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三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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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三项治理”
工作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政办[2005]121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8.09
【实施日期】2005.08.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三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政办[2005]12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逃漏公路通行费和假冒军警公安车辆治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51号)、省政府召开全省“三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结合省《“三项治理”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河南省道路交通“三项治理”联合执法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超限运输检查站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2005年河南省治超工作要点》和省治超办《关于调整河南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办公室组织人员通知》(豫治超〔2005〕1号)要求,为便于全市“三项治理”工作的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办公室组织人员。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赵国强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学胜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连福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卢湘原市交通局局长
成员:付书堂市公路局局长
蔡胜林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国凯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光亮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栓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马琪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白存玉市工商局副局长
段常庆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黄小萍市监察局副局长
杜英语市纠风办副主任
李分顺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牧童市委宣传部科长
赵庆祯武警支队副支队长
冯景山军分区助理员
付吉远市高管处处长
联席会下设“新乡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超办),市交通
局副局长蔡胜林任办公室主任,市交巡警支队副队长范锡波、公路局副局长刘宝贵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局,联系电话:3523325,传真:3523325。
各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新乡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下设宣传、政策咨询、路面治理、运输保障、督察、军车治理协调等七个专业小组,分工负责专项工作。
宣传组组长:张牧童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政策咨询组组长:李庆顺市交通局法规科科长
路面治理组组长:刘宝贵市公路局副局长
运输保障组组长:白文峰市运管处处长
督察组组长:杜英语市纠风办副主任
军车治理协调组组长:冯景山军分区助理员
治超办联络员:黄学斌市交通局科员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局:负责路面超限运输的治理工作;负责整顿运输市场秩序、规范运输行为;负责治超期间紧急物资运输工作;参与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工作;参与整顿非法改装车辆企业工作;负责路面治理超限数据信息的收集工作。
(二)市公安局:负责路面超载运输的治理工作;负责治超期间的治安工作;参与治理和恢复车辆“大吨小标”工作;参与整顿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