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粉水分的测定方法(GB5497-85)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面粉水分的测定方法(GB5497-85)

一、采用标准方法

105℃恒重法

二、原理

将试样置于(105±2℃)的温度下干燥至质量不变(实际变动的幅度允许≤0.005g),试样烘干前后的质量差即为水分含量。

三、实验仪器和用具

电热恒温箱在80—105℃温度范围内,能保持规定温度±1℃;

感量0.001g分析天平;

干燥器:干燥剂一般使用130-140℃干燥几小时的变色硅胶;

铝盒:内径4.5cm,高2.0cm,带盖;

样品容器。

四、实验步骤

1.电热恒温箱定温:将烘箱中温度计的水银球安装在距离烘网

2.5cm左右处,调节烘箱温度定在(105℃±2℃)。

2.烘干铝盒:将洁净的铝盒置于烘箱内温度计水银球下方烘网上,将盒盖斜置于铝盒旁,烘0.5-1小时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取出称重,再烘0.5小时,烘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0.005g,即为恒重。

3.称取试样:用烘至恒重的铝盒(mo),称取试样量约3g(m1准确至0.001g)。

4.烘干试样:将铝盒盖套在盒底下或将盒盖斜置于盒旁,置于烘箱内烘网上,在(105℃±2℃)下烘3小时后,在烘箱内迅速将盒盖在盒上,移至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在按上述方法复烘,每隔0.5小时取出冷却称量一次,直至烘至前后两次质量不超过0.005g为止。如后一次质量高于前一次质量,以前一次质量计算(m2)。

五、实验结果计算

x1=[(m1-m2)/(m1-mo)]×100

式中:mo—铝盒质量,g

m1—烘前试样和铝盒质量,g

m2—烘后试样和铝盒质量,g

六、允许差

两次试验结果之差的绝对值不超过0.2%。

海韦力技术中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