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汇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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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汇报ppt

【篇一: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关于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报告

甘井子区司法局

随着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

问题。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探索。区委开展解放思想学习实践

活动以来,区司法局围绕人民调解工作当前所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

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我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析

当前,我区经济和社会进入转型期。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

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冲突和磨擦不断出现,群体性事件不

断发生,涉法信访问题越来越突出。民事纠纷导致治安刑事案件上升,对社会和谐稳定带来较大压力。

首先,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据调查,目前,

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已经不再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而转向因

土地承包、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

增多。参与者的构成复杂化,不仅有工人、农民还有离退休干部、

个体户等。其次,各类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据统计,2006年,全区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1276件。2007年,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1359件,同比增长1.07%。再次,纠纷参与面呈现规模化。纠纷所涉及到的已不再是个体利益,而往往是涉及了群体性利益。诸如土

地占用,拆迁安置等问题。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同时,群众的诉

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越级上访、基层干部处理问题方法简单等

诸如此类的问题亟待解决。

产生这些矛盾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体上分析有以下几个主要

原因。一是体制上的原因。随着我区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新体制取

代了旧体制,新体制的建立必然会触及到部分人的利益,导致矛盾

纠纷的出现。二是基层调解队伍的思路、能力滞后。公民普法虽然

已进入“五五”阶段,一些基层干部不注重学习,不研究新政策,仍

用老办法,处理新问题。三是个别基层干部作风不扎实,导致简单

矛盾复杂化。

二、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加强人

民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为构建和

谐甘井子做出了贡献。

健全调解网络,抓好队伍建设。多年来,坚持不断强化人民调解网

络机制建设,完善和规范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立了“组包组,片包片,退休党员包楼院,信息员包责任段,调解主任包全面”的网络工

作机制,强化了社区、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和防范功能。到目前为止,全区设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21

个(含涉农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47个,人民调解员874人,

调解信息员3858人。同时,拓宽人民调解网络建设,注重在企事业

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独资企业中建立民调组织。在中运船务工程

有限公司成立了我市第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在韩国独

资企业和承制鞋(大连)有限公司成立了我市首家外资企业人民调

解委员会。另外,还在外来人口集中的区域、集贸市场和农村大棚

承包户聚集地以及一些集体和民营企业中组建了263家人民调解委

员会,构筑了大调解的新格局。强化管理,打造服务平台。在司法

行政工作中,司法所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承

担着管理与指导人民调解和直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的任务。以抓好

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加大了基层全面履行调解职能的力度,拓展服务平台。目前,15个街道司法所实现了办公场所独立化和办

公条件现代化,100%达到了“六有”建设标准。其中,营城子街道、

革镇堡街道、甘井子街道的司法所和调解庭的面积均达到了200平

方米,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创新管理机制,提高调解能力水平。创新人员管理机制。在全区推

行了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确立了四级人民调解员制度。创新

调解方式机制。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律师、法律工作者协同作战,

开展联合调解,协助基层及时有效地调解疑难复杂的纠纷。目前,

我区所有街道、社区、村均与律师事务所、律师建立了合作关系,

律师在人民调解中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一些街道设立律师

接访日,为群众解疑释惑。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仅化解矛盾

纠纷,同时也指导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使调解员专业化水平不断

提高,化解涉法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第一,司法所所长兼职太多,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少,使一些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二,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和调解技能与新形势的要求不相适应。随

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人民调解员

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第三,社区、村调解委员会建设不规范,软硬件设施欠缺,有的调

委会连最基本的办公场所都没有,民调主任多数由村、社区书记、

主任兼任,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第四,在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难度大,有的企业领导认识

不高,拒绝承担社会责任,发展不平衡。

第五,调解工作创新意识不够。随着形势的发展,人民调解的方式、方法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仍然沿袭传

统的调解模式,方法单一,缺乏创新,调解人员所掌握的知识也不

全面,出现了调处不到位,适应不了新要求的情况。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思考

日前,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我区的民调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明

确了思路。即:坚持发展、创新、务实的原则,把人民群众满意,

各级党委、政府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人

民调解工作,以人民调解工作为主线,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

又快地向前发展。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

(一)建立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扩充信息员队伍,补齐人民

调解网络,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在巩固现有街道、社区(村)调解网络的基础上,要大力扩充信息员队伍,补齐过去因各

种原因造成的网络漏洞现象,使城市社区每个楼院甚至每个门洞都

有信息员;涉农街道各村,每排居民房都有信息员。在此基础上,

还应注重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工作,积极稳妥地发展区

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特别是在集贸市场、流动人口

聚居区和民营、外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

作的社会覆盖面。努力在全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层次、

全方位的调解组织网络,随时

掌握纠纷的苗头,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系互动机制。以贯彻

落实《大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大委办发〔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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