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劳动合同法遵循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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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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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此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法定要求,明确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必要条款。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基本情况,并确保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条件。

劳动者应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个人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变更的情形包括:企业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情形。

变更劳动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

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

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公平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原则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双方在合同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二、自愿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自愿原则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双方的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制另一方订立劳动合同。

三、合法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法原则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和强制性规定。

四、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欺诈、隐瞒。

五、平等协商原则《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平等协商,相互尊重。

用人单位不得采取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平等协商原则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当平等协商,相互尊重,不得采取不平等的手段。

六、直接面谈原则《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直接面谈原则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直接面谈,而不是采取其他形式。

七、劳动合同期限原则《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原则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明确、具体,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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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劳动人事制度的健康发展,依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订立,履行。

第四条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等。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内容。

第六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保障其合法权益,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八条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未终止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条未明确约定期限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终止,应当发生书面通知,并依法履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遵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拖欠。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性别、种族、宗教信仰、残疾、人身特质等理由辞退劳动者。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劳动者社会保险费。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择优录用劳动者,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剥夺其基本权利。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根据宪法的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协商和自由选择,制定本劳动合同法。

本法适用于在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劳动者,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和自然人,以及为这些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工作、提供劳动的人。

第二条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针劳动合同法遵循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针,旨在平衡劳动者权益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三条遵循平等、自由、公正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平等协商,自由选择,遵循公正原则。

第四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确保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工作机会,并得到合理的工作报酬、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障。

第五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建立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共同维护劳动秩序,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劳动关系。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

但是,劳动合同的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资及其支付办法、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和休假、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无固定期限的,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十条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可以在下列情形下解除: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有劳动管理部门认定,或者经用人单位证明的;3.用人单位丧失劳动能力,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有劳动管理部门认定,或者经劳动者证明的;4.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年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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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年最新5篇篇1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劳动合同法。

二、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的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三、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等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四、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内容。

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五、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如需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

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

协商解除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单方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用人单位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告知劳动者,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八、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九、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适⽤范围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的适⽤范围是什么?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劳动合同法的适⽤范围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条【适⽤范围】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单位)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订⽴、履⾏、变更、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适⽤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履⾏、变更、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基本原则】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愿、协商⼀致、诚实信⽤的原则。

依法订⽴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规章制度】⽤⼈单位应当依法建⽴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劳动义务。

⽤⼈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保险福利、职⼯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事项时,应当经职⼯代表⼤会或者全体职⼯讨论,提出⽅案和意见,与⼯会或者职⼯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会或者职⼯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事项决定公⽰,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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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简答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简答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保护原则和合理原则。

1. 平等原则:劳动合同法要求雇主和劳动者在订立和执行劳动合同时应保持平等地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2. 自愿原则: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基于双方的自愿,雇主和劳动者都有权利自主选择对方作为合作对象,不得强迫或威胁对方订立劳动合同。

3. 公平原则: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动合同订立和执行过程中应保持公平,双方应在均衡的信息、协商和平等的条件下达成共识。

雇主不得利用其相对强势地位欺压劳动者。

4. 保护原则:劳动合同法要求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方面的最低保障,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5. 合理原则: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合理,合理性包括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双方意愿、合理兼顾双方权益等要素。

合理性是平衡雇主和劳动者利益的原则,避免订立不公平、不合理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即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以下是根据这一规定展开的内容:1. 合法性原则: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条款都是无效的。

这意味着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与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也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2. 公平性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体现公平原则,即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对等,不能存在一方明显优于另一方的情况。

这要求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工时、福利等条款应当合理,不得有歧视性或不公平的规定。

3. 平等自愿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基于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通过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对方签订合同。

这一原则保障了劳动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4. 协商一致原则:劳动合同的条款应当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这意味着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对合同条款达成共识。

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面决定合同内容,必须经过双方同意。

5. 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意味着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有欺诈、隐瞒等不诚实行为。

这一原则是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劳动合同有效履行的基础。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不仅是劳动合同订立的法律依据,也是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行为的指导原则。

遵循这些原则,可以保障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从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7.06.29•【文号】主席令第65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劳动合同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了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愿、协商⼀致、诚实信⽤的原则。

劳动合同依法订⽴即具有法律效⼒,⽤⼈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店铺⼩编带你⼀起去了解。

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全⽇制⽤⼯外,都应当以书⾯形式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3)平等⾃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单位在订⽴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单位双⽅的真实意思的表⽰,出于⾃愿⽽签订。

(4)协商⼀致原则:协商⼀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协商⼀致达成的,任何⼀⽅不得把⾃⼰的意志强加给另⼀⽅,不得强迫订⽴劳动合同。

(5)诚实信⽤原则:诚实信⽤原则是⼀项社会基本道德原则,为⼈处世均应当遵循该原则。

⽤⼈单位和劳动者在订⽴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不得欺诈对⽅。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招⽤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作内容、⼯作条件、⼯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读者整理的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以及这些原则的具体内容,希望⼤家阅读之后能对此有所了解。

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店铺的律师。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原则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

比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

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用人单位要承担不签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其次是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

2.公平原则所谓公平,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是法律的价值选择之一,也是社会公德的体现。

3.平等自愿原则这个原则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平等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与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另一方面自愿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志,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

根据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类型,也受到自由意志协商一致的制约。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仔细研究合同的每项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分歧,达成一致意见。

以上不代表本站观点。

2024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4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4劳动合同法全文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立法宗旨1.2 适用范围1.3 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2.1 劳动合同的类型2.2 劳动合同的内容2.3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3.1 劳动合同的履行3.2 劳动合同的变更3.3 劳动合同的续签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4.1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4.2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4.3 劳动合同的终止第五章:工资5.1 工资支付的原则5.2 工资的确定5.3 工资的调整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6.1 工作时间的规定6.2 休息日与法定节假日6.3 带薪年假第七章:劳动安全与卫生7.1 劳动安全责任7.2 劳动卫生条件7.3 职业病防治第八章:社会保险与福利8.1 社会保险的种类与缴纳8.2 社会保险待遇8.3 职工福利第九章:劳动争议处理9.1 劳动争议的调解9.2 劳动争议的仲裁9.3 劳动争议的诉讼第十章: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0.1 违约责任的确定10.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0.3 对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处罚第十一章:特殊劳动合同11.1 非全日制用工11.2 劳务派遣11.3 集体合同第十二章: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12.1 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12.2 劳动合同违法行为的处理12.3 劳动合同的备案第十三章:附则13.1 合同的解释权13.2 合同的生效时间13.3 其他规定第十四章:签字盖章14.1 甲方签字栏14.2 乙方签字栏14.3 签订时间14.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立法宗旨本法旨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2 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1.3 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2.1 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7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7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7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以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为基础。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五条劳动合同订立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岗位信息,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六条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

第八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变更事项。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第十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等。

第五章劳动争议处理第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内的劳动争议。

第六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2023年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版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劳动者平等协商,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四条劳动者享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得限制或者歧视劳动者的职业选择。

第五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应当在录用劳动者时,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条件、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七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时,应当根据劳动者身体条件、年龄、技能、工作经验、职业资格等情况,为其提供适当的劳动保护。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合法、公正。

劳动者不得与用人单位订立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不得放弃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第九条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和接受派遣的用工单位,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用工单位应当与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务派遣服务。

第十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劳务派遣活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并在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限制、剥夺或者侵害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违法用工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并有权向有关行政部门、检察机关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投诉、举报或者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招聘劳动者。

聘用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考核录用劳动者时,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残疾、家庭出身、婚姻状况等为由,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在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岗位、岗位要求、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工作条件、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因素予以协商确定。

劳动法全文:2024年版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全文:2024年版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全文:2024年版劳动合同法本文档旨在整理和阐述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以便于各方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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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发展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权益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劳动者进行侮辱、诽谤、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第四条劳动合同制度国家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和格式。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劳动报酬;7. 社会保险;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签订。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劳动合同的生效,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九条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秩序的重要法律。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自愿原则、平等原则、保护原则、协商原则、有限原则、就业原则等。

一、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应当是平等的,不存在任一方利益受损或不公平对待的情况。

用人单位不能以某种方式压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禁止劳动者进行集体谈判、组织工会等权益保障措施。

二、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强制另一方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权选择合适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者强迫到不适宜、危险或不符合劳动者意愿的工作岗位。

三、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基于平等的原则。

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种族、民族、宗教信仰、年龄、婚姻状况等因素对劳动者进行歧视。

劳动者不得因为性别、种族等原因被拒绝就业或被降低待遇。

四、保护原则保护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基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例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协商原则协商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必须基于协商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积极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问题。

六、有限原则有限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是有限的。

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或者以工作完成为期限的合同,但是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范围。

七、就业原则就业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就业的需要。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劳动者时应当考虑社会的需要和岗位的要求,不得歧视或排斥某类劳动者,确保劳动者能够有一个合适的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7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7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7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劳动者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自然人。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要求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向劳动者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条件等基本情况。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建立劳动档案,记录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和工作情况。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注明变更的内容和时间等事项。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及时送达劳动者本人,由劳动者签字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年最新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年最新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年最新6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下列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条劳动合同一经订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等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劳动合同可以依法变更。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的;劳动者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等。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九条对于从事特定工作的劳动者,如劳务派遣、实习生、兼职人员等,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参照本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对于拖欠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等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要求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6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6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6篇篇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秩序,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和承担后果等有关问题。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活动,适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订立、履行的劳动合同活动。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履行用工平等、合法、公平、诚信、程序、保障、安全等义务;劳动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和提供劳务的义务。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并约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自愿的协商一致结果。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订日期为劳动合同生效日期。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政府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拖欠、减少或者拖延支付工资。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双方当事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用人单位应当登记注册,纳税合法;(三)利用人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计算机或者书面形式签订;(四)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内情,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报酬等事项;(五)双方当事人有书面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二)劳动合同的期限;(三)工作的时间、地点、内容、报酬等事项;(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纪律等事项;(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通信的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以下期限:(一)定期合同:以确定日期开始,以约定期限届满;(二)无固定期限合同:以约定条件开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解除。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下列:(一)双方经协商解除;(二)劳动者提前1个月递交书面解约申请;(三)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五大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五大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五大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的法律准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相比《劳动法》增加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合法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它的基本内涵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

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工人。

主体合法,即当事人必须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指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或者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并且必须具备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履行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的能力,以及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个体工商户必须具备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劳动者主体资格是指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最低就业年龄,并具备劳动能力。

任何一方不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的,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是非法的。

(2)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

目的合法,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宗旨和实现法律后果的意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就业,获得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劳动力来组织社会生产劳动,发展经济,创造效益。

(3)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法律内容是指劳动合同双方确定的具体权利义务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内容、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多个方面。

劳动合同约定这些内容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与形式合法。

程序合法,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步骤和方式进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具体方式是先起草劳动合同书草案,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协商一致后签约。

形式合法,是指劳动合同必须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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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

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

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用人单位要承担不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本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
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应得劳动报酬。

” 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

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内容。

有些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作出具体规定,如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固定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的规定;关于工作时间,不得违法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关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劳动保护,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标准等等。

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违法,劳动合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些合同内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往往只规定
了一个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就是合法的,但有时合法的未必公平、合理。

如同一个岗位,两个资历、能力都相当的人,工资收入判别很大,或者能力强的收入比能力差的还低,就是不公平。

再比如用人单位提供少量的培训费用培训劳动者,
却要求劳动者订立较长的服
务期,而且在服务期内不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或者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工资。

这些都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不合理,不公平。

此外,还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滥用优势地位,迫使劳动者订立不公平的合同。

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将公平原则作为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可以防止劳动合同当事人尤其是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损害劳动者的权利,有利于平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环卫站临时工称待遇不公发短信给县长被辞退
2008年10月15日11: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一名在环卫站的临时聘用人员,为了达到同工同酬的目的,给县长的手机上发了一条短信说明缘由,怎奈第二天就被环卫站解聘了。

环卫站“临时工”为同工同酬给县长发短信
2008年3月2日,徐斌(化名)被千阳县环卫站以临时工聘用,主要是收取卫生费。

据徐斌说,当时也没和环卫站签订任何用工协议,工作一段时间后,他发现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差距很大,便给环卫站相关负责人说明了“同工同酬”的要求。

徐斌认为自己的要求合理,长时间并
没有得到单位落实,便想起了给县长反映此事(据说此前他和千阳县县长范同兴有过接触,并留有县长手机号码)。

6
月26日中午,徐斌将编写好的短信发给了县长范同兴,一共420
多字(见文末)。

记者从徐斌手机中看到,发送日
期2008/6/26,时间:12: 35,收件人:1389270 xxxx o 环卫站长否认辞退与短信有关
发完短信的徐斌等待县长的回复,谁知,第二天上午,也就是6月27日上午上班不久,徐斌被环卫站站长罗亚中叫到办公室。

据徐斌说,到办公室后,罗站长一副很生气的样子说“把你手机拿来!”随后拿着手机翻看短信,并说道:“还给县长发短信要权利和义务呢,县长很生气,让你走咧!”自此徐斌便离开了自己的“工作单位”。

昨日,记者拨打了徐斌发短信的手机,但关机。

千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景某说,范县长确实收到了徐斌的短
信,而且还让他看了内容,大致是关于同工同酬的问题。

至于发短信和被解聘的事情,应该是一个巧合,没有必然联系,范县长当时还问及徐斌在哪个单位工作,是干什么的,随后他也就针对此事过问了一下罗站长。

据罗站长说,徐斌是临时聘用人员,由于自己没有学习“新劳动合同法”,当时聘用人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约定试用期,为此,经过千阳县劳动仲裁委的仲裁,单位还给徐斌赔偿了4000多元
钱。

至于为何要辞退徐斌,罗站长说,由于财政很困难,单位养不起这些临时聘用人员。

他也承认当时叫徐斌到办公室谈关于辞退的问题,并翻看了徐斌的手机,但他否认辞退与给县长发短信有关系。

日前,徐斌已经正式向千阳县法院提起诉讼,此案
将于11月10日开庭审理。

短信内容共三页
第一页显示:
范县长你好!自我到环卫站后我一门心思就是把工作干好,在垃圾收费上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征收,已经于5月
底清理完毕,现在亲手剪绿化带,其工作量选(远)超过其工资450元的范围,不是我有何想法,国家正式职工工资1-2000元左右,他们可以不干,临时工就……范县长,我的意思能同工同酬,让我有心里平衡的余地,人都是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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