路改建一期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36省道江拔线新昌段公路改建一期工程1合同段施工图设计》。
3、国家、交通部、建设部、浙江省现行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有关文
件。
4、本单位对施工现场实地勘察、调查、测量资料。
5、本单位积累的成熟技术、科技成果、施工工艺方法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6、36省道江拔线新昌段公路改建一期工程指挥部和总监办的相关要求及规定;
结合合同总工期要求及我部施工组织总体部署。
二、编制范围
36省道江拔线新昌段公路改建一期工程第一标段所有桥梁扩大基础、承台、系梁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
三、编制原则
1 、优质高效的原则
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优质高效。根据我们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质量目标,同时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施工中强化标准化管理,控制成本,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创优规划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2、确保工期的原则
根据招标文件及指挥部对本合同段的工期要求,编制科学的、合理的、周密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程进度,搞好工序衔接,实施进度监控,确保实现工期目标,满足指挥部要求。
3、科学配置的原则
根据本合同段的承台及地系梁工程量及各项管理目标的要求,在施工组织中实行科学配置,选派有施工经验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选配专业化施工队伍,投入高效先进的施工设备,确保流动资金的周转使用,并做到专款专用。选用
优质材料,确保人、财、物、设备等施工要素的科学合理配置。
四、工程概况
36省道江拔线新昌段公路改建一期工程第一标段起止里程为K7+800~
K16+000,路线全长8.2公里。全线共有大桥5座、中桥1座;扩大基础6个、承台4个、桩系梁共计21个。
五、工期安排
根据业主及总监办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工期安排如下:
倒平山大桥:承台2013年1月3—2013年1月30日;系梁2013年1月16日—2013年3月30日完工。工期87天。
上扁石大桥:扩大基础在2013年3月30—2013年5月30日;承台在2013年6月10日—,2012年7月10日;系梁2013年6月16日—2013年8月10日,工期130天。
扁石大桥:扩大基础2013年7月30日—2013年9月30日;系梁2013年8月10日—2013年10月10日;工期90天。
棠家州中桥:扩大基础2013年8月20日—2013年9月30日;系梁2013年8月30日—2013年9月10日;工期40天。
平头山1#桥:系梁2013年8月30日—2013年9月20日;工期20天。
平头山2#桥:承台2013年9月20日—2013年10月30日;系梁2013年10月
30日—2013年11月30日;工期70天。
六、施工方案及总体部署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本着总体计划、合理安排、流水施工和平行施工原则进行施工。
1、钢筋在钢筋加工棚内加工成半成品,运输至施工现场,绑扎、安装。
2、砼采用搅拌罐车运输车运送。
七、施工准备
1、材料准备
各材料分区隔开堆用,严禁混杂现象,并标有标志牌。
材料表
2、人员安排
1)主要施工技术人员安排
3、机械安排:详见下表
机械设备一览表
4、劳动力安排:普工8人,电工2人,振捣工4人,整理熟料2人,装模
工8人,安全员1人,管理人员3人,钢筋工6人,焊接工4人。
八、场地平整及基础开挖
扩大基础、系梁、承台施工:首先进行基坑的开挖,基坑开挖与排水施工要求如下:
1.为避免地表水冲塌坑壁,在基坑顶缘四周适当距离设截水沟,防止水沟渗水,影响坑壁稳定;
2.坑缘边留有护道,静载距坑缘不少于0.5米,动载距坑缘不少于1.0米;在垂直坑壁坑缘边的护道还应适当增宽;
3.施工时应注意观察坑缘顶面土有无裂缝,坑壁有无松散塌落现象发生,确保安全施工;
4.基坑施工不可延续时间过长,自基坑开挖到基础完成,应抓紧连续不断施工;
5.基坑采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挖至坑底时应预留不少于30厘米的厚度,再用人工挖至基底标高。
6.基坑开挖后立即对基底应力进行检测,检测的方法有: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平板载荷试验。通常情况下,我们使用轻型动力触探仪进行试验。
7.对符合设计要求的细粒土、特殊土等基底,经修整完成后,应尽快进行基础施工,不得使基底浸水或长期暴露;基坑开挖后如基底的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按程序进行设计要求变更并对地基进行处理。地基处理应根据地基土的种类、强度和密度,按照设计要求,并结合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地基处理的范围应宽出基础外不小于0.5m。
8.对于强度较低、稳定性差的细粒土及特殊土地基,如饱和软弱粘土层、粉砂土层、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季节性冻土等,处理时应视该类土的处治深度和含水率等情况,采取固结、换填等措施,使之满足设计要求。
9.对于岩层基底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风化岩层,应挖至设计高程并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后尽快进行封闭,防止其继续风化。
2)在未风化的平整岩层上,基础施工前应先将淤泥、苔藓及松动的石块清除
干净,并凿出新鲜岩面。
3)对坚硬的倾斜岩层,宜将眼层面凿平;倾斜度较大无法凿平时,则宜凿成
台阶,台阶宽度不宜小于0.3m。
10.基坑开挖时,宜在坑底基础范围之外设置集水井坑并沿坑底周围开挖排水沟,使水流入集水坑内,排出坑外。集水坑尺寸宜视渗水量的大小确定。
九、混凝土加工
1.砼采用集中拌和,采用砼运输车运输。
混凝土拌合物应搅拌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现象,对施工现场集中拌制的混凝土,应检测其拌合物的均匀性。监测时,应在搅拌机的卸料过程中,从卸料流的1/4~3/4之间部位取试样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中砂浆密度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应不大于0.8%。
2)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粗集料含量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
2.当水泥的来源、质量或者集料有改变,都必须提出改变配合比,重复上述程序,在新配合比使用前必须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3.在每次实际拌和混凝土前,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法测量集料的含水量,并在用水量中予以扣除,提出供实际使用的施工配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