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工程施工资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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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

第一条本标准是根据安防行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以行业自律形式实施,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颁布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主要文件之一。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评定。

第二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三级为最低级别。企业资质评定实行逐级晋升原则。

第三条一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获二级资质证书满两年,近两年内承担过5 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 600 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 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 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员不少于2 名,须经过国家造价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企业员工能严守工程相关秘密。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300 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条二级资质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2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获三级资质证书满两年,近两年内承担过5 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二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000 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200 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 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员不少于2 名,须经过国家造价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企业员工能严守工程相关秘密。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200 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条三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 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近两年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或至少4 项30 万元(含)以上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工程按合同要求通过验收。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 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员不少于1 名,须经过国家造价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企业员工能严守工程相关秘密。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100 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上仅供参考,目前只有北京、天津、湖北、贵州、广西、福建、海南等省市自治区实行中安协统一的评价体系,上海、江苏、四川也有一些企业直接向中安协申报一级资质。其他地区的安防资质评价标准基本上都与中安协的标准相近

安防工程企业委托资质评定须知

一、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简介

实施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提供安防工程服务的综合能力,有利于规范安防工程市场秩序,促进安防行业的健康发展。

基于安防行业的自律、自治功能,建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机制,向社会公众发布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信息,以引导安防工程产品消费者的理性选择。

安防行业协会组织资质评定机构,实施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遵循依据统一的资质评定标准、运作统一的资质评定程序、颁发统一格式的资质证书、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统一发布资质评定信息的五统一原则”,实现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的目标。

成立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资质评价体系的完善以及各省安协之间的协调。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由中安协和各省安协的领导组成。

中安协委托各省安协在其辖区内实施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管理。

中安协成立常设机构一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负责资质评定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资质评审员的培训和评价;发布资质评定信息;处理有关资质评定的投诉;实施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终评;颁发一级资质证书。

省安协组织资质评定机构实施辖区内安防工程企业二级、三级资质评定和一级资质初评,颁发二级和三级资质证书。

尚未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安防行业协会的地区,可由经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予以资格认定的中介机构代行实施该地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或由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特许实施该地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

中安协召集仲裁委员会处理有关资质评定的投诉。仲裁委员会由行业专家、省安协代表、

安防工程企业的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

二、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

中安协颁布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适用于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评定。委托资质评定的安防工程企业须经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人员均无犯罪记录。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和三级资质。资质评定标准简示于后表(以《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为准)。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实行逐级晋升原则。企业获二级或三级资质证书二年以后,方可委托评定一级或二级资质。

新建安防工程企业,经工商注册后须运行半年以上方可委托资质评定。

三、委托资质评定

各省级安防行业协会负责受理企业资质评定委托。未建立省安协的省域,由该省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并经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认定授权的中介机构代行受理委托事宜,或特许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直接受理委托。

企业办理资质评定委托前,先依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确认委托评定的资质等级;登陆中安协资质评定信息网,了解网上办理委托资质评定的方式和要求。

委托资质评定的企业按文后附的填制说明,在网上填报《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委托书》及其附表(见CX 03 -B 格式01 ,后附)。

受理人员在线审查并确认资料合规后,企业同受理机构通过传真草签资质评定合同(范本见CX 03-B 格式02,后附)。

企业按合同要求,支付资质评定费用。

四、实施资质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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