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人民武装部军事教研室三室一库建设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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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军事教学资料室管理规定 (1)
军事教学专修教室管理规定 (3)
军事教学训练器材室管理规定 (5)
武器库管理规定 (6)
武器库安全管理规定 (8)
武器库保管员职责 (9)
军事教学资料室管理员职责 (11)
军事教学专修教室管理员职责 (12)
军事教学资料室管理规定
军事教学资料室是用于存放教学文件、教学书籍、资料及获取荣誉的专门场所。
为了保证军事教学和军事理论研究的需要,加强图书资料的规范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资料借阅规定
1、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资料等文献一律不得携带出室。
2、本室陈放各种书刊文献资料,主要供本部门教师进行教学、科研参考使用,一般不对外开放,不外借,如因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3、本部人员因教学研究的需要,每人每次可借阅6本图书资料,限期两个月;专业书籍借期不得超过6个月。
在无人预借的情况下,图书可办理续借一次,期限为30天。
4、凡属报刊杂志原则上不外借,只限在阅览室查阅,确因教学和工作需要借出的,借期不得超过1个月。
5、军事秘密级以上的文件、书刊、资料等,不准借阅。
确因工作、学习需要的,只限在阅览室查阅,查阅后立即归还。
6、工具书籍如词典、词海、军事资料和其他方面的资料工具书,一律不得外借。
确需查询,在阅览室查阅后立即归还。
7、教职工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所借的书刊、资料,以保证文献的正常流通。
教职工所借书刊、资料,我室根据需要可以催回或暂时调回室内。
8、进入资料室查询资料的人员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进入资料室要保持安静,从书架上查阅、取出图书后,如不需要借出,请放回原处。
9、不得在资料室内吸烟,不得随便吐痰,不得带瓜果零食等物品进入资料室。
保持资料室安静、整洁的环境。
10、严禁在书刊上划痕、圈点、批注。
遗失、损坏书籍期刊,必须按学校图书馆的管理规定进行赔偿。
11、凡教职工调动或离退休时,应将所借的文件、图书、资料等及时归还。
二、资料室值班及卫生规定
1、资料室每周二和周四下午开放,供老师借阅图书。
2、出借图书必须按照学校图书馆的规定办理相关借阅和归还手续。
3、每周进行一次图书清理和卫生清扫工作,做好值日记录。
军事教学专修教室管理规定
军事专修教室是学校开展军事理论教学的主要上课场所。
为便于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专修教室是军事教学的重要场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教室的使用和管理各项规定,自觉爱护教室内所有设施,保持教室的整洁,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二、学生按课表安排,带学生证进入教室上课,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教室。
三、学生应该衣着整齐进入教室听课,做到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无故缺课;上课期间认真听讲;不喧哗取闹,不妨碍他人学习,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四、教室内不准抽烟、嬉戏、喧哗、随地吐痰、吃东西、乱丢果皮纸屑、在桌和墙上乱刻、乱画,严禁损害公物的一切不良行为,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者加重处罚。
五、教室中的多媒体教学设备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严格禁止其它人员擅自改动路线和拆装多媒体教学设备,严格禁止任何人在投影幕上直接书写和乱涂乱画。
六、教学过程中多媒体教学设备由授课老师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正确的启动、使用和关停等操作,严格禁止学生操作和动用多媒体教学中的任何设备。
对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设备的损坏,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教室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维修技能,要始终保持设备的完好,保持教室卫生,整洁有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军事教学训练器材室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训练器材室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军事教学训练器材室是存放军事训练器材、教学模具、武器装备模型的专门场所,未经领导批准,本室不得对外开放。
二、训练器材室应布局合理,室内器材、模具应该科学摆放,做到井然有序。
三、训练器材室应建立物资台帐,所有的物质登记造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室内器材、模具,除军事理论教学和国防教育外,一律不得外借。
五、训练器材室的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器材维护技能,加强责任意识,使器材、模具处于良好状态。
六、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定期维护模具和打扫卫生。
七、室内严禁吸烟,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武器库管理规定
一、牢固树立为学校教育科研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的方针,执行“用旧存新,用零存整”的原则。
二、对武器装备和物资器材,按规定分类存放。
特别是武器、弹药应分开存放。
三、对武器装备和物资器材的堆垛,按照规定执行。
做到物资分类准确,堆垛稳固整齐、高度适宜,便于检查收发,利于维持管理。
四、建立武器装备、器材详细登记薄,对库内武器装备、器材的种类、数量和装备型号、号码详细记载,定期检查、清点,做到账物相符。
五、建立武器装备器材使用登记薄,严格进出库手续。
训练所需使用的武器装备须经部领导批准,由使用单位干部带队领取和归还,并及时办理出库及归还手续。
出入库装备须与经手人当面清点、严格交接。
六、武器库物资器材外借和处理,一律按程序办理手续,经部领导批准同意后方能执行。
七、严格管理和爱护武器装备及库存物资,认真做好“十防”
和坚持武器装备管理“四无”要求和“六项制度”。
十防:防潮、防火、防水、防雷、防霉、防虫、防鼠、防爆、防盗、防泄密;
四无:无丢失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无事故差错;
六项制度:登记制度、使用制度、擦拭制度、保管制度、检查制度、交接制度;
八、凡因责任心不强,执行规章制度不严而丢失、损坏武器装备和训练器材的,应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和追究责任,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和部门领导报告。
特别是对武器装备丢失损坏的,应按照上级军事机关武器装备管理的规定,追究保管人员的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纪律条例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凡是丢失和损坏物资器材的,应照价赔偿。
武器库安全管理规定
一、按照六面坚固、“三铁一器“(即铁门、铁窗、铁柜、警报器)标准建库,落实双人双锁要求。
二、严格控制烟火,不准在库室内吸烟,不准使用明火照明,不准随意增设灯头、插座,不得超负荷用电,严防电源线短路和灯具破裂起火。
三、库房建立避雷设施,每年雨季前测试一次,接地电阻符合武器库房建立安全标准。
四、严格专库(柜)专用,不准子弹、雷管、炸药、导火索、汽油、酒精、油漆等酸、碱及有毒、易燃、易爆物品混存。
五、严禁在弹药库内进行钉箱作业和分解弹药。
六、枪弹要分开存放,各种物资分类堆积,放置稳固,整齐有序。
七、搞好库室安全设施建设,做好防潮、防热、防水、防火、防霉、防虫、防雷、防盗工作。
八、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对室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每周检查一次,并登记在册,做好安全检查日志。
九、建立武器装备使用登记薄,严格进出库手续。
训练所需使
用的武器装备须经部领导批准,由使用单位干部带队领取和归还,并及时办理出库及归还手续。
出入库装备与经手人当面清点、交接。
十、严禁无关人员入库室。
武器库保管员职责
武器库保管员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平时由部办公室负责人管理。
其职责:
一、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自觉服从领导,严格要求自己,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公私分明,原则性强,遵守保密纪律,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履行武器库值班制度,坚持全时在位(包括节假日和寒暑假),禁止外来人员在武器库闲谈、过夜、代替值班和在武器库周围燃火或堆放易燃物品,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值班员外出,须经部长批准,指定代班人,搞好交接班,方可离开库区。
三、负责武器装备、弹药、军训器材和武装部有关设备物资的管理,并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办事。
熟悉武器装备和物资器材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用途,入库时间及存放的位置,以便妥善保管。
四、对保管的所有武器装备、弹药、军训器材和物质不准擅自借出、处理、出租,需外借时,经部长批准,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用完后及时入库。
对丢失损坏的武器和器材用具要追查其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每季度核对一次器材帐目,每半年清查库房一次,及时准确地做好物资器材的登记和借用手续的登记工作。
同时,保管员还要经常查看库房情况,及时维持和擦洗武器装备和物资器材,做到帐卡物相符。
六、负责做好学生军事训练的武器和物资器材的准备工作,要经常对武器、物资器材进行维修,保证军事技能训练需要。
七、要加强对武器的管理,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霉烂、不生锈。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军事教学资料室管理员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