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小学教师等晋升中级、高级
(完整版)《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一一为提高教师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一一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全日制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以下简称中小学校)的在职专任教师和校(园)长。
一一一教师参加经条件审核通过的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研修取得的学分,及相应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历提升教育、教科研活动、承担教师培养培训和支教工作等转换的学分,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
教师参加未经条件审核的优质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也可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但须事先报经所在学校同意。
第二章学分的数量要求一一一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累计取得的培训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
教师可自主安排学习进度,但每年取得的培训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自主选课)。
新录用的教师,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180学分的新任教师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80学分。
新任教师培训学分不列入教师周期培训管理学分。
新任校(园)长须参加不少于300学分的任职资格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90学分。
新任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分可按50%计入教师周期培训管理学分。
一一一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可通过四种途径获得:自主选课、指令性培训、校本研修、其他形式转换等。
其中自主选课为教师通过“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培训管理平台”)自主选择的培训;指令性培训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教师必须参加的特定项目培训;校本研修为中小学校按照要求和自身教师队伍发展需要,组织实施的培训活动;其他形式转换为教师学历提升、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教师培养培训和支教工作等,以及教师事先报学校同意自主选择参加未经条件审核的优质特色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确保改革工作的积极推进和稳步实施,改革工作分以下六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成立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社保厅。各设区市、县(市、区)相应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社保部门,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和指导。(2016年6月底前完成)
(二)调查研究
各地应按照新的中小学教师职务等级体系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查摸底。核清各学校人员素质情况、人员年龄学历结构比例、岗位聘任空缺情况,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为制定方案作好充分准备。(2016年6月底前完成)
(三)制定实施办法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调研掌握的当地实际,各设区市要制定相应的改革实施办法和人员过渡工作方案,重点包括近3年岗位评聘计划,细化的评价标准,评审程序和办法等,并报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备案。(2016年7月底前完成)
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教育局: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和《对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人社部函〔2016〕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我省全面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现将《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要认真落实《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和调控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4号)精神,结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实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统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形成择优竞争机制,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杭州教师评职称细则
杭州教师评职称细则介绍为了促进杭州教师队伍建设和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杭州市教育局制定了杭州教师评职称细则。
该细则对杭州市教师的评职称制度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下面将对该细则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职称评定条件一级评职称申请一级职称的教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机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2.至少从事教育工作5年,并连续在杭州市教育系统工作2年以上;3.取得省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成果奖;4.取得省级及以上的教育专著或论文,并发表教育论文3篇以上。
二级评职称申请二级职称的教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机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位;2.至少从事教育工作8年,并连续在杭州市教育系统工作5年以上;3.取得市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成果奖;4.取得市级及以上的教育专著或论文,并发表教育论文5篇以上。
三级评职称申请三级职称的教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学位;2.至少从事教育工作10年,并连续在杭州市教育系统工作8年以上;3.取得市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成果奖;4.取得市级及以上的教育专著或论文,并发表教育论文8篇以上。
职称评定程序提交材料教师在申请职称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表格(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3.在职证明(由所在学校出具);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教育教学成果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6.教育专著或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7.发表教育论文的证明材料,包括刊物封面、署名页等。
评定流程1.申请材料初审: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评职称条件;2.学科考试:申请人需要参加学科考试,考试内容涵盖所从事的教育学科知识;3.答辩:申请人需要参加答辩环节,对教育教学成果进行陈述和答辩;4.综合评价: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历、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5.审批:评委会对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审批,并确定申请人的职称级别。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评审结果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68号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评审结果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评审结果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68号)各市属高校: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申报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60号)规定,我局组织专家于2008年12月11日对市属高校申报的9个学科进行了评审。
在专家组认真细致评审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确定杭州师范大学应用化学等5个学科为杭州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中之重”建设学科。
现将结果公布如下:序号学科名称所在单位1应用化学杭州师范大学2中国现当代文学杭州师范大学3植物学杭州师范大学4凝聚态物理杭州师范大学5药理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第一批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周期为2008-2011年,市教育局将每年投入专项经费予以扶持,其中2008年每个学科扶持经费为20万元。
根据我局关于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的有关要求,各学科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建设目标,凝炼特色方向,落实建设措施,通过四年努力,使本学科整体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整体实力大幅度增强。
各学科所在学校要加强对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在人才引进、科研立项、成果奖励及配套服务等方面为市级“重中之重”学科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同时必须根据我局下拨的建设经费,按不少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投入,并确保专款专用。
为确保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顺利进行,我局将与各个学科及所在高校签定四年建设目标和分年度目标责任书,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和终期考核。
杭州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杭州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一、杭州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概述杭州高级职称评审是指在杭州市进行的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
高级职称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是衡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和学术成果的重要标准。
杭州高级职称评审旨在选拔优秀人才,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二、杭州高级职称评审的具体要求1.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具备副高级职称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正高级职称的,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专业条件(1)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或学位;(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一定年限。
3.工作业绩条件(1)在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主持或参与完成重要项目,取得显著成果;(3)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具有代表性的成果,如专利、论文等。
4.学术成果条件(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2)取得一定的学术影响,被同行认可;(3)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取得相关学术成果。
三、准备杭州高级职称评审的材料1.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2.工作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其在岗位上取得的成绩和贡献;3.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学术成果证明:包括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证明材料;5.单位推荐信: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信需体现推荐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杭州高级职称评审的流程1.申报阶段: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关材料;2.审核阶段: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送上级部门;3.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4.公示阶段: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5.批准阶段:公示无异议后,颁发高级职称证书。
五、提高杭州高级职称评审的成功率1.重视基本条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2.提升专业能力: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能;3.积累工作业绩:在工作中积累经验,取得显著成绩;4.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加入学术团体,参加学术交流,提高自身学术水平;5.准备充足的材料: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陈瑶等445名教师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陈瑶等445名教师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4.02.07
•【字号】浙教厅函〔2024〕36号
•【施行日期】2024.0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陈瑶等445名教师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通知
浙教厅函〔2024〕3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279号),经各地推荐和浙江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陈瑶等402名教师取得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严水荷等43名教师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职称。
经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上述人员中取得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取得中等
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职称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各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做好职称聘任等相关工作,聘任起始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
申报中小学正高级特设岗位的,请有关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做好相关工作,2024年春季学期到岗。
申报中小学正高级定向服务岗位的,要安心服务当地教育事业。
附件: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7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4.29•【字号】浙教师〔2022〕40号•【施行日期】2022.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教师〔2022〕40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和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浙江省特级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浙江省实际,对1997年出台的《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和1999年出台的《浙江省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新修订的《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和管理办法》浙江省教育厅2022年4月29日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和管理办法特级教师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
为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省特级教师的评定和管理,充分发挥省特级教师在思想政治、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和立德树人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原国家教委、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省特级教师的评定(一)评定范围。
在浙江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电教机构和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中任教的在职在岗教师。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列入评定范围。
(二)评定时间和评定总数。
全省在职省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1.5‰,每4年评定一次,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评定间隔和评定数量可作适当调整。
(三)评定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爱国情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024年杭州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2024年杭州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2024年杭州中级职称评定的条件包括:
1.学历资历: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取得大学本科学
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需要完成3年的继续教育,包含公共科目与专业科
目,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3.职称业绩材料:最好提供近4年之内的2-3项工程业绩,过程中人才需注意细节问
题,确保提供的业绩是合格的业绩。
4.论文要求: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或者专业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有助于职称评审。
5.评审流程:杭州中级职称评审,大部分地区是一年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8月份
左右。
需要提前准备做资料,交资料时间以通知为准。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余22号建议的答复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余22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8.03•【字号】杭教提〔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余22号建议的答复杭教提〔2020〕12号赵惠娟代表: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名校集团化办学战略的建议》(余22号)收悉。
经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一、我市实施新名校集团化办学基本情况近年来,市教育局以“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宗旨,以破解“好上学”“上好学”问题为目标,在以优质资源快速扩张为特点的名校集团化1.0版本和以县域内优质均衡发展为标志的名校集团化2.0版本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重点聚焦深化名校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
一是大力探索市属高中名校出市入县办学。
从2015年起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在桐庐县启动了教师跨层级转编的探索和实践,桐庐中学签约加盟杭州二中教育集团,分水高级中学与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签约组建紧密型教育集团,市属杭十四中和淳安中学、浙大附中和淳安二中、学军中学和建德严州中学、临安中学等也相继加入城乡学校“联姻”集团。
二是大力实施组团式教育帮扶。
2015年起,按照一区帮一镇的模式,主城区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五个区分别与大江东一个街道结对,大江东每一所学校(幼儿园)与主城区一所学校(幼儿园)结对,全面开展区对镇、校对校的帮扶。
在此基础上,2019年大江东区域7所中小学校分别加入主城区名校集团,进一步开展紧密型合作办学。
2019年,在市教育局大力推动下启动打造美丽城镇(梅城)“美好教育”样本区组团式互助协作工程,市属杭师大附中和区属拱墅区大关中学、江干区采荷三小,及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分别与建德市严州中学梅城校区、梅城初中、梅城中心小学、梅城幼儿园签订了互助协作协议,成立了跨区域、跨层级的新名校集团。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评职条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管理等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镇乡(街道)教办、各学校、幼儿园:为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管理、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省、杭州市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对象**市符合相关条件的在职在岗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纳入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的学校,相关改革要求按省、市文件要求另行执行。
(二)教师资格要求凡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者(包括中小幼教师系列、中职教师系列)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自觉践行《中小学教育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
不得从事有偿补课,近5年内未出现过《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所列负面行为。
(四)考核要求凡当年未经考核的个人以及在近五年内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评审。
符合晋升条件,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学校- 1 -应优先予以推荐。
(五)学历、资历要求1.教育管理系列教育管理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报副研究员者应在助理研究员岗位上任职5年及以上;申报助理研究员者应在研究实习员岗位上任职4年及以上。
对转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系列职称者,在学历上暂不作要求。
任职时间计算到2021年底(下同)。
2.实验系列实验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报高级实验师者应在实验师岗位上任职5年及以上;申报实验师者应在助理实验师岗位上任职4年及以上。
对转评中小学实验系列职称者,在学历上暂不作要求。
3.中小幼教师系列申报高级教师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2)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
杭州市职称认定要求
杭州市职称认定要求杭州市职称认定要求一、职称分类杭州市职称认定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等级。
二、申报条件1.高级职称:申报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该专业领域内工作满7年以上,其中5年以上为该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发表过2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及以上SCI/EI收录论文;(2)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企事业单位重大科研项目;(3)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企事业单位重大科技成果奖励;(4)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中级职称:申报人须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该专业领域内工作满5年以上,其中3年以上为该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发表过2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及以上SCI/EI收录论文;(2)主持过厅局级科研项目或企事业单位一般科研项目;(3)获得过厅局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企事业单位一般科技成果奖励;(4)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初级职称:申报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该专业领域内工作满2年以上,其中1年以上为该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发表过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及以上SCI/EI收录论文;(2)参与完成过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企事业单位一般科研项目;(3)获得过厅局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企事业单位一般科技成果奖励;(4)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三、申报材料1.个人基本情况表;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4.近5年来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聘任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5.近5年来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内取得的主要成果材料,如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发表的论文、主持的科研项目等;6.推荐信或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1.申报人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2.提交材料至所在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3.初审通过后,将材料报送至上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4.评审结果公示并通知申报人;5.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领取相应的职称证书。
杭州市2024继续教育学分评职称要求
杭州市2024继续教育学分评职称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杭州市2024继续教育学分评职称要求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职业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在杭州市,为了提高职业素质和拓展职业发展空间,继续教育学分评职称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政策。
2024年,杭州市继续教育学分评职称的要求将更加严格,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本文将详细介绍2024年杭州市继续教育学分评职称的要求。
一、学分要求根据杭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2024年继续教育学分评职称的要求为最低100学分。
具体学分要求如下:1.必修课程:必须学习符合自己职称申报要求的必修课程,获得相应学分。
3.实践教育:必须参加实践教育课程,通过考核获得学分。
4.学习总结:必须撰写学习总结,反映所学知识和经验,获得学分。
以上是2024年杭州市继续教育学分评职称的基本要求,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按时完成学习任务,获得足够的学分。
二、申报要求除了达到学分要求外,申报职称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职称条件:根据职称评定要求,满足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
2.工作经验: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工作经验,获得相关证明材料。
3.培训证明:需要提供参加继续教育学分评职称的培训证明。
4.学历证明:需提供最高学历证明和相关学习证书。
三、政策优惠为了鼓励更多人参加继续教育学分评职称,杭州市政府还提供了一些政策优惠:1.学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学费补贴。
2.考试减免:具备一定学分要求的人员可以减免一部分考试费用。
3.奖学金:在继续教育学分评职称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可以获得奖学金。
4.职称晋升:通过继续教育学分评职称获得的职称可以带来薪资和职称晋升。
总结2024年,杭州市继续教育学分评职称的要求更加严格,考生需要按照规定完成学习任务,积累足够的学分。
需要满足相应的申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政府还提供了一些政策优惠,鼓励更多人参加继续教育学分评职称。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制定了《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本次旨在加强教师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时效性,提高教师职称评审的质量和水平。
具体目标有:1.完善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将评价教师的能力、业绩、潜力等方面纳入综合考核范围。
2.优化评审程序,简化评审材料,缩短评审周期,提高评审效率。
3.加强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工作内容1.制定职称评审指标体系,确保评审指标科学合理。
要突出教师在教学、科研、师德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注重教师职称评审与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水平的相对关系。
2.简化评审材料,优化评审程序。
要求评审材料清晰简洁,内容准确全面。
优化评审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评审效率。
同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引入专业评审机构,加强评审的科学性。
3.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建立评审结果异议处理机制,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
1.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加强教师职称评审的自查工作,确保评审材料真实准确。
3.加强对评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各级评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4.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广大教师的参与意识和主动性,共同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工作措施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各级别的协同合作,形成合力,推动教师职称制度。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中的重大问题。
2.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评审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并建立评审结果数据库,方便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
3.鼓励学校与评审机构合作,组织专家委员会,提高评审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6.30•【字号】杭教人〔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杭教人〔2019〕5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钱塘新区教卫局,各直属学校(单位):《杭州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已经杭州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教育局2019年6月30日杭州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保障教师、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18〕18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38号)、《杭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杭人政〔2004〕383号)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及其在职教师。
前款所称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相应处理:(一)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与校外培训机构等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2023年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023年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背景:根据杭州市教育局的要求,为了提高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杭州市将于2023年举行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选活动。
目标:评选活动的目标是选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提升他们的职业地位和能力水平,进一步推动杭州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育发展。
评选条件: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必须是杭州市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具有正式的教师资格证书;2. 有较高的教学评价和教育成果,如获得优秀教师称号、教育教学奖项等;3. 具备较深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基础;4. 具有较高的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5. 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6. 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成果。
评选程序: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选程序如下:1. 教师提交申请,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教学创新和研究成果等;2. 学校对教师进行审核,核实其资料和成绩,并进行综合评价;3. 学校将符合条件的教师提交给杭州市教育局进行最终评审和确认;4. 杭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晋升名额;5. 杭州市教育局公布评选结果,晋升教师的名单。
奖励和待遇: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将享受相应的奖励和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教师的职业地位和待遇;2. 给予教师一定的薪资增加;3. 提供专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支持教师进一步提升能力和水平;4. 给予教师荣誉称号和奖励。
我们期望通过这次评选活动,激励更多杭州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升自身水平,为教育教学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浙江教师职称新规2
二、中小学(中专)教师正常晋升任职条件
1、任职年资(计算到当年12月底):
任职年资是指受聘担任某一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的计算有如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历一律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之日算起,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底止。
在此期限内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离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其任职资历的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
(1)晋升中级职务(中学一级教师、中专讲师和小学高级教师):
已聘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或助理讲师职务4年以上或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晋升高级职务(中学高级、中专高讲和小学中学高级教师):
已聘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或中专讲师职务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杭州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杭州中级职称申报条件杭州市教育局规定,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一、基本条件1.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其中在高等院校、研究所等教学与科研机构工作满3年以上;2.具有中级职务或相当职务,其中在高等院校、研究所等教学与科研机构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务,且至少连续任职2年以上;3.申报人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学历学位条件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教学、科研、任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2.除具有硕士学位的申报人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的申报人,从事教学、科研、任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以上。
三、业绩条件1.在学科领域内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等,具有一定的学术产出和影响力;2.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评价,获得过优秀教学成果奖、教学能手或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3.在学科领域内积极参加教学和科研活动,具有带动作用和协作精神,参与过学科建设、平台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具有实际成效。
四、综合考核条件1.在职教育、进修学习、远程教育等学习情况和学术交流、合作项目等活动情况;2.公开发表论文、参与教材编写、参加学术会议、赴国内外参加学术研究活动等情况;3.本人荣誉、所在单位荣誉的情况。
申报中级职称需要满足基本条件、学历学位条件、业绩条件和综合考核条件。
在申报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明,以供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
申报人应遵守相关规定和道德标准,保持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在申报中级职称时,申报人应秉持严谨认真、科学规范、创新突破的精神,全面展示自身在工作、学术和人才培养方面的综合能力和业绩成果,以获得评审委员会的认可和支持。
在申报中级职称时,申报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准备申报材料在申报中级职称时,需要准备多种相关材料,如个人简历、职称申报表、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教学成果、著作、专利等。
杭州高级职称要求
杭州高级职称要求
杭州是一座美丽的城市,也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城市。
杭州的政府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所以设立了许多高级职称的要求。
杭州的高级职称要求由教育部和杭州市政府制定,一般分为三类: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职称,也称为副高级职称,是杭州最高级别的职称,要求申请人有十年以上的从业经历,拥有特殊技能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并取得特定的考试成绩。
二级职称,也称为中级职称,要求申请人有五年以上的从业经历,拥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并取得一定的考试成绩。
三级职称,也称为初级职称,要求申请人有两年以上的从业经历,拥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并取得一定的考试成绩。
为了更好地认可申请人,杭州市政府还设立了优秀个人贡献奖,只要有一定的贡献,就可以获得这一荣誉。
杭州市政府设立的高级职称要求旨在激励人才不断发展,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也表彰了杭州市政府对人才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