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张江高科实验小学招生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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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张江高科实验小学招生告示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做好本校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2019年起,本校香楠校区、藿香校区已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做法。
本校香楠校区、藿香校区招生地段内某门牌号2019年如安排了本校对口入学,则2020年起连续4年内该门牌号不再安排本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以此类推。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本校香楠校区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藿香校区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二、入学条件
2020年,本校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招收本校招生地段内“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以下简称“人户一致”)、并选报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本校将按下述类别,依次安排对口招生地段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额满为止。
如前一类对象安排后,学校招生计划已完成,则不再安排后面类别的对象入学。
第一类对象:“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户籍在本校对口地段内,户主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
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适龄儿童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
此类对象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额满为止。
超额部分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第二类对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具备本校对口地段内相应房产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
此类对象按产证上的登记日期先后排序入学,额满为止。
超额部分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第三类对象: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具备本校对口地段内相应房产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
此类对象按产证上的登记日期先后排序入学,额满为止。
超额部分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本校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招办按照上述对象类别依次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超额部分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三、验证安排
(一)第一批验证
2020年5月16日—5月17日为本校第一批验证日。
第一批验证对象为本校对口招生地段内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并选报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
家长须根据收到的验证通知,带领适龄儿童,并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来学校验证。
第一批验证后,如材料符合招生要求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学校将不再安排第二批验证。
(二)第二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后,如通过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数未达本校招生计划数,则安排第二批验证,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5月31日。
第二批验证对象为本校招生地段内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家长须根据收到的验证通知,带领适龄儿童,并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来学校验证。
四、其他事项
(一)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将陆续发放本校入学告知信息。
(二)本校招生地段内其他适龄儿童将由区招生办根据周边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本校招生咨询电话:50277758 ,联系人:陈老师。
张江高科实验小学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