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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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的意见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湖南省株洲市融资工作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融资与债务管理工作,推进融资和偿债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基本目标
(一)改革的基本目标
实现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偿债的良性循环,真正做到“投得了、借得来、用得好、还得起”。
(二)改革的基本思路采取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由专门机构统一管理全市的投融资以及偿债工作,坚持量力而行,投建分离,做到投资按规划,融资有计划,偿债有来源;整合政府资源,打造规模大、实力强、高效统一的政府融资平台,增强政府融资能力,满足基本建设的资金需求;坚持融资与经营相结合,建立偿债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债务按期偿还,维护政府信誉,防范债务风险。
二、建立健全政府投融资与债务管理体制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株洲市投融资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主管财税、城建、金融、工交的副市长任副主任,协管财税的副秘书长以及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委,市财政局、发改委、劳动局、建设局、审
计局、监察局、国土局、金融证券办、政府融资与债务管理办公室和融资平台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投融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其执行机构即市政府融资与债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融资办),由市财政局长兼任主任,市融资办负责投融资管理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投融资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审批政府投融资计划;确定政府建设资金的投向和融资方案;研究制定政府投融资政策和制度;制定并严格实行政府融资平台年度考核制度;决策政府投融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融资办主要职责是:
1.代表市政府对全市投融资与政府债务实行统一管理。
2.负责拟定年度融资计划,报投融资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管理政府债务,编制年度市本级政府债务预算,制定偿债计划和平台年度经营性收入计划。
4.设立全市“城市建设和偿债资金”专户,适时调度融资资金与偿债资金,实行跟踪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5.代表市政府统一调度全市各项政府性基(资)金。
6.研究起草融资平台年度考核制度,指导并考核融资平台的工作。
7.编制政府债务信息统计报表。负责建立政府债务报告制度和风险评价预警机制。
(三)统一管理,严格考核
融资办代表市政府管理全市投融资及偿债工作。
1.编制融资计划。融资办拟订年度融资计划,经市投融资委员会审定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下达到各融资平台,各融资平台应按照计划目标,多渠道融资完成任务。
2.加强资金监管。融入资金原则上全部进入市财政的“城市建设与偿债资金专户”(金融机构有特殊政策要求的采取预留印鉴的方式监管),由融资办适时调度,调剂余缺,按计划拨付融资平台用于项目建设或偿还政府债务;
3.落实偿债来源。融资办将投融资委员会批准后的年度偿债计划和经营性收入计划下达到各融资平台,融资平台作为偿债第一责任人,应全力扩大经营性收入,筹集偿债资金,及时偿还债务。
4.严格目标考核。对融资平台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将融资、偿债和经营收入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按考核结果进行奖罚,确保实现全年的融资和偿债目标。三、整合资源,建设平台,增强融资能力
(一)组建株洲城建集团
按照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发行15亿元企业债券,扩大与国家开行的合作,以城投公司为基础组建株洲城建集团。将市行资公司、土地资产公司、交建投公司、教投公司等平台并入城建集团,将有关资产全部注入集团公司,逐步把集团公司资产规模做到近200亿元,加大企业自身经营开发力度,培育造血功能,增强融资能力。力争再融资130亿元到140亿元。
(二)增强国投公司的融资能力
多渠道补充国投公司资产,在做好产业投资经营的同时,充分发挥其城建融资功能,使其能与城投公司相互依存、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融资合力。
(三)统筹管理各类政府性资金(基金)
发挥政府自身的资源优势,由市财政局设立基(资)金专户,归集所有政府性基(资)金;在保证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市财政统一调度、存储市直有关单位管理的各类基(资)金。
(四)完善土地经营方式,充分发挥土地融资功能
制订统一的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统筹经营土地,统一土地出让,将所有经营性土地统一纳入政府储备,按计划供地,确保土地收益最大化。市级平台土地收益全部上缴市财政,进入城市建设与偿债资金专户。
(五)实行投建分离实行投资与建设相分离。今后城市基础设施新建跨区域项目一般由市道路公司作项目业主,改扩建项目由市建设局作为项目业主,市投区建项目由各区作为项目业主。各融资平台除经营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作为项目业主,全力以赴做好融资、偿债以及自身经营工作,完成投融资委员会下达的融资计划、偿债计划和经营性收入计划。
四、建立长效偿债机制,形成偿债和融资的良性循环
(一)财政加大偿债的力度
财政要统筹偿还政府债务,不断加大偿债的力度。变通财政预算编制方法,将建设性支出预算与投融资预算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建设性支出,加大预算安排偿债的力度,尽可能满足每年偿还利息的要求;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财力的增长逐年递增安排偿债准备金;财政超收收入除必需的运转支出外主要用于偿债。
(二)平台加大经营力度
政府融资平台要进一步加大经营力度,做好土地经营文章,创新融资方式,突出项目融资,除公益性项目外可以承担部分经营性项目,不断增加现金流,增强自我造血功能,确保偿债资金落到实处。
(三)政府新建项目要自求平衡政府新建项目在财政安排的资金以外,其业主应加大项目经营力度,力争在偿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