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建议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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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10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10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10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3•【字号】•【施行日期】2018.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10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临沧市2018年10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10件惠民实事是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惠民实事的安排部署。

市直责任单位要本着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抓好统筹协调,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保障资金落实到位,确保10件惠民实事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市级责任单位分解下达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10件惠民实事进展情况实行月度信息报送制度。

各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负责惠民实事工作的联络员,并于2018年3月3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自4月5日起,各责任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上月工作推进情况,其中2018年6月30日、10月5日、12月25日前分别报告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10件惠民实事工作完成情况。

市直牵头单位负责汇总报告所承担实事的推进情况,各县(区)负责汇总报告本县(区)10件实事落实情况。

市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传真):2127817。

2018年3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2018年10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一、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2018年新改建农村公路60公里,完成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245.958公里,完成“直过民族”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和沿边地区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1799.712公里。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8年市“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信政文〔2018〕71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8年市“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信政文〔2018〕71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8年市“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正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8年市“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信政文〔2018〕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市委、市政府决定2018年继续实施“十件实事”。

从全市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紧紧围绕“惠民生、办实事、见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继续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努力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为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将市“十件实事”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责任,敢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

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18年市“十件实事”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向全市人民递交一份圆满的“答卷”。

二、工作机制(一)领导分包负责制。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对市“十件实事”各项目归口负总责,牵头协调督导相关工作落实;协助副市长工作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处级干部具体负责对分管的市“十件实事”项目进行督促检查,监控工程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矛盾及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项目单位责任制。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根据承担的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定要求,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推进,直至全面落实。

2018年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含十件实事)三季度完成情况表

2018年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含十件实事)三季度完成情况表

总体要求
年度目标及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情况
九、扶持新材料、人工 智能、第三代半导体等产业 加快发展。
9.围绕“一代材料、一代产业”建设 目标,推动我市新材料产业发展壮大; 以市镇两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为核 心,从两化融合应用层面支撑人工智 市经济和信 能等产业发展,全年完成 60 家以上企 息化局 业申报各级信息化项目和完成形式审 查;推动紫光半导体项目落地建设, 推动中图半导体实现倍增。
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开展调研,走访本市 6 家建筑业一级资质企业,听取企业相关意见建议;正在修订《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 分标准》,将本市企业在外市承接业务,做好建筑业统计及在莞纳税的良好行为给予信用分值加分;继续做好中建五局子 公司等企业进莞跟踪服务工作;做好关于东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完善建筑业企业相关内容。
2018 年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含十件实事)三季度完成情况表
制表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总体要求
年度目标及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情况
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30 日
一、将市级试点企业动 态扩容至 250 家以上。加强 对镇级试点企业指导,总结 推广先进经验。全面落实 20 条干货措施和 22 项配套政 策,用好专业服务资源池、 产权补办、并购重组基金等 一揽子创新举措,以倍增扶 持拓宽企业成长空间。调整 完善资金拨付、督查督导和 综合评价机制。探索将成熟 的定向扶持政策扩展至全市 企业,推动广大企业加快实 现全域倍增。
3.已印发《2018 年市领导挂点服务“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工作方案》(东委办〔2018〕22 号),线上线下联动为 企业解决实际问题。8 月 9 日召开“倍增计划”挂点服务专员动员培训会,培训并动员全市“倍增计划”挂点服务专员做好挂点 服务。截止目前,所有市领导已完成第一批走访工作。并且,目前已针对《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问题诉求跟踪服务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有关部门、园区和镇街征求意见,并已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待完善后印发。

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1)条年度推进计划表

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1)条年度推进计划表

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1)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2)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民政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3)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水务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4)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水务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5)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供电公司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6)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供电公司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7)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电信公司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8)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电信公司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9)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城建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10)条年度推进计划表 牵头单位: 区商务局度︶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11)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残联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12)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13)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高淳区水务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14)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15)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红十字会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16)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卫计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17)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卫计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17)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卫计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18)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卫计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19)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20)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21)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22)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23)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24)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房产局位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25)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征收办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26)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城建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27)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房产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28)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水务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29)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城管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30)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城管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31)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城管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32)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委农工委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33)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委农工委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34)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委农工委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35)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人社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35)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区人社局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36)条年度推进计划表牵头单位: 区残联2018年区民生重点实事第(37)条年度推进计划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云政办发[2018]14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2.08
【实施日期】2018.0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8〕14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8年10件惠民实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10件惠民实事是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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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表

泗阳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表
卫计委
3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般人群签约率达到35%,高血压病人、糖尿病病人、孕产妇、0-6岁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5%。
350
350
一般人群签约率达到3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
一般人群签约率达到31%,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1%
一般人群签约率达到33%,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3%
91800
27780
完成土地征迁、清障及项目招标
完成工程量30%
完成工程量60%
全部完成
▲水利局卢集镇
高渡镇
裴圩镇
10
城市雨污分流工程:以城西片区为重点,编制城市雨污分流工程改造方案,并分别实施改造,解决雨污混流问题。
6500
6500
开展前期调查
进场施工
完成任务
▲水利局住建局
规划局
众兴镇
11
富春河河道整治及雨污分流工程:整治市民东道至泗塘河段,全长约2100米,红线宽25米;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拓宽、绿化、景观、桥梁、雨污分流等工程。
1950
1300
完成方案制订、预算报告、招投标准备工作;同时对部分软件产品进行试用
完成软件安装工作
村卫生室功能迁入、基本公共卫生数据导入,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完成村医远程硬件调试;完成所有实施基本药物的一级医院接入,开通乡村远程诊疗服务;完成村级全科医生工作站试点
完成二级医院接入,开通省市远程医疗服务;开通预约诊疗平台
4000
250
2000
河道开挖,土方整理
道路、景观单位进场施工
道路、景观施工
全部完工
住建局
12
南包河景观提升工程:对南包河爱园公园至淮海路沿线的运河名门府段(开发企业实施)、星宇小区段、滨河CBD段景观进行提升改造,全长约1000米,内容主要包括绿化、生态护坡、雨污分流改造等。

2018年民生1—45个项目

2018年民生1—45个项目
20件民生实事 新(改)建公共厕所 ★●为建档立卡适龄贫困 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 ”(人) ★小街小巷环境提升整治(万元)
新建(所) 序号
目标数 完成数 完成比例
改建(所) 14
目标数 完成数 完成比例
15
目标数 完成数 完成比例 目标数
16
完成数 完成比例
金口河区
5
4
80
3
3
100
1043
1043
代缴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 ●对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 民族自治地区行政村全面 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 体检(人) 实行学前双语教育(个) 费(万人)
对贫困家庭在教育方面 的特殊困难实行基金救 助(个) 9
序号
目标数
6
完成数 完成比例 目标数
7
完成数 完成比例 目标数
8
完成数 完成比例 目标数
◆新(改)建农村公 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 ●解决脱贫人口饮水 完成贫困村通光纤宽带 路(公里) 用性能指数(PQI) 安全问题(人) (个)
农村危房改造(户) 序号 51
53
54
55
56
目标数 完成数 完成比例 目标数 完成数 完成比例 目标数 完成数 完成比例 目标数 完成数 完成比例 目标数 完成数 完成比例 目标数 完成数 完成比例
20件民生实事 用好四项基金,对贫困家庭教育、医疗、产业发展的特殊困难给予救助和扶持 对贫困家庭在卫生方 面的特殊困难实行基 金救助(个) 建设贫困村文化室(个)
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 序号
目标数 完成数 完成比例
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 9
目标数 完成数
10
完成比例 目标数 完成数 完成比例 目标数 完成数 完成比例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市十件惠民实事进展情况的通报(11月份)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市十件惠民实事进展情况的通报(11月份)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市十件惠民实事进展情况的通报(11月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7•【字号】肇府办电〔2018〕39号•【施行日期】2018.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市十件惠民实事进展情况的通报(11月份)肇府办电〔2018〕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18〕81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惠民实事工作。

目前,十件惠民实事的43个具体事项中,已有22个事项完成年度任务,4个事项进展相对缓慢,其余17个事项正加快推进。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22个已完成年度任务的事项22个已完成年度任务的事项分别是:市教育局牵头负责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从每月人均不低于90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50元提高到300元”、“引入社会资本筹建优质民办学校”、“为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幼儿园教职工发放津补贴,补助标准为100元/人/月”、“开展全市乡村小学分教点教师全员培训”、“完成肇庆中学、市工业贸易学校省运会比赛场馆建设”;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的“城镇、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523元和每月248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1800元/人/月以上,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月以上”、“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80%,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80%”、“加大对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将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1800元/年和2400元/年提高到2000元/年和2700元/年”、“银龄安康行动惠及范围从原来的70岁以上老年人和60岁以上低保、五保老年人扩大到60岁以上老年人,实现全覆盖”;市司法局牵头负责的“支持困难地区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市人民调解案件争取达到8000件,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7%”;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900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30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的“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2811户,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92户”;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的“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底化建设200公里”、“新增及延伸公交线路11条,方便群众出行”;市文广新局牵头负责的“全面实现全市1255个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的目标任务,完成全市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15060场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负责的“推进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市代建局牵头负责的“完成市体育中心升级改造”;肇庆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的“完成肇庆新区体育中心建设”。

2018年区十件民生实事第一季度完成情况表

2018年区十件民生实事第一季度完成情况表

3 月份全区发放人数 178 人, 发 4.孤儿集中供养水平从每月 放金额 193500 元,其中集中供 1450 元提高到 1560 元,分散 养孤儿 40 人, 社会散居孤儿 138 供养水平从每月 880 元提高 人。1-3 月共发放城乡孤儿基本 到 950 元。 生活补助 581450 元。
68%
部分失能老人不 继续把工作做好,争取 愿入住敬老院或 100%完成任务。 医院。
区民 政局 区残 联
25%
无。
目前我区残疾人两项补 贴执行标准已达到省标 准,下一步将继续做好资 金发放和管理工作,确保 按月足额发放,资金专款 专用。
二、 加 大 扶 贫 济 困 力 度
李 谦 常
区扶 贫 办、 区农 业局
24%
由于上年度的当 地城乡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数据未 公布,未能按照 新标准执行。
待上年度的当地城乡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数据公 布后,即按新的标准执 行,并补发 2018 年差额 月份,确保完成全年特困 人员生活补助资金发放 任务。 目前我区城乡孤儿基本 生活保障标准已达到省 标准,下一步将继续做好 资金发放和管理工作,确 保按月足额发放,资金专 款专用。
李 谦 常
区民 政局
目前,全区城乡低保 5271 户 2.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 12275 人 (其中城镇 745 户 1518 水平分别从 462 元/人/月、 211 人,农村 4526 户 10757 人)。 元/人/月提高到不低于 513 元/ 1-3 月份全区共发放城乡低保资 人/月、238 元/人/月。 金 1244.06 万元。
12. 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 地区流动并长期从教, 将山区 已制定好方案, 正等区政府常务 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 会议通过。 活补助从每月人均不低于 900 元提高到不低于 1000 元。

2018年16月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表

2018年16月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表

提升家庭签约影响力及签约 质量。
9.动工建设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项目前期14项手续全部已完成,并于6月1
大楼项目。
日正式开工,现正在桩基施工。
无。
计划7月底完成桩基础工程。
10.完成县中医医院升级建设项目一期(手 术室、产房)建设任务。
正在进行天面洁净化和中央空调安装。
无。
整个区域清洁消毒,各个系 统测试调试。 ①制订详细的工期推进计
刘敬东
住院综合大楼:正在进行地下室建设,7
11.完成县第三人民医院(华城镇中心卫生 月1日前完成正负零工程。
县卫 院)升级建设项目。 2 计局
门急诊综合大楼:已完成整体装修工程的 90%,正在进行天棚吊顶。
无。
划,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切 实加快工程进度。 ②尽快完成升级改造及配套 附属工程招标工作,确保工 作协调同步推进。
已完成。
无。
按政策执行。
15.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
水平从每人每月 1450 元提高到 1560 元、
3
县民 分散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 880 元提高到 政局 950 元。
已落实。
无。
按政策执行。
16.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 助比例达到 8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 80%以 上。
上级提标文件未下发,暂无进展。
汇总时间:2018 年 6 月 31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下一步工作措施与建议
责任 县领导无。来自按计划完成工作目标。无。
按计划完成工作目标。
无。
按政策执行。
无。
按政策执行。
刘敬东
无。 无。
按政策执行。
待上级政策文件下发后,立 即执行。

2018年州十项民生工程及

2018年州十项民生工程及

2018年全州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民生工作思路,州委、州政府决定2018年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办好19件民生实事。

剔除重复内容,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实事各级财政共计划安排23.7亿元。

十项民生工程一、就业促进工程(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州残联)(一)工作目标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

全州城镇新增就业8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2015级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劳务品牌培训6000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100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2200人。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人。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5000人。

(二)项目资金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计划安排6217万元。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待上级下达资金计划后确定。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计划安排98.1万元。

二、扶贫解困工程(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卫计委、州总工会、州残联)(一)工作目标1.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其救助比例不得低于70%。

2.法律援助。

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000人次,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5600件。

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6240元或7800元扶助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每户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

4.困难职工救助。

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

5.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

扶持1000名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为949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24•【字号】青政发〔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2018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青政发〔2018〕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政府决定,2018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10件实事。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完成技能提升3万人、政策性扶持创业1.5万人、新型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培训1.5万人(一)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二)完成技能提升3万人、政策性扶持创业1.5万人,增强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三)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培训1.5万人,增强参训人员的创业创新和就业能力,实现农业增产增收和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二、提高城乡教育保障水平,新建中小学标准化食堂100所,开工建设普惠性幼儿园60所、中小学校30所,推进家庭教育普及工程(一)以农村中小学为重点,新建标准化食堂100所,逐步解决中小学生在校就餐问题,保障学生饮食质量和安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二)按照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开工新建、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60所,进一步提高城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三)按照省定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开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30所,进一步提升城乡中小学校办学条件。

陆河2018十件民生实事完成进度表

陆河2018十件民生实事完成进度表

15000
935
初步设计已批复
需河口镇、河田镇和 上护镇尽快将房屋拆 迁安置补偿方案报县 政府批准
省级实事
5
平面交叉处治、完善交通标志和标线系 统、路侧安全设施、保障安全视距等
563万元
增设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标线等
563万元
91
省级实事
省道335线陆河县河口 县交通运 6 至新田段改建工程(二 输局 期) 7 县交通运 省道S240陆河县河口至 输局、河 陆丰交界段改建工程 口镇府
2018年全县完善镇村两 级人民调解组织建建设 计划总投资资758元,其 中用于镇级专职人员调 解员18名工资54万元村 级专职人民调解员127名 工资381万元,推进镇、 村两级调委会规范化建 设经费127个村每个村2 万元,共254万元;“以 案定补”办案经费24万 元镇、村两级),县级保 障3个行业专业性调解委 会建设资金(含专职调解 员工资及建设资金)45万 元
县级实事
1910万
560
地下室已完成,现进行一楼主体建设 。
欠缺资金
县级实事
国道G235线陆河河田芋 县交通运 4 陂坑至新河工业园区段 输局 改建工程 国道G235线陆河段公路 县公路局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路基路面工程,全长16.664公里,按一 级公路标准建设
37642
施工招标,征地拆迁,路基路完成5公里。
1900万元
200
图纸正在审定中。
县级实事
县卫计局 陆河县中医院升级建设 二、推 2 、县中医 工程 进基层医 院 疗升级建 设和保健 、康复服 务 陆河县水唇镇老年人养 3 水唇镇府 护院建设工程
3500万元
1028.51
1、地下室土方完成一半。 2、基坑支护人员,机械全部进场。3 、桩基础人员,机器全部进场

龙华街道办事处2018年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一览表(第一

龙华街道办事处2018年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一览表(第一
龙华街道办 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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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页,共 6 页
街道 类别 序号 主办/
协办
具体工作事项
第一季度
完成情况 (进度判定:完成/按计划推进/
滞后)
存在问题
解决措施
责任单位
此类项目,由区环水局开展前
21
上芬水黑臭水体治理
主办
工程。(共同主办单 位:区环境保护和水
务局)
完成上芬水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完成上芬水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目前工程进度完成35%。(正按 计划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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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解决措施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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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类别 序号 主办/
协办
具体工作事项
第一季度
9
主办
新华中学应急避难场 所。
完成工程量80%。
松和新村、碧波花园两个海绵 化改造示范项目完成总工程量 的5%。
正开展方案设计,完成总工程 量的5%。(按计划推进)

发 展
3 主办

完成内涝点整治工程

。(共同主办单位: 区环境保护和水务
完成创业路汇海广场段内涝点 整治8%工程量。
已完工。(完成)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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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共 6 页
区城市管理局)
作,现开展环境提升工作完成 3.清湖新村已完成基础建设工
概算审批工作;
作,现开展环境提升工作;
4.上油松村完成基础建设工作 (正按计划推进)

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10件实事的通知

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10件实事的通知

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10件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度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18•【字号】平政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10件实事的通知平政发〔2018〕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政府决定,2018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10件实事。

现公布如下:一、加快建设美丽平度,提升城乡生态文明宜居水平,年内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25个、达标村300个,建设旅游大环路二期工程,新建镇级污水处理站15处、空气质量监测站12处,完成城区公厕新改建及农村无害化厕所后续管护、居民楼院改造整治项目(一)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创建2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主要进行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特色产业发展、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文化建设等;创建300个美丽乡村达标村,主要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改善、村务村风管理等。

责任单位:市美丽办、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二)旅游大环路二期工程。

项目内容:道路总长约180公里,新建道路约55公里,改建道路约70公里,原有道路配套约55公里。

责任单位: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发办、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行政审批局,相关镇(街道)。

(三)镇(社区)级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新建15处镇(社区)级污水处理站,主要进行污水处理站主体建设及污水管网敷设,同步配备提升泵等污水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财政局、水利水产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行政审批局,相关镇(街道)。

(四)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

门头沟区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26项

门头沟区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26项
门头沟区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26项)
序号
实事项目名称及内容
合计(共26项)
一、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共5项)
1
提升百姓健康生活环境,做好病媒防范工作,重点对四害疫病传播进行彻底消杀,普及至门城地区103个社区
2
实施百姓反映较为集中的部分平改坡老旧小区顶层漏雨修缮工程,改善百姓居住现状
3
进一步提升门城湖公园休闲质量,通过原位生态修复技术对门城河湖水体进行提标升级和应用示范,提升水体水质,实现受污水体的生态恢复,为居民提供良好休闲环境
16
为全区54家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配备427名专职保安,维护校园秩序,保障校园安全
17
继续实施低龄儿童疾病筛查健康保障项目,免费为6岁以下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对新生儿开展先天性疾病筛查;免费为待产孕妇实施“艾梅乙”筛查
18
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群众应急救援能力。以户为单位为60岁以上老人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人防技防相结合提升火灾防范能力
4
实施石门营新区部分小区严重漏雨房屋修缮工程,改善百姓居住现状
5
为全区村居民供应清洁优质型煤,按照环保要求继续推进我区清洁型煤全覆盖工作,满足地区百姓对优质清洁型煤的购买需求
二、方便群众交通出行(共5项)
6
提高群众公交出行便利度,保障山区“村村通”公交线路和门城地区891、964、965三条社区公交专线的正常营运,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区公交线网
10
为提高百姓出行安全系数,在滨河路、梧桐苑等地块增添人行步道挡车桩,完善大峪中学等校园周边道路标线,更换育园路等路段道路名牌。在交通流量大的石担路琉璃渠村口、三温路三家店村北口增设交通信号灯,更换新桥大街、黑山大街和门头沟路道路护栏

2018年10件惠民实事

2018年10件惠民实事

2018年10件惠民实事一、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启动实施27个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的自然村“村村通硬化路”工程,继续推进“直过民族”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和沿边地区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15000公里,建成10000公里。

主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民族宗教委,有关州、市人民政府二、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40万套。

主办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州、市人民政府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0万人。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四、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完成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主办单位:省水利厅,各州、市人民政府五、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贫困地区以县为单位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率达到100%,妇女常见病筛查达到60%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60%以上。

按照《县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推进40所县级综合医院提质达标。

主办单位:省卫生计生委,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六、城乡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新建或改扩建15个城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60个农村敬老院、50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新增养老床位1万张。

主办单位:省民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七、“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扶持创业目标任务:力争“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10万人创业。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八、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村建设目标任务:实施公共道路硬化、公共亮化工程、环境卫生整治、文体活动场地和村民活动室建设等村内公益项目,建设300个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

主办单位: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九、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目标任务:建设600公里“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步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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