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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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卫计委、市民政厅、市扶贫办《关于印发
一、工作目标
XX—XX年,对“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国贫、省贫)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11种疾病的患者,纳入新农合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实行定点救治、按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并提高定额内新农合补助比例,市内二级定点救治医院按85%、三级定点救治医院按80%,省级定点救治医院按70%的比例给予补助。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救治台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会同民政、扶贫部门,为“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局核实校准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立台账,要按照台账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
(二)开展医疗救治。
1.定点医院。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确定各个病种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设置在具备诊疗条件的县级以上的医院。对于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可从(附件2)中选择省、市、县级定点医院。要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转诊等方式开展救治。
2.诊疗方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各病种临床路径,见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对口帮扶专题),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制订适宜的具体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要首选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3.组织救治。要充分发挥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的作用,采取分片包干到户的办法,以乡镇为单位做好救治对象的组织工作。要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患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各定点医院要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附件3),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尽可能缩短就医等候时间。要整合医疗资源,设置相对固定的病区、病房,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
4.加强质控。定点医院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省、市、县分别成立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临床诊疗专家组,按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相关指标,对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三)支付方式。
1.实行按病种付费。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将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各病种的医疗费用定额,实行动态调整。
2.明确支付政策。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救助支付顺序,明确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联动报销比例,报销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对于列入大病专项救治的病种,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现行报销政策执行。符合条件的,纳入民政医疗救助,按政策给予救助,个人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按照全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相关政策予以解决。
3.推行“一站式”结算。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定点医院要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并作出明显标识,服务窗口用于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县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四)信息管理。
县卫计、民政、扶贫部门要加强救治对象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合疗办、民政和定点医院每月25日前上报救治救助信息,并作好数据定期统计、分析工作,为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及效率评价,持续改进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县卫计局
每月底前通过国家和省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健康贫困受理平台,审核上报县内的相关数据信息,以便掌握全县贫困人口大病救治信息,并开展数据统计和分析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是落实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卫计、民政、扶贫部门要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强烈的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明确目标,夯实任务,责任到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明确如期完成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加强领导,落实贫困大病患者专项救治工作,协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紧密衔接和联运机制,共同做好救治工作。县卫计局要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救治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民政局要制定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加大对贫困患者的救助力度。县卫计、民政、扶贫部门,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争取支持;要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制订方案,加强督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确保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到位。省卫生计生委将会同民政、扶贫部门,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建立季度通报制度,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
(四)广泛宣传,总结提高。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