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文序号标点等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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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用字的有关规定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
第五章公文起草第十六条起草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

(三)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

(四)开门见山,文字精练,用语准确,篇幅简短,文风端正。

(五)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

公文中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六)文种、格式使用正确。

(七)杜绝形式主义和繁琐哲学。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
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三、公文序号标点须知
(一) “第一”、“第二”后面,“首先”、“其次”后面,用逗号。

(二) “一”、“二”、“三”后面,用顿号。

(三) “1”、“2”、“3”和“A”、“B”、“C”后面用齐线墨点“.”。

.
1.
A.
(四) 序号如加括号,如:⑴⑵⑶⑷,后面不加逗号、顿号或齐线墨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关于汉字排序问题
按汉字笔画多少排列先后。

笔画相同的汉字,按第一笔的笔画排列先后——横(提)、竖(竖钩)、撇(横撇、竖撇)、点(捺)、折。

(二)标点符号使用中容易出错的几个问题
1.表示约数的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如:三四天三五成群
2.引号、书名号之间的顿号可用可不用,但不论用否,全篇一定要统一。

3.省略号后不能再用点号。

4.冒号占一个字的位置,居左偏下(:),数学中的比例号则居中(∶)。

请注意二者的区别。

5.破折号错用
团结——批评——团结( 错误) ;团结—批评—团结( 正确)
40 —— 50 周岁( 错误) ; 40 — 50 周岁( 正确)
70 —— 80 %( 错误) ; 70 %— 80 %( 正确)
6.单书名号和双书名号及尖括号错用
《< 民办教育促进法> 实施条例》( 错误)
《〈〉》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正确)
7.该用引号或书名号而未用
要贯彻三同时的原则,搞好粉煤灰的综合利用。

( 错误)
要贯彻“三同时”的原则,搞好粉煤灰的综合利用。

( 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正确)
8.公文发文字号错用小括号、中括号
越政办(2004)9号( 错误)
越政办[2004]9号( 错误)
越政办〔2004〕9号( 正确)
(三)关于数字用法
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统计表中的各类数值。

应该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分、秒。

必须使用汉字的情况:定型的词,如:一律(不能写作1律);词组,如:星期四(不能写作星期4);成语,如:七上八下(不能写作7上8下)。

应该使用汉字的情况:惯用语,如:不管三七二十一(不能写作不管3721);缩略语,如:十六届四中全会(不能写作16届4中全会);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如:白发三千丈(不能写作白发3000丈);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如:甲申年三月初九(不能写作3月初9)。

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
如:“一·二八”事变(不能写作“1·28”事变),五一国际劳动节(不能写作51国际劳动节)。

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9·11”事件、“11·10”案件。

(四)年份中“零”的使用问题
年份一般不能用缩写。

如:1990年不应简作“九○年”或“90年”。

年份如用中文形式表示,如“二○○五年十月”,则中间的“○”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的长“0”或英语全角字符“O”,而应该用圆“○”(一般在电脑“插入”栏里“特殊符号”中选择)
年份如用阿拉伯数字形式表示,则中间应该用长“0”表示,如:“2005年10月”。

如;
二○○五年(正确)
二零零(汉字)五年(错误)
二00(阿拉伯数字)五年(错误)
二oo(英语全角)五年(错误)
五、关于汉语拼音的使用
1. 拼音标准的依据是《汉语拼音方案》、《汉语拼音正词法》。

如果没有把握,宁可不标注汉语拼音。

2.商品包装、广告应当使用汉字、或汉字与汉语拼音混用。

不得仅使用汉语拼音
3. 词内连写,词间分写。

错误一: 不分音节连写
中国绍兴越城经贸洽谈会ZHONGGUOSHAOXINGYUECHENGJINGMAOQIATANHUI
错误二: 拼音与一个个汉字对应
中国绍兴越城经贸洽谈会
ZHONG GUO SHAO XING YUE CHENG JING MAO QIA TAN HUI
正确用法:拼音应以词为单位对应
中国绍兴越城经贸洽谈会
ZHONGGUO SHAOXING YUECHENG JINGMAO QIATANHUI
4.分词连写基本规则。

(1)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双音节和三音节结构,连写。

如:
音节yinjie 爱鸟周ainiaozhou
(2)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名称,四音节以上的:
一般要按词分写。

如:无缝钢管wufeng gangguan
不能按词划分的,才连写。

如:红十字会hongshizihui
(3)单音节词重叠连写。

如:人人renren
(4)双音节词重叠分写。

如:研究研究yanjiu yanjiu
(5)动词(或形容词)和补语,两者都是单音节的,连写。

如:打死dasi
其余分写。

如:整理好zhengli hao
5.短横在拼写中的使用。

缩略语词如:环保huan-bao 中小学zhong-xiaoxue
约数如:三五天san-wu tian 十七八岁shiqi-ba sui
能按两段来念的四言成语如:爱憎分明aizeng-fenming 颠三倒四diansan-daosi
6.大写字母的使用。

(1)人名、地名等专名的首字母。

如:
扬州Yangzhou(不能拼成yangzhou)
(2)一句话开头的首字母。

(3)诗歌的每一行开头的首字母。

(4)标题可以全部大写.
(5)企事业名称、商品名称、街名牌、站牌和书刊名称等可以全用大写字母。

公文标准格式(摘要)
年份。

一律采用公元纪年全称用六角括号“〔〕”括起,如〔2001〕,不得使用〔01〕之类简称。

序号。

为每年同一文种按发出时间顺序编流水号,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公文标题。

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如转发文件,原件标题过长时,可以原件发文字号代替,如“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国发〔2001〕××号文件的通知”。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列;
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主送机关。

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多家主送机关中间可加顿号、逗号。

主送机关的全称、特称、单称概念,均应使用统一的文字表达形式,不得前后不一。

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名称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

数字和年份不能回行。

正文要简明扼要,层次清楚。

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

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并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

(十一)印章。

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一律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加盖印章要端正、居中。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主题词。

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

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主题词”三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

词目之间空1字,并刊于抄送栏横线之上。

抄送机关。

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1行;左右各空1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依上级机关、平行机关、下级机关次序排列,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同一层次的抄送机关依党、政、军、群顺序排列。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另起一行列于抄送机关最后。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指公文的印制主管部门;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位于抄送机关之下,占1行位置。

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日期右空1字。

印发日期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并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横线右下角刊字“共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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