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贫困标准应该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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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贫困标准应该如何确定
中国贫困线标准的制定,长期都依据每人每天摄入热量2100大卡路里来推算。1985年首次测算贫困线时,在整个基本温饱的测算体系中,食品消费占到60%,而在1997年调整时,食品开支比例高达85%。
1985年,中国将人均年纯收入200元确定为贫困线,2009年这一标准为1196元,24年来增长约5倍;而在此期间,中国GDP由7780亿元增至33万亿元,增长42倍。
我国目前至少有一亿多人属于被社会几乎遗忘的群体,他们没有工作,没有基本收入,没有最低生活保障;还有二亿多人仅仅维持基本温饱,没有任何资产和储蓄;也有二亿多人属于自给自足型,但缺乏基本的消费能力。中国金字塔的顶尖富人大概只有中国人口的2%,即少数权贵和富豪,他们拥有的财富甚至超过了欧美乃至亚洲的一些新老富豪,他们尽管在西方世界挥金如土,对本国经济却贡献不足;另外还有8%的所谓金领白领或者企业主算得上是中国的中产阶级,他们是中国的消费主力。剩下的几亿人属于所谓的夹心层,名义上过着所谓的小康生活,一旦遇上大病或天灾人祸,面对高涨的物价房价,他们随时都会成为贫困线之下的群体。2008年底之前,中国政府确定的贫困线为人均年收入785元,按2005年汇率折算每天收入只有0.57美元。这与世行公布的人均每天不低于1.25美元的贫困线标准相比,差距悬殊。设身处地想一下:即使现在每人每年1196元,也就是每天只有3元多人民币,面对严重的通货膨胀,他们也许能够免强解决基本温饱,但几乎无法维持一个人的正常生活。这不仅包括衣食住行的费用,还要包括再生产的费用。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严重缺失,比如高额的医疗、养老、教育、住房等民生支出,使很年多收入即使高于贫困群体之上的人,其实也生活在绝对贫困之中。
1、太低的贫困线让过亿居民人为“被脱贫”,建议现有贫困线应至少提高一倍至2400元以上。中国在2009年将贫困线上调至人均年收入1196元之前,贫困线标准为785元,按2005年汇率折算每天收入只有0.57美元,与世界银行确定的1.25美元标准差距悬殊。据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公布的报告显示,在目前仍采用国内自定义贫困线的86个国家里,贫困发生率最低的是中国,2009年为4.2%,大大低于86国平均水平的37.4%。
2、当前中国的贫困线划分标准制定模糊不合理,和国际标准距离长期偏低,扶贫投入过少,有过亿人没有被划分在贫困人口线,人为地“被脱贫”。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定的标准是,日均消费低于1美元属于“绝对贫困”,日均消费低于1.25美元属于“贫困人口”。2009年,中国新贫困线1196元启用后,贫困人口从2008年的1479万增至4300多万人口;但如果按照联合国标准计算,这个数字应是1.5亿和3亿。
3、面对物价飞涨,提高贫困线可以帮助更多的人,不但考虑吃饭,还要考虑教育和医疗保障。受金融危机影响,美国贫困线以下人口由2008年的3980万上升至2009年的4360万,“每7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需接受政府救济。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83080亿元,比上年增加14562亿元,增长21.3%。在“史上最严厉房地产调控”的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2.7万亿元,同比增加超过70%。中国国企在去年也创下了2万多亿的利润。不难看出,我国国力增强的速度是惊人的,无论是财政收入还是其他收入,都大大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标准提高可致贫困人口达1亿2010年贫困标准有可能上调到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比2008年、2009年1196元的贫阅读会员限时特惠7大会员特权立即尝鲜困标准提高了25%,贫困人口总数将大增,再回到9000多万甚至上亿都有可能。另外还要考虑受自然灾害严重威胁、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未来10年扶贫开发任务艰巨,返贫压力仍然较大。中国提高扶贫标准,是要让贫困人口过得更好,而不是解决简单的衣食问题。
5、我国扶贫应更有针对性,专家称应该落实到村到人以现有贫困线的制定标准作为政府扶贫的目标对象,缺乏针对性。有专家表示,随着中国扶贫工作的进展,贫困人口变少且分布分散,必须得靠微观层面的努力,比如,扶贫到村,落实到户。然而中国现行的扶贫工作大都以县作为基本单位。他国的经验性举措不乏可借鉴之处,但其中既适合我国国情、国力、民俗、民质,又能与现行扶贫政策匹配嫁接者较少。即便我国现行的扶贫政策和模式也存在低效益症结,亟需根据新阶段新任务的需要予以完善、创新。
国富民强曾经是中国人的共同理想,如今这个国家是越来越富了,但如何从国富民强转变为民富国强,需
要政府真正关心怜悯广大弱势群体,需要财政加大对公共民生社会保障的投入,需要国家改变财富分配体制。只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才能真正体现国家的强大,才能真正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原生型贫困”,而是“发展型贫困”。前者主要发生在我国农村地区,后者则突出的表现为收入增加了,但是居民的生活指数下降了,生活质量下降了,而使人们处于贫困状态。因此,要合理地划分我国的贫困线就要从人均纯收入的官方“数字标准”、作为家庭财富象征的“物质指向”以及人们心目中“贫困认知观”等几方面来分析。很显然,以前我国对贫困的理解主要停留在“生存”的需要上。正是与国际组织存在理解和定义上得差距,才有目前中外在贫困界定标准上的差异。新形势下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我国农村贫困标准应参考国际贫困线标准和诸多学者的观点,考虑物价因素、保障农民最低生活需求、健康需求、教育需求、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的收入差距、国家财政收支等多种因素进行重新划定。
物价因素,保障农民最低生活需求因素,健康和教育的需求,缩小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需求。
确定贫困线的几种方法
近年来,有许多学者对近100年来确定贫困线的各种方法进行了归纳和总结。为一窥这个丰富多彩的知识宝库的全貌,中国的童星、林闵钢,香港的莫泰基和英国的阿尔柯克的有关著作都是值得一读的。
㈠.童星、林闵钢提出的12种度量贫困的定量方法
在童星、林闵钢所著的《我国农村贫困标准线研究》一文中,提出了3类共12种度量贫困的定量方法,在目前所见的文献资料中,这是叙述得最全面的。其划分的3大类的根据是荷兰的奥迪·海根纳斯和克拉斯·得沃提出的三种贫困测量的视角,即客观相对贫困标准、客观绝对贫困标准和主观贫困标准:
1.客观相对贫困标准的测定
所谓客观相对贫困是指从事实上看,某些人的生活低于社会上其他人的生活水平。测定的基本途径有两个,
即收入定义和商品定义,具体的方法有3种:
⑴.收入等份定义法
首先把国民按收入分成几个(通常是5个或10个)等份,再辅以基尼系数进行差异比较,从而确定总人口的百分之多少为贫困人口;再根据这个百分比,利用家庭收入调查资料,求出贫困标准。
⑵.收入平均数法
把居民人均收入按不同水平进行统计分组,以全部居民人均生活费用除以2或3作为最低生活费标准,再
从统计分组中得出与之对应的贫困率。
⑶.商品相对不足法
它的根据是,一个缺乏普通必须品的家庭必然是贫困的,因此先选定某个标准的消费模式作为社会普遍状况的代表,再与它相比,一个家庭缺少的东西越多,不足的程度就越大,也就越贫困。
2.客观绝对贫困标准的测定
所谓客观绝对贫困是指从事实上看,某些人的生活水平低于一个确定的最小值。测定的基本途径有两个,
即确定贫困线和编制贫困指数,具体方法有7种:
⑴.热量支出法
以每人每日所需摄入的热量为基准,按人均生活费用分组,算出各组的热量摄入量,再找出摄入热量最接近基准热量的组,该组的人均生活费用即为贫困线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