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重机 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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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作业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起重机械作业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案例一手拉葫芦链条断,吊载翻转致人死事故经过某机械修配厂修机床时,该厂厂房简易,没有什么电动起重设备,只有作为起吊用(de)手拉葫芦.发生事故(de)是一台起重量为2t、起升高度为、两钩间最小距离为410mm、满载时手链拉力为330N、起重链行数为2(de)手拉葫芦.机床已经修好,甲乙二人用三脚架支撑并悬挂手拉葫芦,将吊钩挂入机床床身(de)吊装钢丝绳后,甲拉动葫芦,使机床缓缓离开地面,乙将平板拖车推入到床身下面.当乙正弯腰力求将拖车对准车床(de)中部而在调整拖车位置时,甲开始拉动手拉葫芦将吊载缓缓下降,突然起升链条断裂造成吊载失落,在接触拖车(de)瞬间发生了翻转,将毫无防备(de)乙撞倒并压在乙(de)身上,甲慌忙呼喊众人帮忙,用撬杠撬起床身将乙拖出,但因车床太重造成乙内脏受重伤流血过多而死亡.事故原因分析①检查手拉葫芦(de)链条断裂处,发现有肉眼可见(de)微小旧裂痕,可见起升链条内在质量有缺陷,这是这起事故早已存在(de)断裂危险隐患.②事后查明车床床身重,葫芦(de)起重能力仅2t,属于超载起吊,这与造成起升链条薄弱环节先破断有直接关系.③经检测发现未断裂(de)其余起升环链有多处拉伸疲劳变形,其变形量已超过原始尺寸5%以上(de)报废标准.另外,还有多处链环(de)磨损量也超过原始尺寸10%以上(de)报废标准.经查该葫芦使用较为频繁,使用期有7年之久,尚未更换一次起升链条,由此可见起升链条已达到报废标准仍继续使用,也是发生这起事故(de)一个重要原因.④手拉葫芦由于结构形式所限,操作人员距离吊载较近,应格外注意站位与自我保护.⑤认为手拉葫芦是简单(de)起重设备,忽略了对操作人员(de)安全技术培训.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起重设备不得随意超载起吊.②起重设备应经常检查维护,发现缺陷应及时维修,达到报废(de)部件应及时更换.③起重机械作业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注意站位.④管理部门不能放松对参与起重机械作业人员(de)安全培训.案例二违章操作卷扬机,卷入卷筒把命丧事故经过某钢厂原料工段2号250m3白灰竖窑丙班炉长甲到2号炉仪表操作室向开车工乙布置2号炉卷扬机(de)清扫工作.甲接着便同乙一起到2号炉二楼卷扬机处打扫卫生.甲、乙先将卷扬机东侧安全护栏搬开,然后,甲用铁锹清理卷扬机下面(de)积灰,乙则用扫帚先清扫东侧,然后清扫北侧.清扫完后,乙完全没有顾及尚有一人在机台清扫卫生,也未打任何招呼便回到操作室开车加料,当加第五斗料时,发现电流偏离经查发现,甲(de)脚被卷入卷扬机卷筒(de)钢丝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①乙违章操作,开机前完全没有想到还有人仍在清扫卫生,未与甲打招呼,擅自开机,这是造成这次事故(de)直接原因.②甲没能及时制止乙(de)违章行为,甲身为领导,平时对下属职工安全教育不够,没有注意安全生产,结果自食恶果.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这是一起违章开动卷扬机造成(de)严重伤害事故.领导者和操作者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树立安全生产意识.②事故责任人乙严重违章作业,毫无责任心和负责(de)工作态度,工作不专心,马马虎虎,造成严重后果.③卷扬机属高速旋转(de)设备,应采取严格(de)防范措施,当有人在卷扬机附近时,不允许随便开机,卷扬机回转部位应有防护栏杆,应制定岗位责任制,以落实安全生产.④卷扬机操作工属特殊工作岗位,必须受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⑤卷扬机在检修及清扫卫生时,应设立明显(de)不准开机(de)标志,正常工作时,闲杂人员不得靠近卷筒,以防止被卷绕发生危险.案例三歪拉斜吊不应该,吊物游摆人撞翻事故经过某建筑工地,春光号起重机正在吊混凝土吊斗,由于不垂直,重心偏离起吊垂直线约2m,起吊后吊斗便缓慢向前移动.前方,起重指挥邵某正背朝吊机,两手搭在江某肩上讲话,险工小马(代替指挥)见状大叫闪开,吊车司机也立即呜号并迅速推操纵杆下降吊点,没想到电源突然跳闸,下降吊点(de)措施失效,吊斗向邵、江两人撞去.江某因听到叫声立即退一步闪开,邵某则因躲闪不及,被吊斗撞击倒在地上,终因内脏多处严重损伤而不治身亡.事故原因分析①违章作业,歪拉斜吊,是导致这起事故(de)直接原因.②现场指挥混乱,指挥邵某玩忽职守,险工小马无证违章指挥是这起事故(de)主要原因.③所用起重机平常维修保养不好,关键时刻突然跳闸也是这起事故(de)原因之一.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是指挥和起重机司机(de)职责,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十不吊"(de)规定:歪拉斜挂不吊.②吊车起重作业时,必须配有一名有经验持有操作证(de)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不能让无证人员进行指挥,担任指挥(de)起重工必须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③吊车司机对吊车必须认真做好例保,即做好清洁、补充润滑、紧固、调整工作,关键部位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④加强岗位责任制、安全交底和安全措施(de)落实.案例四重物棱角未防护,受力绳断人抽死事故经过某施工队在北京开关厂用卷扬机挪运一台10t(de)磨床时,把挂滑轮(de)钢丝绳围在一个石槽上.钢丝绳受力后,被石槽棱角处硌断,钢丝绳猛力蹦起,抽在现场指挥者刘某(de)右脚上,使其摔倒,头部受重伤,于次日死亡.事故原因分析①有关人员(de)安全意识淡薄,按规定不允许钢丝绳与有棱角(de)坚硬物直接接触违章操作是导致事故(de)直接原因.②对于特殊工种(de)作业现场,应加强管理.把钢丝绳围在石槽上,反映出工作中(de)麻痹思想和急于求成(de)心理状态.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在起重机械作业中,应对有关人员加强安全意识(de)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de)思想.②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出现(de)问题及现场每个细微(de)变化都应注意到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de)发生.案例五重物吊挂不牢靠,途中脱销把人伤事故经过某市烟厂发酵室使用桥式起重机吊叶包进行发酵,未挂牢,在吊高至2m时脱钩,将技术员路某砸伤后死亡.事故原因分析①司索工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工作态度不够端正,重物未挂牢脱钩,是这次事故(de)直接原因.技术员路某自我保护意识差,躲避不及是这次事故(de)直接受害者.②这次事故发生(de)时间正值盛夏,气温高,大脑条件反射(de)潜伏期延长,注意力不易集中,再加上发酵(de)气味,一般人很难接受,生理心理状态都会受到影响,这些显然是不利因素.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司索工(de)安全教育,端正工作态度,增强责任心,严格遵守起重机械作业安全规程.②管理部门应切实掌握工人(de)心理、生理状况,以便合理地安排工作,最重要(de)一点是加强管理工作,如吊运区域内,禁止无关人员工作和逗留等.案例六强令工人乘吊笼 , 人仰笼翻钢绳断事故经过1985年元月,徐某被某建材厂聘用为该厂建筑安装队队长后,在承包某市解放西街十号楼建筑工程施工中,不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施工之规定,不设斜道,违反起重机械(de)管理规定,命令工人爬架杆乘提升吊笼进行作业.事故前几天,徐某就发现提升吊笼(de)钢丝绳有点毛,徐某不及时采取措施,继续安排工人盲目蛮干.发生事故(de)当天,工人向副队长时某反映钢丝绳"毛得厉害",时某检查发现有一尺多长(de)毛头,便指派钟某更换钢丝绳.而钟某为了追求进度,轻信钢丝绳不可能马上断,决定先把7名工人送上楼干活,再换钢丝绳.当吊笼接近四楼时,钢丝绳突然中断,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故(de)发生,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1人轻伤(de)严重后果.事故原因分析①违章蛮干,强令冒险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程行事.徐某作为安装队队长,强令工人爬架杆乘吊笼进行作业,当发现钢丝绳有点毛(de)问题后,疏忽大意不积极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以致酿成事故.②违反操作规程,严重忽视安全.钟某不落实副队长让其更换钢丝绳(de)正确决定,为了追求进度,轻信钢丝绳不可能马上断,擅自决定送工人上楼干活.这种对事故(de)结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de)过于自信(de)过失心理状态,直接导致了悲剧(de)发生.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认真执行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更改,更不得违章指挥、盲目蛮干、冒险作业,对违背者必须严肃处理.②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坚决克服轻率麻痹和侥幸心理.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排除,确保安全施工.案例七起吊操作违了章,钢板脱钩把人伤事故经过2002年3月18日早上8时,某化机厂三车间主任谢某召开车间会议,安排当天工作,大约8时30分会议结束.此时,运来一车不锈钢板,汽车进入三车间后,因下货处距汽车20m,需用行车起吊.当时,行车操作工王某操作行车,贺某负责指挥,赵某在汽车东边挂钩伊某在西边挂钩.当时贺某站在汽车东边.邸某当时在闪蒸器南边打扫卫生.8时40分左右,第三次起吊钢板(每次起吊6块,前面已起吊过2次).当钢板吊起离开汽车后,距地面大约左右,横向西2m左右,起吊钢板快接近切割转台时,王某发现不锈钢板南北上下出现晃动,此时吊车未停,向南点打.大约9时左右,贺某发现有人在闪蒸器北边站立(危险区),立即向王某打手势,并大声呼喊.王某看见贺某用手挥动,并大声喊"唉——",按惯例,她意识到要紧急停车,于是王某立即紧急停车.此时钢板脱离吊钩,由南向下坠落,霎时,车间尘土飞扬.在场(de)贺某、赵某等人已意识到出事了.当他们赶到出事地点时,发现邸某仰躺在闪蒸器南边,脚在闪蒸器下面.贺某、赵某等人赶紧找车将邸某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因邸某脑部严重受损,抢救无效,于11时左右死亡.事故原因分析①行车操作工王某违章操作,在行车西行2m后,当她已发现钢板南北上下晃动时,应立即停车弄清原因,消除晃动因素后,再往南行.但王某违反操作规程,点打吊车往南运行,导致钢板脱离吊钩,造成邸某死亡.这是事故发生(de)一个直接原因.②贺某现场违章指挥.一是起吊前贺某未对现场进行检查;二是物体离地面高度较高,贺某未特别加强安全警戒;三是指挥失误,当行车西行发现晃动时,应立即出示停车手势,但贺某未做;四是贺某站(de)位置不符合指挥者要求,应站在吊车(de)西边,便于检查和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但贺某却站在汽车东边一直未离开,因而对吊车西边邸某(de)出现不能及时发现.贺某违章指挥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de)主要原因.③邸某本应在闪蒸器南边清扫卫生,但邸某违反劳动纪律,站到闪蒸器(de)北边(危险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de)直接原因.④车间设备安全员卫某(de)错误,一是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 , 事故当班卫某已在车间 , 身为车间设备安全员即是车间安全直接管理者 , 但卫某没有在吊车区域进行监督检查 ; 二是平时对行车操作工王某是否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不清楚 , 也未要求和检查过持证上岗情况 ; 三是对本车间存在(de)隐患 , 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⑤设备存在缺陷:一是行车锈蚀严重,未能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二是吊钩不防滑,也未采取防滑措施;三是未采用防滑吊钩.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完善制度,健全规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目标,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从严考核,严格落实责任.②强化有效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特别是对特殊工种(de)教育、对干部就职前(de)教育、对在职人员(de)日常安全教育要落到实处.必须坚持严格考试,持证上岗,不能走过场.③推行定置化管理,优化现场管理.④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采用防滑吊钩.案例八设备缺陷入过失,吊钩冲顶砸人死事故经过某钢铁厂二炼钢车间起重机司机甲驾驶5号桥式起重机给7号电炉装完第四遍料并平完料后,炉前工乙指挥该起重机准备将掉在电炉西侧(de)一根废钢吊走,起重机司机甲在起升主钩(de)同时,降落副钩,结果主钩却超过上升极限位置后继续上升,将起升钢丝绳拉断,致使主钩坠落,将乙砸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①在起升主钩、下降副钩作业时,因主钩起升高度限位器(de)触头发生粘连,使限位器失效,导致主钩继续上升冲顶坠落.②在起升主钩、下降副钩作业时,当主钩起升到位后,司机将主钩控制手柄扳到零位,但因操作不慎,使控制器手柄从零位移动,造成主钩继续上升.③未按要求对起重机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未对主钩起升高度限位器触头进行定期更换而埋下事故隐患.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这是一起设备缺陷与人为过失共同造成(de)事故.除了操作者技术不熟练,手柄没有扳到零位外,起升机构(de)安全装置——起升高度限位器(de)设备缺陷也是造成事故(de)主要原因.②起重机司机应经常检查高度限位器是否良好,发现缺陷及时维修.③有条件(de)可采用两套起升高度限位器.④应加强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de)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案例九作业环境不注意,吊臂触电致人死事故经过某建筑工地用一台起重量为25t(de)汽车吊组装塔式起重机,在吊装一金属长梯(de)作业现场上方,距地面高处有一组66kV高压输电线路.现场作业人员有4名:现场负责人甲、现场吊装作业指挥人员乙、司索丙和汽车吊司机丁.当指挥作业人员乙指挥吊装司索人员丙用吊装绳捆绑锁住金属长梯中间部分,乙指挥丁开始起吊,此时长梯有些摇晃摆动,丙用手扶住长梯一端来减缓长梯(de)摆动,然后乙又指挥丁操作汽车吊着长梯向左回转以便放置到架设长梯(de)位置上,正当长梯随起重机臂回转时,丙突然倒地.此时发现起重机右前方支腿放出电火花,起重机臂顶端与高压线相触及,高压电流通过起重机臂顶端滑轮及钢丝绳传到吊钩及吊装钢丝绳直到金属长梯与丙接触,造成丙触电身亡.事故原因分析①触电隐患是作业环境中有一高压输电线,没有引起作业人员(de)足够重视.②作业前没有制定出在高压输电线下(de)作业方案,特别是没有严格规定出起重机作业时与高压线(de)安全距离,没有专门安排人员负责这方面(de)监督与保护.③被害者丙等作业人员在高压线下方作业,缺乏应有(de)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丙手扶金属梯直接受害,司机未受害只是侥幸.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尽量不要在高压输电线路下作业.②有悬臂(de)起重机在高压电线下作业,要时刻注意起重机悬臂与电线(de)距离.③在高压电线下作业可在作业上方与高压电线下方设置一安全保护装置,如搭成木架以限制起重臂不要超过木栅工作.④在高压线下从事起重机械作业,为防止吊载摇摆和防止万一触电,可用尼龙绳或麻绳牵引吊载.⑤在高压线下作业,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⑥制定出高压线下作业(de)起吊方案,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案例十超载起吊塔倾翻,砸塌屋顶把人伤事故经过某厂一车间2~6t塔式起重机司机管某,负责吊卸由运输公司拉运来(de)约100t(de)九卡车钢材.在从卡车上卸货时,由运输公司司索工负责穿钢丝绳吊索挂钩工作.卸第一辆卡车时分三次吊卸,但从第二辆车开始,为加快进度,改为分两次吊卸,在场(de)收货员乔某曾提出警告:该塔式起重机每次只能吊3t,应少吊些.但运输公司司索工却以该车标牌2~6t为由而加以拒绝,继续以每车两次吊完方式穿挂又卸了两车,当吊到第四辆卡车(de)第二钩时,起吊后起重臂在由南经西面向北方向旋转时,又恰遇一阵大风吹至,致使塔式起重机倾覆.使自重几十吨(de)起重机倒在钢筋车间(de)屋顶上,并将其压塌.当时车间内有20多人正在工作,其中一名电焊工浦某被当场压死,多人受伤.事故原因分析①该车起重力矩限制器失灵未修复,在超载倾覆前不能及时发出示警信号,以致失去了保护功能.②司机室内既无起重特性表,也无起重性能指示牌,司机无法掌握起重机在不同幅度时其相应额定负载值,以致产生超载倾覆(de)可能性.③该起重机倾翻时(de)幅度为,其相应额定载荷为,而此时却起吊.这已经存在倾翻(de)危险,又值大风吹袭,使稳定力矩大为减弱,而倾翻力矩因超载又急剧加大,这就必然导致起重机(de)倾翻.④该起重机大修后未经安全检测确认验收,便盲目投产使用.⑤起重机械作业时无专人指挥,违章操作.⑥司机管某未经培训没有合格证,属于元证违规操作.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严禁元证违规操作,各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②臂架式起重机必须安装极限力矩限制器并具有起重性能指示牌,以便有操作依据.③严禁超载起吊.案例十一拆塔方案不合理,塔倒人亡要汲取事故经过某建筑公司在工地拆卸TQ60/80塔式起重机机身.塔身自重,高.他们用汽车起重机吊钩系吊塔身顶部,又以该起重机通过导向滑轮牵引塔帽以使其倾倒,当汽车起重机向前牵引使塔帽仅偏斜2m左右时,突然灭火而不能继续牵引时,塔身自重水平分力作用下塔身回摆将汽车起重机又拉回,随后又将汽车起重机发动起来向前牵引行走左右时,牵引塔身(de)钢丝绳吊索在绳夹固定连接处被拉开导致塔身在失去牵引力后发生来回摆动,将两个铰链底座撕裂,使塔身向反方向倾倒,将距塔机40m以外正在作业(de)水电安装处(de)贾某头部砸伤,经抢救无效而亡.事故原因分析①施工方案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汽车牵引力小,制动力矩小(附着力),有灭火(de)可能性等缺陷,以致当灭火后因制动力矩小而被拉回再次启动牵引而发生事故.②司索工失职,牵引绳绳夹连接处不合安全规定,通常绳夹不少于6个,而该连接处仅3个绳夹,夹持力大减,故其极限牵引力减小,当再次启动牵引塔身时,由于惯性作用而需加大牵引力超过绳夹极限牵引力而发生滑出现象,导致事故(de)发生.③周围作业人员未能离开危险区,缺乏警觉性,存在以为塔不会倾倒(de)麻痹思想,以致悲剧发生.④未设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察视周围,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应采用卷扬机作为牵引,即可保证不会出现这种失控现象.②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标准要求绳夹连接处不少于6个, 并在第5个与第6个绳夹间设置安全弯,以便随时观察钢丝绳滑动情况,以免发生滑脱危险.③对起重工具和器具必须予以科学选取和严格检查.④设现场安全监督员环视周围,消除隐患.案例十二规章制度不健全,臂架坠落砸死人事故经过铁道部大桥局某公司管桩车间,由代班长刘某等6人负责用塔式起重机往三节车厢内吊运管桩.司机杜某操纵起重机,刘某、黄某在车厢内负责摘钩,廖某、王某负责在养护池内挂钩. 在装完两节车厢管桩后,在往第三节车厢吊装管桩时,司索工廖某在4号养护池内挂好钩后,廖某即退到4号养护池东北角,爬上池墙顶时,起重司机即鸣铃起吊.在起升绳受力(de)一瞬间,只听"叭"(de)一声,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拉索钢丝绳破断,致使起重臂旋转坠落.在起重臂坠落过程中,其起升钢丝绳亦随之急速摆动并旋转坠落,将站在池墙顶上(de)廖某打落于4号养护池内,经抢救无效而亡.事故原因分析①该塔式起重机是从建筑工地拆除退回后放置两年之久,重新安装后未加严格检查和保养就技产使用(de),单位领导严重忽视设备维护保养与检查(de)重要性,为事故发生埋下了潜在(de)隐患.②破断(de)钢丝绳拉索当初安装时就已经是将近达到报废标准(de)旧绳,未加任何浸油润滑和必要(de)保养就继续安装使用,经四年使用后早已超过了报废标准,却继续使用,这种严重忽视安全、野蛮地使用设备(de)做法,实为罕见.③严重缺乏检查、保养和润滑.④司机在未接到指挥员指令情况下,擅自起吊,实属违规行为,若待周围人离开危险区后起吊,即使钢索断裂起重臂坠落,也不至于伤人致死.⑤周围作业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思想麻痹,未能远离危险区,以致酿成大祸.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建立健全(de)维修、保养和设备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②各级人员遵守各自安全操作规程.③加强对职工(de)安全教育工作,增强人们(de)自我保护和群体相互保护意识.④现场作业设专职安全监督员.案例十三承包吊装起重机,人亡机毁损失重事故经过某造船厂正在建造(de)600t×170m龙门起重机结构主梁分别利用由龙门起重机自身行走机构、刚性腿、主梁17分段(de)总成(高87m,重约900t,迎风面积1300m2,由4根缆风绳固定)和自制塔架作为2个液压提升装置(de)承重支架,并采用计算机控制液压千斤顶同步提升(de)工艺技术进行整体提升安装.2001年7月17日早7时,施工人员按张某(de)布置,通过陆侧(远离黄浦江一侧)和江侧(靠近黄浦江一侧)卷扬机先后调整刚性腿(de)两对内、外两侧缆风绳,现场测量员通过经纬仪监测刚性腿顶部(de)基准靶标志,并通过对讲机指挥两侧卷扬机操作工进行放缆作业(据陈述,调整时,控制靶位标志内外允许摆动20mm).放缆时,先放松陆侧内缆风绳,当刚性腿出现外偏时,通过调松陆侧外缆风绳减小外侧拉力进行修偏,直至恢复至原状态.通过十余次放松及调整后,陆侧内缆风绳处于完全松弛状态.此后,又使用相同方法和相近(de)次数,将江侧内缆风绳放松调整为完全松弛状态,约7时充分,当地面人员正要通知上面工作人员推移江侧内缆风绳时,测量员发现基准标志逐渐外移,并逸出经纬仪观察范围,同时还有现场人员也发现刚性腿不断地在向外侧倾斜,直到刚性腿倾覆,主梁被拉动横向平移并坠落,另一端(de)塔架也随之倾倒.事故造成36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死亡人员中,电建公司4人,机器人中心9人(其中有副教授1人,博士后2人,在职博士1人), 造船厂23人.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约1亿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事故原因分析①刚性腿在缆风绳调整过程中受力失衡是事故(de)直接原因.在吊装主梁过程中,由于违规指挥、操作,在未采取任何安全保障措施情况。

吊装事故案例分析及常见事故原因分析

吊装事故案例分析及常见事故原因分析

吊装事故案例分析及常见事故原因分析4月19日,四川宜宾某工地发生一起重吊装事故,吊车在吊物时,从数十米高桥梁上坠下。

经了解,现场疑似有多人受伤,事故原因待进一步调查。

我们往往忽视了汽车吊的安全管理,但汽车吊跟塔吊一样,出事就是大事!吊车十大事故原因:吊车的安全事故每月每周甚至每天都有发生,有时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所以,小编列出一个“吊车事故十大原因”,希望大家能对这些吊装事故原因引起重视!1超载超载是目前吊车行业“最常见”的违规操作,也是引发翻车的高危因素。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所吊物品的重量估计不清,或对安全问题不够重视而超载起吊,使起重机失去平衡而翻车。

前方超载后方超载2支腿长期以来,吊车支腿下陷事故频繁发生。

这类事故的根本原因是:支腿接触的地面软硬不一,造成支腿不均匀下陷。

常见的容易造成支腿下陷的地面有:回填土、碎石地、泥地、地形边缘、排水渠等空心场地,甚至水泥地也会常有下陷情况发生。

预防支腿下陷的主要实施如下:支腿必需支承在平坦而坚实的地面上,一般应使用枕木、钢板。

支腿不能支承在挖方地基附近,防止滑坡支腿不能支承在各种埋设物(地下管道,地下工程的出入口处)上,防止塌陷。

3回转过快吊车在起吊物品之初,一般不会翻车,翻车常发生在回转过程中。

这是因为回转会产生离心力,回转越快,离心力越大且方向倾斜,效果等同于超载+歪拉斜吊,十分危险。

因此,各位吊友要注意回转速度不应过快。

图为:某厂内试车时,客户回转过快,砝码拉翻吊车4变幅、伸缩臂操作程序错误在起吊过程中,如果操作伸臂或趴臂,就会容易发生翻车。

因为趴臂和伸臂,都是在给吊车增加负重,是在作“加法”,如果在此之前吊车已经满负荷,继续作“加法”则可能瞬间超载翻车。

5超速转弯由于吊车重心比一般汽车重心高,若转弯行驶速度太高,也会发生翻车。

6转盘链接螺栓断裂例如,某年在某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汽车式起重机翻车事故把一名挂钩工人砸死,检查事故原因是转盘连接螺栓连接连续被切断,造成上车翻倒事故。

事故案例分析:30个起重伤害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分析:30个起重伤害事故案例

30个起重伤害事故案例案例1:检查时独自行走,小车开动轧断手指伤亡人员概况一、事故简单经过1993.11.24日,某钢铁公司电炉厂,电工黄某(男、25岁,七级电工)对天车进行电气检查,检查完天车滑线想下车,脚被平台斜拉支撑绊了一下,身体绊倒,本能地用手扶物保持身体平衡,左手扶到天车小车道轨上,小车正好开过来轧到黄某手上,将其左手拇指、食指、中指轧掉。

事故发生后,黄某自己走到天车端粱安全门处把紧急开关关掉,向天车司机打了招呼。

此事造成黄某重伤。

二、事故原因A、趁天车运行间隙黄某登车,上车时没有断开安全开关,也没有和司机打招呼,司机根本不知道。

B、电工工作至少两人一起,单人作业违反规定。

C、天车上行走脚下确认不够。

三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交叉作业的联系。

案例2: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物落伤人致死一、事故经过2001.7.17日,某钢铁公司氧气厂,2#、3#空压机过滤器到货卸车,用8T汽车吊停在货车尾处卸车,第一件顺利吊下,此时,任某(男,28岁,大学,机动科长)同刘某从厂房出来,站在第一件西侧讨论其用途,14:35吊第二件,当把空气过滤器主体吊出货车槽开始下落时,箱体主体的西南下角蹭挂货车右边槽上方,箱体急速向南偏甩,同时汽车吊车头翘起,吊物迅速下落,将站在吊物旋转半径内的任某砸住,营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a) 吊车司机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估计偏轻,违章冒险操作。

b) 起重作业管理不善,没有配备专业起重指挥及司索工。

c) 卸货位置不当,任某站位不当。

三、防范措施起重作业必须坚持“十不吊”,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案例3:一、事故经过2001.1.8日,某钢铁公司炼钢厂转炉检修,从事拆运吸尘管道(管道长10.85米,总重8.27吨)作业,铆工刘某、起重工刘某确认管道吊耳并估算重量为4吨左右,选择2吨倒链一个及ф15.5mm钢丝绳分别栓挂在管道东西两侧的吊耳上,10:40左右,4#天车司机滕某在生产科副科长张某指挥下(欢迎关注泰科钢铁),在管道自转90度情况下,将4#天车开到西侧2#混铁炉处,此时,吊装用的倒链和钢丝绳突然断裂,管道坠落至2#混铁炉过桥上,将正在2#混铁炉过桥上工作的张某(男,30岁,高中,混铁炉班长)击中头部,当场死亡,同一起作业的许某受轻伤。

05---机械伤害事故案例

05---机械伤害事故案例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尽管国家和企业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但每年还是有成百上千的机械事故不断发生。

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一些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却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要想降低机械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引用了一些事故案例,希望大家看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能有一个更深的认识;能吸取这些事故案例的经验教训;得到一些有用的启示,真正把安全放在我们一切工作的首位。

一、装置失效酿苦果,违章作业是祸根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

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人为图一时方便,擅自拆除了自以为有碍作业的安全装置;更有一些职工,工作起来,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净净。

下面这两个案例就是违章作业造成安全装置失效而引发的事故。

(案例一)2001年5月18曰,四川广元某木器厂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木板尺寸为300X25X3800毫米,李某进行推送,另有一人接拉木板。

在快刨到木板端头时,遇到节疤,木板抖动,李某疏忽,因这台刨床的刨刀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右手脱离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间李某的四个手指被刨掉。

(案例二)2000年10月13曰,某纺织厂职工朱某与同事一起操作滚筒烘干机进行烘干作业。

5时40分朱某在向烘干机放料时,被旋转的联轴节挂住裤脚口摔倒在地。

待旁边的同事听到呼救声后,马上关闭电源,使设备停转,才使朱某脱险。

但朱某腿部已严重擦伤。

引起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烘干机马达和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在上一班检修作业后没有及时罩上而引起的。

以上两个事故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机械的不安全状态失去了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

安全意识低是造成伤害事故的思想根源,我们一定要牢记:所有的安全装置都是为了保护操作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而设置的。

机械装置的危险区就像一只吃人的“老虎”,安全装置就是关老虎的“铁笼”。

当你拆除了安全装置后,这只“老虎”就随时会伤害我们的身体。

汽车吊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篇)

汽车吊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对汽车吊的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汽车吊作为一种重型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近年来,我国各地发生多起汽车吊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汽车吊事故案例为切入点,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警示教育措施。

一、事故案例某建筑工程公司于2020年5月,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一辆汽车吊进行吊装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由于吊装物重量超出汽车吊额定载荷,导致吊装物倾斜。

此时,司机在未确认吊装物稳定的情况下,擅自操作汽车吊进行移动,导致吊装物脱落,砸中下方作业人员,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1. 人员因素(1)司机安全意识淡薄。

司机在作业过程中,未能充分认识到超载作业的危险性,对吊装物的重量估计不足,导致吊装物倾斜。

(2)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

司机在操作汽车吊时,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擅自改变吊装物的位置,导致事故发生。

(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在吊装作业过程中,下方作业人员未能及时察觉到吊装物倾斜,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 设备因素(1)汽车吊超载。

吊装物重量超出汽车吊额定载荷,导致吊装物倾斜。

(2)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

汽车吊在作业前未进行全面检查,存在安全隐患。

3. 管理因素(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该公司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

(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在作业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操作。

三、警示教育措施1. 提高安全意识(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通过开展安全培训、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使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汽车吊作业的危险性。

(2)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汽车吊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作业。

(2)在吊装作业过程中,加强现场监督,确保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作业。

事故案例分析:30个起重伤害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分析:30个起重伤害事故案例

30个起重伤害事故案例案例1:检查时独自行走,小车开动轧断手指伤亡人员概况一、事故简单经过1993.11.24日,某钢铁公司电炉厂,电工黄某(男、25岁,七级电工)对天车进行电气检查,检查完天车滑线想下车,脚被平台斜拉支撑绊了一下,身体绊倒,本能地用手扶物保持身体平衡,左手扶到天车小车道轨上,小车正好开过来轧到黄某手上,将其左手拇指、食指、中指轧掉。

事故发生后,黄某自己走到天车端粱安全门处把紧急开关关掉,向天车司机打了招呼。

此事造成黄某重伤。

二、事故原因A、趁天车运行间隙黄某登车,上车时没有断开安全开关,也没有和司机打招呼,司机根本不知道。

B、电工工作至少两人一起,单人作业违反规定。

C、天车上行走脚下确认不够。

三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交叉作业的联系。

案例2: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物落伤人致死一、事故经过2001.7.17日,某钢铁公司氧气厂,2#、3#空压机过滤器到货卸车,用8T汽车吊停在货车尾处卸车,第一件顺利吊下,此时,任某(男,28岁,大学,机动科长)同刘某从厂房出来,站在第一件西侧讨论其用途,14:35吊第二件,当把空气过滤器主体吊出货车槽开始下落时,箱体主体的西南下角蹭挂货车右边槽上方,箱体急速向南偏甩,同时汽车吊车头翘起,吊物迅速下落,将站在吊物旋转半径内的任某砸住,营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a) 吊车司机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估计偏轻,违章冒险操作。

b) 起重作业管理不善,没有配备专业起重指挥及司索工。

c) 卸货位置不当,任某站位不当。

三、防范措施起重作业必须坚持“十不吊”,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案例3:一、事故经过2001.1.8日,某钢铁公司炼钢厂转炉检修,从事拆运吸尘管道(管道长10.85米,总重8.27吨)作业,铆工刘某、起重工刘某确认管道吊耳并估算重量为4吨左右,选择2吨倒链一个及ф15.5mm钢丝绳分别栓挂在管道东西两侧的吊耳上,10:40左右,4#天车司机滕某在生产科副科长张某指挥下(欢迎关注泰科钢铁),在管道自转90度情况下,将4#天车开到西侧2#混铁炉处,此时,吊装用的倒链和钢丝绳突然断裂,管道坠落至2#混铁炉过桥上,将正在2#混铁炉过桥上工作的张某(男,30岁,高中,混铁炉班长)击中头部,当场死亡,同一起作业的许某受轻伤。

起重机事故案例分折

起重机事故案例分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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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事故案例(十四)
5、无指挥吊运 案例:1988年11月6日,某单位刘某指挥龙门吊司机李某进行卸煤 作业,中途刘某有事,让李某稍等,暂停工作,但李某为不影响 进度,竟然在无人指挥状况下继续坚持工作,因视线不良,结果 卸煤抓斗与正在仓库作业的推扒机碰撞,造成推扒机损坏,司机 受重伤。 事故原因:违反十不吊原则,无人指挥擅自一人独立作业,视线 不清仍然工作,其危害性极大。 从以上十二案例事故分析可知,各单位对起重机的管理缺乏科学 性,不认真贯彻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 完善的设备维修体制,司机不认真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进行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是产生这些重大伤亡事故的根本原因。 血的教训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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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事故案例(四)
直接原因:一是钢丝绳吊索选择不当,超负荷 吊装,按规定吊4吨件,应选用6分的钢丝绳吊 索。二是违反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一端绳长, 另一端加重负荷导致钢丝绳吊索拉断。
间接原因:1、准备工作不充分;2、钢丝绳吊索的直径 选择不当;,3、盲目自信,习以为常,思想麻痹,满 不在乎,存有侥幸心理。4、面对出现的问题,没有及 时处理。 预防措施:今后应克服有关人员无知、自负、求快的 心理,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 于所从事起重司索工作的一些计算和知识进行学习和 掌握,经常考核,提高起重司索人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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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事故案例(十二)
案例三,工作结束后,控制手柄未回归零位 1986年5月30日,某厂沈××和潘××共同修理一台起重机,潘某在桥架上调整 制动器,沈某在司机室监护,此时同跨另一天车开来,沈某想按铃发出信号警 告对方,便推合保护柜刀开关,但该车因无零位保护而大车控制器手柄又在工 作位置,刀闸推合后天车即起动运行,把潘某夹挤在工棚构架横梁与天车栏杆 之间,沈见状慌忙把手轮反向扳转,致使潘某从七米高处跌落地面,抢救无效 而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 (1)此台天车没有零位保护根本就不允许使用,违反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程。 (2)违反司机安全操作规程,该规程明文规定,工作结束后,各控制器手柄回归 零位、拉闸下车。根本不允许在手柄不回零位状况下拉闸下车。而上车工作前, 必须先检查各控制器手柄是否在零位,然后才能合闸起动。 (3)该车线路不符合安全规定。起重机照明信号回路应为独立回路,不受保护柜 刀开关控制,即由刀开关的进线端(俗称上口)接电源,因此在不推合刀开关情 况下就可发出警铃信号,也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故。 (4)该车应开至厂房端部去修理,两侧有天车时应于其两侧拉警绳,以约束其它 天车运行范围,确保修车安全。

公司典型安全事故案例

公司典型安全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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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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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3日晚19:30分,车轮分公司旋 压车间操作工在工作中发现设备故障,将设备 由自动运行状态调整到手动运行状态,并进入 危险防护栅栏内(在电气操作指导书中明示为 (死亡区)自行调整设备开关,导致设备动作 将其挤在料架上,最终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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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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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原因
1、操作者陈双勇和苏铁军插装在第二格中的九张 铁板料倾斜角度不够,在将第12张铁板料插进第一 格时和第二格的铁板料发生撞击,导致向外倾斜的 九张铁板料瞬间倾倒。
2、焊工张伟是在没有图纸和任何技术依据的情况 下焊制料架,没有考虑到料架间隔立柱的承受能力 和安全性,尤其是架子边缘立柱没有做三角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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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析
1、违章作业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张国臣严重超载(限定3t而吊9.63t)违章指挥
刘德影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第五条“十不吊”之规定,属违章作业
陈海军对违章指挥没有进行有效劝阻,并超载捆绑作业
2、塔吊存在事故隐患也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塔吊变幅钢丝绳存在严重缺陷,导致仅受2.4t力时突然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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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直接原因:
徐力在发现设备异常停机后,没有及时向维护 人员报修,而是自行进入防护栏内对材料进行调整, 并没有停止驱动器,徐利在进入防护栏内,在上料 装置处用右手调整饼料位置后,没有回到按钮站位 置来启动设备,而是擅自用右手拿起放在辊道南侧 线槽上的一个U型铁片去触碰托料架上的有料检测 开关,使控制系统误以为托料器上有料,从而启动 了设备的自动循环过程,并在此后设备自动运行过 程中,再次用左手去扶料,其后发生了事故。

起重机械典型事故案例

起重机械典型事故案例

图为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左边为出事钢包。
钢水包底部撞痕
地面找到的螺栓和压板
事故起重机勘察
事故起重机是一台80/20t通用桥式起重机 ,跨度19.5m,起升高度20m,起升速度7.00m /min。主钩由一台YZR355M-10电动机驱动, 通过制动器、联轴器、减速器、开式齿轮、 卷筒、钢丝绳实现升降,属一套驱动系统。 在电动机及减速器中间有两个制动轮直径为 φ500mm的交流电磁铁制动器。
对事故单位、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罚和处理 : 依法对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处以155万元罚款 ,对开原市起重机器修造厂处以20万元罚款,对铁 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处以20万元罚款,对辽宁 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处以10万元罚款,对清河特 殊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峰处以20万元罚款 ,对其他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吊销铁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的起重机械监 督检验资格,吊销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的安 全评价资质。 责成辽宁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 2007年4月26日21时30分许,旅顺口区旅顺新 港大连今冈船务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龙门吊倒 塌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两人轻 伤。事故设备系该公司一台正在安装的通用 门式起重机,型号为MG30+30,由大连鹏达起 重机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并安装。
2、物体坠落
• 2008年1月13日15时45分,在旅顺新港4号码 头进行船舶分段吊装作业的普兰店市海滨货 运代理处,在吊升船舶平面分段(重7吨)至 驳船甲板时,吊钩突然脱钩,导致分段部件 从2米高处坠落,将违规站在下方的2名装卸 工砸伤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钢丝绳
钢丝绳实测直径为φ30.5mm,一端已从卷 筒脱落,搭在龙门钩上,绳头落在铸锭坑内 ,呈松散状,绳的端部2.8m和3.2m处有明显 的折弯痕迹,且折弯方向相同。另一端反绕 在卷筒上靠近减速器的端部,绳头夹在开式 齿轮与其支承端的间隙内,呈松散状。绳的 端部3.1m处有两股钢丝绳断裂,3.与定滑轮组之间。

吊车翻车事故爆炸案例(2篇)

吊车翻车事故爆炸案例(2篇)

第1篇一、事故背景某建筑工地,由于工期紧张,施工方在夜间加班加点进行吊装作业。

该工地使用的吊车为某品牌起重机,型号为XX。

吊车司机为经验丰富的老司机,但此次作业过程中,吊车发生了翻车事故,并引发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经过1. 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6月15日23时30分。

2. 事故地点:某建筑工地现场。

3. 事故原因:吊车在吊装过程中,由于司机操作不当,导致吊车翻车,吊车内的液压油泄漏,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引发爆炸。

4. 事故经过:(1)23时30分,吊车司机接到吊装任务,准备将一根重达20吨的钢材吊装至10层楼顶。

(2)司机启动吊车,进行吊装作业。

在吊装过程中,由于司机操作不当,导致吊车失去平衡,发生翻车。

(3)吊车翻车后,吊车内的液压油泄漏,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

(4)23时35分,吊车附近的焊接作业产生明火,引发爆炸。

(5)爆炸发生后,现场火光冲天,浓烟滚滚,造成多名工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3人轻伤。

三、事故调查1. 事故原因分析:(1)司机操作不当:司机在吊装过程中,未能正确判断吊车平衡,导致吊车翻车。

(2)吊车维护保养不到位:吊车在事故发生前,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导致液压系统泄漏。

(3)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如焊接作业产生明火,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

2. 事故责任认定:(1)施工方:施工方在此次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未能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管理,导致事故发生。

(2)吊车厂家:吊车厂家在吊车生产过程中,未能确保产品质量,导致吊车存在安全隐患。

(3)司机:司机在事故中存在操作不当,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四、事故教训1. 施工方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2. 施工方应加强对吊车等大型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施工方应加强对司机的培训,提高司机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典型吊装事故案例分析报告及防范要求措施

典型吊装事故案例分析报告及防范要求措施

典型吊装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学习资料)宝冶建设机动分公司安环部2006-10-26一、脱钩事故案例一、未挂牢脱钩,硒人死亡1981年8月29日17时15分,某市烟厂发酵室使用桥式起重机吊叶包进行发酵,未挂牢,在吊高至2米时脱钩,将技术员路××砸伤后死亡。

直接原因:未挂牢脱钩。

这次事故发生的时间正值盛夏,气温高,大脑条件反射的潜伏期延长,注意力不易集中,再加上发酵的气味,一般人很难接受,生理心理状态都会受到影响,这些显然是不利因素。

主要原因:司索工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工作态度不够端正。

其次受害者自我保护意识差。

预防措施:今后有关部门加强对司索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端正工作态度。

管理部门应切实掌握工人的心理、生理状况,以便合理地安排工作,最重要的一点是加强管理工作,如吊运区域内,禁止无关人员工作和逗留。

案例二、挂钩脱落1985年5月4日8时,某市运输公司起重大队司索工李××在装木料时,因挂钩脱掉,木材砸在李身上而死亡。

直接原因:吊挂不牢脱钩。

这次事故的时间是早上8时,一般来说人经过一夜的休息,此时应是精神状况最好的时期,但事故还是发生了。

其原因,还是安全意识不强。

吊装木料一次能吊多少,事先应心中有数。

木材形状是圆形还是方形,在吊装前,应考虑吊装方式的安全性、科学性。

司索工在操作时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应站在什么地方安全起吊,挂钩吊物应确认挂牢方可起吊。

预防措施:今后加强现场管理,有经验的同志应对青年工人多进行工作方法的指导,加强对青年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使他们养成工作认真、仔细的工作作风,克服冒险蛮干、急于求成、不讲究方式方法的错误思想,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吊索断裂事故案例一、吊索断裂,摔坏机床事故1981年11月11日点30分,某市石油加工厂装卸队工人在装卸站台吊运4吨机床,当时用两条3分的钢丝绳吊索起吊,当试吊离地时,有一条吊索松一点,机床开始倾斜,工人用木垫格,垫上后又继续起吊,吊起后,机床还是倾斜,司索工用手将机床扶正,但将要放下时,两条钢丝绳吊索突然全部断开,机床掉下,机床底座和主轴摔坏,损失价值36万元。

汽车起重机事故案例4篇

汽车起重机事故案例4篇

汽车起重机事故案例4篇篇一:汽车起重机事故案例案例1:某施工工地用起重量16t汽车起重机往四层楼屋面吊空心楼板。

当汽车起重机已将二块楼板吊至四层屋面落稳后,准备抽出钢丝绳吊索时,钢丝绳压在楼板下的垫木上,无法抽出。

指挥人员认为需要将楼板重新吊起,使钢丝绳避开垫木。

当甲某用手势指挥起重机起吊时,乙某也在另一位置向起重机司机示意起吊。

起重机司机按照指挥意图将楼板缓缓吊起。

由于钢丝绳吊索内部存在扭转应力,加之楼板被吊起离开屋面呈自由状态,钢丝绳应力得以释放,致使楼板发生自由转动。

而乙某正面向起重机,且重心已前移,在被转动的楼板刮动后,坠地死亡。

该案系因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致死。

根据汽车起重机吊装需要,该工程已将安全网拆掉,但受害者在高空作业,进行起重指挥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违章冒险作业,由于未戴安全帽,头部直接着地导致死亡。

案例2:某黄河牌卡车运载直径为20ram、长7m的圆钢3t。

运输中途因故求助某厂的汽车起重机将圆钢吊下来重新装车。

由于是用一根拖汽车用的钢丝绳吊索捆绑圆钢,该吊索钢丝绳直径为10.5mm,两端索眼的绳端固定连接只用一只绳夹拧紧。

用这根钢丝绳吊索将3t重的圆钢从卡车上吊放在地面的方木上。

当再将圆钢重新吊离地面时,驾驶员弯腰进入悬吊的圆钢下面拿方木,此时吊索的索眼绳头从绳夹中滑出,致使圆钢突然坠落,造成驾驶员死亡。

篇二:汽车起重机事故案例2010年3月11日,景润在辛集市建设大街西头搅拌站内施工时,起重机吊起的50吨抬罐与院内的架空电线相接触,造成在地面车下转罐的工人触电身亡。

此事故经景润与受害人亲属协商,一次性赔偿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万元。

赔偿款已于达成协议后一次性赔偿给了受害人亲属,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给付景润保险赔偿金11万元整,剩余7万元赔偿款,景润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协商理赔未果,诉至辛集法院,要求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内予以理赔,赔偿原告7万元及相应利息。

起重事故案例图片

起重事故案例图片

案例1轻载型流动式起重机碰触特别高压电 案例2操作者无法看见吊挂人员指挥而造成事故
案例3吊挂用钢索与被吊物锐角接触摩擦致断裂 案例4柱子因吊升摇动断裂翻倒
案例5无防脱钩装置,钩环脱离吊钩而造成事故 案例6钢丝网于钩寡处破坏,致钢丝网落下
1
高压电线13800V
灾害发生状况
汽车式起重机 (起重量为3吨) 受害者
4
因房屋主构件与其他构件纠结, 使用起重机吊挂摇动使其分开
灾害发生状况
断裂
柱子因吊升摇动,于焊接处断裂翻 倒砸到旁边作业者腹部,当场死亡
绑 扎 位 置 不 当 造 成 事 故
防灾业应 考虑被吊物的重 心位置,以避免重 物倾斜.
禁止人员进入被吊物掉落 可能发生撞击的作业范围
接触
触 电 事 故
铁丝网
表面有水的木材
防灾对策
采用绝缘套管
指派作业指挥监督人员
!
经验教训: 1 作业现场安全指挥混乱. 2 作业人员自身警惕性差.
2
灾害发生状况
污水处理装置(1.5吨)
吊钩脱落
受害者
断 绳 事 故
操作人员无法看到吊挂人员指挥,安全 装置失灵,起绳过卷扬造成钢丝绳断裂.
防灾对策
起重事故案例
引言
起重机械是机械设备中蕴藏危险因素较多,易发 事故几率较大的典型危险机械之一.国内外每年都因 起重设备作业造成大量的人身伤亡事故. 经多年多起起重事故实践证明,绝对避免起重事 故是不现实的,积极防范力求减少与避免起重事故灾 害发生是每一个从事与起重机械有关人员的神圣职责, 首先最有必要的是要掌握起重事故的类型特点,发生 事故的原因,才能制定出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作为 各种类型起重机的操作者--起重司机必须能充分了 解起重机械常见事故的特点,掌握起重机易发生事故 灾害的要领是当务之急.以下是几种常见事故灾害的 的发生状况及防灾对策.

施工现场警示教育(1)

施工现场警示教育(1)
事故原因: 经查证,施工人员违规 操作,对松软土质(回填土)的沟槽开 挖既未放边坡,也未采取支护措施; 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对作业场所 的危险状态未进行查看,就盲目进入 危险区域作业,致使被坍塌土方埋压
血的教训: 恪守规程保安全 按致规死操。作这是守造纪成律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也是主要原因。
防范措施:
血的教训: 防护设施符标准 按章作业守纪律
防护措施标准示意图
说明: 结构吊、安装应搭设满堂支撑架,高空作业增设安全平网,依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 护措施,操作工人正确规范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高挂低用,作业前先检查作业区域危险源,确 定有可靠防护措施后再实行作业。
2.防护不力 造成高坠
血的教训: 各类违章均抵制 行为规范不越轨
防范措施: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按照《建筑施工扣件
安全
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搭设。
交底
1.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 计应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 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制定的专项施 工方案,要按施工作业的程序逐级进行安全 交底,使施工人员都能熟知掌握安全技术要 求和职责。
警钟长鸣 安全网 安全带 安全帽 三不伤害
四、触电事故警示录
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违反了《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2.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有关 外电防护的规定;
3.设备设施不符合电气安全技术的规定;
4.违反了特种作业管理规定;
5.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较差,盲 目闯入危险区域;
2.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建设施工项目要实行招投标制度, 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接工程,切忌无资质的 施工队混入。同时要强化员工意识,增强辨识能 力。要开展多种教育形式,如: 技能知识训练、危 险预测训练、逃生急救训练等方法,提高员工的 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

劳防用品
个人劳防用品佩戴情况(安全帽、劳保鞋)
二 吊装作业安全检查要点
起重设备选择
汽车吊进场时,查看吊车的技术参数铭牌,吊车的起重吨位和臂长必须满足现场要求。 由于相同吨位不同厂家的吊车在起重能力上都有差别,并且吊车的实际起重能力与吊 车的工作幅度、臂长有关,例如:标定为50T吨的吊车,在支腿、臂全伸,作业半径为 20米时的起重能力仅为2.9T,所以作业前需要现场查看验证。 查验方法:见汽车吊驾驶室内或产品说明书内的参数表,如下图(查看在对应工况条 件下的最大起重量是否大于被吊物重量):
二 起重吊装简介及风险辨识
起重机的常规安全装置
5. 支腿锁定装置:当不测事故发生,通往支腿垂直油缸的高压软管或油管破裂或切 割时,液压系统中的双向液压锁能封锁支腿封锁油缸两腔的压力油,使支腿不缩 或甩出,从而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性。
6. 起重量指示器:起重量指示器设置在基本臂的合侧方(即操纵室的右侧面),操作 者坐在操纵室内便能清楚地观察到,能准确地指示出吊臂的仰角及对应工况下起 重机允许的额定起重量。
外部磨损
腐蚀
钢丝绳 型号
6倍 直径 内断 丝数
6×19 (麻芯)
5
30倍 直径 内断 丝数
10
6×37 (麻芯)
10
19
绳股凹陷,绳直径局部减少
表面断丝
二 吊装作业安全检查要点
吊索具检查
出厂检验合格的吊钩,吊钩低应力区打印有
(包括额定起重量、厂标或厂名,检验标志、 生产编号等内容)标记。 1、应采用有防脱绳带闭锁装置的吊钩。 2、吊钩的缺陷不允许焊补。 3、当吊钩发生以下情况时停止使用: • 裂纹; • 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5%; • 钩身扭转变形超过 10°; • 吊钩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 吊钩螺纹被腐蚀;

起重吊运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起重吊运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一、脱钩事故 案例一、未挂牢脱钩,硒人死亡
1981年8月29日17时15分,某市烟厂发酵室使用桥式 起重机吊叶包进行发酵,未挂牢,在吊高至2米时脱钩 ,将技术员路××砸伤后死亡。
直接原因:未挂牢脱钩。
这次事故发生的时间正值盛夏,气温高,大脑条件 反射的潜伏期延长,注意力不易集中,再加上发酵的气 味,一般人很难接受,生理心理状态都会受到影响,这 些显然是不利因素。
起重吊运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EHS部 陈为涛 2008-06-03
十不吊
(1)歪拉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的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物上站人不吊; (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事故原因: 一是钢丝绳吊索选择不当,超负荷吊装,按规定,吊4吨件,应选 用6分的钢丝绳吊索。 二是违反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一端绳长,失去平衡,另一端加重 负荷导致钢丝绳吊索拉断。
三是操作人员,思想麻痹,满不在乎,习以为常存有侥幸心理。 当试吊离地时,一条绳有些松,这时有关人员 能避免事故发生。
预防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有经验的同志应对青年工人 多进行工作方法的指导,加强对青年工人的安全思想教 育,使他们养成工作认真、仔细的工作作风,克服冒险 蛮干、急于求成、不讲究方式方法的错误思想,减少事 故的发生。
二、吊索断裂事故
案例一、吊索断裂,摔坏机床事故
1981年11月11日?点30分,某市石油加工厂装卸队工人在装卸站 台吊运4吨机床,当时用两条3分的钢丝绳吊索起吊,当试吊离地 时,有一条吊索松一点,机床开始倾斜,工人用木垫格,垫上后 又继续起吊,吊起后,机床还是倾斜,司索工用手将机床扶正, 但将要放下时,两条钢丝绳吊索突然全部断开,机床掉下,机床 底座和主轴摔坏,损失价值36万元。

吊装事故案例分析及常见事故原因分析

吊装事故案例分析及常见事故原因分析

吊装事故案例分析及常见事故原因分析吊装事故案例分析及常见事故原因分析4月19日,四川宜宾某工地发生一起重吊装事故,吊车在吊物时,从数十米高桥梁上坠下。

经了解,现场疑似有多人受伤,事故原因待进一步调查。

我们往往忽视了汽车吊的安全管理,但汽车吊跟塔吊一样,出事就是大事!吊车十大事故原因:吊车的安全事故每月每周甚至每天都有发生,有时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所以,小编列出一个“吊车事故十大原因”,希望大家能对这些吊装事故原因引起重视!1超载超载是目前吊车行业“最常见”的违规操作,也是引发翻车的高危因素。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所吊物品的重量估计不清,或对安全问题不够重视而超载起吊,使起重机失去平衡而翻车。

前方超载后方超载2支腿长期以来,吊车支腿下陷事故频繁发生。

这类事故的根本原因是:支腿接触的地面软硬不一,造成支腿不均匀下陷。

常见的容易造成支腿下陷的地面有:回填土、碎石地、泥地、地形边缘、排水渠等空心场地,甚至水泥地也会常有下陷情况发生。

预防支腿下陷的主要实施如下:支腿必需支承在平坦而坚实的地面上,一般应使用枕木、钢板。

支腿不能支承在挖方地基附近,防止滑坡支腿不能支承在各种埋设物(地下管道,地下工程的出入口处)上,防止塌陷。

3回转过快吊车在起吊物品之初,一般不会翻车,翻车常发生在回转过程中。

这是因为回转会产生离心力,回转越快,离心力越大且方向倾斜,效果等同于超载+歪拉斜吊,十分危险。

因此,各位吊友要注意回转速度不应过快。

图为:某厂内试车时,客户回转过快,砝码拉翻吊车4变幅、伸缩臂操作程序错误在起吊过程中,如果操作伸臂或趴臂,就会容易发生翻车。

因为趴臂和伸臂,都是在给吊车增加负重,是在作“加法”,如果在此之前吊车已经满负荷,继续作“加法”则可能瞬间超载翻车。

5超速转弯由于吊车重心比一般汽车重心高,若转弯行驶速度太高,也会发生翻车。

6转盘链接螺栓断裂例如,某年在某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汽车式起重机翻车事故把一名挂钩工人砸死,检查事故原因是转盘连接螺栓连接连续被切断,造成上车翻倒事故。

海湾吊装车辆事故案例(2篇)

海湾吊装车辆事故案例(2篇)

第1篇一、事故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石油化工、能源等领域对大型吊装作业的需求日益增长。

吊装作业作为一种高风险作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文将以海湾地区一起吊装车辆事故为例,对事故原因、过程及教训进行深入分析。

二、事故经过1. 事故发生时间:2023年5月15日2. 事故地点:海湾某石油化工项目施工现场3. 事故原因:吊装车辆在吊装过程中,由于吊装设备故障,导致吊装物坠落,造成人员伤亡。

4. 事故过程:(1)2023年5月15日,某吊装公司派遣一辆吊装车辆前往施工现场,负责将一台重达50吨的设备吊装至30米高的塔架上。

(2)吊装作业前,吊装车辆驾驶员对吊装设备进行了检查,确认设备正常。

(3)上午10时,吊装作业开始。

驾驶员启动吊装车辆,将设备吊起,准备进行吊装。

(4)在吊装过程中,吊装车辆突然发生故障,吊装设备失去控制,吊装物坠落至地面。

(5)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展开救援,并将伤者送往医院。

经抢救,2名伤者不幸身亡,3人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1. 吊装设备故障:事故调查发现,吊装车辆在吊装过程中发生故障,导致吊装设备失控。

经检查,故障原因为吊装车辆液压系统泄漏,导致液压油压力下降,最终造成吊装设备失控。

2. 人员操作不当:吊装作业过程中,驾驶员在操作吊装车辆时,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导致吊装设备失控。

3. 安全意识淡薄:事故发生前,吊装车辆驾驶员未对吊装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

4. 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对吊装作业进行严格的安全监管。

四、事故教训1. 加强吊装设备检查: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吊装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 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吊装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操作规程得到严格执行。

3.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吊装作业的监管,确保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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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事故案例
起重机意外事故是否属保险理赔范畴 (摘自中国保险网,保险案例)
1 案情
辛集市民景润有汽车起重机一辆,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投保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车辆损失险(84.5万元),以及上述险种的不计免赔率,保险期间为2009年7月24日零时起至2010年7月23日24时止。

2010年3月11日,景润在辛集市建设大街西头搅拌站内施工时,起重机吊起的50吨抬罐与院内的架空电线相接触,造成在地面车下转罐的工人触电身亡。

此事故经景润与受害人亲属协商,一次性赔偿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万元。

赔偿款已于达成协议后一次性赔偿给了受害人亲属,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给付景润保险赔偿金11万元整,剩余7万元赔偿款,景润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协商理赔未果,诉至辛集法院,要求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内予以理赔,赔偿原告7万元及相应利息。

被告答辩,原告诉请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保险公司承担赔偿的前提是本案事故是保险事故,而此次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也不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事故性质属于生命侵权纠纷。

交强险的理赔行为对我方无约束力。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应按比例承担,我方承担的前提是区分事故责任比例。

2 裁判
辛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对触电身亡事故是否属于保险事故理解不一,《保险法》第30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按照通常理解,工人触电身亡事故属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原告向死者继承人赔偿的各项损失。

故法院判决: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给付原告景润保险理赔款70000元。

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被告自动履行了理赔义务。

3 说法
法院受理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理赔纠纷案件中,绝大多数案件属于普通的家庭自用和客运、货运汽车因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商业保险合同纠纷,对于特种作业的起重车辆在起重作业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成诉讼的案件数量极少,多数人对于起重车辆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起重事故是否属于保险事故,是否可以主张理赔存在模糊认识,本案可以澄清这一模糊认识。

起重机意外事故是否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定义为: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本案中,关于起重车辆作业时,有人触电身亡事故是否属于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理解不一。

投保人的车辆并不是普通的家用或运输用的客货车,而是专门从事起重作业的专用车辆,其主要功能是吊装起重,而不是道路运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0条的规定,按通常理解,投保人的起重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或在固定场所吊装起重均是对保险车辆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均有可能发生意外事故,产生两种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或起重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因此,本案保险公司所承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应当包括两种事故:起重作业中的起重事故和车辆行驶过程中的道路交通事故,不单指道路交通事故。

故起重事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在投保人赔偿受害人之后,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投保人。

起重机意外事故理赔时是否区分事故责任比例?
起重事故与普通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重要区别是理赔时是否区分赔偿责任比例。

普通道路交通事故中一般是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处理程序中约定的参照比例确定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起重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往往只向110报警,参与处理的也不是公安交管部门,而是当地公安派出所,不会出具起重事故责任认定书。

现有的保险条款中没有发生起重事故理赔时区分责任比例的规定,本案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该险别理赔时是否区分责任比例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应按《保险法》第30条的规定,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保险公司应当承担全部的理赔责任。

保险理赔款的利息是否支持?
投保人所主张的赔偿款的利息,因投保人未举证证实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曾向保险人主张过理赔,而保险人怠于履行核定、通知、赔付的义务。

投保人利息主张达不到《保险法》第23条赔付被保险人利息损失的法定条件,因此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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