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本培训学时认定的通知-6.26

1.校本培训学时认定的通知-6.26
1.校本培训学时认定的通知-6.26

关于校本培训中研读教育专著及观课议课培训学时认定的通知

各教管中心、县直各校:

为全面落实《纳雍县2019年校本培训实施方案》(纳教科〔2019〕32号),确保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校本培训的真实、有效,特对校本培训工作中教育专著研读和观课议课培训的学时认定,作如下规定。

一、教育专著研读

1.每位老师填写一份《纳雍县校本培训(读书研修)学时认定表》,提供规定的资料;研读完一本教育教学专著、8000字以上的研读笔记、2篇以上的研读心得(每篇800字以上)、研读交流发言稿等,提请学校认定小组予以认定。

2.学校认定小组根据提供研读资料,按照规定予以认定。

3. 所研读的必须是教育教学专著,不是教育教学专著的一律不予认可,不记学时。

4. 认定成绩:研读完一本教育教学专著、有8000字以上的研读笔记、撰写有研读心得2篇以上(每篇800字以上)、有研读交流发言稿等予以认定,少一项扣5学时,扣完为止。完成上述全部研读任务,记18学时。

二、观课议课校本培训

1.学校组织对全校观课议课(含“三课两评一反思”)培训进行认定。

2. 各教研组提供本学期观课议课(含“三课两评一反思”)活动资料给认定小组认定。(1)观课议课资料:上课教师的教学设计、说课稿,议课的记录,参加活动人员签到表,活动简报等。

(2)“三课两评一反思”资料:说课稿,集体备课资料,两轮课堂教学的设计,议课的资料,参加活动人员签到表、教学反思,活动图片,简报等资料装档。

(3)资料不齐的,不予认定本次培训。

3.每位老师填写一份《纳雍县校本培训(观课议课)学时认定表》,提供观课议课及“三课两评一反思”听课记录、反思等资料,提请学校认定小组予以认定。

4.学时认定依据:观课议课(含“三课两评一反思”)培训真实可信、培训活动的签到表有该教师签到、有观课议课(含“三课两评一反思”)听课记录、反思等资料。

5.认定学时:参加一次观课议课培训,并完成活动中的培训任务,记2学时。参加一次“三课两评一反思”培训,并完成活动中的培训任务,记4学时。

三、其他

1.乡镇(街道办)教管中心对所辖学校的校本培训的学时认定予以指导和监督,对不按照规定认定学时和弄虚作假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校校长是认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认定结果负全责。对不按照规定认定学时和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校本培训学时认定结束,填写《纳雍县校本培训学时登记表》,于7月2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育科技局培训股。

3.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培训资料、学校开展观课议课(含“三课两评一反思”)培训资料、每位教师学时认定表等,在认定结束后,装入继续教育档案。

4.根据校本培训所取得的学时数,乡镇(办事处)学校,由教管中心统一发给相应学时数的学时证明;县直学校由学校发给相应学时数的学时证明。

5.各单位将组织有关人员将取得的学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6.校本培训学时认定及登记,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纳雍县2019年校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严禁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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