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现状及对策分析
浅析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现存问题与政策建议
![浅析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现存问题与政策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753c43f40740be1e640e9a36.png)
浅析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现存问题与政策建议李红梅摘㊀要:生育保险是一项着眼于妇女生育权益的保障措施ꎬ其通过国家的立法规定ꎬ为怀孕或分娩期间中断劳动的女性提供产假㊁医疗服务以及生育津贴等一系列补偿ꎮ自运行以来ꎬ其宗旨锁定于帮助生育女性恢复劳力㊁重返工作岗位ꎬ并在不断地发展与完善中对促进社会公平㊁提高人口质量也发挥了重要作用ꎮ关键词:生育保险ꎻ问题ꎻ政策建议中图分类号:C924.21+F840.617㊀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文章编号:1008-4428(2019)76-0128-04㊀㊀在2015年ꎬ生育保险曾经历费率的大规模下调ꎬ基金结余一度急剧下降ꎻ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对其产生了进一步的冲击ꎻ2017年2月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在邯郸㊁沈阳等12个试点城市正式启动ꎬ扩大覆盖面的同时ꎬ也因生育基金对于医保账户的依赖导致医保基金穿底㊁财政基金全面告急ꎮ在这样的大环境下ꎬ本文着重探讨两险合并所处的背景环境ꎬ以及在合并过程中带来的成效与存在问题ꎬ并结合我国现状提出建议ꎮ一㊁两险合并实施的背景生育保险建立的初衷是保障育龄妇女的生育权利ꎬ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㊁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ꎬ生育保险的发展现状却并不乐观ꎻ加上作为医疗问题一部分的生育问题也在不断恶化ꎬ这些都加速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的进程ꎮ(一)两险合并的必要性1.生育保险的覆盖㊁统筹问题生育保险实施伊始至今ꎬ一直面临诸多问题ꎬ主要集中在保险覆盖面小㊁统筹层次低以及地区基金差别大等方面ꎬ作为维护女性合法生育权益的险种ꎬ现存的问题使其与制度建立之初的目标相背离ꎮ首先ꎬ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过窄:据相关统计ꎬ截至2016年末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4839万人ꎬ而其中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仅18443万人ꎬ其主因是生育保险目前的参保对象主要限于正规部门职工ꎬ进而导致参保率过低ꎮ其次ꎬ生育保险目前的统筹层次较低ꎬ全部限于市级统筹ꎬ进而导致基金调剂能力差ꎮ基金池过小减弱了资金体系抵御风险的能力ꎻ而基金无法大范围调剂又削弱了生育保险本身应该具有的均衡负担㊁互助共济的作用ꎮ此外ꎬ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筹资机制等体系的不完善ꎬ发达地区的基金存缴和给付额较高而贫困地区则相反ꎬ造成生育基金地区差别过大ꎬ两险合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相关问题ꎮ2.低效率与高成本并存合并前的生育保险还存在高成本㊁低效率的双重矛盾ꎮ其中ꎬ高成本主要源于较高的管理成本与较高的企业成本ꎮ高管理成本可以通过机构与人员的非精简来解释:冗杂的机构会导致冗杂人员的存在ꎬ进而增加相关的管理支出ꎻ高企业成本主要是因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较低ꎬ不利于基金调剂ꎬ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ꎬ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较重ꎮ低效率则主要是因为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存在许多方面的交叉ꎮ首先ꎬ生育活动涉及检查㊁住院等一系列活动ꎬ其本身便与医保密不可分ꎬ两者的实施过程也会存在重复界定与重复计算ꎻ其次ꎬ两个险种分别设立机构在增加成本的同时ꎬ也因程序的繁杂㊁协调的困难与决策时滞降低自身行事效率和资源的使用效率ꎮ3.社会公平不足生育保险建立的初衷是保障妇女权益㊁促进社会公平ꎬ而之前由于其存在一系列弊端ꎬ反而加剧了女性就业歧视㊁不同人群差距以及地区差异等ꎬ恰好背离其初心所在ꎮ由于生育保险强调雇主责任ꎬ其设立在无形之中增加了女职工的用工成本ꎬ尤其在二胎政策全面放开后ꎬ这种效应更加明显ꎬ许多企业为了避免负担ꎬ对女性职工产生歧视ꎻ其次ꎬ合并前的生育主要保障的是正式职工群体ꎬ而普通居民和一些特殊群体均被排除在外ꎬ拉大了人群差距ꎻ此外ꎬ还存在制度差异导致的纵向不公平以及地区差异引起的横向不公平等一系列问题ꎬ机会公平㊁制度公平在某种程度上被遗忘ꎮ不仅如此ꎬ生育保险合并前由于无需个人缴费ꎬ还伴随着严重的道德风险ꎮ种种的结果都在为生育险的变革做铺垫ꎬ因而两险合并存在着现实意义上的必要性ꎮ(二)实施过程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ꎬ提高社会保障水平ꎬ促进人口均衡发展ꎬ我国对于生育保险的问题十分重视ꎬ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做出将其与医疗保险合并的决策ꎬ步步推进ꎬ为谋深热㊀㊀点Һ㊀远ꎮ2015年10月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通过 二胎政策 的同时提出 两险合并 的概念ꎬ并在次年3月的 十三五 规划纲要中再次明确提及ꎻ随后的4月ꎬ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发文指出 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ꎬ具体实施办法待国务院制定 ꎻ同年的12月ꎬ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批准了调整生育保险法试点决定ꎻ2017年2月4日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试点方案ꎬ并在20天后由人社部启动两险合并的12个试点工作ꎬ同年6月ꎬ试点工作正式启动ꎮ本次两险合并试点并非制度层面的简单合并ꎬ而是在管理运行层面的深刻调整ꎬ涉及统一参保登记㊁统一基金收支以及统一待遇享受条件等多方面内容ꎬ有利于提升基金的互助共济作用及其利用效率ꎮ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ꎬ扎实开展试点工作ꎬ从参保条件㊁基金征缴及业务经办等各个角度入手管理ꎬ及时总结工作成效㊁发现存在问题㊁制定未来规划等ꎬ推进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ꎮ二㊁两险合并带来的成效迄今为止ꎬ两险合并工作成效初显ꎬ我们可以从保险覆盖㊁成本效率以及基金共济能力等方面进行具体解读ꎮ(一)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生育保险制度的主要覆盖群体是正式职工ꎬ而未涉及非正规部门的就业女性㊁以非正规方式就业的女性及失业女性ꎻ而医疗保险在我国已经实现了全覆盖ꎬ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等未就业群体ꎮ邯郸㊁昆明㊁岳阳㊁重庆㊁威海㊁泰州㊁珠海㊁晋中㊁重庆等9个试点城市的两险合并文件中ꎬ均对灵活就业群体进行了规定ꎬ有效增加了生育保险的覆盖人员ꎬ提高保险覆盖率ꎬ进而扩大受益群体ꎬ加强制度的实施效果ꎮ例如ꎬ合肥在两险合并之后ꎬ全市的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由125.68万增加至177.6万人ꎬ增幅达41%ꎻ昆明的参保人数由原来的86.88万人增加14.57%ꎬ达到99.54万人ꎻ此外ꎬ岳阳还纳入5.8万名灵活就业人员ꎬ威海㊁邯郸也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做出了明确规定ꎮ参保人数的具体变化情况我们可以在如下表1中进行直观的了解ꎮ表1 部分试点城市参保人数变化城市合并前参保人数(万人)合并后参保人数(万人)增幅(%)邯郸市50.9174.3346合肥市125.68177.641.3昆明市86.8899.5414.57重庆市373.65403.187.9内江市16.1516.934.83沈阳市298.38307.272.98泰州市59.3660.762.36㊀㊀数据来源: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汇报材料除了增加参保人数㊁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合并还扩大了生育保险的受益面ꎬ增加了试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数ꎮ以晋中市为例ꎬ其在2015年全年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人数为3575人ꎬ在2016年为7603人ꎬ而2017年两险合并之后ꎬ截至9月底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次已经达到4557人ꎬ预计到年底将达到8100人ꎬ较2016年实现了6.54%的增幅ꎮ此外ꎬ截至2017年9月底ꎬ邯郸市享受保险待遇人次达9518人ꎬ沈阳市达307.27万人ꎬ珠海市达3万人ꎬ较之前均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ꎮ(二)提高效率同时降低成本关于两险的合并实施的效果ꎬ提及频率最高的ꎬ就是关于两险参保实行统一登记㊁基金实现统一征缴㊁医疗机构实现统一管理以及业务经办实现同台办理等相关内容ꎮ统一登记参保可以有效杜绝医疗㊁生育保险的选择性参保问题ꎬ基本实现参保范围的全覆盖ꎻ统一基金征缴即不再单独征收生育保险费ꎬ将其直接并入职工医保统一征缴ꎬ实现一票征收ꎻ统一管理医疗机构则允许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生育㊁医疗的同窗口结算受理ꎬ一站式办结ꎬ从而提高办事效率ꎻ同台办理业务则实现了 简单易行㊁合理高效㊁先易后难 的原则ꎬ实现一体化运行ꎮ其实ꎬ从 统一 一词便可以很直观地看出ꎬ两险的运行已经实现很大程度上的一体化ꎬ消除了许多由于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交叉内容引起的重复界定与重复计算ꎬ进而简化了参保人的报销过程ꎬ提高了管理效率ꎬ也降低了社保经办机构的运作成本ꎬ也获得了一定规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ꎮ(三)促进社会公平两险合并促进的公平ꎬ体现在性别平等㊁制度公平与资源公平等不同的方面ꎮ首先ꎬ两险合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女性的公平就业ꎮ女性在生育期间会耽误工作时间而增加企业成本ꎬ因而被劳动市场歧视ꎬ而两险的合并实施ꎬ强化了生育津贴的支付ꎬ生育津贴源于生育保险基金ꎬ这是无论雇佣男工女工企业都需要缴纳的部分ꎬ在无形之中社会负担被均衡化ꎬ因而有利于促进女性的公平就业ꎮ其次ꎬ两险的整合统一ꎬ有利于制度公平的实现ꎮ通过合并ꎬ可以促进统筹层次的提高ꎬ这就促进了因区域不同而导致的人群差异的减小以及制度不同而引起的待遇差距的弱化ꎬ实现机会公平与制度公平ꎻ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满足生育待遇的支出ꎬ可以促进新型缴费机制的形成ꎬ从而促进体系内的制度公平ꎮ此外ꎬ两险的合并还可以实现资源使用上的平等ꎮ由于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存在界限不清的问题ꎬ这会导致部分人出现 重复待遇 和 缺失待遇 的情况ꎬ从而出现资源使用的不平等ꎻ此外ꎬ之前的生育保险仅由企业缴费而无需员工负担ꎬ这很容易使其产生道德风险㊁浪费资源ꎬ进而加重资源利用的不平等ꎮ而两险合并后ꎬ无需划分界限且个人需参与缴费ꎬ这可以极大缓解前面提及的情况ꎮ三㊁两险合并引发的问题前面ꎬ我们已经总结到两险合并产生了一些良好的效应ꎬ但是其在成效之余ꎬ也难免伴随旧问题的存留与新问题的产生ꎮ(一)医疗保险基金压力前面提及ꎬ两险合并之后ꎬ医疗保险基金的相对优势使其对生育保险基金产生拉动作用ꎬ增强了其共济能力ꎮ但是ꎬ这个过程明显是一个相互的过程ꎬ医疗保险基金在生育保险基金的依赖下ꎬ开始出现穿底现象ꎮ究其原因ꎬ可以从统筹层次㊁缴费率以及津贴发放等角度来进行分析ꎮ首先ꎬ医保基金穿底来源于生育保险的依赖ꎮ生育保险基金在医疗保险基金的拉动下ꎬ共济作用加强ꎬ但是生育保险本身存在的一系列问题ꎬ也加大了对医保基金的压力ꎮ第一ꎬ缴费率偏低是最主要的原因ꎬ它直接决定了基金收入的规模ꎬ虽然缴费基数增大ꎬ但是费率过低仍然会导致收不抵支现象的出现ꎬ12个试点城市中一半的试点先后调低了生育保险费率ꎻ第二ꎬ生育保险多为建立在调剂金制度上的市级统筹ꎬ统筹层次较低ꎬ虽然与医疗保险合并后有一定程度的改善ꎬ但是基金池本身仍然不够大ꎬ分散基金风险的能力仍然十分有限ꎻ第三ꎬ在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背景下ꎬ生育保险基金开支大幅度增加ꎬ生育津贴发放增加ꎬ这些直接导致生育基金本身是收不抵支的ꎬ因而前期主要依靠医保基金的支持ꎬ这就导致医疗保险基金随之穿底ꎮ此外ꎬ医疗费用的上升也是原因之一ꎮ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ꎬ医疗机构快速膨胀ꎬ医疗费用支出逐年增加ꎬ基金征缴增速逐渐跟不上医疗费用支出增长速度ꎻ而且参保人员对医保的要求越来越高ꎬ在医药费用难以降低的情况下ꎬ倒逼医疗㊁生育保险不断提高待遇ꎬ也增加了基金支出和运行风险ꎮ(二)关于特殊群体的相关规定不明目前ꎬ邯郸㊁昆明㊁岳阳㊁重庆㊁威海㊁泰州㊁珠海㊁晋中㊁重庆等9个试点城市的两险合并文件中ꎬ均对灵活就业群体进行了规定ꎮ相比之下ꎬ失业人群及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则少有人问津ꎮ12个试点城市中ꎬ仅威海㊁合肥㊁岳阳㊁珠海对失业人员稍有涉及ꎬ其中ꎬ合肥已经明确规定ꎬ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失业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ꎬ这为推动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ꎻ此外ꎬ岳阳规定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ꎬ仍可享受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ꎬ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ꎬ通过这种方式杜绝突击参保以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现象ꎻ珠海规定ꎬ参保职工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若已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ꎬ则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办法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ꎻ威海对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金为其代缴的医保费ꎬ在两险合并后如何确定未有明确的政策依据ꎬ目前是按照新的医保费率为其代缴保费的ꎬ但这种做法缺少政策支持ꎮ失业人员有4个试点城市有所规定ꎬ而军转干部的相关保障仅有威海有所提及ꎬ且未有明确的政策依据ꎬ缺乏保障ꎮ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医疗保险费由财政部门负担ꎬ而其生育保险费财政不负担ꎬ两险合并实施后ꎬ财政部门是否应当按试点政策一并负担其生育保险费ꎬ缺少明确的政策依据ꎮ目前我市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仍维持原政策ꎬ但鉴于这部分群体比较敏感ꎬ建议国家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政策予以明确ꎮ 对特殊群体的规定不明ꎬ容易导致社会公平无法实现ꎬ也容易影响政策初衷ꎬ影响两险合并的实施效果ꎬ因而也是亟待解决的ꎮ(三)生育医疗费的支付范围问题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ꎬ生育医疗费应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承担ꎬ但是目前不同的医院它生育医疗费差别巨大ꎮ以昆明地区为例ꎬ乡镇卫生院一般生育医疗费为两千元左右ꎬ而大型医院特别是高端的民营医院则高到五㊁六万元ꎮ尤其是门诊检查的费用在逐渐地增加ꎬ但是各地各级政府都没有明确规定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办法ꎬ没有统一生育医疗费的支付标准ꎮ 同命不同价 同产不同价 的现象在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ꎮ表2 部分试点城市待遇支付标准比较城市支付标准说明备注邯郸市生育医疗费用㊁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ꎮ职工未就业配偶㊁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ꎬ补助金额为上述标准的50%顺产定额补贴:4000元晋中市两险合并后ꎬ生育医疗费用结算逐步建立以总额预付㊁按病种付费为主ꎬ按人头㊁按床日付费㊁日间手术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复合型医保付费制度ꎬ探索建立生育保险分级诊疗模式有具体相应金额规定沈阳市①参保人员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地医院生育住院的医疗费ꎬ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ꎬ实行限额补贴正常产:2500元ꎬ剖宫产及难产:3500元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ꎬ如符合计划生育政策ꎬ生育住院医疗费有定额补贴正常产:1500元ꎬ剖宫产及难产:2000元泰州市在本市定点医院生育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医保范围内全额支付ꎮ职工未就业配偶医保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按50%支付(额外生育待遇:享受一次性营养费)参保男职工享受15天生育津贴ꎬ平均1500元/人内江市将生育产前检查费并入生育医疗费中ꎬ实行限额结算三级医疗机构剖宫产5800元ꎬ顺产3800元ꎻ二级医疗机构剖宫产4600元ꎬ顺产3000元ꎻ一级医疗机构剖宫产3100元ꎬ顺产2100元ꎮ㊀㊀资料来源:各试点城市«试点方案»«试行办法»«实施办法»及内部会议资料整理ꎮ四㊁进一步改革生育保险的政策建议首先ꎬ要从根源上解决两险合并的基金压力问题ꎬ开源节流ꎬ逐步摆脱生育保险基金目前收不抵支的困境ꎮ从基金收入的角度来看ꎬ可采取多方缴费ꎬ短期上调费率和风险调剂金的方式ꎮ即短期上调生育保险缴费率ꎬ用风险调剂金或热㊀㊀点Һ㊀财政安排专项基金弥补赤字ꎬ并建立用人单位㊁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的三方缴费机制ꎬ这样既可以在解决提高费率的同时不过度对企业施压ꎬ又符合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ꎬ有利于实现基金征缴的可持续发展ꎮ从基金支出的角度ꎬ则应该本着合理降费的原则来缓解基金压力问题ꎮ可以将生育津贴改为生育补贴ꎬ即根据各地区的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ꎬ对补贴标准定一个具体的金额ꎬ这样可以在解决之前生育津贴占比过高导致的支出结构失衡问题的同时ꎬ避免因实际中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平均基数计发引起的不公平现象ꎬ更是通过因地制宜的理念进一步减轻了各地为了满足规定而无法削减的基金支出负担ꎬ且方便计算和实施㊁管理ꎮ其次ꎬ应该提高统筹层次ꎬ同时完善配套法律措施ꎬ统一相关标准ꎮ逐步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从市级统筹升至省级乃至国家级统筹ꎬ既可以充分发挥保险大数法则来加强基金协调能力ꎬ提升保障水平ꎻ又方便了相关配套法律措施的完善ꎬ使各个地区办事均有法可依ꎬ提高经办效率ꎻ还可以有效消除各统筹地区间的政策差异和经办差异ꎬ解决制度碎片化问题ꎬ实现享受生育津贴缴费期限的统一㊁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统一以及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的统一ꎮ此外ꎬ建议加强顶层设计ꎬ完善配套法律措施ꎮ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应属于国家政策ꎬ地方政府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都是经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ꎮ如果明确规定给育龄妇女有生育奖励假ꎬ那么一定要制订配套政策ꎬ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ꎬ并由政府在财政体系中加以落实ꎮ生育保险实行地方统筹ꎬ各地政策都不一样ꎬ由此对计划生育奖励的力度㊁政策也不同ꎬ也容易引发不必要的攀比ꎮ建议对«社会保险法»㊁部门规章和地方相关法规均需按法定程序修改通过ꎬ从法律源头上保障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ꎮ参考文献:[1]蒋永萍.社会性别视角下的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 从«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谈起[J].妇女研究论丛ꎬ2013(1):47-52.[2]潘锦棠.维护失业女工的生育保险权益 各省市«失业保险条例»和«生育保险条例»研究[J].妇女研究论丛ꎬ2008(5):28-31.[3]杨连专.生育保险立法问题研究[J].人口学刊ꎬ2010(5):59-64.[4]李颖.全面二孩政策下的生育保险制度调整探讨[J].市场论坛ꎬ2016(8):1-3.[5]王松ꎬ刘光远ꎬ刘希珍ꎬ等.城镇居民生育二孩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全面二孩政策背景[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ꎬ2016ꎬ31(4):39-48.[6]冯小溪ꎬ刘建辉.关于我国农村生育保险的实施方案设计[J].劳动保障世界ꎬ2013(16):34-34.[7]邵芬ꎬ谢晓如.关于完善我国生育保险立法的思考[J].学术探索ꎬ2004(1):42-44.[8]倪敬产ꎬ张义峰ꎬ邱晓禹ꎬ等.生育津贴谁来发放?[J].中国社会保障ꎬ2013(3):82.[10]李线玲.新形势下生育保险待遇落实探讨[J].妇女研究论丛ꎬ2016(2):14-17.[11]孙洁:生育险应纳入医保[N].京华时报ꎬ2016-03-03ꎬ010版.[12]ChatterjiꎬP.ꎬ&MarkowitzꎬS.Doesthelengthofmaternityleaveaffectmaternalhealth?SouthernEconomicJournalꎬ2005ꎬ72(1):16-41.[13]BaumꎬCharlesLꎬII.Doesearlymaternalemploymentharmchilddevelopment?Ananalysisofthepotentialbenefitsofleavetaking.JournalofLaborEconomicsꎬ2003ꎬ21(2):409-448. [14]DagherꎬR.K.ꎬMcGovernꎬP.M.ꎬ&DowdꎬB.E.Maternityleavedurationandpostpartummentalandphysicalhealth:Impli ̄cationsforleavepolicies.JournalofHealthPoliticsꎬPolicyandLawꎬ2014ꎬ39(2):369.[15]HanrattyꎬM.ꎬ&TrzcinskiꎬE.Whobenefitsfrompaidfamilyleave?impactofexpansionsincanadianpaidfamilyleaveonma ̄ternalemploymentandtransferincome.JournalofPopulationEco ̄nomicsꎬ2009ꎬ22(3):693-711.[16]NearyꎬB.Paidparentalleaveintheunitedstates:Whatwecanlearnfromexistinginternationalanddomesticpoliciesandhowwecanmoveforward(OrderNo.3488104).AvailablefromABI/IN ̄FORMCollectionꎻABI/INFORMGlobal.(914709048)ꎬ2011.作者简介:李红梅ꎬ女ꎬ河北唐山人ꎬ对外对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金融学专业ꎬ研究方向:社会保障ꎮ。
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
![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https://img.taocdn.com/s3/m/30e01d02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8eb9f13.png)
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育保险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机制,为妇女在生育过程中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为缓解家庭生育压力、促进人口政策的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本文将从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如何寻找解决路径,以促进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一、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1. 覆盖范围不足我国目前的妇女生育保险制度主要是面向城镇职工女性的,涉及范围较窄。
大部分农村妇女和城市非正式就业妇女都没有享受到生育保险的保障,缺乏全民覆盖的特点,这就造成了保障不够全面和公平。
2. 保障水平不高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对于生育保障的金额和覆盖范围较为有限,其中部分地区和企业的生育津贴标准较低,无法有效地支撑妇女在生育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用。
此外,由于我国的人口政策实施情况不同,有些地区的妇女生育津贴标准也存在着不平衡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统一和调整。
3. 征缴方式不合理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的征缴方式主要依靠企业缴费,这就使得一些非正式就业妇女和自由职业者难以纳入到生育保险制度中,造成了部分群体的保障缺失。
此外,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中也存在着征缴规模不足、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保障水平和效益。
4. 制度设计不足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的设计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在保障范围、补偿标准、管理方式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健全的妇女生育保险制度体系,缺乏细化的政策和制度安排,使得制度的操作性和持续性都存在着不足。
二、完善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的路径1. 拓展覆盖范围为了提高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和公平性,应该采取逐步完善的方式,将农村妇女和城市非正式就业妇女纳入到生育保险制度中。
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政府保障机构、设立专门的保障基金等方式,逐步扩大保障范围,使更多的妇女能够享受到生育保险的保障。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问题与改革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问题与改革](https://img.taocdn.com/s3/m/da5417335bcfa1c7aa00b52acfc789eb172d9e36.png)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问题与改革一、本文概述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女性职工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结构的深刻变化,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已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覆盖范围有限、保障水平不高、制度设计缺乏灵活性等。
本文旨在深入分析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以期为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
本文将回顾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历史演变,梳理其发展脉络和基本框架。
通过对相关文献和数据的梳理,本文将揭示现行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制度设计不合理、保障水平不足、管理效率不高等方面。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从政策制定、制度设计、管理运行等角度提出针对性的改革建议。
本文将对未来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趋势进行展望,以期为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和思考。
二、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生育保险制度在我国已经实施了数十年,其初衷是为了保障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减轻其因生育带来的经济压力。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结构的深刻变化,生育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在保障水平上,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实现了从“从无到有”的转变,但相对于其他国家或地区,保障力度仍有待加强。
目前,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虽然较广,但仍有部分群体未能纳入保障范围,如非正式就业群体、农村妇女等。
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相对较低,难以满足部分职工的实际需求。
在制度设计上,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以单位缴纳为主,个人缴纳为辅,这种缴费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同时也可能导致部分职工对生育保险的参与度不高。
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待遇标准缺乏动态调整机制,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
在管理和服务上,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2023生育保险发展现状
![2023生育保险发展现状](https://img.taocdn.com/s3/m/db84a72d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80.png)
2023生育保险发展现状
截至2023年,全球各国的生育保险发展现状如下:
1. 中国:中国的生育保险制度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至
今已有相当规模的发展。
中国的生育保险覆盖了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妇女在内的所有生育保险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福利待遇。
政府还不断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推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之间的互联互通。
2. 美国:美国的生育保险制度比较分散,各州有不同的规定和待遇。
虽然美国联邦政府并没有统一的全国性生育保险制度,但一些州如加利福尼亚、新泽西等实施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政策。
此外,一些雇主也提供了员工福利计划,包括生育假期和福利待遇。
3. 欧洲国家:欧洲国家普遍实行了广泛的生育保险制度,提供丰厚的生育津贴、生育假期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福利待遇。
一些北欧国家如瑞典、挪威等更是在生育保险方面做得非常好,提供较长的产假期,灵活的托儿和育婴假期,并且父母间可以共享产假。
4. 其他发展中国家: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生育保险制度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发展。
例如,巴西、墨西哥等国实施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制度,为妇女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护。
不过,这些国家的生育保险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增长的人口和社会需求。
总体而言,全球各国的生育保险发展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随着社会对于妇女权益的重视和对人口问题的关注,生育保险制度的发展将在未来继续得到推动和完善。
生育保险体制实施状况与改善路径
![生育保险体制实施状况与改善路径](https://img.taocdn.com/s3/m/9ec140ca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f5.png)
生育保险体制实施状况与改善路径一、生育保险体制实施状况的现状分析二、生育保险体制改善路径的探讨三、生育保险体制建设的政策实践四、生育保险体制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五、生育保险体制与社会公平的关系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生育保险体制已经成为热议的话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生育保险体制实施状况与改善路径,并且列举一些案例来进行相关的分析。
一、生育保险体制实施状况的现状分析1、生育保险的概念及意义生育保险是指国家针对生育风险而建立的社会保险体系。
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女性承担生育和生养子女所需的费用、保障妇女的权益和增强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2、生育保险的基本情况生育保险制度在中国于1994年开始实施。
截至目前来看,全国已有30个省份进行了生育保险制度的建设。
而在实际运行中,生育保险的覆盖率还比较低,很多地区的缴费比例并不高。
据统计,中国的生育保险覆盖率仅为50%不到,而且在一些地区,覆盖率还不到20%。
3、生育保险实施存在的问题尽管生育保险制度从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女性的权益,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比如说,生育津贴的金额较低、复杂的申请流程以及缴费比例的不足等问题都在影响生育保险制度的实施。
二、生育保险体制改善路径的探讨1、提高生育保险的覆盖率当前,很多地区的生育保险覆盖率仍然较低,这就需要政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改革措施、降低费用等方式减少成本,提高覆盖率。
2、增加生育津贴标准生育津贴的金额较低是生育保险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问题。
提高津贴的金额会更好地满足了一些家庭对生育保险的需求。
3、简化生育保险的申请流程复杂的申请流程是生育保险实施过程中的另一个问题,政府可以通过建设生育保险便民服务中心或增设窗口等方式简化申请流程。
4、促进生育保险的互联互通促进生育保险互联互通是生育保险实施中推行的重要举措。
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各地生育保险之间的通讯沟通和数据交换,从而实现各地生育保险数据的共享。
三、生育保险体制建设的政策实践1、全面建成生育保险体系政府应依据国情制定政策,全面建设生育保险体系,以提高群众满意度,并不断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困难
![生育保险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困难](https://img.taocdn.com/s3/m/1b9b4e0f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dc5915d.png)
⽣育保险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困难随着经济快速增长,整个社会的⽂明程度不断提升,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但是⼥职⼯⽣育保险贯彻落实的情况却不容乐观。
有些单位在招⼯时明确不要⼥职⼯。
通过对___市2000年⾄2004年职⼯⽣育保险参保⼈数和城镇单位就业⼈员数的⽐较(图⼀)和五年间养⽼保险和⽣育保险参保⼈数的⽐较(图⼆),可以发现,⽣育保险参保率低,还存在许多问题:职⼯⽣育保险参保⼈数和城镇单位就业⼈员数的⽐较(图⼀)养⽼保险和⽣育保险参保⼈数的⽐较(图⼆)1、⽣育保险制度参保⼈数偏低。
从图⼀可以明显体现,___市现在参加职⼯⽣育保险的⼈数只有城镇单位就业⼈员数的30左右,绝⼤多数企业都未给企业职⼯参加⽣育保险。
按照《企业职⼯⽣育保险试⾏办法》规定,⽣育保险费由⽤⼈单位按⽉缴纳。
2003年5⽉1⽇起宁波开始实施《×××城镇企业职⼯⽣育保险暂⾏办法》,该办法明显规定了⽤⼈单位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育保险登记⼿续,并以在职职⼯缴纳基本养⽼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定⽐例缴纳⽣育保险费。
按照《办法》规定,凡是城镇各类企业、民办⾮企业单位必须不分性别都办职⼯办理⽣育保险。
但是在现实经济社会中,只有少数企业为职⼯办理了⽣育保险。
2、⽤⼈单位对⽣育保险制度不重视。
从___市养⽼保险和⽣育保险参保⼈数的⽐较(图⼆)可见,⽤⼈单位更加青睐养⽼保险。
对于养⽼保险,能确保退休⼈员⽼有所养、⽼有所依,职⼯要求参保的呼声较强烈,⽽且⽤⼈单位缴纳养⽼保险⾦也可以稳定职⼯队伍并吸引⼈才。
但是对于⽣育保险制度,⽤⼈单位却基本上不予以重视,表现为⽣育保险参保单位不均衡。
⽬前参与⽣育保险基本上以国有企业为主,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以⼥职⼯居多的服装类、纺织类、餐饮类等企业为主。
如我们___市的情况是波*公司、罗-蒙都缴纳了⽣育保险。
但是⼀些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很少参保⽣育保险。
生育保险发展现状
![生育保险发展现状](https://img.taocdn.com/s3/m/38cbb49d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23.png)
生育保险发展现状
生育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妇女生育权益、促进人口健康发展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发展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覆盖范围逐步扩大: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
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目前,许多国家都实施了生育保险制度,包括中国、法国、加拿大、日本等。
2.权益保障力度增强:各国的生育保险制度越来越重视保障妇
女的权益,提高了福利待遇和保险报销率。
例如,中国的生育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保障范围逐年扩大,福利待遇也在不断提高。
3.经济支持力度加大:生育保险制度不仅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还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
例如,中国的生育保险制度还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护理假等经济支持政策。
4.政策完善措施不断推出:为了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制度的发展,各国还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
例如,一些国家在生育保险中增加了父亲享受产假的权益,以促进男女平等和家庭责任共担。
总的来说,生育保险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推广,覆盖范围逐渐扩大,保障力度逐步增强。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部分国家仍然存在保障水平不高和福利不均
衡的情况。
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生育保险的发展,实现更全面、公平和可持续的保障。
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3a5d666b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32.png)
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
1. 覆盖范围不足:目前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较窄,许多人群无法获得生育保险的保障。
2. 补助金额不足:生育保险的补助金额相对较低,无法满足在育儿期间的高额开支。
3. 管理不规范:生育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缺乏统一标准,导致资金流向不明确,可能存在滥用现象。
对策:
1. 扩大覆盖范围:政府可以逐步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将保障范围扩大至更多的人群,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
同时,可以鼓励企业提供生育保险作为员工福利,增加保障范围。
2. 提高补助金额:政府可以适时提高生育保险的补助金额,确保补助能够覆盖到育儿期间的主要开支,如孩子的教育、医疗等费用。
3. 加强管理规范:建立统一的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加强监管和审计,杜绝滥用和挪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另外,社会也可以积极参与生育保险问题的解决,如提供支持和帮助给予生育保险的相关机构,监督政府的资金使用情况,共同推动生育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生育保险制度如何健全完善
![生育保险制度如何健全完善](https://img.taocdn.com/s3/m/ccb4eb2a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c858920.png)
生育保险制度如何健全完善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职工生育权益、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提高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一、当前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1、覆盖范围有限目前,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主要集中在城镇职工,而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尚未被充分纳入。
这导致了部分生育妇女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生育保障,增加了她们的生育负担和风险。
2、待遇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包括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支付水平以及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等。
这种不统一不仅影响了制度的公平性,也给跨地区就业的职工带来了不便。
3、与其他制度衔接不畅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存在重复参保、待遇叠加或缺失等问题。
例如,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上,可能会出现与医疗保险的交叉和模糊地带。
4、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生育保险的经办管理服务存在一些不足,如手续繁琐、审核时间长、服务质量不高等。
这给参保职工带来了诸多困扰,影响了制度的实施效果。
二、健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的建议1、扩大覆盖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可以通过制定灵活的参保政策,如降低缴费门槛、允许按一定比例缴费等方式,提高这些群体的参保积极性。
2、统一待遇标准建立全国统一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框架,明确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和支付期限,规范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和比例。
同时,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给予一定的调整空间,以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3、加强制度衔接完善生育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机制,避免重复参保和待遇冲突。
例如,在医疗费用报销方面,可以明确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责任划分,实现无缝对接;在生育津贴的发放上,可以与养老保险等制度相协调,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优化生育保险的经办流程,简化手续,缩短审核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
![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https://img.taocdn.com/s3/m/1e27367a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d3.png)
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妇女在生育过程中的权益和生活稳定,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该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帮助妇女减轻生育成本,提高生育率,促进人口发展。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该制度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首先,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一是覆盖范围不广。
目前,我国妇女生育保险主要针对城镇职工,而农村妇女和农民工妇女的覆盖范围较窄。
这导致了农村妇女在生育过程中的保障不足,难以获得应有的帮助。
其次,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二是保障水平不高。
当前,我国妇女生育保险的待遇水平相对较低,无法有效解决妇女在生育过程中的经济困难。
特别是对于生育风险大、生育费用高的高风险群体,保险待遇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再者,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三是管理效率不高。
当前,我国各地妇女生育保险的管理体制大多分散独立,缺乏统一标准和监管机制,导致了管理效率低下,难以保障妇女生育权益的实现。
综上所述,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着覆盖范围不广、保障水平不高、管理效率不高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障妇女在生育过程中的权益,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完善该制度。
首先,应该扩大妇女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特别是针对农村妇女和农民工妇女进行覆盖,确保每一位妇女都能享受到生育保险的保障。
其次,应该提高妇女生育保险的保障水平,适当增加保险待遇,确保妇女在生育过程中能够获得实际帮助,减轻生育成本,提高生育率。
再者,应该建立统一的妇女生育保险管理机构,明确统一的管理标准和监管机制,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妇女生育权益的实现。
总的来说,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的完善路径是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管理效率。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才能更好地保障妇女在生育过程中的权益,促进人口发展和社会稳定。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的完善。
新时代下生育保险进一步完善
![新时代下生育保险进一步完善](https://img.taocdn.com/s3/m/8fbf12aa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8d.png)
新时代下生育保险进一步完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生育政策和生育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新时代下,政府对生育保险制度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以更好地保障妇女健康和儿童成长,促进人口结构的平衡发展。
本文将围绕新时代下生育保险进一步完善的话题展开探讨。
一、生育保险制度的现状目前,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已经建立,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较窄,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导致有些女性并不能享受到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也存在差异,有些地区和单位的生育津贴金额较低,难以满足孕妇和新生儿的基本需求。
生育保险的实施与监督存在一定的漏洞,一些单位并未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生育保险金,甚至存在挪用、弃缴等情况。
以上种种问题表明,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满足妇女和儿童的实际需求。
在新时代下,生育保险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这将有助于保障妇女的健康权益。
生育过程中的孕妇需要得到充分的医疗保障和生活关怀,而生育保险可以为她们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减轻她们的生活负担,确保她们能够顺利进行生育过程。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可以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生育保险对新生儿的抚养也有一定的补助,能够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从而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推动人口政策的落实。
通过提高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鼓励更多的家庭生育,使人口结构更加合理,实现人口控制的良性发展。
新时代下生育保险进一步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为了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具体措施。
1. 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
政府可以逐步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让更多的女性享受到生育保险的保障。
尤其是那些生育风险更大的高龄孕妇、多胞胎孕妇等特殊群体,应给予更多的关怀和保障。
2. 统一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
政府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推动各地区、各单位统一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确保每一位孕妇和新生儿都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待遇,不受地域和单位的差异。
中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中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历史与现状](https://img.taocdn.com/s3/m/6261125d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88.png)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中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历史与现状一、生育保险制度的涵义生育保险制度是在生育事件发生期间对生育责任承担者给予收入补偿、医疗服务和生育休假的社会保障制度。
其具体内容一般包括:(1)生育津贴,即在法定的生育休假期间对生育者的工资收入损失给予经济补偿;(2)医疗护理,即承担与生育有关的医护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3)生育补助,如对生育保险对象及其家属(如妻子和女儿)的生育费用给予经济补助,又如〃婴儿津贴〃和〃保姆津贴〃等;(4)生育休假,包括母育假(产假)、父育假(母亲产假期间的父亲育儿假)和育儿假(母亲产假后父母双亲任何一方的育儿休假)。
中国生育保险制度包括了全部四项内容。
各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会因国情与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父育假〃、〃保姆津贴〃等政策主要在欧盟一些国家实行。
生育保险制度与女工劳动保护制度、妇女就业保障制度。
生育保险与后两者属于不同的女性保障制度,但有重合之处,主要是对孕产妇的劳动保护项目,比如:(1)产前产后工时津贴,如女工孕期检查、产后哺乳时间计作劳动时间而发生的时间津贴;(2)孕期工作量减免,如不上夜班、减轻工作量不减工资等;(3)母婴保护设施。
如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4)女性就业保障。
即保障女工不会因为怀孕生育而遭受解雇;等等。
这些项目可以包括在广义的生育保险制度或〃生育保障制度〃之内。
但由于实施(1)~(3)项保护的经费(如:产前检查时间津贴、产后哺乳时间津贴、哺乳室建设费用等)并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是被看作企业职工福利,因此将它们列入〃女工劳动保护制度〃。
而〃产前检查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属于〃生育保险制度〃。
上述(4)也可以被看作是〃女性就业保障〃的内容。
生育保险与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鼓励计划生育也体现在社会保障的政策之中,其中与生育保险也有关联。
与生育保险相关的事项有实施节育(包括绝育)措施的各项费用、独生子女费、女性休假、独生子女母亲延长的产假、晚婚晚育父亲护理假以及各项休假津贴等等。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4820862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0850d18.png)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摘要:生育休假制度是保障女性权益和促进人口平衡发展的重要制度之一。
然而,在现实中,我国的生育休假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本文将从现状出发,分析问题所在,并提出了完善生育休假制度的一些建议,以期更好地保护女性权益和促进人口的平衡发展。
一、现状分析目前,我国的生育休假制度是由《劳动法》和相关政策来规定的。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有权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包括14天的产前假和84天的产后假。
此外,按照相关政策,女职工在哺乳期间还可以享受多次的哺乳假。
虽然这些政策对于保护女性的权益有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现行的产假期限较短。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产假期限在国际上并不算长,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如瑞典和挪威的产假期限分别为480天和365天,我国的产假期限明显偏短。
这导致了许多女性在产假结束后不得不迅速返回工作岗位,对于婴幼儿的照顾和哺育产生了困扰。
其次,现有的生育休假制度缺乏针对男性的配偶休假政策。
在很多国家,如瑞典、芬兰等,父亲在孩子出生后可以享受一定的产假,以实现父母共同照顾和教育子女的目标。
然而,在我国,父亲很少能够申请到类似的产假,这使得女性在产后面临着更大的负担。
最后,生育休假制度缺乏强制性规定,导致一些雇主对女性员工的生育权益保护不到位。
有些公司为了降低成本或者影响员工评价,对女性员工进行不公正的待遇,例如降低职级、工资减少等。
这种情况下,女性不敢真正享受产假权益,不仅无法充分照顾自己的孩子,也无法得到休假带来的身心放松。
二、完善建议为了更好地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女性权益和促进人口平衡发展,以下是一些建议:首先,延长产假期限。
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国家的经验,适度延长我国的产假期限,以更好地保护女性的权益和促进婴幼儿的健全发展。
同时,增加产前假的期限,使得女性在临近分娩时可以有更充分的休息和恢复准备。
其次,推行男性配偶休假政策。
作为父亲,男性也应该有机会为新生儿提供关爱和照顾。
《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研究》范文
![《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研究》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d51ae22e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d85894a.png)
《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研究》篇一一、引言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女性劳动者在生育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而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
该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现行生育保险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亟待进一步完善。
本文将对生育保险制度的现状进行探讨,并针对其不足之处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生育保险制度现状目前,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已经初步形成,覆盖了全国范围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
该制度为女性劳动者提供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产假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等福利。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1. 覆盖面不够广泛:部分地区、行业和群体尚未纳入生育保险制度,如农村地区、个体工商户等。
2. 保障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地区生育保险待遇水平较低,无法满足女性劳动者的实际需求。
3. 资金来源单一:生育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缴纳的保险费,政府财政投入不足。
三、生育保险制度完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完善建议:1. 扩大覆盖范围:将农村地区、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纳入生育保险制度,确保所有女性劳动者都能享受到相应的保障。
同时,加大对小微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单位的支持力度,推动其积极参加生育保险。
2. 提高保障水平:通过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扩大报销范围等方式,确保女性劳动者在生育期间能够得到充足的保障。
同时,将更多优质医疗资源纳入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3. 多元化资金来源:除了用人单位缴纳的保险费外,还应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确保生育保险资金充足。
此外,可以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育保险基金的运营和管理,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
4. 强化政策宣传与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生育保险政策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女性劳动者对生育保险制度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基金运营和管理的监督力度,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和滥用资金等问题。
我国现行生育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
![我国现行生育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https://img.taocdn.com/s3/m/5dcd842c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d224044.png)
我国现行生育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引言我国生育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妇女在生育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而建立的。
然而,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本文将探讨我国现行生育保险制度面临的主要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挑战一:高额医疗费用生育过程中的医疗费用通常是巨大的负担。
由于医疗费用的高昂,许多家庭无法负担得起这些费用,导致了生育保险制度的不完善。
此外,一些高新技术的应用和医疗水平的不均衡也增加了生育过程中的医疗费用。
解决方案:政府可以加大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投入,并评估和调整费用的标准。
同时,加强医疗技术的普及和提高全国医疗水平,缩小各地区之间的差距,以减少生育过程中的医疗费用。
挑战二:制度覆盖范围不全当前生育保险制度在覆盖范围上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些特殊群体,如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与现行制度存在很大的差距,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障。
此外,一些中小型企业也未能全面参与到生育保险制度中。
解决方案:政府可以逐步扩大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重点关注那些特殊群体和中小型企业。
建立普惠、包容的生育保险制度,使更多的人能够获得保险保障。
挑战三:保障金不足当前生育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账户积累的保障金很难满足生育支出的需求。
这主要是由于当前的缴费水平和缴费制度不完善,导致了保障金的不足。
解决方案:政府可以优化生育保险的缴费制度,合理调整缴费水平,并提高个人账户积累的保障金。
此外,加强对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避免滥用和浪费。
挑战四:知识普及不到位许多人对生育保险制度的了解程度较低,缺乏必要的知识和信息。
这导致不少人在申领生育保险时存在困难,也使得生育保险制度的效果没有得到最大化的发挥。
解决方案:政府可以加大对生育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通过在学校、社区等场所进行普及教育,向公众提供相关的知识和信息,让更多人了解和享受生育保险制度。
结论我国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在面临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发展的机遇。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3af28662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c0.png)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人口结构变化的加剧,生育保险制度逐渐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目前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善和完善。
本文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首先,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一是制度覆盖面不广。
按照我国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规定,只有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然而,目前仍然有大量的农村妇女和自由职业者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因此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权益。
此外,一些非正式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也难以通过现行制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考虑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农村妇女和自由职业者在内,还应该思考如何让非正式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也能够参与生育保险。
其次,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二是待遇不足。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的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补偿。
然而,由于生育津贴的金额较低,很难覆盖妇女在生育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同时,医疗费用补偿的金额也有限,无法满足妇女在生育过程中的实际需求。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考虑提高生育津贴的金额,扩大医疗费用的补偿范围,以及加强对特殊情况下的医疗费用扶助。
另外,还可以考虑向生育保险缴费人提供更多的福利,如提供生育教育和养老金等。
第三,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三是运行管理不够完善。
目前,生育保险的运行管理主要由各级社保部门负责,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和监管机制,导致生育保险的运行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地区的生育保险基金存在不规范使用和管理的情况,导致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受到威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考虑建立统一的生育保险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社保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并加强对生育保险基金的监管和审计工作。
最后,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之四是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一些地区的生育保险服务水平较低,办理手续复杂,待遇发放速度慢,导致许多妇女对生育保险制度的信任度较低。
我国生育保险基金运行现状分析
![我国生育保险基金运行现状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b97c1b57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982ad29.png)
我国生育保险基金运行现状分析1. 引言1.1 我国生育保险基金运行现状分析我国生育保险基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生育妇女的生育权益,帮助他们顺利度过生育期间的经济困难。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生育保险基金的运行现状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我国生育保险基金运行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同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生育保险基金的运行效率和可持续性。
在本文中,我们将首先回顾生育保险制度建立的背景,探讨为什么我国需要建立这样的制度,以及它的目的和意义。
接着,我们将分析我国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资金的筹集方式和管理方式。
然后,我们将分析我国生育保险基金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资金不足、管理不当等。
接着,我们将对生育保险基金运行现状进行详细分析,包括资金的使用情况、保障范围等方面。
我们将总结我国生育保险基金运行现状的优势和挑战,并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建议,以期改善生育保险基金的运行状况,更好地为生育妇女提供保障。
2. 正文2.1 生育保险制度建立的背景生育保险制度建立的背景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那时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和机构对职工进行福利保障的方式单一,主要以提供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为主,而生育保险则并未被充分重视。
随着中国人口政策的调整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生育保险制度逐渐受到各界重视。
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为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政策基础。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正式颁布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生育保险的责任主体和内容,为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法律基础。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家庭规模的缩小,职工对生育保险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传统的子女养老观念逐渐被新时代的养老保险理念所代替,这也促使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背景主要集中在计划经济转轨时期的政策调整和人口政策变化,以及职工对生育保险需求的增加。
《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研究》范文
![《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研究》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717fe265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77f8108.png)
《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日益凸显。
然而,现有的生育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覆盖面不够广泛、保障力度不足、政策执行不力等。
因此,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生育保险的保障水平,对于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生育保险制度现状及问题分析(一)现状我国生育保险制度主要覆盖了城镇职工和部分城乡居民,为参保人员提供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等保障。
然而,目前仍存在覆盖面不够广泛、保障力度不足等问题。
(二)问题1. 覆盖面不够广泛:部分地区、部分人群的生育保险参保率较低,尤其是农村地区和流动人口。
2. 保障力度不足: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和标准有待提高,如部分地区对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较低。
3. 政策执行不力:部分地区在执行生育保险政策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不公正等现象。
三、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的目标与原则(一)目标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的目标是提高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生育保障。
(二)原则1. 公平性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享受到生育保险的保障。
2. 可持续性原则:在保障生育保险的同时,要确保制度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 便捷性原则:简化生育保险的参保和报销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四、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的具体措施(一)扩大覆盖面1. 推动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全覆盖,特别是农村地区和流动人口。
2. 优化参保政策,降低参保门槛,提高参保率。
(二)提高保障力度1. 提高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2. 增加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和期限,提高生育津贴的实用性。
3. 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机制。
(三)加强政策执行与监管1. 建立健全政策执行机制,确保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2. 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政策执行人员的业务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现状及对策分析生育保险制度是指在生育事件发生期间对生育职责承担者给予收入补偿、医疗服务和生育休假的社会保障制度。
生育保险待遇一般包括生育津贴、医疗费用、生育补助和生育休假。
川生育保险制度,调整了企业生育费用负担,由企业、个人、社会各负担一部分,实行社会统筹管理。
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对体现妇女生育的社会价值,有效化解企业生育成本,促进妇女公平就业、保障妇女的平等就业权等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现有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1.保障覆盖范围较小,参保人数少。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4)规定:生育保险的对象为城镇企业已婚女职工。
不包括乡镇企业的女职工、女性自主创业者、非正规就业的妇女等。
而且目前参加生育保险的主要是国有企业,各种非公有制企业、集体企业参加的较少。
据中央电视台2005年2月19日新闻联播公布的数据,全国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有4300万人,覆盖率仅为12.76%。
据不完全统计,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不足50%。
与《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确定的到2010年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相距甚远。
而当前我国妇女就业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生育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影响,使得女性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
据调查,70.3%的男职工和80.4%的女职工认为生育是妇女就业最大的不利因素(中国妇女报1990-10-07)。
据11个省市总工会对660个企业领导的调查表明,有88%的企业领导因女职工生育费用开支大,生育前后不能保证正常工作,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为由,不愿招收女工。
这些因素直接造成女大学生就业难,女职工下岗人数增多,下岗周期延长,妇女的就业率下降等不良影响。
2.各地生育保险制度发展不平衡,缺乏全国的统一管理。
(1)生育保险制度地区发展不平衡。
经济发展较快的东部地区,生育保险社会统筹覆盖面较大、参保人数多,而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基本上来进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1996年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969个市县中,沿海省份有464个,该地区的覆盖率为52.4%,中部地区有458个,覆盖率为35.5%,西部地区只有47个,覆盖率为8.4%。
(2)各地待遇标准、保障程度差异大。
在基金征缴、支付水平、享受条件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
群众普遍反映生育保险支付标准低,有的地方补偿不足千元,有的地方补偿达到4 000元,如广州市在2001年采用了新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办法,“全市参保女职工平均每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超过1万元,待遇水平居全国前列”。
3.保费费率偏高,支付水平偏低,保险基金结余率过高,企业负担未明显减轻。
据统计, 1996年全国生育保险基金结余率达40%。
1997年收入7.44亿元,结余2.53亿元,结余率达 34%。
1998年,收入9.76亿元,结余2.91亿元,结余率近 30%。
1999年,收入10.75亿元,结余3.62亿元,结余率为 34%。
2000年基金收入为11.20亿元,结余2.8亿元,结余率为 25%。
2001年基金收入为14亿元,结余4亿元,结余率为25%。
从1995年到2001年累计滚存 21亿元,超收率达40%,这说明目前1%的保费费率标准偏高,有下调的空间。
社保部门担心收不抵支而削减生育保险支付项目,降低支付水平。
而企业在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后,还要负担生育女工的相关费用,负担未减轻反而加重。
4.基金运行管理方式不尽科学合理,社会化管理体系尚未建立。
(1)现行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回拨给企业,职工由企业领取的支付方式不尽合理,不利于对职工利益的保护。
(2)全国统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生育保险难以续接。
(3)目前生育医疗费用存在着两种支付方式:实报实销方式和一次性定额支付方式,但这两种方式各有弊端,难以对妇女的生育费用提供切实可行的保障。
在1871家企业中的调查显示,能按实报实销方式方法支付生育保险基金的企业仅占 17.3%,按一次性定额方法支付的企业占77.4%。
5.缺乏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缺少必要的惩罚措施,生育保险实施阻力大,实施效果差。
(1)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不科学,不够透明。
社保机构在征缴企业保险费之后,一般不向企业通报或向社会公开基金运营情况,企业无法监督基金的使用,造成对社保机构的不信任与抵制心理。
18l (2)对未执行生育保险的企业无相应的法律规制,使得保险费征缴过程中阻力很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不积极,时有拖欠费用现象。
近几年,我国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和职工数呈逐年下降趋势,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率低,改制后的企业退保率高,由于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实施效果差,各企业拒绝录用女性、限制女性生育的现象,并未得到有效控制。
6.统筹层次低,保障功能差,基金筹集渠道窄,实现社会统筹难。
目前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主要实行县(市)级统筹,由于统筹层次低,造成基金调剂功能差,基金无法在大范围调剂的状况,使生育保险难以起到互助互济、均衡负担的作用。
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的对策思考1.加强立法,制定全国统一的生育保险法律在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实践中,我国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生育保险条例》,作为维护妇女就业权益的法律依据。
目前,全国人大、政协代表和广大生育保险工作者正在呼吁《生育保险条例》的出台。
只有通过法律形式,规范生育保险管理的行为和职责,确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统筹生育保险模式,做到一切行为有法可依,增强法律的强制性,才能有力地推动和促进生育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目前,作为各地实行生育保险的主要依据是1994年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以及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于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法律效力低,缺乏刚性的法律强制力,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灵活性过大,因此,造成各地生育保险执行标准不统一,各地执行力度不一致,实施阻力大等状况。
因此必须加强立法,提高生育保险的立法层次,增强其法律强制力,制定面向全国各个行业在职妇女均可适用的《生育保险条例》。
这不仅是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五大保险”的重要措施之一(其他四项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均有国务院颁发的决定和条例作为执法的依据,而唯独生育保险的立法工作缓慢),因此,应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妇女生育的社会价值,加强立法。
这也是顺应国际立法趋势和履行我国已加入国际公约的承诺义务,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2.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目前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窄、覆盖率低是生育保险制度的主要问题,大多数从业女性得不到生育保险的救济和保护,使其处于竞争的劣势,从而影响妇女平等就业权的实现。
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过程中,应根据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现实,在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具体情况,适当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而不应仅仅局限于“城镇企业及其已婚女职 Zi"。
(1)逐步将非正规就业的妇女,以及各种非公有制企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中的从业女性均纳入到保险范围之中。
(2)可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已缴纳过生育保险而又失业的妇女。
妇女在失业期间生育,更需要社会扶助,只要她曾参加过生育保险,就应当有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对非婚生育妇女的权益也应给予合理的法律保护。
我们要根据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及时修订原来法律规定中的不合理因素,在立法中应当体现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给予非婚生育妇女合理的法律保护。
”)婚内生育户的男性哺育义务人及节育责任承担者也应享有相应的权益。
生育期间给予男职工一定假期照顾自己的妻于已经成为一种立法趋势,全世界约有36个国家规定了“父亲育儿假”。
还有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做节育手术的男性,也应给予一定的生育补贴和待遇。
这样不仅有效保护了男性的权利,同时有利于转变传统的男性本位观念,以促进更多的男性承担家庭的责任和节育的责任,更加体现了男女在家庭和生育方面的责任和权利的平等,从而有力的推动两性的平等和谐发展。
3.确定合理的基金收缴比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应该严格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管理基金的收支。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对本地基金的收缴和使用进行科学的调查和测算,确定合理的收缴比例,为企业减轻负担。
降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0.4—0.7%之间,这样就可以逐步消化结余的基金。
也可通过提高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来有效调解基金节余率,如1997年陕西安康地区对支付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均待遇可达2000元,基金结余率就下降近二分之一。
(2)将目前已结余的基金可按照奖励或其他合理的方式返还给企业,缓解企业负担。
同时政府财政应加大对妇女生育保险补贴的投入,对已缴纳生育保险的企业给予合理的财政支持,按比例配套补贴资金,也可通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妇女劳动者建立生育保险,例如可以规定:“对已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按照规定执行的用人单位,按照缴费数额的10倍,免征各种税金。
”(3)在基金征缴方面,“五保合一”征缴、分开管理的方法值得推广。
例如上海市2001年实施城镇生育保险新方法,生育保险费从养老、医疗保险费中划拨。
不但解决了生育保险基金征缴难的问题,而且节省了单独征收生育基金的人员及管理成本。
4.确定合理的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提高规范化程度与国际社会相比,我国的生育保险支付水平,无论在产假、产假工资及生育补助方面都明显偏低,不但减弱了生育保险的作用,而且抑制了企业参保的积极性。
(1)须制定符合实际的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在实行全国统筹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支付水平,保证生育期间的待遇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保障生育职工的基本生活。
”4l但这并不意味着全国划一,支付水平应与当地的生活水平相宜,“属地原则”在此是适用的。
也即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各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适时调整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确保产假工资的实际保障力度,不因标准工资占职工工资收入比重下降而下降。
(2)明确生育保险的内涵和范围,明确规范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范围,明确生育职工应该享受的具体内容。
5.构建科学的基金运行管理体系,提高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1)改革现行的基金支付方式。
现行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回拨给企业,职工向企业领取生育基金费用的方式,会导致企业因效益不好而难以及时足额支付的情况出现。
为确保生育保险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将生育费用由生育保险承保机构直接支付给受保人。
应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可为参保职工建立个人保险账户(可将五种社会保险合一),这种账户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以使职工不因工作的变动而无法享受应有的保护。
“建议生育保险实行社会化发放方式,独立于单位之外,逐步做到生育医疗费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直接结算,使女职工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制定合理方便的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以确保参保者既能充分享受生育补贴又能有效杜绝不合理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