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报检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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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4
经开袋查验,位于集装箱后部上侧的高频标使用的均为 “FBC”商标,并未在海关总署备案。查验关员敏锐地意识 到这些标识中可能夹杂着侵权商标,当即决定对25袋高频标 实行掏柜彻查,结果在位于集装箱底部的4个编织袋中,发 现了大量的被“FBC”商标覆盖的“adidas”高频标,经清 点,共10万件。经“adidas”商标权利人阿迪达斯萨洛蒙有 限公司确认,上述标识均属侵权产品。这是福州海关首次在 货运渠道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案。
2020/5/4
案例分析
据悉,将侵权商标与货物“金蝉脱壳”分离出境是近年来 海关查处侵权案件中发现的新手法。由于带标货物通常外观 显眼不易逃避海关监管,且一旦被海关查获,侵权行为人“ 全军覆没”,损失惨重。为降低违法风险和成本,一些侵权 行为人将商标与货物分离分批出境。侵权商标本身体积小, 重量轻,容易混杂或藏匿在其他货物中“蒙混过关”,一旦 到了境外与货物粘贴、组装后即可销售。加之商标本身价值 较低,即便被海关查获,侵权行为人损失极小。
2020/5/4
目录
一、进出境货物须经过的环节 二、海关审查--海关的权利 三、申报和查验的案例 四、海关征税的案例 五、海关放行
1、放行的定义 2、放行的案例
六、日常报关活动中的一些注意点
2020/5/4
进出境货物须经过的环节
• 海关审单 • 查验 • 征税 • 放行
2020/5/4
海关审查
2020/5/4
经过此案例可以发觉海关的相关政策是正在一定时 期内连续调解并定期对外雄布的,这就需求我们的报关员 要及时了解相关消息,连续地积累种种业务学问,这样才 华确保正在进出口清关过程中不避要的退单。
2020/5/4
Fra Baidu bibliotek
案例二 查验
2019年3月23日,深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向福州海关下属 马尾海关申报出口模具、胶水、高频标等货物一批,运抵国为 坦桑尼亚。马尾海关审单关员经风险分析,认为该份报关单存 在较大的侵权嫌疑,果断下达了即决式布控指令。查验关员接 到指令后立即组织查验,经运用“钴60”集装箱检测系统对集 装箱进行过机检查和图像分析,发现该单项下的25袋高频标均 位于集装箱的后部,查验关员结合机检结果和以往查获侵权案 件的经验,认为这些标识存在较大侵权风险,决定打开通道继 续深入抽查。
2020/5/4
据介绍,针对这一侵权新手法,福州海关采取了“双 管齐下”的措施加大查处力度。一方面加强审单、查验力 度,对标识、外包装盒等商标产品严格审核知识产权授权 状况,防止假冒“外壳”流入境外。另一方面充分应用风 险分析手段实时监控拉网“捕蝉”,对可疑目标予以布控 ,追踪封堵可能分离出境的侵权货物。2019年底,福州海 关在快件出境渠道再次截获4万件假冒“LACOSTE”注册商 标标识及包装袋。
• 报关单号:223120091******** • 经营单位:上海**汽车部件有限雄司申报品名:光滑脂 • 上海**汽车部有限雄司托付某报关企业代劳代理申报光
滑脂及其他货物一批,光滑脂申报税号为27101992,与其他 品名一并向海关申报。凭据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进口制品油 应单独向海关申报,故形成电脑主动退单并扣一分。
2020/5/4
• 3) 选择进口代理服务公司的时候,要咨询其能否代垫码 头、仓储等小环节费用等客观操作情况,别看这些小环节 ,有时候却能为货主节省人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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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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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海关征税的案例
• 【 审理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汇兴实业有限公司 ……
•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 ……
•
上海汇兴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汇兴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由上海协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报关,申报进口人工草坪。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下称浦江海关)于同日征收
海关的权利包括: » 1.许可审批权 » 2.税费征收及减免权 » 3.检察权 » 4.查验权 » 5.查阅,复制权 » 6.查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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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查询权 –8.连续追稽权 –9.佩戴和使用武器权 –10.稽查权 –11.行政处罚权 –12.强制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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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和查验的案例
案例一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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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由于征税违法导致补征税,从而产生进口人工草的新成 本,而征税所涉及的人工草已在补征税之前出售,因此,新 增的人工草成本不能够随已出售的人工草转移,只能冲抵 上诉人出售该人工草所获收益。而新增成本增加的售价在 当时是可能实现的。上诉人因新增成本而减少相应收入, 存在损害事实。
2020/5/4
• 3.上诉人是根据原征税的税则、税率来确定合同售价成 本的,海关征税在先,上诉人以此核定成本在后,由税收转 为成本是确定合同价格的重要因素,故原违法征税行为是 造成损害事实的间接原因,而国家赔偿法并未规定间接原 因所致行政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故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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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诉人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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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企业定价应主要取决于市场因素,征收关税的高低并非 企业定价考虑的惟一因素,上诉人提供的销售合同中销售 单价浮动较大,而补征的税额平摊在所有进口的人工草坪 上,每平方米增加的税额与销售单价浮动额相比,微乎其微 。故请求维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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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放行
• 放行的定义: 放行是指海关在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查验货物,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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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进口机电,尤其是进口二手机电,在货主心里,要求 安全,快读,手续接近标准化。首先,通常来说,安全性 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进口货物在放行前,一直在海关监管 下的码头摆放着,货物没有经过人手,一直摆放在集装箱 里。而码头的装卸,也是标准化的常常规性作业。我们认 为,进口速度,应该是货主的最大诉求,毕竟,货畅其流 ,可以加快投入使用或加速贸易资金周转。卓海进口物流 提示,这个也是检验进口代理供应商的服务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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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专利产品必须有授权书 • 7、鞋子必须注明 面料 (布面、皮面等) • 8、其它:如通关单、许可证。若是转关货物还需将司机
手册、 海关 关封、报关委托书送报关行,并要求重箱及 时送 码头 ,以便报关行及时办理转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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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的注意点
• 1、进口贸易的全套资料,贸易合同、装箱单、发票,还 包括产地证、消毒证书和其它证书,要保证单证和实际进 口货品相符、单单一致。毕竟,这些就是监管部门在审核 单证时候的工作。
在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后,在货运单据上签印放行。进出 口商或其代理人必须凭海关签印的货运单据才能提取或发 运进出口货物。未经海关放行的海关监管货物,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提取或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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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放行的案例
•
某公司有超出旅行自用物品范围或进境手续不全、无
法当场放行的物品并未直接被海关放行。
•
海关对超出旅行自用物品范围或进境手续不全、无法
• 2、货主备齐相关证明进口申报价的文件和资料,贸易合 同,信用证原件,付汇资料,国际价格查询资料,第三方 价格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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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相关提单和补舱单。提单是出口方和船公司制作的, 补舱单是进口方和船公司共同制作的。这个环节注意三点 :1)货主给出口方提示,如何合理出提单 。2)进口补 舱单的时候,要注意中文品名和数量准确性。3)注意补 舱单的进口抬头,到底是写实际收货人,还是写进出口公 司。这个要根据口岸作业的习惯而定
当场放行的物品,海关要收取与税款等值的保证金或收取
我境内法人出具的保函予以放行。对无法收取保证金及保
函的,海关予以暂留保管,待补办手续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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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报关活动中的一些注意点
物流注意点: • 1) 注意装货的包装安全、木包装的消毒 • 2) 注意挂靠码头的合理性。卓海进口物流提示,首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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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海关退单提示】 “制品油”应单独向海关申报,电子申报退单并扣一分
。
【处理结果】 将“制品油”及其他货物分别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
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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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99号雄告《关于调解制品油等商品
的进口环节消费税》的相关规定,进口消费税应税制品油时, 纳税权利人应单独向海关申报,并应按第一法定计量单位(千 克)和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升)同时申报进口数目。雄告雄布 于 2019年12月31日,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报关企业报关 员由于没有了解海关相关政策,未按请求填制报关单向海关申 报导致海关退单。
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损失数额与补征税行为的税额相同。一审法院受理后,主持双方证据
交换,浦江海关承认初征税行为违法,汇兴公司撤回要求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诉讼请
求。
•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汇兴公司提供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单价,包括人工草坪、铺
设所需辅料及人工费用,该证据与赔偿请求之间无法律上因果关系;汇兴公司未提供造
• 1.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以具体行政行为已被确认为 违法为前提,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应当以要式方式明 确作出,浦江海关初征税行为自始至终未被正式确认为违 法,海关作出补税决定,并不意味海关确认初征税行为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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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缴纳税款系上诉人法定义务,初征税行为少缴的税款系 上诉人所获不当利益,本应返还,而国家赔偿法所称损害是 对合法权益的损害,故上诉人并不存在损害事实,且上诉人 提供的销售合同签约时间、面积混乱,无法证明其损害事 实的存在。上诉人主张收入减少纯系假设,并不确定。
成损害以及行政违法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的事实证据,故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赔偿规定》第
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驳回汇兴公司的诉讼请求。
•
一审宣判后,汇兴公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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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的说法
• 1.浦江海关初征税行为确定税则归类错误,违反《海关征 税管理办法》中关于海关应按照正确税则归类进行征税的 规定,属行政违法。
政赔偿。2019年3月21日,浦江海关作出不予行政赔偿决定,认为海关征税行为合法,汇兴公
司的赔偿请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赔偿条件,决
定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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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28日,汇兴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浦江海关初征
税行为违法,并要求浦江海关赔偿因税则归类错误导致其无法将补征税款计人成本核销
• 4、后续单证的管理 “报关单、税单、进口结汇联”三 个单证,务必要保留在自己手上,以备海关、工商、外管 等部门办手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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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注意事项
• 1) 口岸的监管部门查验货品,分为商检查货和海关查货 。查货的要求,货主、报检员和报关员、监管部门的科员 ,同时在场。货主,必须派一位相关熟识所进口货物功能 性能的技术员到场,以满足监管部门在查验过程中的技术 提问。
安排中检的问题,如果是安排香港中检,那肯定要挂靠香 港码头。如果是在荷兰、日本、美国已经完成了中检,那 么要根据客观的国内物流路线,来确定进口码头。 • 3) 特种柜,要注意中专的装卸、驳船。 • 4) 注意,船公司和码头,回产生舱租柜租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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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的注意点
• 1、注意 海关 截单时间(最好提前1天半) • 2、排载单资料与报关资料相符 • 3、一票多柜时,清单必须注明每柜装货明细 • 4、注明货源地 • 5、核销单 必须有电子数据(由客户输入)
关税和代征增值税后放行。之后,浦江海关发现汇兴公司进口人工草坪税则归类错误导致
税率差异,故于2019年10月22日,又向汇兴公司补征关税和代征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47,509.34元(以下简称补征税行为)。汇兴公司缴纳了补征的税款后,于2019年1月20日,以
浦江海关2019年11月13日的征税行为(以下简称初征税行为)违法为由,向浦江海关申请行
经开袋查验,位于集装箱后部上侧的高频标使用的均为 “FBC”商标,并未在海关总署备案。查验关员敏锐地意识 到这些标识中可能夹杂着侵权商标,当即决定对25袋高频标 实行掏柜彻查,结果在位于集装箱底部的4个编织袋中,发 现了大量的被“FBC”商标覆盖的“adidas”高频标,经清 点,共10万件。经“adidas”商标权利人阿迪达斯萨洛蒙有 限公司确认,上述标识均属侵权产品。这是福州海关首次在 货运渠道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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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据悉,将侵权商标与货物“金蝉脱壳”分离出境是近年来 海关查处侵权案件中发现的新手法。由于带标货物通常外观 显眼不易逃避海关监管,且一旦被海关查获,侵权行为人“ 全军覆没”,损失惨重。为降低违法风险和成本,一些侵权 行为人将商标与货物分离分批出境。侵权商标本身体积小, 重量轻,容易混杂或藏匿在其他货物中“蒙混过关”,一旦 到了境外与货物粘贴、组装后即可销售。加之商标本身价值 较低,即便被海关查获,侵权行为人损失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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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进出境货物须经过的环节 二、海关审查--海关的权利 三、申报和查验的案例 四、海关征税的案例 五、海关放行
1、放行的定义 2、放行的案例
六、日常报关活动中的一些注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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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货物须经过的环节
• 海关审单 • 查验 • 征税 • 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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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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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此案例可以发觉海关的相关政策是正在一定时 期内连续调解并定期对外雄布的,这就需求我们的报关员 要及时了解相关消息,连续地积累种种业务学问,这样才 华确保正在进出口清关过程中不避要的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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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 Baidu bibliotek
案例二 查验
2019年3月23日,深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向福州海关下属 马尾海关申报出口模具、胶水、高频标等货物一批,运抵国为 坦桑尼亚。马尾海关审单关员经风险分析,认为该份报关单存 在较大的侵权嫌疑,果断下达了即决式布控指令。查验关员接 到指令后立即组织查验,经运用“钴60”集装箱检测系统对集 装箱进行过机检查和图像分析,发现该单项下的25袋高频标均 位于集装箱的后部,查验关员结合机检结果和以往查获侵权案 件的经验,认为这些标识存在较大侵权风险,决定打开通道继 续深入抽查。
2020/5/4
据介绍,针对这一侵权新手法,福州海关采取了“双 管齐下”的措施加大查处力度。一方面加强审单、查验力 度,对标识、外包装盒等商标产品严格审核知识产权授权 状况,防止假冒“外壳”流入境外。另一方面充分应用风 险分析手段实时监控拉网“捕蝉”,对可疑目标予以布控 ,追踪封堵可能分离出境的侵权货物。2019年底,福州海 关在快件出境渠道再次截获4万件假冒“LACOSTE”注册商 标标识及包装袋。
• 报关单号:223120091******** • 经营单位:上海**汽车部件有限雄司申报品名:光滑脂 • 上海**汽车部有限雄司托付某报关企业代劳代理申报光
滑脂及其他货物一批,光滑脂申报税号为27101992,与其他 品名一并向海关申报。凭据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进口制品油 应单独向海关申报,故形成电脑主动退单并扣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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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选择进口代理服务公司的时候,要咨询其能否代垫码 头、仓储等小环节费用等客观操作情况,别看这些小环节 ,有时候却能为货主节省人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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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海关征税的案例
• 【 审理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汇兴实业有限公司 ……
•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 ……
•
上海汇兴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汇兴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由上海协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报关,申报进口人工草坪。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下称浦江海关)于同日征收
海关的权利包括: » 1.许可审批权 » 2.税费征收及减免权 » 3.检察权 » 4.查验权 » 5.查阅,复制权 » 6.查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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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查询权 –8.连续追稽权 –9.佩戴和使用武器权 –10.稽查权 –11.行政处罚权 –12.强制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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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和查验的案例
案例一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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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由于征税违法导致补征税,从而产生进口人工草的新成 本,而征税所涉及的人工草已在补征税之前出售,因此,新 增的人工草成本不能够随已出售的人工草转移,只能冲抵 上诉人出售该人工草所获收益。而新增成本增加的售价在 当时是可能实现的。上诉人因新增成本而减少相应收入, 存在损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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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上诉人是根据原征税的税则、税率来确定合同售价成 本的,海关征税在先,上诉人以此核定成本在后,由税收转 为成本是确定合同价格的重要因素,故原违法征税行为是 造成损害事实的间接原因,而国家赔偿法并未规定间接原 因所致行政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故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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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诉人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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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企业定价应主要取决于市场因素,征收关税的高低并非 企业定价考虑的惟一因素,上诉人提供的销售合同中销售 单价浮动较大,而补征的税额平摊在所有进口的人工草坪 上,每平方米增加的税额与销售单价浮动额相比,微乎其微 。故请求维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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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放行
• 放行的定义: 放行是指海关在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查验货物,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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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进口机电,尤其是进口二手机电,在货主心里,要求 安全,快读,手续接近标准化。首先,通常来说,安全性 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进口货物在放行前,一直在海关监管 下的码头摆放着,货物没有经过人手,一直摆放在集装箱 里。而码头的装卸,也是标准化的常常规性作业。我们认 为,进口速度,应该是货主的最大诉求,毕竟,货畅其流 ,可以加快投入使用或加速贸易资金周转。卓海进口物流 提示,这个也是检验进口代理供应商的服务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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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专利产品必须有授权书 • 7、鞋子必须注明 面料 (布面、皮面等) • 8、其它:如通关单、许可证。若是转关货物还需将司机
手册、 海关 关封、报关委托书送报关行,并要求重箱及 时送 码头 ,以便报关行及时办理转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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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的注意点
• 1、进口贸易的全套资料,贸易合同、装箱单、发票,还 包括产地证、消毒证书和其它证书,要保证单证和实际进 口货品相符、单单一致。毕竟,这些就是监管部门在审核 单证时候的工作。
在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后,在货运单据上签印放行。进出 口商或其代理人必须凭海关签印的货运单据才能提取或发 运进出口货物。未经海关放行的海关监管货物,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提取或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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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放行的案例
•
某公司有超出旅行自用物品范围或进境手续不全、无
法当场放行的物品并未直接被海关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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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超出旅行自用物品范围或进境手续不全、无法
• 2、货主备齐相关证明进口申报价的文件和资料,贸易合 同,信用证原件,付汇资料,国际价格查询资料,第三方 价格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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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相关提单和补舱单。提单是出口方和船公司制作的, 补舱单是进口方和船公司共同制作的。这个环节注意三点 :1)货主给出口方提示,如何合理出提单 。2)进口补 舱单的时候,要注意中文品名和数量准确性。3)注意补 舱单的进口抬头,到底是写实际收货人,还是写进出口公 司。这个要根据口岸作业的习惯而定
当场放行的物品,海关要收取与税款等值的保证金或收取
我境内法人出具的保函予以放行。对无法收取保证金及保
函的,海关予以暂留保管,待补办手续后放行。
2020/5/4
日常报关活动中的一些注意点
物流注意点: • 1) 注意装货的包装安全、木包装的消毒 • 2) 注意挂靠码头的合理性。卓海进口物流提示,首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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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海关退单提示】 “制品油”应单独向海关申报,电子申报退单并扣一分
。
【处理结果】 将“制品油”及其他货物分别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
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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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99号雄告《关于调解制品油等商品
的进口环节消费税》的相关规定,进口消费税应税制品油时, 纳税权利人应单独向海关申报,并应按第一法定计量单位(千 克)和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升)同时申报进口数目。雄告雄布 于 2019年12月31日,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报关企业报关 员由于没有了解海关相关政策,未按请求填制报关单向海关申 报导致海关退单。
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损失数额与补征税行为的税额相同。一审法院受理后,主持双方证据
交换,浦江海关承认初征税行为违法,汇兴公司撤回要求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诉讼请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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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汇兴公司提供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单价,包括人工草坪、铺
设所需辅料及人工费用,该证据与赔偿请求之间无法律上因果关系;汇兴公司未提供造
• 1.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以具体行政行为已被确认为 违法为前提,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应当以要式方式明 确作出,浦江海关初征税行为自始至终未被正式确认为违 法,海关作出补税决定,并不意味海关确认初征税行为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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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缴纳税款系上诉人法定义务,初征税行为少缴的税款系 上诉人所获不当利益,本应返还,而国家赔偿法所称损害是 对合法权益的损害,故上诉人并不存在损害事实,且上诉人 提供的销售合同签约时间、面积混乱,无法证明其损害事 实的存在。上诉人主张收入减少纯系假设,并不确定。
成损害以及行政违法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的事实证据,故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赔偿规定》第
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驳回汇兴公司的诉讼请求。
•
一审宣判后,汇兴公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20/5/4
上诉人的说法
• 1.浦江海关初征税行为确定税则归类错误,违反《海关征 税管理办法》中关于海关应按照正确税则归类进行征税的 规定,属行政违法。
政赔偿。2019年3月21日,浦江海关作出不予行政赔偿决定,认为海关征税行为合法,汇兴公
司的赔偿请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赔偿条件,决
定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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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8日,汇兴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浦江海关初征
税行为违法,并要求浦江海关赔偿因税则归类错误导致其无法将补征税款计人成本核销
• 4、后续单证的管理 “报关单、税单、进口结汇联”三 个单证,务必要保留在自己手上,以备海关、工商、外管 等部门办手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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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注意事项
• 1) 口岸的监管部门查验货品,分为商检查货和海关查货 。查货的要求,货主、报检员和报关员、监管部门的科员 ,同时在场。货主,必须派一位相关熟识所进口货物功能 性能的技术员到场,以满足监管部门在查验过程中的技术 提问。
安排中检的问题,如果是安排香港中检,那肯定要挂靠香 港码头。如果是在荷兰、日本、美国已经完成了中检,那 么要根据客观的国内物流路线,来确定进口码头。 • 3) 特种柜,要注意中专的装卸、驳船。 • 4) 注意,船公司和码头,回产生舱租柜租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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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的注意点
• 1、注意 海关 截单时间(最好提前1天半) • 2、排载单资料与报关资料相符 • 3、一票多柜时,清单必须注明每柜装货明细 • 4、注明货源地 • 5、核销单 必须有电子数据(由客户输入)
关税和代征增值税后放行。之后,浦江海关发现汇兴公司进口人工草坪税则归类错误导致
税率差异,故于2019年10月22日,又向汇兴公司补征关税和代征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47,509.34元(以下简称补征税行为)。汇兴公司缴纳了补征的税款后,于2019年1月20日,以
浦江海关2019年11月13日的征税行为(以下简称初征税行为)违法为由,向浦江海关申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