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运作实务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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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3号文之前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
43号文后城投债相关政策
1.《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2014年9月26日) 从严控制,将企业债发行申报时间间隔由6个月延长至1年;与地方政府当年GDP的比值超过8% 的,其所属城投企业发债应严格控控制。
2.《企业债券审核新增注意事项》(2014年10月15日) 提出了9大类审核内容、23项重点审核事项,并要求申请发企业债的企业按要求补充相关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运作实务及案例
一、43号文之前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 二、新规下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及特征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概述 四、政府为何热衷产业投资基金 五、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概要及案例 六、产业投资基金参与PPP项目运作模式 七、产业投资基金收益及退出 八、银行如何布局产业投资基金
一、43号文之前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
资料和数据。 3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几点意见》(2015年2月17日)
继续延续了对城投企业发债的严格管理企业与政府签订的建设-移交(BT)协议收入和政府指 定红线图内土地的未来出让收入返还暂不能作为发债偿债保障措施。
4.六类专项债券发行指引(2015年4月9日,2015年11月9日) “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
一、43号文之前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
43号文之后城投债的发行特点
2014年12月—2015年2月,城投债发行量急剧下滑 2015年3月— 2015年12月 城投债发行量逐渐回升 2016年展望 预计城投类企业债的发行将放量
一、43号文之前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
城投债先紧后松原因
一是保增长的需求,发行政策的松绑; 二是地方政府融资需求; 三是债务置换为地方节约利息支出,降低城投债风险; 四是城投债已发展为成熟融资模式。
Fra Baidu bibliotek
一、43号文之前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
(三)城市建设政府信用融资交易模式
1.项目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商业银行) 2.利用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应收账款流动化) (信托计划) 3.发行城投债和各类城投票据(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 4.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从事BOT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进行项目融资)
信托 租赁
公益性项目
公益性项目不以盈利为目的,不易做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城市基础建 设、土地整理收储、保障房、垃圾、环境等)
二、新规下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及特征 (一)新规下城市建设融资结构(三)
GP
政府财政资金
金融资本
政府产业 投资基金

投资PPP项目


产业资本
(PPP基金)

二、新规下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及特征
启动融资
△支付前期费用 △设计融资方案
项目建设融资
运营融资
△股权融资——项目资本金 △债务融资——项目建设资金
△资产证券化 项目收益债 △债务融资 ——流动资金
(一)城市建设政府信用融资结构
政府
财政投入 项目规划 未来拨款 债务承担
……
融资平台
土地收益 财政拨款
△贷款融资
回购、特许经营权 △股权融资
基础设施
△企业债券 △信托融资
公共服务
△资产证券化
……
还本付息 股权收益
贷款 资本金
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 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 融资租赁
……
政府隐性担保、出具承诺函
担保:重庆市长寿区宏昌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长寿开投公司按期回购债权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 行信托计划以及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函》(长寿府函[2009]10号),由长寿 区财政局在信托期间内安排不低于全部回购资金额的专项财政资金补贴给重庆长 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专项资金列入长寿区同期财政预算安排。
一、43号文之前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
◆利用应收账款融资 案例: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收债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人)通过发行重庆长寿开投公司应收债权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1亿元,由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重庆长寿开投公司 在进行晏家工业园区A组团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应收债 权,在信托到期时溢价返售给重庆长寿开发,从而实现信托收益及信托资金的退 出。
二、新规下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及特征 (一)新规下城市建设融资结构(一)
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 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 融资租赁 ……
以项目价值为基础的资本运作
二、新规下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及特征 (一)新规下城市建设融资结构(二)
地方政府
PPP或PPP产业基金
融资平台公司 业务模式
经营性项目
商业银行 资本市场
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债务融资结构
一、43号文之前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
(二)城市建设政府信用融资特征
1.融资平台公司虽然作为融资主体,但政府主导或者绝对控制; 2.融资行为由政府财政部分或全部承担承担偿还责任; 3.所筹资金用于各种基础设施、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
通常有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城建开 发投资有限公司等。
5.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2015年5月25日)
一、43号文之前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
城投债新政要点
一是对优质发债企业取消2.1.1指标限制; 二是取消或减少城投债和政府经济指标的挂钩(城投债转型为完全以企业信用为偿债基础后,对
政府的财力指标取消;另外,本区域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余额的预警线也从不超过 上年度GDP的8%提高到了12%) 三是不符合国务院43号文件精神,发债不再支持(对于没有收益、BT协议不作为发债保障措施) 四是城投公司开展规范的PPP项目,政府列入预算的财政补贴、回购及购买服务等,可以作为企业 债券的偿债保障;只要是已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城投公司开展规范的PPP项目发债融资,不受发 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 五是放宽了发债指标(不受指标限制:AA+以上、AA有资产抵质押或担保、城市停车场、城市地下 综合管廊、养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六是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提高(以前60%,现在放宽70%,减少了企业的筹资压力) 七是募集资金偿还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由不超过20%调整为4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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