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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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区别

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区别

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区别1.含义不同离任审计,或称任期终结审计,是指对法定代表人整个任职期间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活动。

这一活动,对于引导和规范法定代表人的经营思想和经营行为、维护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权益和揭露非法行为,对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通过离任审计,客观评价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可以为组织人事部门正确、科学地考核和任作干部提供重要而具体的根据。

离任审计是审计人员对受托管理资财的运用及其效果所负责任进行的监督、评价活动。

其理论根据为:审计是因两权分离后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的,归根到底审计就是审查资财管理者对资财所有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

现代审计中的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是离任审计的两种表现形式。

前者审查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后者审查资金运动的效果和效率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指企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分(更多内容可关注公众号CIA内审师小站)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是《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国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

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通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的经济活动,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监督。

2.审计的原因不同离任审计只是由于要离开现任岗位而进行的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为了确定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状况而进行的审计。

3.审计的时间不同离任审计往往只能在离任时进行。

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任职期间进行审计,也可以在离任时进行。

4.审计重点不同离任审计不仅要评价任职期间内的经济责任,还要考虑行政责任。

国有企业总经理离任审计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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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总经理离任审计述职报告•相关推荐国有企业总经理离任审计述职报告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我们的工作又将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相信你成长了许多,我们要做好总结,写好述职报告哦。

那要怎么写好述职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国有企业总经理离任审计述职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国有企业总经理离任审计述职报告1本人于20xx年10月起任长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主持镇党委、人大全面工作,侧重工业经济工作。

几年来,本人始终坚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工作理念,扎实调查了解长荡区域发展实际,并根据镇情,进一步优化、细化“以工兴镇”方略、农业高效增收方略、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实事惠民方略等,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长荡镇先后被先后获评江苏省文明镇、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镇、盐城市社会治安安全镇、盐城市法治镇、盐城市平安建设先进镇。

本人被评为盐城市落实农村政策先进个人、盐城市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先进个人,曾获得县委、县政府三等功。

一、理清发展思路,助推区域经济提速快进三年多来,为全面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本人及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始终紧扣发展第一要务,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工作主线,抓工业运行、抓规模企业培育、抓集镇经营,加大三产服务业的投入,经济总量不断壮大,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20xx年底实现一般预算收入2800万元、财政总收入4700万元,分别是20xx年底的6.1倍、5.4倍,年均分别递增43.4%、40.1%,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翻番。

1、工业经济稳步发展。

坚持以项目统领工作全局,积极招商引资,力推“两提一扩”,同时,加大投入完善园区配套。

4年来,共引进亿元项目8个,5000万元项目18个,3000万元项目26个,创业园区基础设施累计投入3000万元,达到了“七通一平”。

建成标准化厂房近22万平方米,园区共有企业41家,园内企业年可实现税收2000多万元。

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分析

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分析

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分析1.引言1.1 概述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是指对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的财务数据、经营管理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进行审计和总结的报告。

这一审计报告对于国有企业和社会公众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确保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同时也能够为后续管理人员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因此,对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进行深入分析,对于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提升其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包括对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的概述,介绍本文的结构以及阐明本文的目的。

正文部分将分为三个小节,分别介绍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的背景、重要性和主要内容。

其中,背景部分将介绍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的研究背景及相关政策法规;重要性部分将阐述离任审计报告对国有企业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部分将详细介绍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和要点。

结论部分将对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的影响与启示、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以及改进方向与建议进行总结和分析。

同时,结合正文部分的内容,对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的未来发展和应用提出展望与建议。

1.3 目的本文旨在分析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和重要性,探讨其对企业管理和监督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通过深入剖析离任审计报告,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国有企业在管理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与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提供参考和建议。

同时,本文也旨在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改进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的方向与建议,促进国有企业治理的透明度和规范化。

2.正文2.1 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的背景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的背景部分: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是指对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等)离职时的财务情况、经营状况、风险控制和管理层绩效等进行审计,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开披露的一种审计报告。

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的开展,是对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国有企业治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举措。

哈尔滨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

哈尔滨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

哈尔滨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正文:---------------------------------------------------------------------------------------------------------------------------------------------------- 哈尔滨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1995年9月14日哈尔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1995年10月14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促进其严格履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独立核算的市、区、县(市)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时,均按本条例实施审计监督。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是指其因辞职、辞聘、解聘、调离等原因不担任本职务。

第四条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离任审计),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经济指标合同进行。

第五条本条例由市审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审计管辖和审计人员第六条市、区、县(市)任命或聘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分别由市、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

第七条市、区、县(市)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由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内审机构)负责,也可以委托取得合法资格的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会审计组织)进行。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离任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九条审计人员依法实施离任审计,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实施离任审计,不得对审计人员打击报复。

第十条审计人员实施离任审计,可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被审计企业的财务计划、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离任审计有关的资料和资产;(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要点

公司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要点

公司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要点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某某某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提出审计操作要点。

第二条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由决定或批准其离任的部门或组织,按离任审计管辖分工,属内部审计机构管辖的,通知内审机构实施离任审计。

第三条内审机构应当在接到离任审计的通知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组成审计组。

第四条内审机构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应当向离任者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离任者本人。

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一、被审计单位名称;二、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三、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四、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五、内审机构公章及签发日期。

第五条离任审计可以同对该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合。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方案,审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审计方案的依据;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三、审计的范围、内容、目标、重点、实施步骤和预定的时间;四、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名单及其分工;五、编制审计方案的日期;第七条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必须认真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词妥当,字迹清晰,格式规范;审计工作底稿中载明的事项、时间、地点、当事人、数据、计量计算方法和因果关系必须准确无误、前后一致;审计人员的判断、评价应当准确,处理意见必须有法规依据;做到一事一稿或一项一稿。

第八条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审计一、有无隐瞒收入、偷税、漏税、逃税行为;二、有无行贿受贿、贪污盗窃等行为;三、有无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潜亏挂账,虚盈实亏,损失浪费的行为。

第九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审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某100%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国有资产保值;大于100%,为国有资产增值。

浅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浅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浅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了见证经营者是否真正落实了对委托人的经济责任,企业有必要对经济者的经营活动进行适当的调查以及监督工作。

由于受到专业能力和各部分业务模式复杂性的局限,所有者不可能亲自的监督,就要求外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对企业经营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是属于我国特有的一种审计模式,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意思就是对事物的监督来进行对人的监督。

通过对企业的评价来实现对人的评析,这样一来就要求审计部门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时候,建立“合理、标准”的评析制度,要全方位且精确地对领导人员任期内经济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公开、客观”的审计评析,这也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中之重。

1 审计评析内容从1985年4月份开始,江西省弋阳县初步开展了厂长经理离任审计的实践探究,这是经济责任审计最早出现的形式。

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而产生的,随着改革体制政策的贯彻执行,以下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企业常常通过非法的手段,将国家的财产收入囊中侵占国家和政府的利益。

同时,政府对企业领导人厂长经理等的免任以及惩罚,没有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所以不能有效评价其离任以及任职期间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如业绩问题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给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体系要求,并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公司对审计内容就作了进一步明确,主要囊括了7个方面,具体为:第一,执行党和国家经济相关的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等;第二,制定和实行重大经营决策情况,重要项目的“投资、建立、管理”等单位相关情况;第三,单位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内部管理的运行相关情况等;第四,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等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等相关情况;第五,倡导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情况;第六,对平常的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第七,其他相关需要审计的内容。

2 评价准则2.1 合法性准则一般情况下,审计评价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国家层面法规体系包括《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而中国移动公司江西公司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规章制度也囊括了其相关性文件。

国有企业先审计后离任制度

国有企业先审计后离任制度

国有企业先审计后离任制度
一、离任审计程序
1.国有企业高管在任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前,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2.离任审计应由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

3.审计部门或审计机构应在接到审计任务后,及时组织审计工作,确保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

二、审计内容与范围
1.离任审计应对高管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2.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质量、内部控制、
合规经营等方面。

3.对于特定事项,如重大投资、担保、并购等,应进行专项审计。

三、审计结果的运用
1.离任审计结果将作为高管绩效评价、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2.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高管限期整改,并对其责任进行追究。

3.离任审计结果将向企业董事会及主管部门报告,并在必要时向社会公众披露。

四、审计监督与问责
1.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确保离任审计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2.对于审计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企业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离任审计的执行
力度和效果。

五、配套制度与措施
1.企业应建立高管绩效评价体系,将离任审计结果作为重要指标。

2.对于离任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3.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防止高管违规行为的发生。

六、落实与执行要求
1.企业应确保离任审计制度的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内部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审计工作,确保审
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一、背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国有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的离职问题也越来越凸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有企业必须对离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受到保护。

为此,制定一套完整的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对于国有企业处理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法律法规依据国有企业法、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经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审计办法的内容1.审计主体审计主体为国有企业公司,在启动经济责任审计时,需成立相应的审计小组,由公司领导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整个审计工作的开展。

审计小组需由企业内外部的专业人士、法律人士、审计人员等多种角色组成,注重专业性和独立性。

2.审计对象审计对象为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

对于中层管理人员离职前处理的所有资产和相关业务进行审计,其中包括财务报表、合同、借款、抵押、存款、担保等所有可能涉及经济责任追究的方面。

3.审计内容(1)对相关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包括借款、存款、利息、担保等方面的审计,确认该项业务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合法有效。

(2)对中层管理人员离职前的合同、协议进行审计,确认其合法性、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潜在风险。

(3)执行财务报表的审计,对于中层管理人员离职前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确保其准确无误。

(4)对中层管理人员涉及的资产进行审计,比如房产、股票、基金等,确认其真实持有人以及是否存在转移、转移、变卖的情况。

(5)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情况进行审计,比如涉嫌违规放贷、挪用公款等情况,确认是否涉嫌违法行定,吸取教训,加强管理。

4.审计结果认真分析审计结果,对于存在潜在风险和违规行为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整改措施,保障企业法律权益和社会信誉。

对于存在经济损失的情况,审计小组需制定相应的赔偿方案并传达给相关人员,保障企业利益和经济损失最小化。

国企中层领导离任审计流程

国企中层领导离任审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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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摘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领导人员在离任时存在违规行为。

本文从引言部分介绍了这项审计的重要性和背景,正文部分分别从内容、对象、程序、标准和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结论部分总结了推进、展望和建议,指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得到更多关注和支持,未来有望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制和规范管理行为,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整体来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于规范管理行为、防范风险、维护企业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推广应用。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背景、内容、对象、程序、标准、影响、推进、展望、建议。

1. 引言1.1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在国有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国有企业是国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效益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因此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企业的经济责任必须得到审计监督。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中承担重要的管理职责,其决策和行为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发展方向,如果没有经济责任审计,就难以有效监督其行为。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后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总结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和经济责任执行情况,为公司未来的人事任免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的监督、评价和引导作用,能够有效促进国有企业的经济稳定发展和提升管理水平。

1.2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背景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上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其领导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

鉴于国有企业的特殊地位和社会责任,领导人员在离任时需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以确保其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有企业是国家资产的重要载体,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管理直接关系到国家财富的安全和增值。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模版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模版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正确评价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履职,根据公司反腐倡廉工作安排,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公司属各单位管人、管钱(物)、管项目的中层管理人员行政正职、分管经营的副职、分管项目的副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离任经济责任,包括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负债运用、项目管理、投资决策、遵纪守法、任期绩效等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经济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分管责任、领导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公司成立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依据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果性进行检查、审核、鉴证,以明确责任、划清责任并作出结论的审计评价活动。

第五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立项依据: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中层管理人员干部管理权限和职务的变动程序,提出审计委托,报公司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组织实施。

公司法人或其授权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被审计对象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公司属各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也可向公司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对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六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在审计对象离开原工作岗位前一月内进行,即“先审后离”;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任后进行审计和暂缓审计的,经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可先离任再进行审计程序,即“先离后审”。

第七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是为了加强对中层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评价,建立与完善企业经济责任的审计认定制度,客观公正评价中层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与经济责任,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并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用、调配、考核和奖惩提供参考依据。

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及审计方法

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及审计方法

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及审计方法离任责任审计,既是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一项审计,又是加强领导干部监视治理的一种有效形式。

当前,进一步搞好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于促进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加强和规范对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治理和监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回顾几年末开展该项审计的工作,对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难点及审计作扼要探讨。

一、审计的难点(一)存量资产的清查确认准实践中,存量资产的确认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难点之一,其表现有三:一是数目上的差错,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均要全面清查盘点存量资产,账实完全相符不能说没有,但尽大多数单位存在盘盈盘亏的现象。

审计时,仅查清是非数目并不很难,难的是因治理制度不完善,不易确认是谁的责任,离任者应负什么责任。

二是存量资产报废的确认。

离任审计时,经全面的清查核效,往往提出相当数目的固定资产和存贷需要作报废处理,审计职员既不具备对需要作报废处理资产作出质量鉴定的知识和技能,也没有批准作报废处理的职权,而接任者又经常纠缠于这个题目,不作报废就不签字认可,给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三是存量资产价值的确定。

主要表现在企业离任审计中,对企业时间较长的存货、或因质量题目,或因技术更新而造成的无形损耗,或因市场变化等诸多原因,交、接双方为存货的实际价值争议不休,而审计职员只能审查其库存本钱是否正确,在未实现销售之前,难以确定实在际销售价格,是否需降价长降价幅度,能造成多大损失等。

(二)债权债务的清理确认难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近几年国家实行适当抽紧的政策,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往来频繁,金额增大,而且拖欠时间相应较长,企业只要把债权债务挂在帐内,并经核查组清查,就属于正常状态,即使三年以上的应收款,也应单独列帐,尽力催收,但离任审计时,由于企业交接双方所处的位置不同,对债权债务的态度也各异,离任者希看各种应收款项一笔也不作坏帐处理。

且信誓旦旦:如自己还在任,一定能够收回来;接任者往往提出对超过三年或其他特殊因素的应收款项要作坏帐处理。

沈阳市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

沈阳市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

沈阳市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发布部门】沈阳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11.25【实施日期】1995.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沈阳市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1994年9月24日沈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4年11月25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保障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明确厂长(经理)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其任期内的业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市、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厂长(经理)离任,是指厂长(经理)因辞职、免职、撤职、调离、辞聘、解聘、离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本职务。

第四条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必须实行审计。

第五条审计组织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依法订立的经营目标合同、协议等实施审计监督。

第六条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二章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第七条市审计局是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离任审计)的主管部门,对离任审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离任审计由下列审计组织实施:(一)市、县(市)、区审计机关;(二)经同级审计机关确认资格的企业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以下简称部门内审机构);(三)经同级审计机关确认资格的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会审计机构)。

第九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离任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

第十条审计人员依法实施离任审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实施离任审计时有下列职权:(一)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计划、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与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有关的资料和资产;(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

【精编范文】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范文word版 (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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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国有企业离任审计报告篇一:工会离任审计报告关于***乡***学校原任校长***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乡***学校:根据***,***年**月**日***中心学校组织对你校原任校长***同志**年**月至**年**月履行校长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审计。

本次审计着重审查了你校**年**月至**年**月的账务账、工会账、伙食账的账簿、记账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会计资料。

这些资料由你校负责提供并进行了审计承诺。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账表、账账、账证进行了核对,对原始凭证进行了全面的审查,查阅了有关收费项目及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核实了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审前公示、座谈走访和调查了解。

现场审计业已结束,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一、基本情况***同志于**年**月至**年**月担任你校校长,负责中心校全面工作,主管财经工作,受托履行财务责任(创造利润及资产管理的责任)、会计责任(客观、及时、有效提供会计信息的责任)、经营责任(科学筹划、经营的责任)、管理的责任(组织管理活动、提供管理效益的责任)、社会责任(为社会发展提供贡献的责任)、财经责任(执行财经法纪的责任)。

任期末,该乡有学生**人,在职教职工**人,离退休人员**人。

二、主要审计结果(一)财务收支情况收支相抵,结亏(盈余)**元。

(二)201X年7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1、资产:现金**元,银行存款**元,其他应收款**元,固定资产**元,合计**元。

2、负债:其他应付款**元,借入款项**元,合计**元。

3、净资产:资产减去负债,净资产为**元(固定基金**元,事业结余**元)。

经审计核实,资产负债应作以下调整:调减**、调增**。

经以上调整,事业结余为**元。

某国有企业领导离任审计分析

某国有企业领导离任审计分析
摊 销 的 费 用 和 损 失 长 期 挂 账 ,导 致 经 济 指 标 严 重 失
真 如 少 结 转 的 产 品 实 际 成 本 、 支 付 的 银 行 贷 款 利
息 、 理 费 用 支 出 合 计 49 43 26 元 未 于 发 生 当 期 管 6 l . 4
搞 好 量 、 、 分 析 , 市场 需 要 量 预 测 来 安 排 生 产 , 本 利 以 避 免 库 存 过 大 。 理 制 定 管 理 费用 和销 售 费 用 支 出定 合
5、 用 开 支 缺 乏 有 效 的 制 约 , 理 费 用 及 产 品 费 管
销 售 费 用 居 高 不 下 。 如 每 销 售 一 吨 产 品 应 负担 的 此
项 费用 为 5 O元 。
收 货款进 行 责任 考核 , 其报 酬挂 钩 , 不封 项 、 与 上 下 不保 底 。对 现 有 的 应 收 款 项 进 行 一 次 清理 , 实其 余 核
对 该 企 业 领 导 的 离任 审计 工 作 结 束 后 , 我 们 提
出 了几 点 建 议 :
压 。 审计 时 止 ,产 成 品 价 值 2 5万 元 占存 货 数 量 的 3
6 3 , 用 资 金 过 多 , 息 开 支 大 ( 生 产 一 吨 产 97 % 占 利 每 品 应 负担 贷 款 利 息 2 0元 ) 导 致 企 业 流 动 资 金 匮 42 ,
严 重 违 反 了《 金 管 理 条 例 》 有 关 规 定 , 不 利 于 现 的 也
廉政建设 , 易滋生舞弊行 为。 容 8 内部 管 理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 材 料 和 产 品 的 销 、 原
售 环 节 管 理 混 乱 。 如 原 材 料 及 主 要 材 料 任 期 内 人 为 造 成 盘 亏 l 9 万 元 ; 企 业 的 销 售 部 门 与 财 务 部 门 严 9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理责任审计——以A公司总经理离任审计案例为例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理责任审计——以A公司总经理离任审计案例为例

式 。因此 , 离任审 计对 于离 任领导 干 部 的经 济 责任 划 分有 着
非 常重要 的促 进作用 。
二、 A公 司 总 经 理 离 任 审计 案 例
1 . A 公 司 概 况
三、 A 公 司 总 经 理 离 任 审 计 案 例 分 析
1 .审 计 制 度 实 施 不 到 位 在 A公 司总 经理离 任审计 案例 中 , 由于 总 经 理 李 某 提 前 知 道 即将 开 始 的 审计 严 查 工 作 , 因 此 选 择 提 前 请 病 辞 职 。而


引 言
兆, 张
某 接任 总经 理一 职 , 直到 2 0 1 5年 对 李 某 进 行 了 离 任 审 计 , 公 司内 的员工 才重新 开始关 注李 某 。 省 审 计 部 门通 过 几 天 的审 计 工 作 , 认 为 A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张 宇
( 中铁 九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辽 宁 沈阳 1 1 0 0 1 3 )
摘要 : 随 着 我 国经 济 的 不 断 发 展 , 我 国 各 类 企 业 的 经 济 责 任 也 变 得 更 加 复 杂 。 而 离 任 审 计 作 为 企 业 领 导 干 部 经
济 责任 划分 的重要 手段 , 不仅 能够 有效 约束 企业领 导干 部 的各 类行 为 以及 对领 导 干部 的业 绩进 行 评价 , 还 能够 进一 步促进 企 业 的稳 定发展 , 从 而保证 经济 市场趋 于规 范和 有序 。与 此 同 时, 离任 审计 还 有利 于健 全 企 业对 于领 导 干部 的 管理机 制 、 促进 廉 洁经 营、 约 束干部 遵 守法律 法纪 , 对 于企 业有 着非常 重要 的作 用。但是 由于我 国在领 导干部 离任 审 计的 法律 法规还 不健 全 , 对 于审计风 险和 离任 审计过 程 中的操 作 规 范也 没有 明 确规 定 , 这 就 大大 增加 了领 导 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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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出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展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华晋焦煤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实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用历史的、客观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评价和看待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既利于提升对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本质的理解,又利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作者作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实践者,现就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展开方法、存有的难点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看法。

在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时,采取听、谈、查的方式实行审计。

听:就是在审计过程中听取所在单位对领导人员任期内工作评价情况汇报及个人工作述职报告;谈:就是与所在单位其他领导、部分业务人员实行个别访谈,对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工作水平、业务水平、团结合作等方面的看法和评价;查:就是审查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分管工作履行职责情况,同时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对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调查,取得了相关审计证据,就相关审计事项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实行调查、核实,审计调查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存有的难点问题在对公司所属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过程中,遇到很多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一)对重大审计事项认定的难点1.对存货的真实性确认的难点(1)存货涉及的账户众多,抽查审计难免有疏忽或遗漏。

存货的核算内容包括材料采购(或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很多账户,这些账户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发生时间,少则2-3年,多则达5年之久,对其审查通常依据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选择重点账户和近年发生的事项,难免产生审计风险。

(2)存货不但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而且品种多、数量大,实际盘点工作量非常大,通常要依靠被审单位抽调人员实行盘点,审计人员监督盘点或抽盘也仅仅一部分存货,所以账实核对的困难多、难度大。

此外,有些存货如原煤、精煤、中煤等只能采用经验估计法或理论测算法,难以避免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3)对于在途存货、港口存货,审计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存有路途远、花费大、成本高等困难,使审计证据的质量难以保证。

(4)对于前任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留下的存货,如果有潜在损失,那么现任领导任期内究竟消化了多少前任领导的潜在亏损,现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混乱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给审计人员分清离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带来很大的难度。

2.对债权债务的确认难点(1)债权与债务核算中相互混淆,企业没有真实准确地反映,目的在于人为缩小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掩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造成企业资产与负债、债权与债务结构合理的假象。

(2)债权债务单位路途遥远,审计过程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回函率极低,导致对企业债权债务中的坏账损失和有问题的资金难以认定。

(3)审计中所属企业请求审计组不要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否则往来单位正好以此为借口找上门来结账催债,使得审计有时无所适从、举步维艰。

3.对重大投资项目及其投资损益的确认难点因为审计人员受知识面的局限,对企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效益及风险难以断定和评价,因而往往采取就事论事等回避矛盾的办法,使得企业投资及其损益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风险。

(二)经济责任认定的难点1.离接任领导人员责任划分界限:因为时间跨度大、涉及的账户多以及账务处理的不规范、财务管理失控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审计中要全面、彻底地划清前任、接任、再后任的经济责任界限难度大、风险大。

2.盈亏不实和潜盈、潜亏的界限从理论上讲,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明亏和潜亏是能够分清的。

但在离任审计实践中,有时却存有较大的意见分歧。

如某些离任领导人员要求对库存产品按现行市价与账面成本计算潜盈利润,而接任者则认为不能就账论账,因为产品销售过程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质量、价格、销售费用等可能发生变化,所以不能计算和认定库存产品中的潜盈。

3.直接责任与主管领导责任的界限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

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

(三)审计评价的难点1.政绩量化与非量化的矛盾离任审计中有人认为,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就不能评价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至少应该表述其管理不善或管理混乱。

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很好,就总结和评价其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而忽视和回避企业管理中存有的问题,从而出现“一好遮百丑”的现象。

在量化政绩的尺度把握上确有很多人为因素,从而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的风险。

2.审计内容与非审计内容的界限被审单位的职工有时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要求审计组审查并答复某些事项,审计人员如果介入其中,往往是非难分,陷于被动局面。

3.任期政绩与发展后劲的关系一般来说,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已实现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比较简单,而对未来发展后劲的评价相对来说情况复杂,难度较大。

三、完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对策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仅用听、谈的方法是难以达到审计目标的,必须与审计调查结合实行。

审计调查既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又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必要环节,二者有机结合,有利于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防范审计风险。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调查的特点1.审计调查对象的特定性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需要调查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事项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2.审计调查内容的针对性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主要有:被审计单位账面没有记载而又必须调查核实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须调查清楚的事项,如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从被审计单位账面的审计发现了疑点,而又必须进一步调查证实的事项;根据审计目标和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3.审计调查方法的多样性审计调查方法取决于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目标等的不同要求。

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内部调查和外部调查,函证调查和现场调查,对单位调查和对个人调查,书面调查和会议调查等。

这些调查方法能够相互结合使用,也能够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使用。

4.审计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审计调查能够获得账面审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较真实的证据,审计调查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所看、所问、所闻、所查、所记、所算的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证据资料。

调查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与账面审计结果相结合,能够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1.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确定审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在审计调查中适当实行延伸审计,综合使用各种审计方法。

2.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相关项目,选择恰当的调查方式,如用统计调查法核实经济指标,用试点调查法了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用重点调查法追查经济案件,用会议调查法征求对被审计人的总体评价等。

3.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对审计调查材料实行相互联系、客观的分析,使审计调查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重要的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

4.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制订审计调查方案,合理安排审计调查人员、时间和审计力量及其组织方式。

同时,又要根据审计调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即时调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

使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要求上达到一致,在组织实施上达到统一,在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

5.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的关系,搞好几个结合。

即:审计与现场观察结合,审计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分析相结合,数据统计与事实调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

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调查的要求,综合使用多种审计调查方法,以求得最佳的审计调查效果,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结果的使用审计调查结果就是审计调查报告及其产生的作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除了方法、内容上的结合外,还必须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审计调查结果相结合使用。

1.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包含了审计调查的结果,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总与分的关系。

审计调查的结果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基础,调查报告必然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对审计调查结果的使用水准反映了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高低,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调查结果有无分量。

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补充,一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是反映总括、全面的情况,而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体、详细的情况,能够起到补充作用。

2.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使用水准决定审计调查结果的使用水准。

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其范围和方式。

(四)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充分使用的措施在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得到充分使用。

1.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审计调查工作依法实行,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2.认真编制审计调查方案,科学确定调查对象、范围、内容、步骤、方法,组织方式等,收集和整理调查资料,实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写好审计调查报告。

3.建立规范的审计调查工作制度,保证审计调查的质量、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4.建立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和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检查审计调查档案资料,防止审计调查走过场和隐瞒审计调查结果的真实情况,避免审计调查中的舞弊行为,保证如实反映审计调查结果。

总来说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是新时期增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动领导人员廉洁勤政的重要措施。

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和存有的问题给予客观、真实、准确、科学的评价,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标准来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得失,为全面考核、合理使用企业领导人员提供审计依据,推动审计监督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序衔接,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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