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精选word文档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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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8】合同条款及格式-实用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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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定
(一)对格式条款订立的规制
《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
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
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该条款通过为格式条款制定方设定义务的方式,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规定了
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即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尽到提示义务或者拒绝说明的,该条款视为未订立:该条款不公平的,也视为未订立。
(二)对格式条款效力的规制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53条情况的,或
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
款无效。
根据该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第一、属于《合同法》第52条规定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保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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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篇一:保险合同内容变更是指什么免费法律咨询就上法帮保险合同内容变更是指什么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各事项的变更。
《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这一规定是内容变更的总原则,即须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保险人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双方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保险人同意,这样会出现保险人故意或是无意拖延的情况,为求实际便利和保险关系的确定,有些国家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如仅限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经一定期间如保险人并无反对之意即视为同意。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有两类情况,一是投保人因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变更,二是因一定法定情况的发生,保险合同一方须予提出变更,另一方亦不得拒绝变更。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保费的变更及其他内容的变更,主要是保费的变更。
法定须予变更的情况有:(1)保费的增加: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第三十五条);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第三十六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第五十三条)。
(2)保费的减少: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或是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投保人因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变更请求主要是因变更保险金额而变更保费。
(1)保险金额的增加:如保险价值因市场价格上涨,投保人可提出按照或者不按照保险价值的增加比例增加保险金额,当然亦需增加保费;投保人亦可在保险价值并无增加的情况下在保险价值限度内提出增加保险金额的请求。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4a487b3083c4bb4cf7ecd1ef.png)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依据《保险法》第18条规定,保险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双方权利义务和合同标的及保险金额等全部记载事项。
保险合同的内容通常由保险人和投保人依法约定,以条文形式表示,所以保险合同的内容也就是保险合同的条款。
它由基本条款和特约条款构成。
基本条款是指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这些条款由《保险法》以列举方式直接规定,是保险合同必须不可缺少的条款.也叫法定条款,由保险人拟订。
除基本条款外,依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的其他条款称为特约条款。
两者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一)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依照我国《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应当包括下列事项P137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1)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保险人所应承担的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
其法律意义在于:确定保险人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
保险责任在保险合同中也叫风险条款,即保险人对哪些风险承担责任:并非一切风险都是可保的,只有当风险的发生具有非投机性、意外性、偶然性、普遍性和严重性时,才能成为可保风险,保险人才能够承保。
保险责任条款多由保险人拟订,供投保人选择,通常以列举的方式由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规定。
保险责任包括基本责任和特约责任:(2)责任免除:责任免除条款的内容应以列举方式规定。
其法律意义在于:进一步明确保险责任的范围,避免保险人过度承担责任,以维护公平和最大诚信原则。
(二)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对于特约条款的内容和范围,《保险法》虽未做出进一步规定,但无疑应符合订立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特约条款在广义上包括三种类型:即协会条款、附加条款和保证条款;狭义仅指保证条款。
1、协会条款是指保险同业之间根据实际需要,经协商一致而制定的保险合同条款。
目前仅存在于海上保险合同中,主要是指伦敦保险人协会制定的有关船舶和货物运输的保险条款。
协会条款对原保单有修改、补充、限制、变更等效力,其作用有时比原保单更为重要。
【精编范文】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范文word版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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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篇一: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32、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时间: 201X年12月17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 佚名浏览次数: 62432、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价值;(七)保险金额;(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篇二:32.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价值;(七)保险金额;(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篇三:201X年保险法题库(答案)保险法题库——车险部第一章、第二章第1节题目一、填空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的修订是在201X年2月28日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起施行。
2、新《保险法》的修订是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加强对保险业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3、从事保险活动必须、行政法规,,。
4、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循原则。
5、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6、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7.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保险合同应该包含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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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32、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时间:20XX年12月17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浏览次数:624
32、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篇二:32.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篇三:签保险合同前有七大注意事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保险为自己日后的生活做保障。
在购买保险之前,让我们先来看看在购买保险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
v2018最新合同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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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险条款第一编:总则第一部分:基本保险—合同损失险第一章被保险人的范围第一条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合格的一方或者一方以上的合同当事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第二章保险标的的范围第二条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有效合同均可作为保险标的。
即:(一)买卖合同。
(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三)赠与合同。
(四)借款合同。
(五)租赁合同。
(六)融资租赁合同。
(七)承揽合同。
(八)建设工程合同。
(九)运输合同。
(十)技术合同。
(十一)保管合同。
(十二)仓储合同。
(十三)委托合同。
(十四)行纪合同。
(十五)居间合同。
第三章保险责任第三条凡是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即合同完全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造成被保险人直接经济损失的,或者依法或依约定应当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责任赔偿:(一)被保险人在主观意愿上能完全遵循合同履行原则的前提下的一般过失行为。
该行为应当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认定;(二)因下列不可抗力造成被保险人完全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所投保合同,导致被保险人直接经济损失;或者依法或依约定应当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直接经济损失的:1、所投保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均不能预见的各种客观情况;2、所投保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中遇到:a,火灾、爆炸;b,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c,飞行物体及其它空中运行物体坠落;d,非质量缺陷的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第四章除外责任第五条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动乱、暴乱、骚乱;(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三)不在所投保合同载明的任何合同履行行为;(四)产品、设备、设施、机器等生产资料和非生产资料本身缺陷,及其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已过使用期限;(五)与保险标的无关的诉讼、仲裁和其他争议;(六)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受雇人或其他投保合同当事人或者所投保合同当事人以外第三人的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
【最新文档】保险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范文word版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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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保险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篇一: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来源:作者:日期:09-06-26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合同条款通俗地讲就是在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字。
而合同的主要条款,便是指合同如果没有这些条款,就不能成立。
人身保险的主要条款大体包括如下几项:不可抗辩条款:随着保险的推行及一些保险事故遭保险公司拒赔案件的暴光,大家越来越明白买保险要想获得最终的保障是需要遵守一些规则的。
虽然有些道理是消费者通过打官司(交了昂贵的学费)才明白,但毕竟人们已经意识到作为舶来品的保险,需要学习的是它的全部。
其中,最大诚信原则就已越来越深入人心。
那就是你在投保时最好做老实人,根据实际情况报告被保险人的有关信息,其中包括健康、年龄、经济状况等。
如果投保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宣告保单无效。
这样规定原本是为了保障保险人的正当利益。
但在实际中,特别是最初的保险业务中,有的保险人却滥用此项权利。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以投保人告知不实为由,拒付保险金。
这样做,不仅使被保险人失去了应有的保障,也影响了保险业的声誉。
为了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从19世纪后期开始,一些保险公司在保单上加上这么一条:保险人对投保人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提出异议的时间一般被限制在两年之内。
即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
这是一条有利于消费者的规定。
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重要事实,只能在二年内以此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解除合同,超过两年的可抗辩期,这个权力即告丧失。
由于可争时间一般只有两年,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在承保前,或者承保两年之内做好审核工作。
宽限期条款:也称优惠期间,各国有关寿险条款均有此规定,只是期间长短不一而已。
之所以要有宽限期优惠,是由于一般人身保险都是长期性合同,需要投保人几年、几十年地按期交纳保险费。
保险合同概念特征.doc
![保险合同概念特征.doc](https://img.taocdn.com/s3/m/43258e42b9f3f90f76c61bb9.png)
保险合同概念特征-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保险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照保险合同,投保人承担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可能遭受的危险承担提供保障的义务。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保险给付,或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向投保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价值(用于财产险);(七)保险金额;(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标的是风险,所以它与一般的经济合同有着较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如果没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将是非法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必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保险利益是可以用货币计算与估价的。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应该是必须是合法利益。
即这种利益对于投保人来说,不是违背法律或社会善良风俗而取得的,如以盗窃所得赃物投保是无效的;财产保险的主要目的是赔偿损失,如果损失不能以金钱计量,就无法赔偿,所以如收藏物、家养的花草等,虽然对被保险人来说具有相当的利益,但难以用金钱计算,因而不能成为财产保险的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无论是现有利益或预期利益,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或发生时必须能够确定,否则保险人难以确定是否赔偿,或赔偿多少。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根据法律和保险业的惯例,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只有存在如下关系时,才具有保险利益;婚姻关系。
如丈夫可为妻子投保。
;血缘关系。
如子女可为父母投保,父母亦可为子女投保,但除此之外,对于家庭其他成员或近亲属,投保人则必须与之有抚养、赡养和扶养的关系,才具有保险利益。
【精品文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或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实用word文档 (20页)
![【精品文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或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实用word文档 (20页)](https://img.taocdn.com/s3/m/e139b3fc33d4b14e852468da.png)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或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篇一:做判断题来解读《保险法》(一)做判断题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一)判断题 A、对B、错1.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进行核定后,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B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2.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计算办法和巨灾风险安排计划,应由保险行业协会批准,无须报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B )第一百零四条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安排方案,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时,应当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
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备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制定。
3.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即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按照约定享有保障的权利。
( B)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事项
![【法律】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事项](https://img.taocdn.com/s3/m/8e21594b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d175c37.png)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事项1️⃣ 合同基本信息与双方主体财产保险合同作为规范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其首要事项便是明确合同的基本信息及双方主体。
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编号、签订日期、保险人的全称及注册地址、被保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此外,合同中还需详细列明保险标的,即受保险保障的具体财产,如房屋、车辆、机器设备等,以及这些财产的具体位置、价值、用途等详细描述,以确保保险责任的明确性。
2️⃣ 保险责任与除外条款保险责任是财产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它详细规定了保险人在何种情况下需要对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保险责任会涵盖因自然灾害(如火灾、洪水、地震等)、意外事故(如盗窃、碰撞、爆炸等)导致的财产损失。
然而,并非所有损失都属于保险责任范畴,合同中还会明确列出除外条款,即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情况,如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战争或核爆炸等极端事件导致的损失,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护或保养导致的损失等。
3️⃣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保险金额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设定的最高赔偿限额,也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上限。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需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风险评估结果及保险需求等因素,共同商定一个合理的保险金额。
同时,被保险人还需根据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费的多少通常与保险金额、保险期限、风险等级等因素密切相关,是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的对价。
4️⃣ 保险期限与续保条款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它决定了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范围。
在保险期限内,若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请求。
一旦保险期限届满,合同即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同意续保并重新签订合同。
续保条款通常包括续保条件、续保保费调整机制等内容,旨在保障被保险人在合同到期后仍能继续获得必要的风险保障。
5️⃣ 索赔与争议解决机制索赔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行为。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3baba3536fdb6f1aff00bed5b9f3f90f76c64d8b.png)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保险单:包括保险合同的具体信息,如被保险人姓名、年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
2. 保险责任和范围:明确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意外事故伤害、疾病、身故等情况。
3. 保险费:被保险人需要按约定的金额和频率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4. 保险期限:确定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5. 免除责任:明确保险公司不承担的责任范围,如自杀、战争等情况。
6. 保险金给付:规定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当支付的保险金金额和时限。
7. 终止合同:规定保险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况,如被保险人死亡、解除合同等。
8. 犹豫期:规定被保险人在签订合同后一段时间内可以取消合同并全额退还保险费的期限。
9. 投保告知义务:要求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相关的重要信息。
10.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规定保险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
这些是人身保险合同中常见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款内容可能会根据保险公司和不同产品的特点稍有不同。
为了保证自身权益,被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
2018年最新人寿保险合同条款(精品)
![2018年最新人寿保险合同条款(精品)](https://img.taocdn.com/s3/m/67c862826529647d272852ce.png)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
1.平安如意女性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
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2018-2019-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实用word文档 (22页)
![2018-2019-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实用word文档 (22页)](https://img.taocdn.com/s3/m/ba5119e3da38376baf1fae6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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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偿合同B.附合合同C. 射倖合同D.议商合同2.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是(A)。
A.受益人B.保险经纪人C.保险人D.投保人3.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C)。
A.可以是法人B.可以是法人和自然人C.只能是具有生命的自然人D.也包括已死亡的人4.当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由(D)领取。
A.投保人B.被保险人C.受益人D.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5.被保险人的代表是(D)。
A.投保人B.保险代理人C.保险人D.保险经纪人6.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经过(B)同意。
A.保险人B.被保险人C.原先指定的受益人D.变更的受益人7.保险合同终止最普遍的原因是(A)。
A.保险期间届满终止B.保险标的灾失而终止C.履约终止D.因法定情况出现而终止8.保险条款是保险人事先拟订的,投保人只是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
这说明保险合同具有(D)的法律特征A.有偿合同B.双务合同C.射悻合同D.附和合同9.按照保险价值是否载于保险合同进行分类,可以将保险合同划分为(A)A.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B.定值保险合同和定额保险合同C.定额保险合同和补偿保险合同D.个别保险合同和集合保险合同10.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是(B)A被保险人 B.投保人 C.保险代理人 D.保险经纪人11.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是(D)A.保险价值B.实际损失C.赔偿金额D.保险金额1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身保险合同中又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是(B)A.保险人B.受益人C.保险代理人D.保险经纪人13.李女士所在单位为其购买了一份终身保险,此时李女士已有身孕并指定胎儿为受益人。
2018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范文word版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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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篇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保险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保险人签发、持有的再保险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二)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承担保险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的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三)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产生的应收款项、损余物资等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二章原保险合同的确定第四条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原保险合同、应当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条款判断保险人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
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导致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风险。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第五条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一)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可以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
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原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不确定为原保险合同。
2018-保险人迟延定损造成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赔偿是否在保险合同限客内-精选word文档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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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保险人迟延定损造成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赔偿是否在保险合同限客内篇一:保险人迟延定损应赔偿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保险人迟延定损应赔偿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邢嘉栋【案情】原告为其所有的车牌号为苏AT3297的重型货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三责险及不计免赔险,车损险保险金额为20.3万元,保险期限自201X年11月1日零时起至201X年10月31日24时止。
201X年7月8日,原告方司机驾驶被保险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追尾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方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及时报险,被告于8月25日以维修方式核定车辆修理费约6万元,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于8月28日向交警大队申请鉴定,鉴定机构于9月15日认定车损为74944元。
原告以被告迟延定损造成其每日3000元营业损失为由,要求赔偿至取得鉴定结果之日共67天的停运损失20.1万元。
原告据此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车辆维修费74944元、其他车损险及三责险金额71702元、停运损失20.1万元,合计347646元。
被告辩称:停运损失为间接损失,不在车损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原告亦未购买车辆停驶损失附加险,其停运损失不应赔偿。
【裁判】法院认为:1.在保险人存在迟延定损之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应赔偿因此给被保险人造成的停运损失,与被保险车辆是否投保了车辆停驶损失险无关。
营运车辆停驶必然产生停运损失,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能够预见。
即使营运车辆未投保车辆停驶损失险,保险人对因其迟延定损的违约行为造成的停运损失,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按理赔流程立即报险,报险亦同时含有向被告索赔之意,应认定原告于201X年7月8日提出索赔申请。
但被告在48天后方出具定损结果,超过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30天法定定损期限,应认定被告存在迟延定损的违约行为,被告应赔偿相应的停运损失。
保险合同的内容跟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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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内容跟形式有哪些《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其他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由此可见,我国保险合同的形式为书面形式,主要包括投保单﹑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凭证。
1、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投保单通常由保险人事先统一印制,投保人依其所列项目逐一据实填写后交付给保险人,投保人在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主要内容有:1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保险标的的名称及存放地点。
3保险险别。
4保险责任的起讫。
5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等。
投保人在投保单中,必须将投保危险的程序或状态等有关事项,据实向保险人告知。
投保单本身并非正式合同文本,但一经保险人接受后,即成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2、保险单保险单简称保单,它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由保险人制作,签章并交付给投保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也是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的主要依据法。
3、保险凭证保险凭证也称小保单,它是保险人出立给被保险人以证明保险合同已有效成立的文件,它也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与保险单有相同的效力法。
商若保险凭证未列明的内容均以正式保单为准法。
保险凭证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使用:1保险人承揽团体保险业务时,一般对团体中的每个成员签发保险凭证,作为参加保险的证明。
2在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明确该保险的责任范围的时间,事后再对每笔运输货物单独出具保险凭证。
3在机动车辆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为便于被保险人随身携带,保险人通常出具保险凭证。
4、暂保单暂保单又称临时保单,它是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正式保险单签发之前出具给被保险人的临时保险凭证。
它表明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已接受了保险,等待出立正式保险单。
金融产品销售-信息与数据相关规定(word版)
![金融产品销售-信息与数据相关规定(word版)](https://img.taocdn.com/s3/m/1ce35fa26bec0975f465e2dc.png)
基金:1、《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确保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安全、高效运行,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
第六十四条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时应当根据反洗钱法规相关要求识别客户身份,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确保基金账户持有人名称与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名称一致,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基金销售机构销售基金产品时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应当通过合同、协议或者其他书面文件,明确双方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与信息交换、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方面的反洗钱职责和程序。
第六十五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开户资料和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
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
2、《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第七条前台业务系统应当具备对基金交易账户以及基金投资人信息进行管理的功能,包括开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和评价、基金投资人信息查询、基金投资人信息修改、销户、密码管理、账户冻结申请、账户解冻申请等:(一)系统在个人开户时应当记录个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基金交易账户、姓名、出生年月、法定或授权代理人证件类型、法定或授权代理人证件号码、法定或授权代理人姓名、个人银行账户、联系方式、对账单发送方式等信息;(二)系统在机构开户时应当记录机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机构类型、基金交易账户、机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理人证件类型、授权代理人证件号码、授权代理人姓名、机构银行账户、联系方式、对账单发送方式等信息;(三)系统应当具有可靠的基金投资人交易密码机制,禁止系统自动生成相同密码或弱密码;基金投资人密码的修改和取回操作要有日志记录;(四)系统应当具有调查、评价、记录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的功能。
保险合同有哪些基本内容-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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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有哪些基本内容-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内容的概念狭义的保险合同内容仅指合同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广义的保险合同内容则是指以双方权利义务为核心的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
在这里我们所讲的保险合同内容指的是广义的保险合同的内容。
由于保险合同一般都是依照保险人预先拟订的保险条款订立的,因而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就主要体现在这些条款上。
按照保险条款的目的和作用不同,可将其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
(1)基本条款。
又称普通条款,是指保险人在事先准备的保险单上,根据不同险种而规定的有关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事项。
它往往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依据。
(2)附加条款。
又称单项条款,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所附加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原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
它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① 扩大基本条款的伸缩性,以适应投保人的特别需要;② 变更原保险单的合同内容,如扩大承保危险责任、增加保险标的数量等,也可以用以减少原规定的除外责任或缩小原规定的承保范围。
在保险实务中,一般把基本条款所规定的保险人承保的危险叫做基本险;附加条款所规定的保险人承保的危险叫做附加险。
保险条款的这种特殊构成决定了投保人只有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附加险,而不能单独投保附加险。
2、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9条规定,在保险合同中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事项。
(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3)保险标的。
将保险标的作为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的法律意义如下:1)确定保险合同的种类,明确保险人承担责任的范围及保险法规定的适用;2)判断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及是否存在道德危险;3)确定保险价值及赔偿数额;4)确定诉讼管辖。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1)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保险人所应承担的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
投保单的事项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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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单的事项包含哪些内容
投保⼈购买保险后,就需要与保险⼈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有很多部分组成的,投保单就是其中的⼀部分,⽽投保单是⾮常重要的,需要投保⼈保管好,那么投保单的事项包含哪些内容?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投保单的事项包含哪些内容
①投保⼈姓名(或单位名称)及地址;
②投保的保险标的名称和存在地点;
③投保险别;
④保险价值或确定⽅法及保险⾦额;
⑤保险期限;
⑥投保⽇期和签名等。
投保单投保单⼜称要保书,是投保⼈向保险⼈递交的书⾯要约,投保单经保险⼈承诺,即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之⼀。
《保险法》
第⼗⼋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保险⼈的名称和住所;
(⼆)投保⼈、被保险⼈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保险的受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额;
(七)保险费以及⽀付办法;
(⼋)保险⾦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订⽴合同的年、⽉、⽇。
投保⼈和保险⼈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是指⼈⾝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或者投保⼈指定的享有保险⾦请求权的⼈。
投保⼈、被保险⼈可以为受益⼈。
保险⾦额是指保险⼈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责任的最⾼限额。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投保单的事项包含什么内容”问题进⾏的解答,投保单的事项包含的内容有投保⼈姓名(或单位名称)及地址、投保的保险标的名称和存在地点、投保险别等。
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的问题,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精编范文】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范文word版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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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篇一: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32、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时间: 201X年12月17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 佚名浏览次数: 62432、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价值;(七)保险金额;(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篇二:32.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价值;(七)保险金额;(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篇三:201X年保险法题库(答案)保险法题库——车险部第一章、第二章第1节题目一、填空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的修订是在201X年2月28日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起施行。
2、新《保险法》的修订是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加强对保险业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3、从事保险活动必须、行政法规,,。
4、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循原则。
5、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6、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7.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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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篇二:32.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32、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2、新《保险法》的修订是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加强对保险业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3、从事保险活动必须、行政法规,,。
4、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循原则。
5、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C.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D.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8、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6、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7.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8、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9、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 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 或者附期限。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
C. 分业;分业 D. 混业;混业
4、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A. 三十日;一年B. 三十日;两年
A. 三日;B. 三个工作日
C. 五日;D. 五个工作日
7、关于保险格式合同的描述,下列哪些描述是正确的
A.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无效
B.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条款无效
14、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发生后,应当及时保险人。
15、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 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B、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C、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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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篇一: 保险合同 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32、保险 合同 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时间: 201X年12月17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佚名 浏览次数: 624
C. 六十日;两年D. 六十日;一年
5、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 的解释。
A. 保险人B. 第三方
C.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D. 社会
6、保险人依照保险法的规定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六)保险价值;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篇三:201X年保险法题库(答案)
保险法题库
——车险部
第一章、第二章第1节题目
一、填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的修订是在201X年2月28日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起施行。
16、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17、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10、除本法另保险人。
11、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
12、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合同的内容。
13、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二、选择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从事保险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A.境内及特别行政区B.特别行政区 C.境内
2、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A.应当 B.不得 C.可以
3、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经营,实行管理
A. 分业;混业 B. 混业;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