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内部工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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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内部工作应急预
案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药剂科内部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药剂科工作过程中的特殊环节,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制定科室内部工作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停电、信息网络故障的应急处理措施
①计划停电:即供电部门和医院的计划停电。药剂科主任应将计划停电通知告知药房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作好停电前的协调准备工作。停电前,药房关闭电器电源,待后勤部门倒闸恢复供电后,重启电器电源。
②非计划停电(突然停电小于30分钟):工作人员应立即关闭电器电源,通知后勤部门及时抢修,待恢复供电后,重启电器电源。
③停电超过30分钟、信息网络故障超过30分钟:药剂科密切与门诊部、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合作,药房立即确定划价窗口(指定专人按最新盘存表药价进行划价,并签名)。
未交费的患者:通知门办协调医师——医师手写处方——药房划价(注:手工)——收费处交费——药房取药——直至网络恢复;
已交费的患者:药房无法调取电子处方信息——通知门办协调医师——患者凭交费收据请医师补开具手写处方——药房核对价格(注:停电)——药房取药——网络恢复后应及时审核电子处方。
住院医嘱凭病区借条(当班护士签字)/门诊急诊处方(医师签字),可先用药,后记账/交费。
④工作人员做好窗口解释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药房(库)应启动应急照明(UPS电源),以保证药品调剂/供应安全。
2.临时缺药/急救药品的应急处理措施
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协调药房、通知药库——积极组织保证药品供应;若无法解决的,要根据病人实际情况,及时与医师沟通,协调应用同类/替代药品。
3.值班人员突发生病的应急处理措施
值班人员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由科室负责人调整值班表(可按照排班表的值班顺序顶班,保证正常值班)。
4.发现(疑似)药品质量问题的应急处理措施
①若药品未发放给病区/患者的,应立即停止发放此种药品,全数退回药库,放退货区,联系供应商以尽快解决(疑似)药品质量问题,保证药品质量及供应。
②若使用过程中发现(疑似)药品质量问题,应启动《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5.火灾的应急处置措施
①发生火灾后,发现人员应大声喊:“着火了!着火了!”,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一定要讲清发生火灾部位、着火材料、大概面积、火势情况并留下报警人电话,同时通知科室和保卫处。
②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展开扑救工作,防止火势蔓延。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使用干粉灭火器、沙土、浸湿棉被等,禁止用水扑救。如系电力系统引发火灾,应先切断电源,而后组织扑救,切断电源前不得使用水等导电性物质灭火。
③科主任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按照疏散路线图指示及时疏散现场人员。安排人员管理现场,预防趁乱偷盗行为发生。
④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及时对伤者采取急救措施。
⑤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评价,将事件发生处理全过程及时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6.水灾的应急处理措施
①我市汛期一般在5-8月,科主任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时刻做好防汛工作准备。
②受洪水、水管或消防设施溢水等威胁时,全体工作人员应立即组成抢险队,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措施(排水、遮盖等)确保药品安全,做好重要物资、药品的安全转移工作。
③当洪水威胁职工安全时,及时组织职工撤离至安全地区。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药品召回:是指当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问题、事件或由此可能导致影响患者安全与诊疗质量时,药剂科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既定原则、程序和方法收回药品。
(二)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包括假药、劣药或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责令召回的药品。
3.使用过程中发生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药品(如: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被污染的药品、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4.调剂发放错误的药品。
(三)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三级:
1.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死亡的或者严重健康危害的。
2.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3.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四)当发生药品召回情形时,立即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医务处处长和药剂科主任任副组长,护理部、信息处、保卫处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药品召回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和指挥医院药品召回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药品召回工作组和诊疗救治工作组。
1.药品召回工作组:由药剂科主任任组长,药剂科为药品召回具体落实部门,负责开展药品召回工作,收集和详细登记召回药品信息,做好药品替换,妥善保管召回药品,配合做好药品销毁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向上级药监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与生产商、供应商的密切联系,调查召回原因。
2.诊疗救治工作组:由医务处处长任组长,医务处为院内总体协调部门,负责部署开展患者体检、健康咨询、救治应对、调解医疗纠纷等工作。
(五)根据召回分级,药品召回领导小组科学设计相应的药品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1.接到药品召回通知后,医院立即停止采购、使用所涉召回药品。一级召回在24小时内、二级召回在48小时内,三级召回在72小时内,通知相关科室和患者停止使用召回药品。各病区、各药房的所有召回药品立即下架,登记后退回药剂科,专人负责并集中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
2.药剂科利用信息系统,查找涉及问题药品的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召回药品,召回药品应建立完整的信息登记(药名、规格、单位、数量、用法用量、批号、生产企业、召回范围、召回级别、患者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
3.医务处负责组织有关医师、药师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解释口径,做好患者咨询解释工作。部署开展患者体检、健康咨询、救治应对、调解医疗纠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