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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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廊深基坑支护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2017年7月26日
施工方案报审表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4)
第一节工程概况 (4)
第二节工程地质条件 (4)
第三节设计概况 (5)
第二章编制说明及依据 (5)
第一节编制依据 (5)
第三章施工计划 (6)
第一节材料计划 (6)
第二节设备计划 (7)
第四章施工工艺技术 (9)
第一节总体施工流程 (9)
第二节截排水措施 (9)
第三节钢板支护桩施工 (9)
第四节土方开挖施工 (21)
第五节挂网喷射砼施工 (22)
第六节质量检验 (22)
第七节边坡支护施工监测 (23)
第五章确保安全技术措施 (24)
第一节安全保证体系 (24)
第二节安全保证措施 (25)
第三节防火安全措施 (43)
第四节防台风安全措施 (27)
第五节夜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8)
第六节土方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28)
第七节基坑截排水安全技术措施 (29)
第八节边坡顶部安全防护措施 (30)
第六章确保安全应急预案 (31)
第一节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 (31)
第二节触电应急预案 (32)
第四节火灾应急预案 (33)
第五节安全预案责任人员表 (34)
第六节应急预案物资配备表 (35)
第七章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35)
第八章劳动力计划表 (36)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工程概况
拟建工程场地位于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场地原始地貌属龙津河Ⅰ级阶地地貌单元,总体地势平坦,地形标高介于318.40~318.80m(黄海高程),现状基本为空地,高差约0.4m。勘察期间,测得周边各钻孔孔口标高介于318.43~318.75m。场地西侧拟建筏板外约5.3m为军用光缆,施工时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其余各侧均为空地。拟建工程筏板垫层底标高为302.93m,场地拟平整标高至307.10~311.60m;基坑深度约为4.17~8.67m。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勘探期间,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为2.00~8.50m,标高310.55~313.36m。
主要参建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第二节工程地质条件
本基坑支护的土层主要由杂填土、含角砾粉质粘土、粉质粘土组成。
各岩土体的分布及其特征分述如下表:
第三节设计概况
本基坑设计遵循“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的原则。根据以往类似土层地区的成功经验,该基坑采用挖3深米1:1放坡(破面喷射砼)+采用拉森IV新型钢板桩(钢管横撑@3.0m)的支护型式;部分路段由于临近高层住宅区,须加强支护,故采用旋挖支护桩结合放坡的支护型式进行支护。
1、本工程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本工程侧壁重要性安全系数为1.00。
2、坑顶周边超载按20Kpa考虑,距坑顶1.5m外,15m范围内满布;施工堆载不可超过该项指标。
3、支护型式:
3.1、放坡支护:放坡坡面采用80mm厚C20细石混凝土喷面,内挂Ф6.5@300×300单层{双向}钢筋网。
3.2、钢板桩支护:采用拉森IV新型钢板桩,桩长为12m和15m两种;利用Ф=325mm 钢管横撑(间距3.0米)。
第二章编制说明及依据
第一节编制依据
1、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设计图纸、设计技术交底;
3、工程中依据的主要规范、规程和标准及文件:
本工程对检验批、分项、子分部的质量评定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6)进行,应用于本工程的施工主要技术规范: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国标《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国标《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国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国标《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国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6);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行标《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国土资源部《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 0219-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行标《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行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行标《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行标《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行标《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龙岩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规定:
闽建建[2010]41号文件《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闽建建[2009]12号文件《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报告制度的通知》;
闽建建[2009]24号文件《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6、建质[2009]87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章施工计划
第一节材料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