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评估实用手册》(可编辑修改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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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用概念及定义
1.资产:资产是指经济主体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能够给经济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
2.资产的分类:
①按资产存在形态分类,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是指那些具有实体形态的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流动资产等。无形资产是指那些没有实体形态,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企业物质产品生产能力和生产质量,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②按资产流动性分类,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中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等。
3.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外,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 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4.资产评估:是指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有关规定,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行为。
5.机器设备:是指人类利用机械原理以及其他科学原理制造的、特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有形资产,包括机器、仪器、器械、装置、附属的特殊建筑物等。
6.机器设备的分类:机器设备种类繁多,根据设计制造和使用管理的不同需求,有不同的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法。根据国家财政部财评字(1999)91 号文件《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将
作为固定资产组成部分的设备类资产在汇总时归集为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和电子设备三类,即目前设备评估中使用的表 5-2-1、表 5-2-2 和表 5-2-3 三个明细表格。
7.机器设备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单独的机器设备或者作为企业资产组成部分的机器设备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8.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是指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其表现形式。评估价值类型可以划分为许多种,但常用的是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
①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或者说,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资产的市场价值是资产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
②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不是一种具体的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形式,它是一系列不符合资产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成或组合,例如投资价值、在用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拆迁补偿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资产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是资产公允价值的特殊表现形式。
9.资产评估假设:依据有限事实,通过一系列推理,对于所研究的事物作出合乎逻辑的假定说明叫做假设。
机器设备评估业务中常用的假设包括:
①持续使用或者变现;
②原地使用或者移地使用;
③现行用途使用或者改变用途使用。
2(K 0-Q t ) = —————— λ
10. 机器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简单的说,机器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是指设备从投入使用到因继续使用不经济而退出使用的时间。
目前对这一概念通常有两种理解:
第一种理解:机器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是指设备从开始使用到其年均费用最小的年限。年均费用曲线的形状大致如下侧图形所示:
第二种理解:机器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是指能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收益时的年限。 计算设备经济使用寿命年限的方法主要有最小平均费用法、低劣化数值法和最大收益法三种:
ΣV +ΣB ① 最小平均费用法:计算公式为 C t = —————— ⑴
T
式中:C t —— t 年的平均费用(平均使用成本)
ΣV ——设备累积运行维护费
ΣB ——设备累积折旧费
T ——寿命周期
②低劣化数值法:计算公式为 T 0 ⑵
式中:T 0——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年限(最佳使用年限)
K 0——设备的原始价值
Q t ——设备使用 T 年后的残余价值
λ——低劣化值 由于设备性能逐年低劣化而使设备运行维护费用增加的年平均值称为低劣化值,式⑵中用λ表示。式⑵是假定λ呈线性增长的前提下得出的计算式。
11.机器设备的报废:机器设备由于长期使用造成了有形磨损、无形磨损,因此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而“退役”的,称为设备的报废。
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应申请设备报废:
⑴超过经济使用寿命或规定的使用年限,磨损严重,已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且无修理或改造价值的设备;
⑵虽然没有超过经济使用寿命或规定的使用年限,但由于(事故)损坏严重,已不具备继续使用条件且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⑶影响安全,污染环境,虽然采取一定措施可以解决,但在经济上很不合算的设备;
⑷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或由于新设备的出现若继续使用可能严重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设备;
⑸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强制淘汰的高耗能落后设备;
⑹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使用,也不宜转给其他企业、又无保留价值的设备。
②设备的报废价值与残余价值:
设备报废后,只存在可以回收利用的金属的价值,称为报废价值;
设备报废后,某些零部件尚可利用,将可以利用的零部件按维修配件的形式出售或使用,称为残余价值。
③一般情况下,设备报废后只能拆除利用其部分有价值的零部件,不应再整体向外转让、出售,以免使落后、陈旧、本应淘汰的设备再次流入社会而继续使用。
二.机器设备评估的基本程序
1.接受委托:
客户有意委托评估机构作某项机器设备评估业务时,评估人员应了解和明确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基本情况,评估目的,委估资产的背景与现状,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业务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由评估机构决定是否承接该项评估业务。当评估机构决定承接该项评估业务后,应立即安排有关人员着手进行评估准备工作。
2.评估准备:
⑴与委托方签定评估业务约定书,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提交报告时间、评估收费标准等事项经协商作出明确规定;
⑵编制评估计划,合理安排时间进度、人员组成、评估技术方案等;
⑶指导委托方与产权持有者做好评估基础工作,主要是准备好下述有关资料:
①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签字盖章);
②委托方承诺函(签字盖章);
③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资产占有方)的营业执照、企业简介;
④标准设备的购置发票与自制设备的制作合同、工程决算书;
⑤车辆行驶证、技术状况表、已行驶里程记录;
⑥锅炉、压力容器、变压器、电梯等设备安全运行检验报告;
⑦设备管理台帐;
⑧设备大修理计划与记录、技术改造记录;
⑨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