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府州别驾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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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府州别驾初探
摘要:唐代府州别驾,渊源于汉代,有唐一代其废置颇为频繁,但其职掌颇重,既有掌贰州事、岁终人计之本职,有时又可代知州事。
由于别驾又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具有闲职性的特征,因而其任用形式既包含正常的人事升迁,又有安置宗室子弟、贬黜官员、闲散官员以及作为量移官员等特殊任用形式。
此外,别驾的迁转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其迁转的去向非常之多,迁转官职地位的高下也非常悬殊。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可以丰富唐代府州僚佐制度的研究。
关键词:唐代;府州别驾;建置;职掌;任用形式,迁转状况
府州作为唐代地方行政体制中的关键一级,它既要向所属县衙传达中央的各种指令,又要负责把本州情况上传朝廷,在唐代政权运作中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唐代府州主官之下,僚佐甚多,其中最重要的当属上佐。
所谓上佐,按《通典》所载,“凡别驾、长史、司马,通谓之上佐”[1]。
在这些僚佐中,别驾一职地位颇崇,其职掌、任用以及迁转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对其研究,则显得十分必要。
但是当前学术界研究唐代职官侧重于对中央部门长
官和地方长官的探讨,而对僚佐系统官员的研究还比较薄弱,其中对唐代府州僚佐中的别驾一职更是尚未做具体专门性的研究。
目前学术界涉及唐代府州别驾的论著,主要有以下几种。
严耕望的《唐代府州僚佐考》(转引自《严耕望史学论文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一文对别驾的建置情况进行了考证。
李志生的《关于唐代晚期府、州上佐(长史、司马、别驾)的几点意见》(《河北学刊》,1991年第4期)一文主要对严耕望先生提出的“是晚唐时代……至于中下等州皆无上佐之任矣”的观点提出疑问,并对府州上佐的废置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
夏炎的《唐代州级官府与地域社会》(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一书则对唐代别驾的置废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考察。
综上,前人对唐代府州别驾的研究尚未深入,因而笔者广泛收集了有关唐代府州别驾的史料,欲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府州别驾的历史渊源谈起,拟对唐代府州别驾的建置、职掌、任用形式及其迁转状况作一初步探讨,以期能对唐代府州僚佐制度的深人研究,奉献一点微薄之力。
一、唐代府州别驾的建置及其职掌
(一)别驾的历史渊源
别驾,又名“别驾从事”,或“别驾从事史”,起源于汉代。
汉代司隶校尉其属官中就有别驾从事一职,其职能为“别
驾从事,校尉行部则奉引,录众事”[2]。
但汉代别驾主要设置在诸州刺史僚佐中,唐《通典》载:“州之佐吏,汉有别驾、治中、主簿、功曹书佐、簿曹、兵曹、部郡国从事史、典郡书佐等官。
”[3]又载:“别驾从事史一人,从刺史行部,别乘一乘传车,故谓之别驾,汉制也。
”[4]可见汉代别驾主要为州刺史的佐吏,其主要职责是随同刺史巡察郡县。
又因其地位较高,出巡时不与刺史同车,别乘一车,故名。
魏晋以降,“诸州皆有别驾、治中”[5],而“刺史多带将军。
开府则州与府各置僚属,州官理民(别驾、治中以下是),府宫理戎(长史、司马等官是)”[6]。
可知,魏晋时期别驾一职在诸州都有设置,且隶属于行政系统,主要协助刺史负责民政事务的处理。
隋朝立国之初,仍因袭旧制,别驾一职依然存在。
但史载:“至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改别驾、治中为长史、司马。
至炀帝又罢长史、司马,置赞治一人,后又改郡赞治为丞,位在通守下。
今郡丞废矣,其职复分为别驾、长史、司马。
自隋为郡府之官,去从事史。
”[7]可知,从隋文帝罢郡开始,以州统县,改别驾为长史之后,隋代的州级僚佐中便没有了别驾的设置。
(二)唐代府州别驾的建置
相较于前代,唐代别驾一职的建置情况颇为复杂。
自隋代废除别驾之后,唐朝建国伊始便恢复了这一官职。
史载:
“武德元年(公元618年)六月十九日,改郡为州,置刺史、别驾、治中各一人。
”[8]而关于唐代别驾的具体建置及其沿革,《新唐书》中有一段较好的论述:
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改太守曰刺史,加使持节,丞曰别驾。
十年,改雍州别驾曰长史。
高宗即位,改别驾皆为长史。
上元二年(公元675年),诸州复置别驾,以诸王子为之。
永隆元年(公元680年)省,永淳元年(公元682年)复置。
景云二年(公元711年),始参用庶姓。
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刺史曰太守。
八载,诸郡废别驾,下郡置长史一员。
上元二年(公元761年),诸州复置别驾。
德宗时,复省。
元和、长庆之际,两河用兵,裨将有功者补东宫王府官,久次当进及受代居京师者,常数十人,诉宰相以求官;文宗世,宰相韦处厚建议,复置两辅、六雄、十望、十紧州别驾。
[9]
通过这段文字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唐代从高祖到文宗,别驾一职置废无常,没有具体规律可循;其废置往往与当时的政治生态紧密相连,特别是与新皇登基改元后的政治制度改革密切相关。
(三)唐代府州别驾的职掌
唐代府州别驾虽然时置时废,并且其品秩在不同时期也有所变动,但从总体来看,其品秩颇高,据《旧唐书》可知,中、下都督府及上、中、下等州均有别驾一人,别驾品秩从
正四品下至从五品上不等,即别驾品秩因府州的等级而有所变动。
[10]既然别驾有如此高的品秩,那么其职掌又如何呢?
《旧唐书》载:“尹、少尹、别驾、长史、司马掌贰府州之事,以纲纪众务,通判列曹。
岁终则更入奏计。
”[11]此文虽是总论上佐职掌,但从中也可以窥见府州别驾的职掌主要有二:一是掌贰州事,即要协助行政主官分担府州行政事务;二是岁终人计,即充朝集使入朝觐见。
关于上佐的职掌问题学术界有不同意见。
严耕望先生经过论证认为:“大抵上佐品位颇崇,虽有‘通判列曹’、‘纲纪众务’之名,但无具体职务。
”[12]李方先生通过对吐鲁番文书的研究,认为西州的上佐有具体职掌,同时认为其他边州的情况应该与之类似,并进一步推论,唐前期上佐总的来说在州府中是有地位有职事的,后期则为闲职。
[13]夏炎先生则通过众多史料的论证,认为从唐前期到后期,上佐的确要承担掌贰州事和岁终人计两项重要工作,担负着“纪纲众务,通判列曹”的重任,在州级行政事务中处于仅次于刺史的重要地位。
[14]笔者亦同意夏炎先生之观点。
而对于府州别驾而言,其职掌除上述两个之外,还可代知州事。
关于别驾代知州事,唐朝做了制度性规定。
唐代宗大历六年(公元771年)四月敕:“别驾秩位颇崇,若郡守废阙,掌同其任。
”[15]这条敕文首先规定了在刺史不在任或缺任的情况下,可暂由别驾知州事。
同时,唐律中也有“王府司马,
并诸州别驾,虽是次官,并同官长”[16]的规定,进一步从法律上赋予了别驾知州事的权力。
关于唐代府州别驾代知州事的案例,且列举几例如下:
韩洄:“乾元中,江淮凶饥,相扇啸聚,而新安郡负山洞之阻,为害特甚。
朝廷推其(韩洄)能名,除睦州别驾知州事。
”[17]
李元平:“会淮西节度李希烈叛乱,上以汝州要镇,令选择刺史。
(关)播荐(李)元平为汝州刺史,寻加检校吏部郎中、汝州别驾,知州事。
”[18]
卢顼:“德宗命王虔休幕客昭义军节度掌书记卢顼为?持荼鸺葜?州事,赐绯鱼袋赏有功也。
”[19]
由以上史料可见这种以府州别驾知州事的制度,在唐代确有实行。
二、唐代府州别驾的任用形式
上文已经论及唐代府州别驾有具体职掌,但是唐代别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具有闲职性特征[20],这使得府州别驾一职在任用上除了正常的任用之外,还具有一些特殊性。
关于别驾的正常任用,多以其功劳大小由低品秩官员升为高品秩官员。
史载:“林蕴,字复梦,泉州莆田人。
父披,字茂彦,以临汀多山鬼淫祠,民厌苦之,撰《无鬼论》。
刺史樊晃奏署临汀令,以治行迁别驾”。
[21]再如,李绍,“起家为简州阳安县令。
布宽惠之风,弘恺悌之化。
声高狎雉,誉
重翔鸾。
俄迁眉州别驾,以政课连最,频历戎、邛二州别驾”
[22]。
林蕴和李绍就是因为政绩升迁为别驾,这属于别驾的正常任用。
但是有唐一代,府州别驾的任用,还是以特殊情况居多。
严耕望先生指出,唐代府州上佐(包括别驾)的任用主要有四种特殊情况:一是优宗室;二是备贬黜;三是寄傣禄;四是位闲员。
[23]但笔者通过分析史料发现,唐代府州别驾任用还有其他特殊情况,即作为量移官员之用。
综合前人观点,下面笔者将通过更加丰富的史料论证,来对唐代府州别驾的任用问题作进一步研究。
首先,府州别驾用于安置宗室子弟。
唐代府州别驾多用于宗室子弟的安置,这是唐代的一个传统。
史载:“(别驾)多以皇家宗枝为之”[24],“旧例,别驾皆是诸亲”[25]。
这两条史料可以证明唐代任用宗室子弟多为别驾的情况。
而按照唐代统治者的说法,这种任用宗室子弟为地方上佐的做法,是为了“观其才能,续有序用”[26]。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除了有利于观察宗室子弟的才能,历练其政治经验外,又能在某种程度上对府州主官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府州主官专权,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可以说,唐代任用宗室子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藩摒皇室。
关于任用宗室子弟为府州别驾的情况,可举下面数例以证:
李承乾二子象、厥:“象官至怀州别驾,厥至鄂州别驾。
”
[27]
李千里(吴王恪子):自幼流放岭南,高宗末“征为岳州别驾”[28]。
李隆基:“神龙元年,迁卫尉少卿。
景龙二年四月,兼潞州别驾。
十二月,加银青光禄大夫。
”[29]
李皋(曹王明玄孙):“改处州别驾,行州事,以良政闻。
”
[30]
其次,府州别驾用于安置贬黜官员。
由于唐代府州别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具有闲职性的特征,但是其品秩颇高,俸禄待遇十分优厚,因而别驾经常用于安置贬黜官员。
官员贬黜为别驾,既能达到惩罚官员的目的,又不会影响地方府州的正常行政运作,实乃一举两得之法。
关于唐代贬官为别驾的例子,案例颇多,且举几例:
玄宗开元九年(公元721年),“(刘)子玄诣执政诉理,上闻而怒之,由是贬授安州都督府别驾”[31]。
玄宗先天时期,“(阎朝隐)复为秘书少监。
又坐事贬为通州别驾,卒官”[32]。
玄宗先天二年(公元713年),“(薛稷)子伯阳,以尚公主拜右千牛卫将军、驸马都尉,亦以功封安邑郡公,别食实封四百户。
及父死,特免坐,左迁晋州员外别驾”[33]。
代宗永泰二年(公元766年)二月,“乙未,贬刑部尚书颜真卿为峡州员外别驾,以不附元载,载陷之于罪也”[34]。
德宗贞元十一年(公元795年),“夏四月,旱。
壬戌,贬太子宾客陆贽为忠州别驾,京兆尹李充信州长史,卫尉卿张滂汀州长史”[35]。
再次,府州别驾用于安置闲散官员。
上文已经论及唐代府州别驾废置无常,然据史料分析有时复置别驾则是为了安置闲散官员。
史载:“初,贞元中,宰相齐抗奏减冗员,罢诸州别驾,其在京百司,当入别驾者,多处之朝列。
元和以来,两河用兵,偏裨立功者,往往擢在周行。
率以储采王官杂补之,皆盛服趋朝,朱紫填拥。
久次当进,及受代闲居者,常数十人,趋中书及宰相私第,摩肩候谒,繁于辞语。
及处厚秉政,复奏置六雄、十望、十紧、三十四州别驾以处之。
而清流不杂,朝政清肃。
”[36]可见,在文宗朝,宰相韦处厚奏请复置六雄、十望、十紧、三十四州别驾,就是因为其认为废置别驾之后使得应当成为别驾一职者,却在朝中为官,使得朝中官员设置臃肿,复置别驾可以安置闲散官员,肃清朝政。
最后,府州别驾作为量移官员之用。
量移作为唐代安置左降官、流人的一种制度,自唐中期开始,到唐末一直都存在。
[37]而别驾作为唐代府州重要僚佐之一,也常常作为量移官之用。
唐代别驾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具有闲职性。
若别驾任职期满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迁职,则仍然在就近府州量移为别驾一职。
如濮恭王李泰之孙李峤,“以王守一妹婿贬邵
州别驾,移邓州别驾,后复其爵”[38]。
再如,于邵在德宗贞元八年(公元792年),“出为杭州刺史,以疾请告,坐贬衢州别驾,移江州别驾,卒年八十一”[39]。
张择,“遂贬苏州别驾,老幼攀泣而遮道者数百人,信宿方得去。
移曹州别驾,岁馀谢病,归老于家”[40]。
上文所述“移”即为量移之意,李峤、于邵以及张择都是在别驾任上再次量移为别驾。
此外,府州别驾作为量移官之用还有一种情况,即由他官量移为别驾。
史海钩沉,正史中记叙他官量移为别驾一职者较少,可举一例如下:白志贞由行在都知兵马使,贬为恩州司马,“遇赦量移阆州别驾”。
[41]之所以量移时,有授予府州别驾一职的情况,就在于别驾一职品秩不低,然待遇十分优厚,且其在唐代大多数时期具有闲职性特征,自然就成为量移官员的最佳去处。
三、唐代府州别驾的迁转状况别驾作为唐代府州的高级僚佐,其任用有正常与特殊之分,那么被任用为别驾的官员其迁转之前途又如何呢?笔者通过搜索史料发现唐代府州别驾的迁转是一个非常复杂的
问题,其迁转的去向非常之多,迁转官职地位的高下也非常悬殊,但总的来看,无非是迁向中央或在地方任职两个方向。
下面就分两方面对其迁转问题作一分析。
首先,探讨一下别驾迁向中央任职的问题。
府州别驾直接升迁到唐中央政权任职者较多,所任官职上至三品大员,下至正八品上的监察御史,差别颇大。
从唐代的情况看,府
州别驾直接迁转到中央任官者,既有中央重要官职,也有一般性职事官。
唐代府州别驾直接迁转为中央重要官职者,且举几例如下。
如李承宏,“坐交非其人,贬房州别驾,还为宗正卿”[42]。
杨纂由雍州别驾,“复为尚书左丞”[43]。
钟绍京由温州别驾被玄宗拜为银青光禄大夫、右谕德。
[44]卢景亮,“至宪宗时,由和州别驾召还,再迁中书舍人”[45]。
归崇敬自润州别驾,“改主客员外郎”[46]。
再如韩洄,“朝廷推其能名,除睦州别驾知州事,俄拜监察御史”[47]。
类似事例还可找出一些,在此不一一列举。
按《旧唐书?职官志》所言,宗正卿、尚书左丞为清望官,右谕德、中书舍人、主客员外郎以及监察御史皆为清官。
[48]可见这些官职在唐代的地位还是比较高的。
由以上可知,别驾在某种程度上其迁转途径还是比较不错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唐代,员外郎、监察御史虽然品秩不高,但却是很清贵的职位。
其中员外郎属从六品上,但却和五品的郎中一样,其任选不经由吏部,而由皇帝除授。
[49]监察御史虽品秩只有正八品上,但他是皇帝的耳目,职位崇高,属于典型的位卑权重之职。
正如《旧唐书?职官三》所载监察御史的职掌,“监察掌分察巡按郡县、屯田、铸钱、岭南选补、知太府、司农出纳,监决囚徒。
监祭祀则阅牲牢,省器服,不敬则劾祭官。
尚书省有会议,亦监其过谬。
凡百官宴会、习射,亦如之”[50]。
其职掌之广、之重可见一斑。
可
见在唐代由府州别驾迁为员外郎或者监察御史看似品秩下
降了,但职权却更重了,为时人所尊崇。
当然,在唐代也有由府州别驾迁转为中央一般性职事官者。
如徐浩先是被贬为明州别驾,后被德宗“征拜彭王傅”
[51];李畅自怀州别驾“旋拜太子率更令”[52];张奉璋由洮州安西府折冲兼摄本州别驾,“稍迁右威卫中郎将”[53];李讷自青州别驾“寻授光禄少卿”[54]。
王傅、太子率更令、右威卫中郎将、光禄少卿等职位虽然不是唐人所谓的“清官”“清望官”,但其官品颇崇,相对于府州别驾来说也是一种比较好的迁转途径;毕竟是在朝为官,其任官环境以及仕宦前景也相对比较优越。
从唐代府州别驾迁转的整体情况看,府州别驾能够迁转到中央任职,主要因为两种原因。
一是由于政绩优良升迁到中央任职,如韩洄、张奉璋、李讷等所属;二是原来就是朝中高官,因为种种原因不再重用或被贬黜,又重新起用为朝官,且这种官起用之后大多品秩颇高,如李承宏、杨纂、钟绍京、徐浩、李畅等所属。
以上所论均为自别驾直接迁转到中央为官的例子;自别驾迁转为其他地方官职,然后辗转到中央为官的,不在之内。
其次,讨论一下府州别驾迁转为其他地方官的情况。
从现有史料来看,自别驾迁转为州刺史最为常见。
这是因为别驾本来就是刺史的佐官,迁转为刺史自然是最好的去处。
如
白志贞由开州别驾升为果州刺史;[55]韦岳由渠州别驾,“稍迁陕州刺史”[56]。
韦嗣立,自岳州别驾,“久之,迁陈州刺史”[57]。
令狐?`被贬为吉州别驾后,“久之,授吉州刺史”
[58]。
由以上史料可推测,大抵唐代别驾迁转为刺史时,通常不在本州擢升,而是在异地任职,只有极少数在本州升职的事例。
此类史料颇多,在此不一一列举。
当然也有迁转为其他地方官职的,比如,李季卿,肃宗时被贬为通州别驾,代宗即位后,“自通州征为京兆少尹”
[59]。
再如王韦,自蕲州别驾,“寻迁朝议郎,加轻车都尉,行贝州司马”[60]。
唐河上,“贞观年中,拜交河道行军铠曹,以军功授朝散大夫、行卫州别驾,又迁豪州司马”[61]。
不过,更多的还是迁转为州刺史,这应该是别驾一职迁转为地方官时的一个主要去向。
综上所述,唐代府州别驾的建置虽然更迭频繁,并且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具有闲职性的特征,但应当承认别驾是有具体职掌的。
此外,唐代府州别驾由于其本身的特征又导致其任用具有特殊性,并且其迁转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以上所论,为本人浅见,如有讹误,还望指正。
注释:
[1][3][4][6][7](唐)杜佑:《通典》,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89页,第184页,第185页,第184页,第189页。
[2](西晋)司马彪:《后汉书》志第二十七,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614页。
[5][24](唐)李林甫等:《唐六典》卷三十,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742页,第743页。
[8][25](北宋)王溥:《唐会要》,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196页,第1215页。
[9][21][42][45][46](北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317页,第5719页,第3592页,第5043页,第535页。
[10][11][18][27][29][30][31][32][33][34][35][36][38][39][41][4 3][44][48][50][51][55][56][57][58][59](后晋)刘?d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919页,第1919页,第3628页,第2649页,第165页,第3637页,第3173页,第5026页,第2592页,第4186页,第381页,第282页,第2656页,第3766页,第3719页,第2673页,第3042页,第3760页,第1863页,第1804-1805页,第353页,第4797页,第3103页,第4013-4014页,第2873页。
[12][23]严耕望:《唐代府州僚佐考》,《严耕望史学论文集》上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44页,第345-347页。
[13]李方:《唐西州行政体制考论》,哈尔滨:黑龙江教
育出版杜,2002年,第96-97页。
[14]夏炎:《唐代州级官府与地域社会》,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51页。
[15](北宋)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一百五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影印本,第305页。
[16]曹漫之主编《唐律疏议译注》卷二十一,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738页。
[17][47](北宋)李?P等:《文苑英华》卷九百七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影印本,第5121页,第5121页。
[19](北宋)李?P等:《太平御览》(第3卷)卷二百六十三,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450页。
[20]夏炎在《唐代州级官府与地域社会》(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7页)中,虽然总论上佐的闲职性特征,但别驾实际应包含在内。
其认为:“必须承认唐代的上佐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段内又具有闲职性的特征。
然而,上佐的闲职性却是一个变量,上佐的职掌经历了一个由实到虚,再由虚到实的过程。
因此,上佐并不是完全不厘实务,不应当片面看待唐代上佐的闲职性。
”
[22][52][53][54][60][61] 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7页,第519页,第698页,第517页,第519页,第202页。
[26](北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二十九,北京:
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06页。
[28]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景云??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119页。
[37] 张艳云:《唐代量移制度考述》,《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4期,第67页。
[40](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六百七十八,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第6933页。
[49] 王勋成:《唐代铨选与文学》,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194-1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