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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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
编制技术指引(试行)
1 总则
1.0.1 为规范和指导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的编制内容和深度,
依据《城乡规划法》、《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制定本技术指引。
1.0.2 经批准的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以下简称“站场TOD综
合开发规划”)是编制、调整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站场TOD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方案的依据。
1.0.3 本技术指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本技术指引
的实施效果及时进行评估总结,并根据珠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际轨道站场综合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1.0.4 本技术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解释。
2 成果构成及深度
2.1 成果构成
2.1.1 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和图纸。
2.1.2规划文本对规划内容进行简练的条文式的概括表述,是规划实施管理的依
据。一般包含总则、规划范围(含协调区和核心区)、功能定位、土地使用性质、建设用地强度、道路交通规划、城市设计及实施措施,并应注明强制性条款。
2.1.3 规划说明书是编制规划文本的基础和技术支撑,是体现规划分析、论证过
程的技术性报告。规划说明书应介绍站场及其所属城际轨道线路的基本情况,从区域关系、用地条件、相关规划要求、相关方面诉求等角度进行综合分析,阐述规划依据和原则,论证规划定位和功能构成,明确协调区和核心区的范围,提出协调区的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及公共空间规划方案,提出核心区概念性城市设计方案,划定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和启动区的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就规划实施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2.1.4 根据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的表达需要,参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要求,
绘制相关分析和规划图纸,分别作为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的附图。
2.2 编制深度
2.2.1 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一般针对城际轨道的单个站场开展,其编制深度参
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般规定,重点研究站场TOD综合开发的区域意义和功能定位,落实低碳、便捷、紧凑、人本等TOD开发理念在土地使用、交通组织、公共空间等方面的要求,对核心区的空间形态作出概念性设计,并提出规划实施措施安排,而对市政工程、公共配套设施的具体规划内容一般从略。如采用省市合作开发方式的,要着重研究并明确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的范围及规划控制要求。
2.2.2 规划控制内容分为强制性规定(在文本中应以下划线标示)和引导性规定。
其中,强制性规定一般包括:
A功能定位
B用地布局原则
C土地混合利用原则
D开发强度分区
E站场交通接驳设施规模及布局要求
F道路网密度
G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设施布局要求
H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及启动区的范围和规模
3 规划内容
3.1 规划文本
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的文本应阐述如下内容,体现TOD开发模式的低碳、紧凑、便捷、人本等理念。
3.1.1 总则
明确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和原则、规划范围(即协调区,并将其中紧邻轨道站场的一定范围用地明确为核心区)、法律效力、生效日期、解释权归属及其它事项。
3.1.2 功能定位
确定站点周边TOD综合开发的功能定位和主要功能构成。
3.1.3 土地使用性质
按照TOD开发模式,一般应采用圈层式的布局原则,确定规划范围各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鼓励站场周边地区土地使用的混合方式,并明确在核心区范围内各类混合用地的面积应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
3.1.4 建设用地强度
按照TOD开发模式,一般应采用适当的较高开发强度,体现圈层式控制要求,结合用地布局,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容积率分区,并明确规划协调区和核心区内毛容积率的下限控制值。
3.1.5 道路交通规划
根据站场交通功能定位,结合用地布局,对站场交通接驳设施、道路网、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设施、以及交通组织等做出规划安排,并明确道路网密度、交通接驳设施规模及布局要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设施布局要求等强制性规定。
3.1.6 城市设计
明确规划协调区内城市空间组织、公共空间、建筑形态、景观环境设计的控制要求。
3.1.7 实施措施
A 根据实际情况提出TOD综合开发方式,如由省市合作开发,则应明确
合作开发备选用地及其启动区的范围和规模,详细提出启动区开发建设的规划控制指标。
B 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或调整要求,提出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中需调整用地的规模。
C 列明规定文本中强制性规定、引导性规定的相关条款。属于落实TOD
开发理念,确保低碳、紧凑开发的规划及工程措施,一般应列为强制性规定。
3.2 规划说明书
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的说明书应阐述如下内容:
3.2.1 城际轨道线路及站场基本情况
依据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简要论述城际轨道线路、站场基本情况,线路所经地区及沿线设站情况等。
3.2.2 综合现状分析
从区位条件、城际轨道线路及站场对珠三角区域和城市空间发展的影响、站场周边现状条件、相关规划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方面诉求等,进行综合分析。
3.2.3 规划依据与原则
结合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的规划
依据和规划原则,指导规划编制。
3.2.4 规划定位与功能构成
A 规划定位
依据站场在珠三角区域格局和城市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对站场周边地区进行科学合理的功能定位,明确发展方向。
功能定位应当同时兼顾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城市空间发展的需要。
B 功能构成
按照TOD开发模式,结合站场周边条件和规划定位,明确站场周边综合开发的主要功能构成。
综合考虑城际及城市客运交通需求,分析站场交通服务辐射范围及客流特征,明确站场承担的主要交通功能。
3.2.5规划布局
A 协调区范围
以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站场周边800米范围为基础,依据上层次规划的路网骨架,结合自然地形、行政界线、地籍权属及相关政府部门意见等要素,确定规划协调区范围。
B 规划构思与策略
按照TOD开发模式,根据紧密协调轨道站场、公共交通与周边开发建设关系,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对周边土地开发的增值效应的要求,结合城市规划、站场功能定位、现状特征、交通条件等,统筹提出站场周边TOD综合开发的总体构思与策略,指导具体的规划布局与设计。
C 用地布局
贯彻TOD理念,科学合理安排规划范围内的用地功能,体现功能定位和圈层式用地功能布局的要求,并明确混合用地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