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三年实施方案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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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三年实施方案0910
说明
今年5月15日,国家标委以国标委服务[2009]30号《关于下达2009年度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文件批准,确定我市被国家标委列为国家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城市。因此我们草拟了《关于创建晋中市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使之对我市创建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有一个大体的了解。详细的《关于创建晋中市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各成员单位讨论。
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一)、收集和制定相关服务标准
围绕服务业的需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标准化对象。搜集并采用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法律法规;若无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制定标准。制定标准时,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二)、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化体系
围绕晋中市旅游服务业,建立以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符合实际的标准体系,以满足旅游服务业发展的需要,标准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组织实施服务标准
以提升地区整体旅游服务水平为目标,全面组织旅行社、星级饭店(宾馆)、景区景点、旅游车(船)、公共场所、城区道路、窗口单位严格实施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从服务设施、标志、环境至服务质量、管理等全过程标准的贯彻,实施率达到90%以上。
(四)、开展旅游业服务质量评价
建立服务标准化活动效果评价模式,在全市旅游服务业开展标准化服务评价工作,不断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水平,为游客提供符合标准的优质服务,使旅游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五)、树立服务品牌
创建旅游城市标准化管理运行新模式,拟培育平遥古
城、介休绵山、乔家大院、常家庄园、王家大院和大寨等景区(点)为“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景区(点)”,拟建设30个单位为“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使之成为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旅游景区。
三、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09年7月至2009年12月)
1.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的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市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领导建设工作。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各县、区市要同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2. 拟举行《晋中市建设国家旅游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城市》项目的启动仪式。
3、市政府拨出专款,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创建晋中市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的各项工作。
4.开展基础性及专业调查研究。对全国和全市进行旅游服务质量调研,全面了解全国和我市旅游服务的状况;收集、研究旅游服务标准化资料,完成大量的基础性和专业工作;编制全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进程及体系表。
5.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晋中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出台《关于创建晋中市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6.拟建立合作机制。做好与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商务厅等《关于促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合作》备忘录签定的各
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
1.宣传贯彻《关于加快推进晋中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关于创建晋中市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加强组织领导。市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协调全市的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市的建设工作。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3、各相关单位做好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旅游业的各项法律规范及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具体实施工作。
(1)编制全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进程体系表,围绕晋中市旅游服务业,建立以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服务标准化体系,指导全市旅游服务工作。由质监局牵头,协办单位发改委、旅游局、商务局、建设局、规划局、文物局、环保局、交通局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等。
(2)《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山西省旅游条例》及《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 15731)、《导游服务质量》(GB/T 15971)、《旅游服务基础术语》(GB/T 16766)、《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星级饭店客房客用品质量与配备要求》(LB/T 003)、《旅行社国内旅
游服务质量要求》(LB/T 004)、《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LB/T 005)由旅游局牵头、协办单位商务局和工商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和规范。
(3)《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GB/T 16767)、由旅游局牵头、协办单位质监局和安监局负责实施和规范(4)《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T 10001.2)、《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旅游汽车服务质量》(LB/T 002)、等法规和标准。由旅游局牵头,协办单位建设局,文物局、交通局、卫生局和环保局等相关的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和规范。
4.拟制订符合晋中实际的企业及地方标准。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组织制订山西省地方标准,初步草拟如:
(1)、《餐饮业服务质量规范》、《旅游购物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美容美发服务质量规范》、《沐浴业服务质量规范》、《晋中名吃》系列标准等,由商务局牵头,协办单位旅游局、卫生局和工商局等相关的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和规范。
(2)、《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质量规范》、《公共汽车运营服务质量规范》、由建设局牵头,协办单位商务局、旅游局、卫生局、交通局和工商局等相关的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