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建立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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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建立与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建立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在实践中的体现。
本文将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起源、历史、制度、职权及作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起源中国的代表制度起源可以追溯到清朝晚期。
1909年,清政府为了向慈禧太后纪念六十大寿,发布了《辛未宪法》。
这是一部限制了皇帝权力,赋予民主权利的宪法。
它为最古老的宪法之一,也是中国革命民主派奋斗的重要资料。
其中,有一项重要的规定——设立参议院,由各省按照人口比例选出参议员,成为代表人民的另一种形式。
这是中国的第一部提出“代表制”权利的宪法。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
经过长期斗争,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此时代表制度也开始出现新的变化。
1949年9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召集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决定》,宣布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出并组成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1949年9月21日——9月30日,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召开,参加的代表有三百一十二名。
会议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被推选为主席。
这次会议的召开是中国代表制度发展的分水岭,它标志着代表制已经成为新中国的最高决策机构。
194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这次大会有近八百名代表参加,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并选举出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实现了中国代表制的最高形式。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代表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史上经历了许多波折,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也是曲折的。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权力得到充分发挥。
195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在人民代表大会推动下制定的。
它规定了我的国家存在的根本制度原则和国体;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与作用;确立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社会主义国家的奋斗目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https://img.taocdn.com/s3/m/35b8dc6cf5335a8102d220a7.png)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无论是对宪法的全面修改,还是个别条文的修订,都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
(法律和其他议案则过半数即可)二、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三、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人选,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并有权撤销上述人员的职务。
四、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
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有4个)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作出各种授权决定等。
五、监督国家机关。
全国人大行使的监督权是国家最高形式的监督权。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受全国人大监督。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代表大会](https://img.taocdn.com/s3/m/e30c7f22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342a848.png)
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代表大会1、性质不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行使自己权力的中央机关。
2、常设机关不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就是我们平时简称的“中央”、“党中央”或“中共中央”。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3、参加人员资格不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是说你无论是共产党员、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或者宗教界人士,只要你有代表资格,就可以参加。
而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只有党员才可参加。
4、召开时间及领导权力不同: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会议在报告中制定了路线、方针、政策,党的会议闭幕后,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同时召开,参政、议政、监督)才能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和通过国策及法律等。
因此,一般是先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再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体现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
5、名称不同:党的大会是党的大会,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称几届人大几次会议,党的大会称几届几中会议,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选举和决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负责人,同时有对这些人员的罢免权;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监督政府工作,审议和决定国家根本的、长远的、重大问题。
国家权力机关产生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都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https://img.taocdn.com/s3/m/48bc8665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e5.png)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1959年4月)一次会议(1954年9月)二次会议(1955年7月)三次会议(1956年6月)四次会议(1957年6月)五次会议(1958年2月)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9年4月~1965年1月)一次会议(1959年4月)二次会议(1960年3~4月)三次会议(1962年3~4月)四次会议(1963年11~12月)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9年4月~1965年1月)一次会议(1964年12月~196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75年1月~1978年3月)一次会议(1975年1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78年3月~1983年6月)一次会议(1978年2月~3月)二次会议(1979年6月~7月)三次会议(1980年8月~9月)四次会议(1981年11月~12月)五次会议(1982年11月~12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3年6月~1988年4月)一次会议(1983年6月)二次会议(1984年5月)三次会议(1985年3月~4月)四次会议(1986年3月~4月)五次会议(1987年3月~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8年4月~1993年3月)一次会议(1988年3月~4月)二次会议(1989年3月~4月)三次会议(1990年3月~4月)四次会议(1991年3月~4月)五次会议(1992年3月~4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3年3月~1998年3月)一次会议(1993年3月15日~31日) 二次会议(1994年3月10日~22日) 三次会议(1995年3月5日~18日) 四次会议(1996年3月5日~17日) 五次会议(1997年3月1日~1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8年3月~2003年3月)一次会议(1998年3月5日~19日) 二次会议(1999年3月5日~16日) 三次会议(2000年3月5日~15日) 四次会议(2001年3月5日~15日) 五次会议(2002年3月5日~15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3年3月~)一次会议(2003年3月)二次会议(2004年3月)三次会议(2005年3月)1、届:因为一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一个重要议题是换届选举中央委员,大会完毕也就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所以几届几中的届是第几届委员的届,而非第几次会议。
中国主要的几种会议
![中国主要的几种会议](https://img.taocdn.com/s3/m/3abc8d1152d380eb62946ddf.png)
中国主要的三种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党代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权力机关,每一届5年,每年开一次全体会议。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大会会议次数不同.华人民共和国自1954年以来共举行了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1954年9月1226人刘少奇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第二次会议(1955年7月)第三次会议(1956年6月)第四次会议(1957年6月)第五次会议(1958年2月)第二届1959年4月1226人朱德第一次会议(1959年4月)第二次会议(1960年3~4月)第三次会议(1962年3~4月)第四次会议(1963年11~12月)第三届1964年12月3040人朱德第一次会议(1964年12月~1965年1月)第四届1975年1月2885人朱德第一次会议(1975年1月)第五届1978年3月3497人叶剑英第一次会议(1978年2~3月)第二次会议(1979年6~7月)第三次会议(1980年8~9月)第四次会议(1981年11~12月)第五次会议(1982年11~12月)第六届1983年6月2978人彭真第一次会议(1983年6月)第二次会议(1984年5月)第三次会议(1985年3~4月)第四次会议(1986年3~4月)第五次会议(1987年3~4月)第七届1988年3月2978人万里第一次会议(1988年3~4月)第二次会议(1989年3~4月)第三次会议(1990年3~4月)第四次会议(1991年3~4月)第五次会议(1992年3~4月)第八届1993年3月2977人乔石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第二次会议(1994年3月)第三次会议(1995年3月)第四次会议(1996年3月)第五次会议(1997年3月)第九届1998年3月2980人李鹏第一次会议(1998年3月)第二次会议(1999年3月)第三次会议(2000年3月)第四次会议(2001年3月)第五次会议(2002年3月)第十届2003年3月2985人吴邦国十届人大一次会议(2003年3月)十届人大二次会议(2004年3月)十届人大三次会议(2005年3月)十届人大四次会议(2006年二、党的会议叫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早期党代会的时间是不确定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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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名词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两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立法机关。
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治制度是中国宪法的基础,是中国法律中最基本的制度安排。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按照宪法规定,由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推选出来的,它是最高立法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政府指定的代表组成,每五年举行一次会议,会议期间由政府指定的代表把政府的政策报告给会议,会议上围绕要讨论的问题进行讨论,然后最后进行表决,把所达成的决定视为最高法律文本而予以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上,代表们要向会议报告,要为会议讨论的问题提出意见,为国家事务作出决定。
代表们对全国政府政策报告的质疑或陈诉,可以向大会提出,会议上还可以分析国家的外交和安全形势,改变和制定立法,监督总统、政府及其行政机关的行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实现民主管理、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国家安全及繁荣稳定作出重大贡献。
它要求国家行使最高权力,代表人民的意志,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国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建设,维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宪法认可的最高立法机关,是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中国实施法治发展的基石。
它是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都会举行大会,审议法律议案,制定国家政策及其法律,全面领导政府和社会机构的运作,引导全国社会经济发展方向,树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使中国的政治建设更
加完善,履行立法职能,促进司法公正、法律公正,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扩大公民权利意识,推行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中国人民的平等权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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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選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和委員;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有權罷免上述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實行一院制。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人民解放軍選出的代表組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5年,每年舉行一次會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席;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
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按照選舉單位組成代表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由主席團決定列入會議議程。一個代表團或者30名以上
萬里
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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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名词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常简称为全国人大,是中国的最高立法机关。
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行政机关和最高立法机关,被视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中心和政治制度的重要政治组成部分。
全国人大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当时的人民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是被赋予法治权力的机构。
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在1949年4月21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宣布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中国人民大会”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为两个最高国家机关,并正式建立中国共产党最高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是赋予法治权力的机关,其主要职责是确定中国的基本国策,决定中国的基本政策,制定、修改和解释中国的基本法律,以及决定中国的行政组织。
全国人大的职权是以国家根本法为基础的,所有的法律都必须经过全国人大的审议才能生效,包括宪法修正案、特殊立法条款、特殊颁布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规定等。
全国人大由人大常委会构成,是参加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的最高领导机构。
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全国人大的会议,并负责协调全国人大的工作以及审议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各种文件。
全国人大可以由“单一代表团”成立,也可由两个以上的代表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
每个代表团由至少5名开会委员组成,由一位常务委员担任负责人,负责全国人大成员的聘任、撤职、候补和其他职务。
全国人大每届任期五年,并以终身制设定,每次会议由中共中央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联合召开。
全国人大在每次会议期间选举院长、副院长和书记,就全国人大会议的工作内容和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共同决定,并领导实施全国人大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立法机构,赋予法治权力的机构,且被视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中心和政治制度的重要政治组成部分。
全国人大的主要职能是确定中国的基本国策,决定中国的基本政策,制定、修改和解释中国的基本法律,以及决定中国的行政组织等。
此外,全国人大还负责协调全国人大的工作,审议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各种文件,及时研究共同决定全国人大会议的工作内容及重要事项,并领导实施全国人大的决议。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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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一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全国人大每年举行一次会议,时间在每年的第一季度,由全国人大常委一次会议(1954年9月)二次会议(1955年7月)三次会议(1956年6月)四次会议(1957年6月)五次会议(1958年2月)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9年4月~1965年1月)一次会议(1959年4月)二次会议(1960年3~4月)三次会议(1962年3~4月)四次会议(1963年11~12月)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9年4月~1965年1月)一次会议(1964年12月~196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75年1月~1978年3月)一次会议(1975年1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78年3月~1983年6月)一次会议(1978年2月~3月)二次会议(1979年6月~7月)三次会议(1980年8月~9月)四次会议(1981年11月~12月)五次会议(1982年11月~12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3年6月~1988年4月)一次会议(1983年6月)二次会议(1984年5月)三次会议(1985年3月~4月)四次会议(1986年3月~4月)五次会议(1987年3月~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8年4月~1993年3月)一次会议(1988年3月~4月)二次会议(1989年3月~4月)三次会议(1990年3月~4月)四次会议(1991年3月~4月)五次会议(1992年3月~4月)一次会议(1993年3月15日~31日)二次会议(1994年3月10日~22日)三次会议(1995年3月5日~18日)四次会议(1996年3月5日~17日)五次会议(1997年3月1日~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8年3月~2003年3月)一次会议(1998年3月5日~19日) 二次会议(1999年3月5日~16日)三次会议(2000年3月5日~15日) 四次会议(2001年3月5日~15日) 五次会议(2002年3月5日~1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3年3月~2008年3月)一次会议(2003年3月)二次会议(2004年3月)三次会议(2005年3月)四次会议(2006年3月)五次会议(2007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8年3月~)一次会议(2008年3月)二次会议(2009年3月)三次会议(2010年3月)四次会议(2011年3月)五次会议(2012年3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间](https://img.taocdn.com/s3/m/25ae2528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26.png)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间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15日~28日)。
第二次会议(1955年7月5日~30日)。
第三次会议(1956年6月15日~30日)。
第四次会议(1957年6月26日~7月15日)。
第五次会议(1958年2月1日~11日)。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9年4月18日~28日)。
第二次会议(1960年3月30日~4月10日)。
第三次会议(1962年3月27日~4月16日)。
第四次会议(1963年11月17日~12月3日)。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4年12月21日~1965年1月4日)。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5年1月13日~17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2月26日~3月5日)。
第二次会议(1979年6月18日~7月1日)。
第三次会议(1980年8月30日~9月10日)。
第四次会议(1981年11月30日~12月13日)。
第五次会议(1982年11月26日~12月10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3年6月6日~21日)。
第二次会议(1984年5月15日~31日)。
第三次会议(1985年3月27日~4月10日)。
第四次会议(1986年3月25日~4月12日)。
第五次会议(1987年3月25日~4月11日以后每五年开一次。
中国共产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https://img.taocdn.com/s3/m/439f9d1b59eef8c75ebfb301.png)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为中国共产党最高权力机关。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一)职权(1)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4)修改党的章程;(5)选举中央委员会;(6)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大会具体工作承担方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负责领导和主持代表大会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党代表大会主席团。
大会主席团的任务: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主持大会的选举工作,组织代表讨论,通过大会的决议。
由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它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三)代表产生程序1、确定代表选举方案方案包括代表人数、比例、构成和选举办法等。
每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前,中央委员会要就下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提出方案,主要包括:1、根据党员人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代表人数。
十五大的代表名额为2050人,中央特邀代表60人;十六大的代表2120名。
2、根据国内外形势、党的中心任务及党员队伍构成的变化,确定代表的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民族等的比例。
2、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代表名额的人数、比例、构成分解到各选举单位后,各选举单位自下而上、几上几下地推荐(选举)确定候选人名单。
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充分体现党内民主原则。
现任中央领导人也不是下届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得由有关选举单位提名、选举才能成为代表。
正式选举代表在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半年左右,各选举单位自下而上地推荐、选举本单位的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相当于“选举人”)。
然后召开本选举单位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从确定的候选人中差额选举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https://img.taocdn.com/s3/m/0ea8503e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14e3fbf.png)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15日~28日)2、第二次会议(1955年7月5日~30日)3、第三次会议(1956年6月15日~30日)4、第四次会议(1957年6月26日~7月15日)5、第五次会议(1958年2月1日~11日)二、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第一次会议(1959年4月18日~28日)2、第二次会议(1960年3月30日~4月10日)3、第三次会议(1962年3月27日~4月16日)4、第四次会议(1963年11月17日~12月3日)三、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4年12月21日~1965年1月4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自1964年12月至1975年1月,是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最长的,跨越11年。
代表共3040人。
因受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第三届全国人大只召开一次会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四、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5年1月13日~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 1975年至1978年,期间只召开过一次会议。
五、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第一次会议(1978年2月26日~3月5日)2、第二次会议(1979年6月18日~7月1日)3、第三次会议(1980年8月30日~9月10日)4、第四次会议(1981年11月30日~12月13日)5、第五次会议(1982年11月26日~12月10日)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第一次会议(1983年6月6日~21日)2、第二次会议(1984年5月15日~31日)3、第三次会议(1985年3月27日~4月10日)4、第四次会议(1986年3月25日~4月12日)5、第五次会议(1987年3月25日~4月11日)七、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第一次会议(1988年3月25日~4月13日)2、第二次会议(1989年3月20日~4月4日)3、第三次会议(1990年3月20日~4月4日)4、第四次会议(1991年3月25日~4月9日)5、第五次会议(1992年3月20日~4月3日)八、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15日~31日)2、第二次会议(1994年3月10日~22日)3、第三次会议(1995年3月5日~18日)4、第四次会议(1996年3月5日~17日)5、第五次会议(1997年3月1日~15日)九、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第一次会议(1998年3月5日~19日)2、第二次会议(1999年3月5日~16日)3、第三次会议(2000年3月5日~16日)4、第四次会议(2001年3月5日~15日)5、第五次会议(2002年3月5日~15日)十、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第一次会议(2003年3月5日~18日)2、第二次会议(2004年3月5日~14日)3、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5日~15日)4、第四次会议(2006年3月5日~14日)5、第五次会议(2007年3月5日~16日)十一、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第一次会议(2008年3月5日—18日)2、第二次会议(2009年3月5日—13日)3、第三次会议(2010年3月5日—14日)4、第四次会议(2011年3月3日—14日)5、第五次会议(2012年3月5日~14日)十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第一次会议(2013年3月5日—17日)2、第二次会议(2014年3月5日—13日)3、第三次会议(2015年3月5日至3月15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X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简称X届全国人大X次会议;中国 *** 第X届中央委员会第X次全体会议,简称党的X届X中全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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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名词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的立法机关,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机构,具有最高的权威。
全国人大由全体公民代表组成,他们的权力来自普通的公民以及政党和社会团体,他们实行代表民主,由代表民次选出行政首脑,进行制定法律,实施立法,并监督国家机构和国家行政机关的执行。
全国人大有四大职能,制定法律,授予国家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办法的能力,宣布独立的法律和法律的紧急性措施,以及编写和修改国家宪法以及其他法律。
同时,它还负责审议国家重大政策,作出调查决定,听取和审查国家机构和行政机关提交的报告,审批政府预算,以及审查法律草案和其他事项。
全国人大开展工作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即议题准备阶段、议案处理阶段、报告处理阶段和决定处理阶段。
首先,议题准备阶段,主要是经过研究,提出议题,确定议案和法案的建议。
然后,议案处理阶段,全国人大及其基本委员会根据议案进行讨论,审查各种意见,拟订本届全国人大议案和立法。
接下来,报告处理阶段,全国人大会议审查政府提交的报告,审查和审核行政首脑讲话,并及时作出回应。
最后,决定处理阶段,全国人大会议针对审查的议案,决定是否通过,或者做出修改,或者作出其他决定。
以上便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名词解释,由于它的重要性,我们在制定法律,改革发展,处理国内外事务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直努力实现民主,
改善人民生活,居民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这一点在中国历史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为中国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什么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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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每届任期五年,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本届任期,或提前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在必要时也可提前或延期。
亦省称“全国人大”。
简单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要有三项权力:
立法,决定国家按照什么样的规则运转:它有权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人事任免,决定由谁来具体掌管和实施这些运转:它有权选举并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包括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人选,选举中央军委主席和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审议和批准预算,决定整个国家运转中,钱怎么花: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此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有权决定国家其他重大事项,包括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等。
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数较多,不便于经常举行会议,行使职权,所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它的常务委员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是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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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务院以及分别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要由全国人大产生,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人大与其他最高国家机关的关系,是决定与执行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从职权上说,全国人大行使国家最基本的、最重要的职权,拥有其他国家机关不具有的权力。
主要是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的权力;选举或决定任命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和副主席、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权力;决定国家重大事项,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和平和战争问题等的权力;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权力;以及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的其他权力。
这些权力具有全权性和最高权威性,具体体现了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动员令,宣布战争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第几大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
![全国第几大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https://img.taocdn.com/s3/m/3bfd35b2fd0a79563c1e724d.png)
全国第几大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两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简称。
每年3月份“两会”先后召开全体会议一次,每5年称为一届,每年会议称X届X次会议。
“两会”召开的意义在于:将“两会”代表从人民中得来的信息和要求进行收集及整理,传达给党中央,“两会”代表是代表着广大选民的一种利益的,代表着选民在召开两会期间,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选民们自己的意见和要求。
地方每年召开的人大和政协也称为两会,通常召开的时间比全国“两会”时间要早。
2、几大几次几大几次会议指的是中国共产党举行的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也称“几大”,“几次”就是纯粹的几次会议。
如: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这其中的“八大”就是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就是纯粹的第二次会议。
3、几届几中“届”用于定期的会议,几届几中全会指的是中国共产党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会召开的全体会议,称为“×届×中全会”,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时间在国庆前后。
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全会”或“中央全会”,一般来说每一届中央委员会总共召开5-6次全体会议,分别称为“一中全会”“二中全会”......等,“×届×中全会”就是这样产生的。
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如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简称为“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
“×届×中”全会是党会的专称,“中”是指中共中央委员会会议,是党代会的专用名词。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几大,指的是某会议第几次全国性的代表大会,既可是“党团”的,也可是“人代”的。
“人代”中的几大就是第几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例: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十一大)2、“人大”和“政协”没有几届几中的称谓方式。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概括为( )。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概括为( )。](https://img.taocdn.com/s3/m/ce743136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97.png)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概括为( )。
A.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B.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C.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答案:
A,B,C,D
分析:
正确答案:A,B,C,D
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概括为:第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二.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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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https://img.taocdn.com/s3/m/1d7f9e8e08a1284ac85043f4.png)
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拥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
人大的权利: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2.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人大代表:法律地位: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义务: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权力:审议各项议案(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政权体系。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表现为:(1)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只有人民代表大会才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他负责,受他监督。
(3)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5.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
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示出无比的优越性: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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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一大: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简介: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法租界贝勒
路树德里3号(后称望志路106号,现改兴业路76
号)召开。
出席大会的各地代表共12人,们代表着全
国50多名党员。
而后,又因有法国搜查人员介入,逮
捕。
会议被迫终止,转至嘉兴南湖一艘船(红船)上进
行,最终圆满落幕。
2、背景:
俄国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
中国的先进分子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等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并把它与中国正在发展的工人运动结合起来。
他们在工人中宣传马克思主义,讲解革命道理,组织工人进行斗争。
3、议题:
大会的中心议题是正式建立中国共产党。
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前后共开了7次会议。
7月31日,代表们来到南湖,在一艘游船上举行了第七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纲》、《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选举了党的领导机构。
至此,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主要内容有:确定党的名称是中国共产党;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党的奋斗目标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权,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党的基本任务是从事工人运动的各项活动,加强对工会和工人运动的研究与领导;党的组织方面的规定为,在全党建立统一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地方组织必须接受中央的监督和指导等。
“一大”通过的《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确定党成立后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工会和教育工人,领导工人运动,对党领导工人运动的任务、方针、政策和方法都提出了规定或要求。
“一大”选举的党的领导机构为中央局。
陈独秀虽然没出席大会,但由于他当时在宣传社会主义方面的影响和威望,以及他作为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所作的贡献,大会选举他担任中央局书记。
中央局的另两位领导人是李达和张国焘,他们分管组织和宣传工作。
意义:
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从此,在中国出现了一个完全崭新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其行动指南的,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
中国的无产阶级因此有了战斗的司令部,中国的劳苦大众从此有了翻身解放的希望,中国的革命从此焕然一新。
由于党的“一大”召开于7月,而在战争年代档案资料难寻,具体开幕日期无法查证,因此,1941年在党成立2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发文正式规定,7月1日为党的诞生纪念日(党的生日)。
中共二大: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英租界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现成都北路7弄30号)举行。
出席大会的有党的中央局成员、地方组织的代表等共12人,他们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蔡和森、邓中夏、施存统、王尽美、邓恩铭、项英、向警予、高君宇、张太雷。
他们代表着全国195名党员。
这次大会的中心议题是进一步讨论和确定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纲领问题。
在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制定出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规定了党要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
这个纲领作为党的最高纲领无疑是十分正确的。
但是,如何认识现阶段中国社会和
革命的性质,确定现阶段的革命任务,党的第一个纲领对此没有给予解决。
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发表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大会决定出版党中央机关刊物《向导》周报,蔡和森担任主编。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分析了国际形势和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阐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和对象,指出:当前的中国革命性质是民主主义革命;革命的动力是无产阶级、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也是革命的力量之一;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革命的前途是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
宣言实际上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
党的最低纲领,即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主要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
党的最高纲领是: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
这次大会最伟大的历史功绩是制定了党的民主革命纲领。
这是在中国的历史条件下,走向社会主义不可超越的一个阶段。
党的“二大”这样明确地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在中国革命史上是破天荒的举动。
中共三大: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共四大: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这次大会的中心议题是研究和讨论中国共产党如何加强对日益高涨的革命运动的领导、工人阶级如何参加民族革命运动以及党在组织上和群众工作上如何进行准备的问题。
这次大会对党在当时要解决的一些基本问题作了阐述和回答,而最具历史意义的是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
会议通过的文件指出:对于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无产阶级不是以附属于资产阶级的身份,而是以自己阶级独立的地位和目的参加的。
在中国,无产阶级的力量虽还幼稚,但因为它最受压迫,所以最有革命性,中国的民族革命运动,必须有无产阶级的有力参加,并取得领导地位,才能取得胜利。
大会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提出了工农联盟问题,指出:农民是无产阶级天然的同盟者,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若不去发动和组织农民斗争,无产阶级的领导地位是不可能取得的。
大会还在总结和国民党建立统一战线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党同国民党关系的新政策,基本方针是:打击右派,争取中派,扩大左派。
大会强调指出,共产党要在国民党内和党外,坚持彻底的民主革命纲领,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为适应革命大发展的需要,大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发展党的组织,并决定将原党章中有5人以上方可组织小组的规定,改为“有三人以上即可组织支部”。
党的“四大”关于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领导权和农民同盟军问题的阐述,表明党已经把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思想的要点提出来了,对中国革命规律的认识又前进了一步。
中共五大: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湖北省汉口秘密召开紧急会议——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有着重大转折意义的“八七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确定今后革命斗争的方针。
出席会议的有部分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及中央机关、共青团中央、地方代表共21人。
共产国际驻中国代表罗明纳兹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瞿秋白、李维汉主持;由于当时环境极其险恶,会议只开了一天。
八七会议是在中国革命的危急关头召开的,会议正式确定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并把领导农民进行秋收起义作为当前党的最主要任务,从而使全党没有在白色恐怖面前惊慌失措,指明了今后革命斗争的正确方向,特别是毛泽东在会上提出“须知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为挽救党和革命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国革命从此开始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历史性转变。
八七会议在我党的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给正处于思想混乱和组织涣散的中国共产党指明了新的出路,为挽救党和革命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没有注意防止正在滋长的“左”倾情绪,导致后来发展成危害极大的“左”倾错误。
八七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重要会议,它在中国革命遭受严重挫折后,总结了失败的经验教训,结束了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在党中央的统治,确定了党在农村领导武装暴动、开展土地革命的斗争方针。
这次会议对于挽救大革命失败所造成的危局,实现党的战略转变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八七会议在反对右倾错误的时候,没有注意防止“左”的思想的出现,使“左”倾情绪在党内滋长起来,给后来的中国革命造成很大的危害。
中共六大: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