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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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应用研究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48项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新的审计准则体系已经确立。新审计准则体系的最大特点之一是启用了新审计风险模型,推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要求注册会计师以更开阔的视野去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行为,从而减少审计失败的风险。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审计实践中,我国实施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遇到了很多障碍,为此,本文在借鉴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应用进行了深入研究。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课题,在我国独立审计机构里,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占的比重较多,它们在运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时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本文从研究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相关理论入手,通过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调查,分析其在我国应用的现状,总结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应用不足的具体原因,并提出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是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应用的主要技术难点。在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难以把握对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问题。为了解决重大错报风险的准确评估问题,本文根据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的特点,构建出重大错报风险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实现重大错报风险的定量评估,并结合实例分析了重大错报风险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在审计实务中的运用,为重大错报风险的客观评估提供了参考。

最后,结合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应用不足的具体原因,提出可行性较强的推进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应用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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