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进入战略转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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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进入战略转型期(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管理工作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总体来看,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相对先进,但缺乏实施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经验,管理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地区和产业的发展不平衡,政策和机构之间的协调性亟待加强。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进入了战略转型期,要从提高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入手,实现战略性转变。
关键词: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中国
一、我国知识产权体系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管理工作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我们仅用20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历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公认。
总体来看,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相对先进,但缺乏实施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经验和能力,管理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地区和产业的发展不平衡,政策和机构之间的协调性亟待加强。
(一)建立了基本与国际接轨的主要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制,但存在部分法律缺失,管理、执法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基本法律体系比较健全,但有局部缺失;有些法律可操作性不强,需要完善和修改。如,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新型知识产权的立法有待加强。
我国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和行政执法并存的双轨制执法体系,以及中央和地方分层设置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由于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涉及各行各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管理部门较多,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下,各部门之间缺少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政策协调性差;多头分散管理导致部分立法冲突,管理越位和缺位并存;缺乏适用人才和经费不足影响了管理和执法水平。
(二)知识产权成为重要的产业竞争工具,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企业和产业面临新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严峻挑战,只有把先进的技术与资源和劳动力优势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才能真正形成长期竞争优势。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企业和全社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不足。一是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知识产权的创造还处于初级阶段。目前,98%~99%的企业没有申请过专利,3/4以上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二是大部分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的能力。既存在随
意和无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又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知道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三是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层次较低。如,目前企业申请专利主要是为保护技术和占领市场,较少像跨国公司那样在竞争中灵活运用专利战略。
(三)知识产权保护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但知识产权执法水平不高,尚存在一定程度的地方保护
1.按照国际上认可的专利保护水平指数,我国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据我国学者测算,与110个国家1960-1990年的数据相比,我国1993年的专利保护水平指数位于20位左右;2001年,接近德国、韩国和日本的水平(见表1)。尽管专利保护水平指标主要包括法律体系、保护范围及执法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并不能完全反映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但体现了国际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点。
表1 专利保护水平指数比较
资料来源:杨中楷、柴玥:“我国专利保护水平指标体系构建与评价”,《中国科技论坛》,2005。
按照专利保护水平指数的构成进行定性分析的结果,一是我国在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保护周期等方面,基本与国际接轨。二是在权利限制方面,比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还宽松。如,我国还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滥用知识产权的法律和规章;专利审查和授权时对权利要
求范围较少限制等。三是有些外企认为我们的立法程序不透明、惩罚力度不够、执法程序复杂,执法中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等问题。
2.获取知识产权的成本较低,某些方面制度效率高于一些发达国家。一是我国的知识产权获取费用低。如,我国20年寿命期内的专利费用仅是大部分G8国家的1/10。二是行政执法的力度大于其他国家。我国海关不仅查处进口品的知识产权假冒侵权,并把查处出口品的假冒侵权作为重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主动查处假冒侵权。三是诉讼成本较低,审理速度较快,外国企业胜诉率高。如,我国的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成本远低于美国,案件审理速度大约一般控制在1.5年以内,大大快于美国;外国公司在中国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有90%获胜,远高于美国的30%~40%(Ian Harvey,INTELLECTUAL PROPERTY:CHINA EUROPE-MYTH AND REALITY,IP Institute of UK,v9ih 30.11.06。)。
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薄弱。首先,假冒侵权行为普遍,国内企业是主要受害者。据统计,国内假冒侵权案件的90%以上发生在国内企业之间,一些国内知名商标被假冒,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其次,国内外反应最强烈的是假冒产品、商标和设计侵权及执法问题。如,根据美国海关的报告,2003和2004年度,美国海关因知识产权问题扣押的进口假冒产品中66%是从中国进口的。
(四)知识产权数量在发展中国家位居前列,与主要知识产权国家仍有较大差距
2004年,我国已进入世界专利申请第五位,受理发明专利申请超过13万件,本国居民申请65786件;每百万美元研究开发投入的本国居民专利申请量为0.71件,位居世界第11位;每10亿美元GDP 的本国居民专利申请9.4件,位居世界第17位;每百万人口的本国居民专利申请51件,居世界第27位(资料来源:WIPO,《2006年专利报告》。其中专利申请数量按国际统计口径,主要指发明专利。)。2005年,我国受理专利申请数量已经达到476264件,国内申请占80%;受理发明专利申请173327件,国内申请占54%。申请外国专利的数量增加,2005年,我国的专利合作协议(以下简称“PCT”)专利申请数量居世界第10位,增长速度为世界首位,但与前五位的差距较大。
自2002年起,我国各类商标申请总量和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连续四年居世界第一。2005年,我国各类商标申请总量达83.8万件,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数量居世界第8位,但2006年只有6个中国品牌进入世界品牌500强。
中国居民在美、日、欧洲三地的专利申请快速增加,居发展中国家前列。根据OECD 的统计,1991年中国居民拥有三国专利的数量为12件,2003年为180-190件,占世界总量的比例从0.04%提高到0.3%,高于印度、巴西和墨西哥的同期水平。
(五)知识产权的配套制度和市场环境有待改善
知识产权制度不能孤立地发挥作用。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与知识产权配套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不健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