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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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沟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能够对矿井生产活动中潜在危险源进行有效管控,全面控制或消除、减少安全危害风险,保障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 1093—201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和相关评审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统一了我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求和风险评估的工作要点、方法,明确了矿业务部门及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实施单位在安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安全风险评估包含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及管控责任落实的全部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各业务部门(简称“部门”)和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实施区队(简称“区队”)。
适用范围为涉及全矿安全生产作业及生活区域。
驻矿施工单位及专业化服务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哈拉沟煤矿安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成员:分管矿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区队负责人
第六条各部门成立风险评估小组
组长:部门负责人
副组长:部门分管业务负责人
成员:部门所有人员
第七条各区队成立岗位风险评估小组
组长:各区队负责人
副组长:区队体系负责人
成员:队干、班组长、急救员、消防员、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员工,规模不得低于本单位人数的30%。
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培壮兼任,负责日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运行工作。
机构职责:针对不同生产系统和工作任务下设风险评估小组,小组成员应由熟悉安全风险评估基本方法的不同层次(包括包含单位领导、科室(区队)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员工代表)人员组成,小组负责人由业务分管矿领导担任。
第八条矿主要领导负责对全矿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督导,分管领导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系统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具体职责:
(一)矿长职责
1.负责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工作;
2.每年底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矿井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
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3.每月利用安全例会针对当月存在的重大风险进行分析并落实管控措施;
4.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开展专项辨识评估。
5.负责对风险等级重大及以上安全风险进行管控。
(二)党委副书记职责
1.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评工作;负责地面非生产系统的专项辨识,食品安全及保卫方面的专项辨识。
2.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
3.负责对本责任范围内中等风险等级进行管控。
(三)总工程师职责
1.负责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的安全风险专项评估。
2.负责分管业务内中等风险等级危险源的管控措施及落实情况,每旬组织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3.负责对本责任范围内中等风险等级进行管控。
(四)副矿长职责
1.负责分管专业的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
主要对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的专项辨识。
2.负责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矿井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的安全风险专项评估。
3.负责分管业务内中等风险等级危险源的管控措施及落实情况,每旬组织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4.负责对本责任范围内中等安全风险等级进行管控。
(五)副总工程师
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开展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办公室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主管部门,全面负责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指导和督促部门及区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重点督促各级管理部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检查分级管控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人员岗位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负责业务范围内系统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并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对业务范围内一般安全风险等级进行重点管控;配合分管领导每旬进行一次业务范围内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检查分析,检查分析结果每月月底
前统一上报安全管理办公室。
第十一条各区队负责本单位生产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控制措施的制定与落实,主要针对员工岗位危险源和设备故障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工作,区队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主要针对作业区域的低风险等级进行监督与管控。
第十二条驻矿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负责对低风险等级的安全风险进行管控。
第十三条所有员工都应掌握1—2种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所有员工都应参与危险源辨识,并熟悉本岗位危险源管控措施。
第四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求
第十四条年度系统(单元)安全风险评估
(一)系统性危险源一般指生产系统、工艺、厂房、场区、煤矿井田与周边区域及管理方案中存在的,可能造成区域性危害后果,一定时期内无法消除的不安全因素;一般应包括煤矿井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采掘工艺设计、通风系统、供电系统、设备配套及可靠性;地面设施布局、消防系统、采空塌陷区域、矸石山、超过存储临界量的危化品;自然灾害等。
(二)每年年底由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区队对所管辖区域、分管业务系统性危险源进行一次辨识、评估,制定相关管控措施,形成年度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三)分管矿领导对业务部门辨识的年度系统性危险源成果进行审核,组织业务部门根据年度系统性危险源辨识成果编
制应急预案及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第十五条专项危险源辨识评估
(一)新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开展一次危险源辨识工作;新工艺、新设备投入使用前,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专项辨识;启封火区、推行新技术、新材料时分管领导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专项辨识;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有关科室开展一次危险源辨识工作。
(二)专项危险源辨识的结果要及时贯彻落实,用于修订或完善作业规程或操作规程。
(三)做好月度及每旬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分析工作,通过日常检查分析,安排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并制定管控措施。
第十六条各部门、区队每年至少对本部门、区队的安全风险控制情况进行一次回顾和再评估,对本部门、区队安全风险评估成果进行一次整理,并形成新的风险概述,对原辨识成果作为历史版本进行存档管理。
第十七条各部门、区队每年至少对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对适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有效性评审,并分别形成评审报告。
第十八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区域划分,主要按照安全风险等级高低进行分级管控,具体要求如下表:
风险分级管控监管责任划分
第五章安全风险评估
第十九条岗位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
岗位危险源一般指生产岗位和作业场所潜在的对作业人员有直接危害的人、机、环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
岗位危险源辨识一般采用工作任务分析法,辨识时按工作场所以班组、区队逐级进行。
对辨识出的危险源按人、机、环、管进行分类。
风险评估一般采用风险矩阵评价法进行,评估结果应按照特别重大、重大、中等、一般、低五个级别进行分类。
一般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一)工作任务梳理。
从岗位入手,识别岗位的常规任务和非常规任务。
(二)工序梳理。
将工作任务分解为具体工序步骤,一般从准备、执行和收尾3个阶段分解,步骤一般不超过10步,超过10步时,应对任务进行分解。
(三)识别每个步骤中的危害与风险。
按照任务执行中所暴露的环境、设备和行为,确定潜在的危险。
(四)认定风险类型。
按照危险源隶属的系统,分人、机、环、管四类。
(五)评估风险后果描述。
判定辨识出的潜在危险源可能导致人员伤害、设备或设施损失的情况。
(六)评估风险等级。
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危害的严重性,通过下述方法计算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风险值)=可能性×损失
风险矩阵表
(七)确定风险管理对象。
找出可能产生或存在风险的主体。
根据危险源辨识划分的风险类型确定相应的管理对象。
风险类型为“人”或“管”,管理对象为对应岗位人员;风险类型为“机”,管理对象为对应的设备、设施、工器具;风险类型为“环”,管理对象为对应的作业环境影响因素。
(八)制定风险管理标准。
针对管理对象制定以消除或控制风险的准则,即要求做到什么程度。
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
(九)明确管理人员。
含主要责任人(管理对象或对象管理者)和直接管理人(主要责任人的直接上级)
(十)制定风险管理措施。
使管理标准得以落实的手段。
要符合相关制度的要求,且具体、简洁、可操作性强。
(十一)落实监管部门及人员。
管理标准和措施落实到履职的管理部门和人员。
(十二)建立岗位危险源辨识表。
如下表样:
第二十条系统性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
系统性危险源是指通过工作任务分析法无法识别的,生产活动中存在并可能造成区域性危害后果的根源或状态。
其中:系统性危险源主要指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监测监控、地测防治水、调度通讯、应急救援、采空塌陷区域、矸石山、消防、危化品、建筑物、场区、食品安全、自然灾害、周边影响因素等方面。
危险源的辨识方法可采取工作任务分析法或事故致因机理分析法,风险评估方法采用风险矩阵评价法,评估结果按照特别重大、重大、中等、一般、低五个级别进行分级。
依据系统性危险源辨识成果划分成系统危险源清单和年度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据图如下表一和表二。
第二十一条持续风险评估。
持续风险评估是根据变化进行的常态化正式风险评估,可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上述一种或几种方法的组合来辨识与评估,并按照上述表格形式进行汇总。
一般在下列情况时应执行持续专项风险评估:
(一)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二)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三)启封火区、过构造带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工作面复工复产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依据。
(四)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矿长负责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进行。
2.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第二十二条正式风险评估成果管理
正式风险评估成果经本部门、区队风险评估小组审定后,形成风险概述。
风险概述要体现所属单位风险概况和风险分布,并根据风险等级进行排序,且根据风险评估情况适时更新。
各部门、区队新增岗位危险源必须通过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经安监局审核后进入数据库。
系统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风险评估成果除本部门、区队留存外,要将电子版实时报送安全管理办公室。
第六章风险控制
第二十三条管控措施的落实。
各部门、区队分管领导须将本部门和区队业务和工作人员涉及到的危险源管控措施落实到相关岗位,对重大及以上风险等级危险源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实时监控,并建立高风险作业任务领导干部到岗到位制度,确保安全风险处在可控范围。
在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时,要基于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
第二十四条领导干部到岗到位制度(重点风险任务管控)(一)各部门、各区队对所管辖区域、分管业务进行持续风险评估,评估出的重点风险任务及时汇报调度指挥中心督办落实。
(二)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按照《重点风险任务管控盯防分类表》安排各级管理人员现场盯防。
领导干部到岗到位重点风险任务分级管控盯防分类表
说明:调度指挥中心提前安排跟班;突发应急事件通知值班矿领导、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
(三)各级管理人员现场盯防重点风险任务管控措施落实并及时反馈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重点风险
任务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人数上限规定
依据《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8﹞38号)及重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设定重
大安全风险区域作业人数上限。
各单位在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安
全风险区域设置警示告知牌,当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人员超限时,禁止其他人员再进入该区域。
具体规定详见各项辨识评估表但
需遵循如下条件:
(1)井下总人数不超450人;
(2)每个综采工作面单班检修班人数不超30人、生产班不超20人;
(3)每个连掘工作面单班人数不超16人;
(4)受限空间作业时:满足作业需求即可。
如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存在有毒有害气体超限隐患时的作业时,1人作业另1人负责监护即可;
(5)进入综采工作面尾排巷道作业时:4人。
安全检查人员1人、瓦斯检查员1人、作业人员2人,且进入尾巷作业时需向调度指挥中心申请;
(6)出现异常或紧急情况时,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人数应满足应急救援的规章制度;
(7)按照标准化作业流程来设定人数上限。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安全风险评估考核奖罚
(一)各单位安全风险评估不到位,处罚单位责任人100元,重复出现加倍处罚。
(二)相关部门未组织开展系统性危险源辨识,每次处罚部门负责人200元,连带处罚分管领导100元。
(三)各单位未及时反馈系统性危险源,每次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四)调度指挥中心不落实现场盯防,每次处罚值班调度员100元,各部门接到调度指挥中心电话后不落实现场盯防职责,每次处罚单位责任人200元。
第二十六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要按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素要求,定期对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与达标评价。
第二十七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动态对危险源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员工危险源辨识卡的持卡情况、卡片内容掌握和现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八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对管理层安排工作时危险源辨识、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按照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落实不到位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建立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与监督检查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哈拉沟煤矿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安全风险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