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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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1. 【总方针+总抓手】做好三农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

2.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①巩固:要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推动更多产能过剩行业加快出清,降低全社会各类营商成本,加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

②增强:要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发展更多优质企业。

③提升:要提升产业链水平,注重利用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

④畅通: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形成国内市场和生产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3. 【一个推开】在修改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4. 【三个坚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个坚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5. 【三大脱贫目标】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6.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重点】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7. 【四个优先】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政绩考核联系到一起,层层落实责任。

①【干部配备优先】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地方各级党政班子。

中国特色农村现代化未开演变趋势与政策思考

中国特色农村现代化未开演变趋势与政策思考

中国特色农村现代化未开演变趋势与政策思考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带动下,随着农村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城乡关系发生突出变化,我国乡村治理的基础发生了深刻变化。

未来15年,要完善中国特色乡村治理模式,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扩大乡村治理主体的范围,运用大数据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一、我国乡村治理的发展现状与政策演变1 乡村治理的基本情况传统中国以农业文明为主,县以下的治理总体上比较弱。

在封建社会,乡村主要以相沿千年的“绅治”为基础,主要靠乡规民约、礼法宗族、地缘血缘、乡长里长、保长甲长等进行规范和管理,处于传统的“自治”状态或“半自治”状态。

1840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乡村政治缺乏良好变革,精神文化保守传统,农民“一盘散沙”,经济发展缓慢落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集体化主导乡村治理,从土地改革到合作化运动,最终形成人民公社制度。

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由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村民自治制度,乡镇政府取代人民公社成为最基层的行政单位。

从此,乡镇政府、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形成我国的乡村治理结构主体。

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我国乡村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体现的是政府主导供给模式,县一级政府是核心。

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并未完全融入乡村治理的实际框架之中。

所谓自治是用自己的钱来治理,实行自我筹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由于大量的村庄在改革后,其村集体经济很薄弱甚至村集体没有收入,大多村委会无法真正发挥自主治理的功能,乡村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的提供基本由乡政府负责。

村委会这一服务直接供给者的地位无法得到显现。

实际上,乡村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或者主要提供者是乡政府而不是村委会。

乡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规则要由政府制定。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策的制定和决定权都在县一级政府,乡级政府只是县一级政府决策的执行单位。

可以说,公共服务的运作规则要通过县级政府来制定和审核,县级政府处于决策者位置。

2019《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三

2019《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三

2019《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抓实建强基层党组织,整顿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创新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

优化村“两委”运行机制,
1。

到2035年我国推进乡村治理总体目标

到2035年我国推进乡村治理总体目标

到2035年我国推进乡村治理总体目标乡村治,天下安。

随着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社会、市场和政府关系,城市和乡村关系,国家和农民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也面临很大的挑战。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20字方针,明确提出乡村治理要有效。

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35年,加强与改进乡村治理总体目标是“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再次强调要“治理有效”言简意赅地指出了现在我们乡村治理仍需要努力的方向。

难点一:自治水平低广大农村地区是践行村民自己当家做主的村民自治制度,但农村地区经济条件相对城市来说并不优越,有些人还受基本生活的困苦,因此对自治和权利表达关心较少。

另外自治需要文化基础,而村民受教育程度低,对自治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不够深刻,先天的缺陷,再加上后天条件的不足,导致了乡村治理自治水平低。

难点二:传统的治理方式不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中国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熟人社会”,目前可能转换为“半熟人社会”,传统乡村治理采取的是村民自治和乡村德治的模式,而当前的这样的治理模式凸显出其局限性,乡村治理问题的从单一到多元的转换,乡村社会人员流动性的加大,旧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的要求。

难点三:治理“行政化”现象明显在乡村社会中,大多数村民即使知道村民自治制度,但依旧会认为“村长”、“村支书”才拥有话语权,习惯性按指令行事,把自己当做下属去执行命令,从身份上、行为上形成了“行政化”,这不符合村民自治的性质,也造成乡村治理难度上的加重。

难点四:“空心化”严重,治理主体缺失人民群众是乡村治理的主体,也是乡村振兴的最终受益者。

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向城市迁移,优秀的青年群体选择非农岗位就业,乡村的精英人才不断流失,空心村现象越来越普遍,农村社会逐渐从熟人社会转变成陌生人社会。

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解读讲稿

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解读讲稿

学习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党课讲稿同志们:2018年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各级进行了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任务,对此,我们召开专题学习会,从以下方面来理解把握:一、会议精神重要意义12月底召开的新时代农村会议研究部署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是事关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又一次重要会议。

明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做好“三农”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可以说适时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验,研究落实明后两年“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部署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为做好明后两年“三农”工作确定了基调,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方向,是推进“三农”事业的响鼓重槌。

二、会议精神主要内容(一)习总书记重要指示会议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

明确强调,2018年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新成绩,粮食再获好收成,乡村振兴开局良好。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三农”工作对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要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适应国内外环境变化对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

同时要毫不放松粮食生产,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扎实做好乡村规划建设和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加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农村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提高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征程上迈出新的步伐。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项题库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项题库

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项题库1.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是21 世纪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

A.14B.15C.16D.18 答案:C2.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必须坚持把解决好“()”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发挥其压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A.三农B.农业C.农村D.农民答案:A3.做好“ 三农”工作,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 巩固、增强、提升、()”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A.畅通B.发展C.深化D.务实答案:A4.文件提出,要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

下列不属于“四个优先” 之一的是:()。

A.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B.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C.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D.优先安排城镇公共服务答案:D5.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按照()的原则,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

A.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率B.增加产量、优化存量、提高效率C.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D.增加产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答案:C6.文件提出要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咬定既定脱贫目标,落实已有政策部署,到 2020 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而且,要主攻“()”等深度贫困地区,着力解决产业、教育、医疗、生态、干部队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A.三区三州B.一区一市C.三市三县D.一村一户答案:A7.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作者:曹卓来源:《新长征》2019年第08期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的生活方式、社会结构、人口流动、思想观念、法治意识等方面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

面对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新情况和新任务必然会对乡村治理提出新的要求和期待。

因此,只有不断加强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才能在新时代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功推进乡村社会转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

乡村治理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环节。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和历史必然。

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不断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这不仅关乎乡村社会的稳定,更关乎党在乡村执政的基础。

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将传统乡村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成功运用于当代乡村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从而谋求乡村经济发展、百姓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发展始终关乎社会发展、国家命运,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但城乡差距仍然较大,农村发展滞后、贫富差距悬殊、农业发展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为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亿万农民的发展和民生问题。

为此,我们必须不断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24•【文号】•【施行日期】2019.06.2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2019年6月23日)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部署要求,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现就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结合当下现状,分析乡土社会的治理方式

结合当下现状,分析乡土社会的治理方式

村庄一般是历史形成的,村庄各户之间大多利益相关、文化相连、血缘相近,是典型的熟人社会。

特别是自然村落之间土地、财产、人口等界分清晰,即便历经变迁也很难混淆。

我国历朝历代都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国家治理乡村的主要目标是获取税赋和实现疆域稳定。

但在历史上“皇权不下县”,乡村秩序主要依赖村规民约、宗法伦理、道德礼俗等非正式制度与乡绅精英维系。

家族和宗族是乡村治理的主要组织形式,以亲属和血缘关系构成人际关系网络,凭借族长、族规、祠堂等形式,对乡民施行伦理教化和治理。

清代后,保甲制度作为国家正式组织,成为维护地方统治的主要工具。

我们党百年乡村治理实践大致经历了“政权下乡”“政社合一”“三治合一”等发展阶段。

无论是在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我们党都始终重视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注重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村经济凋敝,传统乡村治理难以为继,为重构乡村治理秩序,我们党通过政权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加强了对革命根据地的领导。

新中国成立后,乡村治理经过了曲折的发展路径。

1950年起建立乡政权,乡和行政村作为本行政区域行使政府职权的机构;1954年撤销行政村建制,县以下统一设置乡、民族乡、镇为农村基层行政单位;1959年后,逐步推行人民公社体制,人民公社作为“政社合一”的基层组织,将几乎所有生产、经营、居住及迁徙活动都掌握在手中,主要的农业资源及其分配由基层政权支配。

在国家权力主导下逐步建立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经济上由农民家庭私有制转变为集体所有制;公社、大队和小队等各层级的集体,既是一级生产单元,也是一级行政管理单位。

村社组织的行政化,建立起国家对乡村社会的“强”控制秩序。

在强有力的政府管控下,维系传统乡土社会的非正式制度被削弱。

改革开放后,在全国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集体所有、集体经营,改为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

家庭经营制度的回归,直接动摇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

我国乡村治理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乡村治理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JI A O Y U GXI A N G CU我国乡村治理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赵姗姗摘要:乡村治理的有效实施,是乡村振兴的关键。

目前,我国乡村治理还面临着农村人口“空心化”问题严重、农村基层选举问题重重、乡村治理体制不健全、社会风气出现下行趋势等问题。

实现乡村振兴,必须从健全“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制、打造乡村治理的多元格局、治理农村空心化和完善我国直选制度这几个方面入手,以此为基础探索乡村治理的出路。

关键词:乡村治理;乡村振兴;问题与对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国家治理改革全面开展起来。

而乡村治理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正在逐步展开。

乡村作为一个治理单元,虽然在国家基层政权的“末端”,但是其治理效果决定着国家治理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乡村在整个乡村战略中处于基础地位,也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是整个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

因此,乡村治理是不能忽视的国家治理的基础[1]。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乡村治理经历了数次变化。

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到改革开放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到“三治”结合,其治理方式和治理理念经历了大的调整。

2006年,我国又取消了农业税,中国农业社会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与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描述的当时的中国相比相差较远,乡村治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西方价值观的入侵以及多元文化的影响,再加上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原有的乡土社会已经渐渐瓦解。

面临新的环境,乡村社会发生了新的改变,比如,城乡二元结构引发大量农民外流涌入城市发展,而农村则只剩老人和儿童,空心化现象严重;农业税停收以后,基层政府缺少经费来源;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生活废水乱排对乡村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农民缺乏简朴意识,在红白喜事上互相攀比,大操大办。

这些问题都是新时期农村面临的新问题。

我们必须要审时度势,找出这些问题的症结并加以解决。

一、我国乡村治理面对的问题(一)农村人口“空心化”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差距迅速拉大。

(完整版)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完整版)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三)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路——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有条件的地区向自然村延伸。 电——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 水——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解决农村“吃水难”。 房——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网——推进宽带网络向村庄延伸,推进提速降费
(四)完善村庄规划
以旗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 县、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 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党 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三)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1.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2.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 3.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 4.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1.增强乡村治理能力 2.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3.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一)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 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二)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 一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二是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 三是让广大农民有更多参入感、获得感、幸福感
稳政策,要强化制度供给 稳面积,要稳住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一严守三确保”为特征的“四个亿亩”粮食安全战略。“严守 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5亿亩、确保永 久基本农田保持在15.46亿亩以上、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 准农田。 稳产量,就是要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1.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转变
2.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 3.脱贫攻坚只是分号,

乡村振兴53项考核标准

乡村振兴53项考核标准

乡村振兴53项考核标准
乡村振兴53项考核标准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11月发布的文件,旨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这53项考核标准是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路径,
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制定的。

乡村振兴53项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村振兴规划: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路径和措施,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上。

二、农村产业发展:要求加强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条件,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方面。

四、农村环境整治:要求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五、农村公共服务:要求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方面,提高农民的生活保障水平。

六、农村文化建设:要求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传承和发展乡土文化,提高农村文化软实力。

七、农民素质提升:要求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
素质和创业就业能力。

八、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要求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农村自治能力。

乡村振兴53项考核标准的出台对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这些考核标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并加大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力度,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能够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实现乡村振兴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统一。

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新格局

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新格局

2021年第3期乡村振兴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新格局O孙振威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是要紧紧抓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构建“三治融合”治理新格局。

一、党的十九大以来"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的发展进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O 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乡村振兴战略规妳2018-2022年)捋相关文件可以看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发展。

2019年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要创新乡村治理方式,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新发展阶段下构建党领导的“三治融合”治理新格局,亟需认清当前乡村治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寻找新出路。

二、“三治融合■'乡村治理面临的新困境(一)乡村空心化严重,村民自治主体地位缺失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得乡村人才、资金等资源大量流入城市,最终导致乡村“空心化”问题日益突出。

近些年随着“三权分置”、土地流转等便民利民土地政策的相继实施,乡村中大量富余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得到解放。

随着土地成本上升、生活压力加大,越来越多的乡村青年选择城市作为自己新的归属地,乡村中留下的多是老人。

在目前乡村自治中,村民作为乡村自治的主体,存在公民意识不强、对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尤其是留守的村民普遍存在年龄大、知识水平低等问题,加之近年来乡村精英人才流失严重,导致村民自治主体地位缺失,党组织领导的基层自治工作难以有序开展、乡村治理效能难以有效发挥。

2019中央一号文件的解读---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9中央一号文件的解读---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 金融扶贫、社会帮扶、干部人才等政策措施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各级财政优先加大“三
区三州”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对“三区三州”外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
的深度贫困地区,也要统筹资金项目,加大扶持力度。
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会化服务。加快出台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意见。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
全节水激励机制。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深化集体林 权制度和国有林区林场改革。大力推进农垦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02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构建新 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按照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的原则, 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意见。调整改进“黄箱”政策,扩大“绿箱” 政策使用范围。按照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取向,完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研究 制定担保机构业务考核的具体办法,加快做大担保规模。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 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 局规划,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 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
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业向小城镇集聚发展,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乡

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

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

封面专题COVER TOPIC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作为现阶段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的文件,《意见》着眼当前城乡融合发展中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破解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三步走”路线图。

这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政策利好,也是落实“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明显提升,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经济发达地区、都市圈和城市郊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

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

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

包括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

《意见》提出,选择有一定基础的市县两级设立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支持制度改革和政策安排率先落地,先行先试、观照全局。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1.10•【文号】中农发〔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农发〔20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是落实党的“三农”政策的重要力量,在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领域不断拓宽、任务更加繁重。

与此同时,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不健全、队伍不稳定、力量不匹配、能力不适应等问题日益凸显。

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切实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一)加强基层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对农村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这关乎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长期不懈地加以推进。

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迫切需要拥有一支长期扎根农村、熟悉政策、贴近农民的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当好决策参谋、加强政策指导、推动组织实施。

(二)加强基层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迫切需要。

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不断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强化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顺应这些要求,迫切需要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引导服务,保证党的农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按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思路健全乡村治理体制

按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思路健全乡村治理体制

按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思路健全乡村治理体制
作者:叶兴庆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19年第11期
叶兴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乡村治理面临主体和客体的深刻变化。

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坚
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在自
治方面,要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决策程序,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
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促进治理重心下移、治理半径缩短。

在法治方面,要强化法
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
的权威地位,引导农民和村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德治方面,要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
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降低行为的
不确定性。

需要注意的是,自治、法治、德治各有其功能和适用范围,三者的边界是动态变化的。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不断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

深化乡村德治治理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深化乡村德治治理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深化乡村德治治理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作者:杨曼玉吴国清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年第19期[摘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和进一步提升乡村的德治水平,必然要进一步深化乡村德治治理。

从德治的概念入手,深入分析现阶段乡村德治治理存在一些村民和村干部道德水平下滑、只为私德不为公德、法治为本缺失和德治为先难以为继、乡村乡规的局限性等突出问题,并提出现阶段推进乡村德治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共同的价值观、真正发挥良好道德的规范作用、充分发挥新乡贤积极效应、发挥新媒体的积极作用等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自治;乡村法治;乡村德治[中图分类号]D921.8 [文献标识码]A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随后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提出要“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继而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優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由全党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很显然,深化乡村德治,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乡村的德治水平,是新时代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的重大课题。

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的“德治”概念在乡村治理层面,其治理理念深受儒家德治思想的影响。

《为政》篇开宗明义的指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要求治理者以德治国,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同学者关于“德治”也有着不同的理解。

例如,有的学者认为:“德治是以道德的内化作用和塑造功能形成一定的治理人格、以道德规范作用规范一定的治理行为和治理活动”有的学者认为:“德治是用民间自发的形成的朴素道德观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约定俗成的朴素道德行为规范来维持相对稳定和谐社会秩序。

乡村治理体系中“三治”融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乡村治理体系中“三治”融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村乡科技XIANGCUN KEJI18XIANGCUN KEJI 2020年9月(下)乡村治理体系中“三治”融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武枫(广东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广东湛江524088)[摘要]本文对乡村治理体系中“三治”融合现状进行分析发现,“三治”融合过程中存在治理主体缺位和参与性不高、法治体系不健全及法律意识淡薄、德治基础破损及功利主义盛行、“三治”在融合过程中的认知不一致等问题。

通过成因剖析,提出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强化乡村素质教育,在完善乡村法治体系中培育群众的法治观念,在重修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中锻造各自的乡村文化,完善“三治”融合的理论架构并强化其引领作用等创新性举措,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高。

[关键词]乡村治理体系;“三治”融合;社会保障;乡村文化[中图分类号]D42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0)27-18-22017年,党的十九大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定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设计目标[1]。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建设法治乡村、提升乡村德治水平作为坚持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政策举措[2]。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会议主题,而乡村治理体系的发展正是其中应有之义。

乡村治理体系是以“自治、法治、德治”相互融合而形成的,故简称为“三治”融合。

其发展主要来源于2013年浙江省桐乡市进行的“三治”试验,由于该试验的成功,这种治理方式快速在全社会推广开来。

然而,在治理体系健全化的背景下,其推广过程中的理论逻辑、实践应用还需继续完善,加之社会形势的快速变化,加强对“三治”融合的探究与思考显得尤为重要。

1“三治”融合的理论内容和实施效用1.1“三治”融合的发展历程2013年,浙江省桐乡市为了破除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因征地开发等引发的新的社会情况和问题,开始探索现代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途径,通过加强自治、法治、德治建设,强化三者在乡村治理中的组合效应,达到了较好的实践效果,让桐乡市乡村快速朝着治理有效的方向发展。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9.01•【文号】•【施行日期】2019.08.19•【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其他,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2019年9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第三条农业农村农民(以下简称“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解决好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集中精力做好脱贫攻坚、防贫减贫工作,走共同富裕道路。

第四条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切实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把农民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作为制定党的农村政策的依据;(三)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夯实党的农村政策基石;(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坚持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循序渐进,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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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摘要: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应大力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乡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

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以及农村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广大乡村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

农业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的变化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富裕的同时,也给乡村治理带来一些新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这是在乡村治理方面提出的新要求。

建设“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既要传承发展我国农耕文明中的优秀传统,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又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增强村民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

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超过98%的村都制定或修订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在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应通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村民自治不是放任不管,而应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村务公开,发挥社会各类人才、新乡贤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厘清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职责,对符合条件的公益类农村社会服务组织给予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应大力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处理好农村中软法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系统梳理和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特别是结合经济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整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切实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的日常行为。

县、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加强对村务治理的指导、对农村各类问题的预防和监管,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法律力量、认知法律尊严、增强法律信仰。

发挥德治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培育良好村风民风、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德治具有基础性作用。

应进一步在广大农村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集体意识、法治精神和民主氛围。

注重以文化人、以文养德,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繁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道德讲堂、文化主题公园、文化礼堂等阵地,引导人们讲道德、守道德。

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涵养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

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依托村规民约等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唱响主旋律,育成新风尚。

各类公文写作技巧五篇一、标题结构的严谨之美一则公文标题,如同一个人一般,同样要结构完整、功能齐全、符合语法规范,既不能“缺胳膊少腿”,也不能“随机组装”、变换位置,一是一、二是二,没有可商量的余地和任意变通的空间。

关于公文标题的结构,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要求三要素必须兼具,不得随意省略成分,以标明由谁发文、为什么发文和用什么文种发文。

严格来讲,除了这三个实词性元素,还包括两个虚词性元素,即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之间的连接介词“关于”、事由和文种之间的结构助词“的”。

一般而言,这五个元素的顺序不能调换,要严格按照“发文机关名称+关于+事由+的+文种”的总体结构和规范格式进行排布。

例如,《××集团有限公司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不能缺省介词“关于”,应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又如,《关于××集团有限公司推行全员健身活动的通知》,其中发文机关是“××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挪位至介词“关于”之后,应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行全员健身活动的通知》;再如,《××集团有限公司表彰决定》尽管标题三要素兼有,但要素之间缺少连接词,且事由未作具体说明,不能笼统用“表彰”二字概括,应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表彰××××的决定》。

二、标题语言的简约之美公文标题的简约之美主要反映在标题语言的简明扼要、精约简省。

一方面,要尽量使用简单好记、通俗易懂的词语,方便阅读者记忆或转述,切忌冗长拖沓、晦涩难懂。

一般来讲,公文标题以不超过三行为宜,如果字数确实过多,可以根据文件的主要内容、关键性词语等作合理简化。

例如,《××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同志在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及关于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关于加强司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这则标题包括三个被印发文件的标题,看起来相当繁冗、复杂,对此可采取概述法,将印发文件名称概括统称为“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文件”,瘦身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文件的通知》”,如此则容易记住、便于传达,给人的感觉就不一样了。

三、标题表述的精准之美这里的“精准之美”,其一是事由表述的精准性。

公文标题中的“事由”应与内容高度相符、契合,要通过准确提炼,全面、清楚地反映出公文的主旨,避免出现事由概括不准、表意不清而引起歧义、费解甚至误解等问题。

要使阅文者通过标题即可了解发文机关的行文目的,以及公文的基本精神和中心内容,从而提高公文阅读和流转的效率。

例如,《××大学关于土地问题的请示》这则标题便让人无法从字面上获取关键信息,是单位想申请划拨用地还是转让现有土地,是解决校舍用地面积不足问题还是协调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属于典型的表意含糊,阅文者只能通读文件后才能得知发文机关请示的真正意图。

特别是若出现同一单位需要在同一问题上多次发文的情况,不论是对发文单位还是收文单位,都会造成公文收发办理、档案查找借阅等多个环节的不便或麻烦。

公司标题事由表述精准、到位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四、标题外观的规范之美除了标题结构的严谨之美、标题语言的简约之美、标题表述的精准之美,公文标题还要讲究外观形式的规范之美。

一直以来,国家党、政、军等各类机关都对公文标题的美观性做了相应的要求。

如2000年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公文标题的位置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2012年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则进一步提出“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关于写作基础知识五则一、命令,简称令,是领导机关颁发的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指挥性公文。

它具有权威性、指挥性和强制性。

就行政系统而言,国家最高领导人、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乡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发布命令。

其最常用的有:公布令、行政令、嘉奖令。

它的写作要求是:(1)必须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发布命令;(2)要注意各类型命令写作的共同点和不同点;(3)语言要准确、凝练、庄重有力;二、议案,是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开会期间审议使用的一种书面文件.它的特点主要有:(1)行文关系及办理程序的法定性;(2)行文内容的单一性和可行性。

三、可以提出议案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有关机构及人员以及人民代表。

议案可分为由职能机构提的议案和由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

它的写作要求有:(1)提出的问题重要且已具备解决的条件;(2)要注意提出的权限和时限;(3)要注意行文格式和办理程序。

四、决定,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的指导性公文。

其特点主要是性质重要、政策性强和有约束力。

它的类型有指挥型、个案型和知照型。

各类决定的写作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决定的标题由决定机构、决定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

决定的正文,三种类型的写法略有不同。

决定的文字,要准确、鲜明、简洁。

以便于领会和执行。

五、决议,是经领导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通过的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部署的指导性公文。

其特点有二:即表达群体意志、有权威性和约束力。

决议的主要类型有决策部署和结果公布两种类型。

六、指示,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指导工作的公文。

其特点主要是针对性和原则性。

按照指示内容涉及的范围,指示可分为:(1)涉及全局问题,带普遍性的指示;(2)涉及局部问题,带特殊性的指示。

总的来说,指示的写作,要以政策把握方向,内容要明确扼要,条理要清晰。

七、意见,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发表的对工作有指导性质的文件。

依据发表见解机构地位的不同,其类型可包括直接指导型和批转执行型两种类型。

意见的写作要注意内容的政策性、原则性,对下级的要求要明确具体,表述条理要清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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