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恩施国际服装城一期工程一标段

工程名称:恩施国际服装城一期工程一标段商业部分1#楼发包方:来凤县新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门窗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来凤县新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恩施国际服装城一期二标段门窗栏杆工程发包给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恩施国际服装城一期工程一标段门窗栏杆工程

2、工程地点:恩施市舞阳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时代家居旁)

3、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单价包干的形式,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验检测(不含节能检测费、但节能检测样品需乙方提供,不计算工程量)、包调试、包风险、包验收合格等。

4、质量标准:合格。

5、开工日期:按甲方进度要求施工。

二、工程承包内容:

1、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安装(含百页、格栅、门、窗)。

2、栏杆的制作、安装(夹胶钢化玻璃栏杆和不锈钢栏杆)。

3、轻钢结构雨篷的设计、制作、安装。

注:最终结算工程量实做实收。工程单价一次性包死,无论材料上浮与下调都不调整。

四、付款方式:

(一)门窗付款方式:

1、门窗固定玻璃安装完成后,甲方付款至乙方窗户总价款的25%。

2、门窗工作内容完工,经业主、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至窗户总价款的75%。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产值的90%。

4、本项目决算审计完成后,付款至合同产值的95%。

(二)栏杆、格栅付款方式:

1、栏杆、格栅工作内容完工,经业主、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至本工作内容产值的75%。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本工作内容的90%。

3、本项目决算审计完成后,付款至合同产值的95%。

(三)剩余5%款项作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四)乙方每次领取工程款时应提供同等金额的收据(不含税金)。

五、合同工期:

施工进度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不得延误,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要求的工期完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工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施工资格并清场,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六、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图纸。

2、提供必要的施工现场条件,做好与各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

3、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4、在施工进行中,若需要更改或新增工程内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其新增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逾期,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合同及图纸精心、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工期及工程质量。

2、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

3、负责对所属施工人员的管理、文明施工、安全作业。

4、将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等施工技术资料,及时汇总归档。

5、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分部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6、乙方对实施工程作质量保证,并在竣工后壹年内实施保修。

7、如因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返修,造成逾期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相互协调合作完成该项目的施工。

七、工程质量与验收要求:

1、型材:窗采用55系列型材、型材壁厚1.4mm,门采用757系列型材、型材壁厚2.0mm;材料品牌采用“德国斯托弗”;型材颜色:1#、2#楼为深灰色,6#~11#楼、18#~23#楼为咖啡色。

2、窗框与墙体间用聚胺脂发泡填充,保证弹性连接,窗框外口打

中性耐侯防水胶,窗框内口打白色密封胶。

3、合同签订后,乙方把所承包项目的样品送给甲方和监理确认,确认合格后进行封样。在大面积施工前要做样板间,样板间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出具样板间合格签认单)才能进行大面积施工。如果验收时发现与密封样品不一致的不予以验收与结算。

4、乙方按照国家及省、市现行的施工质量标准、规范和甲方审定后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完成所承包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施工时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施工资格,且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5、因乙方自身原因,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施工质量事故损失和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方对工程安全、质量、工程进度的管理,监理发出的整改通知,乙方必须严格执行。

7、乙方应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质保书、质检报告等合格证明。在材料到货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所有材料、设备必须验收合格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8、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严格的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使用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材料,准确安置和埋放预埋件,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检验。

9、甲方核定的材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如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施工,乙方除无条件更换不合格材料以外,还需向甲方支付1万元/次的违约金。

10、工程施工中乙方必须按施工图、规范及有关标准施工,若发现未按施工图、规范、标准及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乙方承担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并限期整改,超过期限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乙方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金,直至乙方无偿整改至合格。

11、工程施工中涉及隐蔽工程验收的乙方必须先通知甲方和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下一步工序。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要求:

1、施工现场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