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导旅人员管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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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游人员的义务是指导游人员依法承担的必须履行 的责任,如《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 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这就是法规 要求导游人员必须作出的行为。
二、导游人员的权利
❖ (一)导游人员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导游
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 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导游人员有权 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 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 ❖ 能力目标: ❖ ·能说明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证的关系; ❖ ·能明晰导游员的权利与义务; ❖ ·能践行导游员等级考核管理制度、计分管理制度和年审管理制度的规定
; ❖ ·能结合导游员的权利义务和管理制度,分析相关案例。
第一节 导游人员概述
❖ 一、导游人员的概念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导
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 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 服务的人员。 ❖ (一)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 证的人员 ❖ (二)导游人员必须接受旅行社的委派 ❖ (三)导游人员是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服务的人员
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 依据我国《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具有下列条 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旅游法律与法规
(第三版)
伏六明 主编
第六章 导旅人员管法律制度
❖ 学习目标 ❖ 知识目标: ❖ ·了解正式导游员与临时导游员的区别,导游员等级考核制度、计分管理
制度和导游员年审制度。 ❖ ·理解导游员的概念、导游资格证书和导游证书的关系。 ❖ ·掌握导游员的分类、导游证领取的条件和程序、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
❖ 一、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 ❖ (一)导游人员等级考核的划分及适用范围 ❖ 导游人员等级分为两个系列、四个等级。
(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法
❖ (1)特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以评审考核为 主、考试为辅的方式。
❖ (2)高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考试、考核和 评审结合的方式。
❖ 导游人员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下列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 申请复议:
❖ (1)对罚款、吊销导游证、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等行政 处罚不服的;
❖ (2)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颁发导游 人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拒绝颁发或者不 予答复的;
❖ (3)认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违法要求导游人员履行义务的 ;
❖ (二)导游证的分类 ❖ 1.正式导游证 ❖ 正式导游证,亦即导游证。它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
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 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颁发的导游证。 ❖ 2.临时导游证 ❖ 所谓临时导游证,是指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 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因旅行社需要 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的导 游证。
❖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二)必须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
的学历 ❖ (三)必须身体健康 ❖ (四)必须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
达能力
三、导游证管理制度
❖ (一)导游证的领取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 ❖ (1)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旅行社订立劳动 合同的人员。 ❖ (2)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在导游服务公司登 记的人员。
(三)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 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证
❖ 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证的区别在于: ❖ (一)性质不同 ❖ (二)颁证机构不同 ❖ (三)领取程序不同 ❖ (四)作用不同 ❖ (五)期限不同
❖ 导游员等级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作并核发。
❖ 导游员等级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编号。
二、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
❖ (一)初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 (1)知识要求。 ❖ (2)技能要求。 ❖ (3)业绩要求。 ❖ (5)资历要求。 ❖ (4)学历要求。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后工
作满一年。
(二)中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 (二)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实施 ❖ (1)予以一次扣除10分的情形 ❖ (2)予以一次扣除8分的情形 ❖ (3)予以一次扣除6分的情形 ❖ (4)予以一次扣除4分的情形 ❖ (5)予以一次扣除2分的情形
❖ (三)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其他规定
❖ 导游人员10分分值被扣完后,由最后扣分的 旅游行政执法单位暂保留其导游证,并出具 保留导游证证明,并于10日内通报导游人员 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登记注册单位。 正在带团过程中的导游人员,如果其10分值 被扣完,可持旅游执法单位出具的保留证明 完成团队剩余的行程。
❖ (四)特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 (1)知识要求。 ❖ (2)技能要求。 ❖ (3)业绩要求。 ❖ (4)学历要求。学历要求与高级导游员相同
。
❖ (5)资历要求。取得高级导游员资格5年以 上。
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 一、概述
❖ 导游人员的法律权利,是指导游人员依法享有的权 能或利益。这种权能或利益表现为导游人员可以自 己作出一定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 定的行为。
❖ (3)中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 结合的方式。
❖ (4)初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考核方式。
❖ (三)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的组织管理
❖ 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 员会。
❖ 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获得最佳 名次的导游人员,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 员会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人员等级。一人多次 获奖只能晋一次,晋升的最高等级为高级。
的紧急情形时,导游人员才可能行使这一权利。 ❖ (3)必须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 ❖ (4)必须立即报告旅行社。
❖ (三)导游员享有获得救济的权利
❖ 1.投诉权
❖ 导游员在导游活动中,如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 权向有关部门投诉,请求其予以处理。
❖ 2.申请复议权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了对导游人员违反条例 的行政处罚。如果导游人员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所 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依照我国《行政复议法》的 规定,有权向其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
❖ (4)认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侵犯导游人员人身权、财产权 的。
❖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 他具体行政行为。
❖ 3.行政诉讼权
❖ 导游人员对旅游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 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权
❖ (1)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 (2)对符合法定条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颁 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起诉讼。
❖ (二)导游人员在旅游活动中享有调整或变更接待 计划权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导 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 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 游者的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 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 (1)必须是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的过程中。 ❖ (2)必须是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四、其他有关规定
❖ (一)对无证进行导游活动的处理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 导游证。”
❖ (二)对景点景区导游人员的管理
第四节 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和年审
管理
❖ 一、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制度
❖ (一)计分管理机关及其职责
❖ 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 人员计分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导游 人员计分管理的具体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 负责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具体执行。
二、导游人员的年审管理制度
❖ (一)年审管理机关及其职责 ❖ (二)年审管理的实施 ❖ (三)年审管理的其他规定
❖ (1)知识要求。 ❖ (2)技能要求。 ❖ (3)业绩要求。 ❖ (4)学历要求。 ❖ (5)资历要求。取得初级导游员资格2年以
上。
❖ (三)高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 (1)知识要求。 ❖ (2)技能要求。 ❖ (3)业绩要求。 ❖ (4)学历要求。与中级导游员的学历要求相同。 ❖ (5)资历要求。取得中级导游员资格4年以上。
❖ (3)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违法要求导游人员履行 义务的,பைடு நூலகம்以提起诉讼。
❖ (4)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侵犯导游人员人身权、 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诉讼。
三、导游人员的义务
❖ (一)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 (二)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 ❖ (三)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 ❖ (四)导游人员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 (五)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接待计划 ❖ (六)导游人员应该采取措施防止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失 ❖ (七)导游人员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索要小费 ❖ (八)导游人员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
二、导游人员的权利
❖ (一)导游人员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导游
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 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导游人员有权 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 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 ❖ 能力目标: ❖ ·能说明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证的关系; ❖ ·能明晰导游员的权利与义务; ❖ ·能践行导游员等级考核管理制度、计分管理制度和年审管理制度的规定
; ❖ ·能结合导游员的权利义务和管理制度,分析相关案例。
第一节 导游人员概述
❖ 一、导游人员的概念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导
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 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 服务的人员。 ❖ (一)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 证的人员 ❖ (二)导游人员必须接受旅行社的委派 ❖ (三)导游人员是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服务的人员
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 依据我国《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具有下列条 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旅游法律与法规
(第三版)
伏六明 主编
第六章 导旅人员管法律制度
❖ 学习目标 ❖ 知识目标: ❖ ·了解正式导游员与临时导游员的区别,导游员等级考核制度、计分管理
制度和导游员年审制度。 ❖ ·理解导游员的概念、导游资格证书和导游证书的关系。 ❖ ·掌握导游员的分类、导游证领取的条件和程序、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
❖ 一、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 ❖ (一)导游人员等级考核的划分及适用范围 ❖ 导游人员等级分为两个系列、四个等级。
(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法
❖ (1)特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以评审考核为 主、考试为辅的方式。
❖ (2)高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考试、考核和 评审结合的方式。
❖ 导游人员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下列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 申请复议:
❖ (1)对罚款、吊销导游证、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等行政 处罚不服的;
❖ (2)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颁发导游 人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拒绝颁发或者不 予答复的;
❖ (3)认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违法要求导游人员履行义务的 ;
❖ (二)导游证的分类 ❖ 1.正式导游证 ❖ 正式导游证,亦即导游证。它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
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 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颁发的导游证。 ❖ 2.临时导游证 ❖ 所谓临时导游证,是指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 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因旅行社需要 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的导 游证。
❖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二)必须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
的学历 ❖ (三)必须身体健康 ❖ (四)必须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
达能力
三、导游证管理制度
❖ (一)导游证的领取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 ❖ (1)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旅行社订立劳动 合同的人员。 ❖ (2)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在导游服务公司登 记的人员。
(三)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 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证
❖ 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证的区别在于: ❖ (一)性质不同 ❖ (二)颁证机构不同 ❖ (三)领取程序不同 ❖ (四)作用不同 ❖ (五)期限不同
❖ 导游员等级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作并核发。
❖ 导游员等级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编号。
二、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
❖ (一)初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 (1)知识要求。 ❖ (2)技能要求。 ❖ (3)业绩要求。 ❖ (5)资历要求。 ❖ (4)学历要求。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后工
作满一年。
(二)中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 (二)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实施 ❖ (1)予以一次扣除10分的情形 ❖ (2)予以一次扣除8分的情形 ❖ (3)予以一次扣除6分的情形 ❖ (4)予以一次扣除4分的情形 ❖ (5)予以一次扣除2分的情形
❖ (三)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其他规定
❖ 导游人员10分分值被扣完后,由最后扣分的 旅游行政执法单位暂保留其导游证,并出具 保留导游证证明,并于10日内通报导游人员 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登记注册单位。 正在带团过程中的导游人员,如果其10分值 被扣完,可持旅游执法单位出具的保留证明 完成团队剩余的行程。
❖ (四)特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 (1)知识要求。 ❖ (2)技能要求。 ❖ (3)业绩要求。 ❖ (4)学历要求。学历要求与高级导游员相同
。
❖ (5)资历要求。取得高级导游员资格5年以 上。
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 一、概述
❖ 导游人员的法律权利,是指导游人员依法享有的权 能或利益。这种权能或利益表现为导游人员可以自 己作出一定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 定的行为。
❖ (3)中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 结合的方式。
❖ (4)初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考核方式。
❖ (三)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的组织管理
❖ 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 员会。
❖ 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获得最佳 名次的导游人员,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 员会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人员等级。一人多次 获奖只能晋一次,晋升的最高等级为高级。
的紧急情形时,导游人员才可能行使这一权利。 ❖ (3)必须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 ❖ (4)必须立即报告旅行社。
❖ (三)导游员享有获得救济的权利
❖ 1.投诉权
❖ 导游员在导游活动中,如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 权向有关部门投诉,请求其予以处理。
❖ 2.申请复议权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了对导游人员违反条例 的行政处罚。如果导游人员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所 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依照我国《行政复议法》的 规定,有权向其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
❖ (4)认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侵犯导游人员人身权、财产权 的。
❖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 他具体行政行为。
❖ 3.行政诉讼权
❖ 导游人员对旅游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 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权
❖ (1)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 (2)对符合法定条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颁 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起诉讼。
❖ (二)导游人员在旅游活动中享有调整或变更接待 计划权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导 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 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 游者的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 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 (1)必须是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的过程中。 ❖ (2)必须是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四、其他有关规定
❖ (一)对无证进行导游活动的处理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 导游证。”
❖ (二)对景点景区导游人员的管理
第四节 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和年审
管理
❖ 一、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制度
❖ (一)计分管理机关及其职责
❖ 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 人员计分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导游 人员计分管理的具体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 负责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具体执行。
二、导游人员的年审管理制度
❖ (一)年审管理机关及其职责 ❖ (二)年审管理的实施 ❖ (三)年审管理的其他规定
❖ (1)知识要求。 ❖ (2)技能要求。 ❖ (3)业绩要求。 ❖ (4)学历要求。 ❖ (5)资历要求。取得初级导游员资格2年以
上。
❖ (三)高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 (1)知识要求。 ❖ (2)技能要求。 ❖ (3)业绩要求。 ❖ (4)学历要求。与中级导游员的学历要求相同。 ❖ (5)资历要求。取得中级导游员资格4年以上。
❖ (3)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违法要求导游人员履行 义务的,பைடு நூலகம்以提起诉讼。
❖ (4)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侵犯导游人员人身权、 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诉讼。
三、导游人员的义务
❖ (一)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 (二)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 ❖ (三)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 ❖ (四)导游人员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 (五)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接待计划 ❖ (六)导游人员应该采取措施防止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失 ❖ (七)导游人员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索要小费 ❖ (八)导游人员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