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理想国》中的正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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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理想国》中的正义观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1)09-00-02
摘要:《理想国》是第一本系统地阐述正义观的西方著作,书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阐述了自己对于正义的看法,书中的正义观是诸多学者研究的对象,本文从正义观是什么,实现正义的方式及对柏拉图所持正义观的评述三方面进行展开。
关键词:正义城邦正义个人正义
一、正义内涵论述
1. 正义是什么
关于正义是什么,柏拉图在开篇并没有正面去论述,而是在对当时盛行的以下几种正义观批驳的同时,间接提出自己的观点。
第一,正义是欠债还债。
苏格拉底认为这并不是正义确切的定义,当债主精神不正常、疯了的时候,还钱给他是不妥当、不正义的;若债主是敌对一方,还钱也是不正义的,敌人会做坏事,把钱还给敌人会滋长他做坏事。
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恰如其分的报答。
第二,正义是“以善待友,以恶对敌”。
玻勒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苏格拉底反问玻勒马霍斯,你所谓的朋友是指那些看上去好的人,还是指本质上确实是好人?你所谓的敌人是表面上是坏人还是指实际的坏人。
有时候我们会弄混朋友和敌人,我们这样的帮助朋友伤害敌人的行为也因而是不正义的。
第三,正义是强者的利益。
智者色拉叙马霍斯论证说:“政府是每一城邦的统治者,城邦是谁强谁统治,因而政府是最强大的,每一种统治者都制定对自己有利的制度法规,平民政府制定民主法律,独裁政府制定独裁法律,并认为对政府有利的就是正义的”。
[1]柏拉图对此观点作出反驳,统治者的服务有其利益对象,柏拉图从医生匠人来论证他们的技艺应该是使受照管的对象得到好处的,那统治者同样应该为百姓提供有利于百姓的政策。
2.城邦正义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认为城邦由统治者,护卫者及劳动者三个阶层组成。
柏拉图引用腓尼基神话,认为这三阶层公民的身份由神在造人过程中加入的金、银、铜等金属成分的不同而决定的。
城邦的正义实质上就是统治者,护卫者及劳动者三阶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不干涉。
统治者制定政策,护卫者和劳动者拥护统治者的领导并执行这种政策,在城邦中,每个公民都明白自己在社会中的角色,都知道自己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
3.个人正义
柏拉图认为城邦的正义依赖于个体的正义,只有生活在城邦里的人行为方式符合个人正义才能有一正义的城邦。
柏拉图对于个人正义从身体与灵魂去分析,认为个人正义是肉体和灵魂最美好的结合,认为形体举止与内心相应是一种和谐之美。
柏拉图进而又把灵魂分为爱智与激情,只有这两部分张弛得宜配合适当,达到和谐,才能达到真正的个人正义,按照柏拉图的理解,正义是使一个人“由多完全成为了一” [2]
二、实现正义的方式
1.教育制度
柏拉图认为,实现正义一定要对城邦里的人进行正确的教育,进行正确的教育不仅能够使受教育者自己温文和蔼,也能让他对所治理的人们温和仁爱。
在各种教育中,他认为文艺教育与体育教育最关紧要的。
他认为,文艺教育应尽早在儿童阶段进行,一个儿童从小受了好的文艺教育,节奏与和谐浸入了他的心灵深处,成长后的心灵也最不容易受外界影响和改变的[3];复杂的音乐会让人肆意纵容,只有简朴的音乐文艺教育才能产生心灵的控制。
音乐教育之后就必须进行体
育教育,应戒除酗酒、远离杂食、不能贪睡、节制性欲。
2.财产公有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推行共妻制,儿童由大家共同扶养,一切公民,包括统治者在内,除了必要的生活用品外,不得拥有自己的私人财产。
他认为妇女、儿童及财产应实行公有,如果妇女、儿童及财产不公有的话就会让护卫者之间处于对立及利益争夺中,不利于整个国家的稳定与安宁。
3.哲学为上
柏拉图把理想国定位于哲学家的世界,并认为哲学问题应贯穿于人一生始终。
他认为哲学家是最具智慧的人,智慧的人才会有统治国家的能力,哲学家应该掌握国家的政权;同时认为护卫者既要有军事素养又要有聪明博学,必须确定哲学家为最好的护卫者。
他认为城邦里的每个人是应该都具备哲学思维的人。
三、柏拉图有关正义观的评述
柏拉图生于雅典城邦衰落的年代,城邦的衰退触动了它的爱邦情怀,他为当时的政治堕落痛心,他认为城邦的没落、政治的堕落与城邦中缺乏正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他在《理想国》中对于城邦正义的描述,认为城邦正义最主要的是一种各司其职的秩序,生活在城邦里的各个阶层竭力尽责,做好自己的工作,这样一来,整个国家就会呈现井然有序的面貌,社会也会得到非常和谐的发展。
但柏拉图这样的固定秩序观念违背了世界是运动的这一真理,这样的制度环境只会让社会缺乏一种动力活力,使这里的人们丧失个体的自主性,只会使人们感觉自己象一台机器一样重复着相同的程序,个体处于这样的状态下社会是终究不能得到很好发展的。
在他所提倡的公有制问题上,柏拉图的这种财产公有会导致人们的堕落懒散,会使社会固化、停止不前。
我国不是也曾有类似理想国中的财产公有,三年的大锅饭导致了经济的落后与衰退,这样的公有制度并没有促进我们国家的经济繁荣社会安定、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他提倡的这种财产公有是不可取的、现实中是行不通的。
只有财产的私有才能发挥人的主动性自觉性,激励人们拥有个人财产的欲望、焕发人们创造财产的热情、增强整个社会的创造力。
对于柏拉图的哲学至上观点,笔者确认同于哲学家比常人更智慧、拥有更多的知识这一观点,但对于他主张的城邦的统治者、护卫者都有才德兼备的哲学家来组成并不认同及他的以德治国、道德兴邦的思想也是很有弊端。
首先,长期的哲学理论学习使他们缺乏实践经验,因不是城邦中的每项工作都需要很多的智慧、深奥的理论才能完成,有些工作更偏向于实践经验,他的这种理论思想会降低生产效率、减缓社会总体的发展速度;其次,柏拉图更倾向于思想高尚的人来治理整个城邦,他认为城邦的头等大事不是制定统一的法律规章,而是通过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识,在德治中养成了良好的道德自然会遵守法律这样的一种思想,他认为德治比法治更根本。
他的这种观点忽略了人除了理性的一面还有感性一面,由于人的感性,德治的过程中容易导致同样的一件事情因处理者的思维情绪不同而不能得到相同的处理,这样的没有严格法律规范的德治更易引发社会的矛盾及冲突,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因而也不能真正实现他所谓的城邦正义及个人正义。
参考文献:
[1] [2][3][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