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外政府审计体制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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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发展比较研究

中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发展比较研究

中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发展比较研究中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发展比较研究摘要:财务报告审计是保障政府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的关键措施。

中美两国政府在财务报告审计领域有着不同的运作方式和发展路径。

本文通过对中美两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的比较研究,分析了它们的相似与差异,总结出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推进财务报告审计的全球化标准化。

一、引言财务报告审计是一种对政府财务状况和交易的独立审查。

它旨在增强政府财务数据的透明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投资者、政策制定者和公众提供信息,以便作出最佳决策。

中美两国政府在财务报告审计领域的运作方式和发展路径上存在差异,通过比较研究可以为促进财务报告审计的国际标准化做出贡献。

二、中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的相似之处1. 法律依据:中美两国政府都制定了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了财务报告审计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 审计机构:中美两国政府均设立了专门的审计机构,负责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中国设立了审计署,美国设立了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

3. 合规检查:中美两国政府都进行了合规检查,以确保财务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国开展了法律审查和内部审计,美国则实施了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三、中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的差异之处1. 独立性与披露:中国审计署的审计人员是政府聘用的行政人员,受政府控制。

而美国GASB的成员来自独立的会计行业和学术界,保持独立性。

美国在审计过程中更加注重信息披露,使其审计结果更透明、可靠。

2. 财务报告范围:中国审计署主要审计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而美国GASB则审计包括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整体财务报告。

3. 规范与标准:中国审计署侧重于制定规范和指导实施细则,而美国GASB则制定了全美统一的财务报告标准。

四、中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的优势与不足1. 中美两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的优势:(1)增加透明度:审计能够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的透明度,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财务状况。

中美国家审计体制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中美国家审计体制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资金 使用 的控 制 能 力 较 弱 ,对 政府 部 门 的监 督 机 制也 不够健 全 。在这 种 政 治 体 制 下 ,审 计 机关 只 能隶 属 于政府 部 门 ,为 政 府 部 门调 控 国 民经 济 服 务 。选 择行 政 型 审计 模 式 ,是 结 合 我 国当 时 的具
体 国情 做 出 的选 择 。
政治 生活 中更 加拥 有 实 际 控制 力 与 操作 权 。但 从
美 国的经 济实 力 开 始超 越 英 、法 等 国。经 济 发展 后来 居上 ,原有 的审计 体 制 显 得越 来 越 与 之 不相 适应 。 同时 ,市 场 经 济 要 求 政 府 代 表 公 共 利 益 , 为 了使 政府 能够 真正 代 表公 共 利 益 ,国家 立法 机 关必须 掌握 国家 预算 权 ,并 有 能力 监 督 政 府 和控
下面将 主要从 政 治 体 制 、宪 法 思 想及 经 济 体 制 三 方面来 分析 中美 两 国采取 不 同 国家 审计 体 制 的原
因。


政治 体制
就 应牢 牢保 留对 “ 袋 ” 的控 制权 。所 以 ,美 国 钱
采取 立 法型 的审 计 模 式 ,能 够 使 国会 进 一 步 强 化
而美国是一个联邦制 国家 ,联邦 、州和地 方
政府相 对独 立并 实行立 法 、行政 、司法三 权 分立 。
立 法机 关建 立 国家 审计 制 度 的 目的是 强 化政 府 部 门的公 共经 济 责 任 ,确 保公 共 资金 的合 法 、有 效
使用 。而立 法 部 门对 行 政 部 门 的 最 大威 慑 权 ,就 是他掌 握着 对政 府 开 支 的 全 部经 费详 细 地进 行 表 决 的权 力 ,即 所 谓 “ 会 掌 管 钱 袋 ” 国 。同 时 ,国 会 也认 识到 ,要 取 得 三权 制 衡 的效 果 ,立 法 部 门

中美两国政府审计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中美两国政府审计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中美两国政府审计制度的比较与借鉴政府审计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许多国家宪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政府审计、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三者之间有着严格的区分。

而在我国,人们一般将国家审计等同于政府审计。

可以说,我国至今还没有真正建立政府审计制度,即使有,也只是政府的内部审计。

不仅名称如此,而且其审计体制构架也大致如此。

在我国,至今仍然没有在正式文件中出现过“政府审计”这一称谓,取而代之的是已经使用了二十多年的“国家审计”。

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政府审计”这一术语的认识并没有达成一致,对于如何构架我国政府审计体制尚存在较大的争议。

把“国家审计”转变为“政府审计”决不是名称转换的问题,而是整个审计观念转变的问题,即政府审计的对象究竟是政府部门以及政府拨款的事业单位,还是包括数以万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建立政府相比之下,美国是世界上政府审计制度最发达的国家,1921年制定的《预算及会计法》是美国成立最高审计机关“审计总署”的法源(萧英达等,20XX)。

该法明确规定审计总署为政府设置的独立机构,超然于行政部门之外,受国家审计长的指挥监督。

在这一时期,美国国会甚至把审核联邦政府所属机关的财务收支视为政府审计的基石。

在美国,政府审计制度的沿革具有历史性,是美国三权分立政体,以及文化和传统习惯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

事实上,美国审计总署目前的大部分工作是对联邦政府很明显,我国“国家审计”的概念受前苏联的影响很大,已发表论文中关于“国家审计”的概念明显地套用了中国审计学会在1984年提出的“国家审计”的定义。

而审计署有意识地将有关文件限定在“国家审计”的范围,除了行政权限的考虑之外,也表明我国在政府审计制度及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不同意见。

政府审计与政府内部审计的关系既不是从属关系,也不是同一关系。

他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不能混为一谈。

据此笔者认为,我国没有将政府审计与政府内部审计严格加以区分,不利于政府审计规范与政府内部审计规范这两个属于不同范畴的政府审计规范的发展和完善。

中外绩效审计对比研究与启示

中外绩效审计对比研究与启示

中外绩效审计对比研究与启示【摘要】目前,我国的政府审计机构实施绩效审计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少差距。

积极研究对比中外绩效审计的差异,借鉴国外绩效审计的先进经验,无疑对我国绩效审计的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绩效审计对比研究启示代写论文绩效审计的统一定义源自1986年在悉尼召开的最高审计机关第十二届国际会议的文件《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绩效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及其各隶属部门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的审计。

”这个定义突出了绩效审计是以3E为核心的,即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绩效审计从它的产生发展到现在已有四五十年历史,且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的政府审计是否走向现代化的标志之一。

思想汇报/sixianghuibao/一、西方主要国家绩效审计的发展与特点总结大全/html/zongjie/1、美国绩效审计的发展与特点论文网美国政府审计机构对绩效审计基本目标的表述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帮助国会履行宪法职责,改善联邦政府的绩效和责任”。

其按国会的要求,调查、评估联邦政府政策和项目的执行效率和效果,重点放在促进政府各部门高效地履行职责。

美国绩效审计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法律依据十分完善。

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了一系列涉及审计的法案,有力地促进了不同时期绩效审计的发展。

为规范、指导审计人员的行为,1972年,联邦审计总署发布了《政府机构、计划项目、活动和职责审计准则》,此准则经多次修订,已被美国各级审计机构和会计理论界所公认,一直延用至今。

此外,美国政府的绩效审计还在国家经济政策制定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

例如,美国纳税人每年要向联邦政府交纳数千亿美元的税款,美国审计署协助国会对税收政策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和评估,从国家长远利益分析利弊,帮助美国国会对税收政策进行决策。

从总体上看,美国会计总署在开展绩效审计方面取得了惊人的业绩,它所进行的市政府废水处理建设项目、新泽西州所得税试验项目等数十个项目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中外内部审计之比较

中外内部审计之比较

中外内部审计之比较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雇员或者外部专业机构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进行独立的、客观的评估和审查的过程。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评估和改善组织的运营效率、风险管理以及内部控制体系。

中外内部审计在目标、范围、方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着重比较中外内部审计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异同:组织结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审计方法和报告要求。

一、组织结构比较中外内部审计的组织结构有一定的差异。

在国内,内部审计往往隶属于组织的财务管理部门或者内部控制部门,由内部雇员负责执行。

而在国外,内部审计通常是独立的职能部门,直接向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报告。

二、法律法规比较在法律法规方面,中外内部审计也存在一些差异。

国内的内部审计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的约束。

而国外的内部审计则受到当地的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制约。

三、业务流程比较中外内部审计在业务流程上也有不同之处。

在国内,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执行程序的审计和推荐改进措施等。

而在国外,除了上述内容外,还会对经济效益、治理结构等进行评估。

四、审计方法比较中外内部审计在审计方法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国内的内部审计通常采用文件审查、访谈、取证等方法进行审计。

而国外的内部审计则更加强调数据分析、风险评估以及系统审计等技术手段。

五、报告要求比较在报告要求方面,中外内部审计也有所不同。

国内的内部审计报告通常被用于内部管理和决策支持,以提供管理层相关的信息。

而国外的内部审计报告则更加注重信息披露和对外沟通,以便于股东、投资者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了解组织运营情况。

综上所述,中外内部审计在组织结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审计方法和报告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这些差异主要由于不同国家的文化、法律环境和管理理念等因素所导致。

同时,中外内部审计也存在着相似之处,如都强调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评估和改进。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中外内部审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将会日趋密切,相互借鉴和学习,共同提升内部审计的效能和质量。

比较中国和美国的国家审计法律制度的差异

比较中国和美国的国家审计法律制度的差异

比较中国和美国的国家审计法律制度的差异龚华生摘要:中美国家审计法律制度既具有相似之处,也存在着区别。

本文主要从审计机构的隶属模式、审计范围和审计结果的处理三个方面作了比较,并就如何完善中国国家审计在这三个方面的法律制度作了简略的论述。

国家审计制度作为行政监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上层建筑,必然要受到国家生产力水平、社会经济体制与管理模式、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文化传统与教育发展水平等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

中美两国在上述社会环境因素方面存在着差别,使得中美国家审计制度也存在不少的差异,本文是从这两种国家审计法律制度存在的区别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一、审计机构的隶属模式中国的最高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隶属于国务院,审计署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国的国家审计制度属于“行政模式”的国家审计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91、109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第2条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根据《审计法》第8、9、28条的规定,中国国家审计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计的管理体制。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范围内的有关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上级审计机关也可以对下级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直接进行审计。

美国的最高审计机关——审计总署(The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直译为政府责任办公室,简称GAO)隶属于国会,审计总署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美国的国家审计制度可以说是“立法模式”国家审计制度的典型代表。

根据美国1921年《预算与会计法》第301条规定:“应建立一个新的国家机构,即审计总署,其独立于行政部门,在审计长的监督和指导下工作”。

中西方国家审计模式比较

中西方国家审计模式比较

中西方国家审计模式比较李辉【摘要】我国加入WTO后,由于国内法律的调整,经济运行模式的改变,以及国内经济组织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经济运行等一系列新的变化,在为我国国家审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方面、全方位的挑战。

本文试图通过中西方国家审计机构、范围、准则等方面的比较,来探讨构建新时期国家审计的思路。

【期刊名称】《时代经贸:中下旬》【年(卷),期】2007(005)10X【总页数】2页(PP.72-73)【关键词】国家审计;立法审计模式;行政审计模式【作者】李辉【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图书馆,辽宁大连【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其他厂—一Economic& TradeUpdateVol.5Sum.No.820ct.2C07————]中西方国家审计模式比较李辉(东北财经大学图书馆辽宁大连)【摘要】我国加入 WTO 后,由于国内法律的调整,经济运行模式的改变,以及国内经济组织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经济运行等一系列新的变化,在为我国国家审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方面、全方位的挑战。

本文试图通过中西方国家审计机构、范围、准则等方面的比较,来探讨构建新时期国家审计的思路。

【关键词】国家审计立法审计模式行政审计模式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现有的审计模式在许多方面都阻碍了审计机关职能的行使和审计目标的实现,审计独立性得不到充分保证,因此,本文试对中西方国家审计的模式进行比较,期望能借鉴西方国家的审计模式,来促进我国国家审计的不断完善。

1国家审计及国家审计模式 1.1 国家审计的概念国家审计,也称政府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代表国家所实施的审计。

国家审计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审计总目标侧重点是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

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

审计是独立于管理者之外,不参与具体的管理活动,不履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职能,对财政、财务收支专司监督的例行行为。

中美政府绩效审计比较研究

中美政府绩效审计比较研究

中美政府绩效审计比较研究中美政府绩效审计比较研究近年来,政府绩效审计在全球范围内成为一种探索政府机构绩效和责任的重要手段。

作为全球两大经济体,中美两国的政府绩效审计在实践和理论上有着一些共同点,但也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从政府绩效审计的背景、目标、内容和影响等方面对中美两国的政府绩效审计进行比较研究。

一、背景中美两国政府绩效审计的背景各不相同。

在中国,政府绩效审计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旨在加强政府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而美国的政府绩效审计则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旨在提高政府的效率和效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目标中美两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目标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中国,政府绩效审计的主要目标是评估政府机构的工作绩效、资金使用情况和公共资源配置效果,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而美国的政府绩效审计则更关注政府机构的效率和效能,比如在提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表现,以及公共财政运营的透明度和财务管理。

三、内容中美两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在中国,政府绩效审计主要关注政府机构的绩效评价、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等方面。

其中,绩效评价包括政府机构目标的实现情况、政府投资效果评估等;财务审计则关注政府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合规性审计则评估政府机构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而美国的政府绩效审计更强调政府机构的效率和效益,包括评估政府机构的工作流程、决策过程和管理绩效等。

四、影响中美两国政府绩效审计对政府机构的影响也存在一些差异。

在中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结果通常被用于政府机构的考核和奖惩,通过对政府机构的绩效进行评估,促使其改进工作,提高效率。

而美国的政府绩效审计更侧重于为决策者和公众提供信息,帮助他们了解政府机构的工作情况和问题,以促进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综上所述,中美两国的政府绩效审计在背景、目标、内容和影响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中美政府绩效审计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中美政府绩效审计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 )审计观念落后 随着 受 托责 任观 的不 断深人 ,民众 对于 自身 权利 有 着 清晰的认识 ,然 而 ,我国长久以来 的行政管理 现状 ,导 致 政府在履行公共管理 权时首先考虑的是政府 工作 的合法 性 、合规性 ,其次 才是 经济性 、效率性 。因而导 致了政府 工作 人员对政府绩效 审计持有抵触情绪 ,认 为审计人员有 意寻找政府工作 的差错 .不配合审计人员 。同时 ,审计人 员 自身又受地方 政府的制约 ,难 以转变传统 的财务审计观 念 。 (二 )审计制度不完善 我 国政 府绩 效 审计 虽然 发展 了近 30几年 ,但 是相 较 于美 国等发达 国家 的政 府绩效审计而言 ,仍 在政府审计体 系建设 方面存在许 多不足 。如相关绩效审计数据 不充分 , 没有 统一 的评价标 准 ,可实际操作运用 的政府绩 效评价标 准还未建立 ,大多处于理论阶段 。 目前 的绩 效评 价标准对 于实际 的绩效 审计 工作 不具有指导意义等 。 (三 )审计成果单一 政 府 审计结 果 主要 由可用 货 币计量 与 不可 用货 币计 量两部分组成 ,随着政府绩效审计 的发展 ,不可用货 币计 量的审计结果对政府 绩效评价 的影 响越来越 大。然而 ,我 国政府绩效 审计 ,目前还是主要 以可用货 币计量的审计结 果作为评价绩效 审计 的标准 。虽然我 国审计署 出具的不可 用货币计量审计结果 的数量和为司法机关提供 审计线索 的 数量每年都在 增加 ,但是与 日新月异 的政府绩效审计新要 求而言 ,还是无 法满足高质量 的政府审计需求 。 (四 )审计人员 能力不足 目前 ,我 国从 事政府 绩效 审 计 的审计人 员 大多 是财 会或经济类单 一背景的人才 。然而 随着 我国经济建设 的快 速推进和经济 活动的 日趋复杂化 ,政府 的管 理活动变得越 来广泛 、越来越 复杂 ,政府绩效审计所 涉及 的领域也越来 越广 泛 ,工作 难度 也越 来越 大 ,对人 才 的要 求也 越 来越 高 ,以往单一 的人才逐渐不能适应新 的工作 要求 l

中英政府绩效审计比较及启示

中英政府绩效审计比较及启示

中英政府绩效审计比较及启示政府绩效审计是由独立的政府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及其各隶属部门及其他使用公共资金的单位(项目)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审核检查,并做出独立、客观、系统地评价的一种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我国政府绩效审计从20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历经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取得了很大成就。

但从总体上来看,我国政府审计仍以财务审计为主,政府绩效审计普遍存在开展范围小、层次低、手段落后、体制不健全等缺陷。

相比而言,一些老牌西方国家,特别是英国,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历史比较长,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我国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绩效审计模式的同时,也应该积极地向西方国家借鉴成功经验。

一、中英政府绩效审计比较分析(一)政府审计体制比较分析。

英国的政府审计体制属于立法型,议会是英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构,英国国家审计署独立于政府之外,代表议会对政府公共开支进行审核,监督政府运作。

下议院下设公共账目委员会,负责对国家审计署公德的检查和指导。

主计审计长是审计总署的负责人,其人选由议会公共账目委员会主席同意后,经议会批准后任命。

主计审计长一经任命,只有经议会两院共同提议才能被罢免,其薪金从国家统一基金中支付。

主计审计长有权自行任免职员、决定职员编制、招聘条件和工资水平。

国家审计署的年度预算,也是由公共账目委员会设定的独立会计师进行审计的。

此外,英国是地方分权的联邦制国家,地方审计机关一般不受中央审计机关的领导和指导,各自为政;除国家审计署外,各地区分设审计署,英国的审计机关具有高度的独立性。

我国现行政府审计体制属于行政型。

我国的最高审计机关——国家审计署隶属于国务院,对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是国家行政机构的组成部分。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是国家审计署的行政首长,任期5年,可连任。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在本级行政首长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对中美国家审计体制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对中美国家审计体制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不 同 的 政 治 、 济 、 律 制 度 造 就 效 使 用 。 立 法部 门对 行 政 部 门 的 最 大 并在 当代西方 的政治思 潮 中得 到一 定 经 法 而
不同的国家 审计体制。 一个国家选择或 威慑权 , 就是他掌握着对政府开支 的全 程度 的发展。概括而言 , 西方宪法思想 构建什 么样 的国家审计体制 , 取决于审 部 经 费 详 细地 进 行 表 决 的权 力 , 即所 谓 主要 集 中体 现 在 人性 自然 论 、 民主 权 人
方 面对 两 国采 取 不 同的 国家 审 计 体 制 调控 国民经济 服务 。 选择行政型审计模 方各 国的审计体制虽 不尽相 同, 但都在
进 行 了原 因 分析 , 便提 高人 们 对 两 国 以 式, 是结合我国当时的具体 国情作 出的 不同程度 和形式上 受西 方世界普遍 认
国家 审 计体 制 的全 面 认 识 , 理 借 鉴 国 合 选择 。 而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 , 联邦 、 同的宪法思想的影 响。 体现在西方国家

的国有 企业 。随 着经济体制 改革开
加强 国有企业监管 和维护经济秩序 政体类似的国家 , 选择的国家 审计体制 发 展 变 化 也 通 过 宪 法 实 践 影 响 着 审 计 始 , 就成 为当时政府所 面临的 主要 工作之 也 并 非 一 致 。 国是 中 国共 产 党领 导下 制度 的方 方 面 面 。 国 于特 定 历 史 环 境 我 我 的人 民民主专政 的社会主义国家 , 其政 下确定 的国家审计 体制 ,深受集权论 、
我国自2 0世纪 8 0年代 初 以来 实行 的 采取立法型的审计模式, 能够使国会进一 宪法 的最初制 订者为 了避免个人 专治
是行政型审计体制 。 两种不同的审计模 步强化 自己的监督权 力 。 式使得两国的国家审计存在很大差异 , 如审计 机关 的设置 、审计长的任免 、 审

中外内部审计之比较

中外内部审计之比较

中外内部审计之比较在改革开放中诞生的中国内部审计,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

作为社会主义审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都分,内部审计在国家审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在加强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双增双节”,提高经济效益及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中国的内部审计不仅广泛吸取了工业发达国家内部审计先进的技术和方法,而且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开辟出了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也为内部审计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繁荣作出了贡献。

本文拟从内部审计制度建立的目的和方式、内部审计的发展过程、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等方面与西方国家的内部审计作些比较,以求教于国内外会计、审计界的朋友。

1.中国内部审计发展的简单回顾80年代初期,根据《宪法》中国恢复了审计制度。

经过几年筹备,98年9月15日正式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审计署创立初期,面临着艰巨的国家审计任务和人力不足、素质不高、体制不健全等各种严重的困难。

但在这种情况下,署领导根据经济体制改革和勤俭建国方针的需要,在开展国家审计的同时,把开展内部审计提上了议事日程。

组织了专门的班子探讨内部审计的理论,并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组建、内部审计的实施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进行指导。

从1983年起在国务院各部委和国营大中型企业陆续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内审监督。

198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大中型企事业组织,应当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使内部审计有了较快的发展。

到1985年底,全国共建立了一万个内部审计机。

1986年底则发展到了三万三干多个。

1987年1月,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同志签发命令,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工作条例》。

《条例》对军队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其主要任务和职权、审计工作的程序部作了明确的规定。

邓小平同志亲自签发解放军《审计工作条例》,不仅引起了军队及全国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同志Z十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

中国-英国审计准则体系比较研究——以政府审计为例

中国-英国审计准则体系比较研究——以政府审计为例

中国-英国审计准则体系比较研究—以政府审计为例目录1.绪论1.1研究背景及意义1.2研究现状1.3研究思路1.4研究方法2.政府审计的相关概念2.1政府审计准则的内涵2.2政府审计准则的特点3.中英两国政府审计准则体系概述3.1我国政府审计准则体系概述3.1.1我国政府审计准则发展分析3.1.2我国政府审计基本准则3.2英国政府审计准则体系概述3.2.1英国政府审计准则发展分析3.2.2英国政府审计基本准则4.两国审计准则体系相似之处4.1遵循体系相同4.2规范对象相同4.3业务分类标准相同5.两国审计准则体系不同之处5.1准则制定不同5.2审计范围差异5.3独立性的差异6.两国审计准则体系差异的原因 6.1两国所处的环境不同6.2两国审计部门重点不同7.完善我国审计准则体系的建议8.结论参考文献致谢1.绪论1.1研究背景及意义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已经过去了十几年,我国的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取得了许多举世瞩目的成就。

面对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的局面,我们国家的经济与外部世界的相关联性逐步提升。

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逐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力度加大。

在这一趋势下,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和组织运营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突出。

如今全球经济已经成为一个互助双赢的整体,我国的经济当然也毫无疑问的融入了全球经济的大潮。

完善审计方面的准则,加快国际趋势的步伐,已经成为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首要目标。

审计准则作为审计职业规范体系的核心内容,不仅仅是审计理论的重要课题,同样也是审计实务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

审计准则是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权威性标准,这一标准对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审计职业团体国际审计师协会早在1947年就发布了审计规则,历经多次修改完善,至今已经形成了体现发达国家审计理论与实务的审计准则体系。

中外政府绩效审计比较与分析

中外政府绩效审计比较与分析

中外政府绩效审计比较与分析◆曾晓平陈宋生政府绩效审计(p e rform ance audit)从它的产生发展到现在已有四五十年历史,且发展势头迅猛,成为衡量一国政府审计是否走向现代化的标志之一。

我国政府审计机构实施绩效审计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少差距。

那么造成这一差距的原因是什么呢?本文试图通过对比,以期找出原因,提出建议,希望能对发展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有所启迪。

一、中外政府绩效审计比较1.产生发展比较。

西方国家由于受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影响,政府加强了对经济的管制。

因其开支日益膨胀,群众要求对公共支出进行绩效审计的呼声日高,因而从4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会计总署扩大了审查范围,开始进行绩效审计。

1972年发布《政府机构、计划项目、活动和职责的审计标准》,在世界政府审计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绩效型审计”。

自此在美国带动下,许多国家的政府审计机构先后从单纯的财务审计逐渐发展到绩效审计。

七十年代末期,加拿大审计长公署开辟了一种名为“综合审计”的现代绩效审计方法。

1979年澳大利亚修正审计法,正式授权审计署实施绩效审计。

在这种形势下, 1986年4月16日,在澳大利亚召开的最高审计机关第12届国际会议上正式发表《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提出了“绩效审计”概念。

1997年10月在雅加达召开的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第七届大会和第六届研讨会上通过了《雅加达宣言—关于通过效益审计促进有效率和有效果的公共管理的指导原则》,也提出绩效审计概念。

我国政府审计机构是在西方国家已开展绩效审计基础上成立的,有后发性优势,加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注重效益的经济建设上来。

因而从政府审计机构成立那天起就十分重视实施绩效审计,且发展迅速,并取得一定成绩(由于当时主要是针对企业进行效益审计,所以我国一直将绩效审计称为“经济效益审计”或“效益审计”)。

中外国家审计职权比较与启示

中外国家审计职权比较与启示

中外国家审计职权比较与启示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无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都无一例外的有国家对经济的宏观管理。

国家审计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的监督和信息反馈环节发挥了日益显著的作用。

并且从国外市场经济实践来看,政府始终没有放弃对经济的控制和干预,而且这种控制和干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在不断加强。

美国审计总署(GAO)近年来对宏观经济的关注,取得了显著成绩,2003年GAO就为美国纳税人带来了354亿美元的可计量财务收益。

为了应对日益紧张的财政赤字,GAO已经开始对政府长期财政前景的关注和了解。

模拟了联邦预算和经济运行的相互作用,试图计量可能发生的财政意外事件。

为了保证德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德国审计院依据合理性、经济性、节约性原则和德国经济状况和市场条件、对国债发行数量、种类向议会的预算提出建议,国家审计对债券的建议在恢复国家经济方面功不可没。

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能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和其拥有的职权紧密联系。

审计职权为审计作用发挥创造了充分条件。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更好地完善我国审计制度,以下简要介绍美、法、德三个国家的审计职权并与我国比较,为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审计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一、我国国家审计权限内容和特点我国国家审计属于行政审计体制,根据现行《审计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审计机关享有以下七个方面的审计权限:要求提供资料权、检查权、调查权、采取强制措施权、建议权、处理处罚权、公布审计结果权。

相对于别的国家,我国审计机关又具有:地方审计机关是双重领导体制,审计有一定的处理处罚权。

审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特点。

二、西方国家审计权限内容和特点1 美国国家审计权限内容和特点美国国家审计属于立法型审计体制,直接向议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审计署享有获取信息资料权(可以从被审计部门与机构内获取所需要的任何文件资料)、建议权(向国会提出建议)、移送处理权和公布审计结果权。

美国国家审计具有较强独立性,表现在:审计长任命规格高、任期长、审计经费单列预算。

中国与美国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

中国与美国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
黑龙江财会
!"国家审计。国家审计的根本任务是通过对垂直财政关系
和国有资产的监督, 来保证国家财政收支的正常运行和国 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所以国家审计组织是由国家权力机 关, 根据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而设立的。我国的审计机 构设立在国务院下, 由国务院总理直接领导, 各级地方政 府审计组织则由本地的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 民间审计。 一般由有一定资格的专业人员—— —通常指注册 会计师, 经过政府管理部门批准, 以一定组织方式形成的 审计机构。 民间审计组织一般为合伙制、 有限责任制、 股份 制以及独资型企业。我国民间组织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 主要任务是接受委托, 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他相 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发表意见。 $"内部审计。一般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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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较 与 借 鉴
中国 与 美国 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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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 促进了经济管理层次的增 多, 加快了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扩大了各方 面的经济责任关系, 从而进一步推动了现代审计制度的发 — 展。然而, 尽管世界各国的审计制度在同一经济条件—— 即商品经济下发展、 成熟, 但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 自然就 建立了各自独具特色的审计制度。 正是由于各国的审计制 度既有特性又有共性, 所以各国之间在审计制度方面存在 着相互借鉴和相互吸收的可能性。 我国建立现代审计制度 的时间不长, 要发展我国的审计制度不仅要从实践中摸索 适应我国国情的东西, 而且也要与世界接轨, 符合国际发 展趋势, 即吸收并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经验。本文从几个 方面, 把我国与美国的审计制度进行了阐述和比较。 一、 关于审计组织体系 审计组织体系又称审计模式, 是指担负着不同审计业 务的审计组织之间结成的相互联系、 互为补充的整体审计 系统。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 审计组织体系也有所不 同, 他们随着各国的经济体制以及政治体制的变化而 变 化, 中国和美国的审计模式虽然相似但也有所不同。 两国的审计组织体系均由三部分组成, 分别为国家审 计、 内部审计、 民间审计。中国的审计模式的具体内容是: 在部门或单位内部, 受部门或单位负责人领导的专职审计 机构。内部审计组织的内容灵活, 我国目前的内部审计组 织主要是县级以上各级政府部门内部的审计机构和国有 大中型企业、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内审组织的任务是 对本部门或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各项经济活动进行 审查和评价, 提出审计报告、 意见或建议。 美国于 !%#! 美国的审计模式具体内容是: !"国家审计。 年 根 据《 预 算 会 计 法 》建 立 了 总 审 计 局 , 议会先后陆续通 过法案对总审计职能加以补充。后改名为审计署, 隶属于 议会并协助议会是其重要的职能之一, 可在以下的几个方 评审和研究。 面协助议会工作: ! 按照法律进行特别调查、 提供咨 " 在议会听证会上作证。 # 在制定和起草法案时, 询服务。 $ 在制定和起草法案时, 委派职员直接协助议会 的有关委员会工作。 % 向议会提供有关政府工作和政策的 各种信息。 审计署的审计范围已经从财务会计逐步扩大到 经济审计、 效率审计和效果审计。其中审计署分为两个系 统: 一是计划和审计报告系统。包括三个司局, 计划办公 室、 政策办公室、 质量保证局。二是审计作业系统。包括七 个司局, 按行业分为会计和财务审计局、 国防事务审计局、 卫生福利审计局、 民政和社会投资审计局、 政府事务审计 局、 技术业务审计局、 电脑和信息管理局, 这充分体现了美 国审计机关的权威性、 独立性和适应性, 各个部门各尽其 责, 缺一不可。 #"民间审计。美国的民间审计机构为注册会 计师协会, 其职责是保护注册会计师和增强其职责, 制定 和贯彻会计标准, 开发普及会计制度。 它下设四个部门: ! 审计标准部门。 负责制定民间审计标准。 负 " 会计事务所。 主要负 责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注册登记。 # 职业道德部。 责职业道德标准工作。$ 质量控制监察部。负责检查注册 会计师质量。至今,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已有 &’ 万成员。 $" 内部审计。 ! 美国政府内部审计机构为稽查室, 设稽查长 一人, 不考虑党派, 只关注个人品质和实践工作能力。 "公 私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为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强调

中外政府绩效审计比较与启示(1)

中外政府绩效审计比较与启示(1)

中外政府绩效审计比较与启示(1)摘要:通过对美国、瑞典和澳大利亚三国绩效审计的比较,我们得出两点启示:一是绩效审计急需强调人大立法监督;二是绩效审计的监督成效急需公平、公开。

关键词:绩效审计比较与启示一、各国绩效审计的特点2、瑞典绩效审计的特点。

首先,采用不同的法律制度约束一国的国家审计。

地方政府自治是瑞典政府体制的传统,也是瑞典式民主政府制度的特点。

与此相适应,地方审计机关隶属于地方议会,国家审计局和它们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两者适用的法律也不一样,前者适用《瑞典国家审计局法》,而后者适用地方政府审计指导原则。

其次,它拥有别具特色的两阶段调查分析法。

瑞典国家审计局大量地运用了调查分析方法并把这一方法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调查阶段,二是深入调查阶段。

这一方法与其建立在职能及任务分析基础之上的审计内容相适应。

如在调查阶段,审计师的主要任务是找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从而形成自己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如被审计单位的活动目标是什么?是否有与目标相适应的业务活动其业务活动中是否存在问题或薄弱环节?有无建立保证业务活动正常进行的管理制度?为此,审计师要分别进行目标分析、业务活动分析和管理制度分析。

如果在调查阶段发现了需要进一步分析研究的问题,审计师就要进行深入调查。

否则,审计即于调查阶段结束。

深入调查阶段的工作一般限于在调查阶段就目标分析。

业务活动分析和管理制度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而不重复全部事项。

3、澳大利亚绩效审计的特点。

首先,审计类型与众不同。

按照一次审计涉及单位的多少,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的绩效审计分为两种类型,即特定对象绩效审计和跨部门绩效审计。

特定对象绩效审计的内容包括:运营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执行效果;单位内部是否有足够的程序、措施来推动和保证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的实现;对照历史情况,是否在管理上有所改进和完善。

跨部门绩效审计的主要领域是安全领域审计与业务支持程序审计。

前者要求审计人员检查涉及全社会的人身、信息和实物安全的有关政策、程序、资源和管理是否合理、有效。

中外财政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

中外财政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

中外财政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作者:周翠萍来源:《科技视界》2012年第12期【摘要】本文考察中西方现行财政审计制度,比较不同财政审计制度下审计的独立性和财政审计权,分析财政审计制度变迁的主要途径和主要影响因素,提炼出中国财政审计制度变迁的主线,形成对财政审计制度变迁规律的初步认识和把握。

【关键词】财政审计制度;比较研究;财政审计权0引言国家审计活动总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下进行的。

不同的审计制度决定着国家审计的管理体制、组织结构、权属划分、主客体关系、基本程序和法律地位。

财政审计制度产生于公共财政受托责任关系的确立,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责任关系以及国家公共行政模式的演变而发展变化,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和内容,演变出立法型、司法型、独立型和行政型四种财政审计制度模式。

中国财政审计制度主体经历了由皇权到民权的转变,贯穿制度变迁的主线是维护中央的集权统治。

林玲(2006)[1]和余春华等(2004)[2]等专家学者对英国、美国、加拿大、意大利、德国、日本、瑞典等国家公共财政审计的范围和内容做了研究,他们提出的观点对于我国具有重要启示作用。

本文主要考察中西方现行财政审计制度,比较不同财政审计制度下审计的独立性和财政审计权,分析财政审计制度变迁的主要途径和主要影响因素,提炼出中国财政审计制度变迁的主线,形成对财政审计制度变迁规律的初步认识和把握。

1国外财政审计制度的历史考察在现今世界上己建立审计监督制度的160个国家(地区),财政审计制度一般可分为四种类型,即立法型、司法型、独立型和行政型。

立法型,即财政监督权隶属于代议机关,如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司法型,即财政监督权隶属于司法体系,如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独立型,即财政监督权独立于代议机关、司法和行政之外,独立展开审计,如德国和日本等;行政型,即财政监督权隶属于政府,如前苏联、中国、韩国等。

1.1立法型财政审计制度——以英国为例198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国家审计法》。

中英国家审计比较研究

中英国家审计比较研究

中英国家审计比较研究[关键词]中英国家审计;比较;启迪[摘要]中英国家审计比较研究后的启迪:机审计技术广泛而深入地;风险导向审计成为审计的必然趋势;国家审计独立性、权威性应进一步强化;国家审计重点逐步转向绩效审计。

笔者通过对ACCA(英国特许公认师公会)和英国国家审计的实地考察,深感英国审计悠久,发展成熟。

对中英国家审计的比较研究,又使我们获得了许多重要启迪。

一、英国国家审计的特点(一)英国国家审计的变迁体现了立法监督思想英国是立法模式国家审计的开创者。

这一模式与其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政体有关。

英国议会为立法机构,政府为行政机构。

英国国家审计由传统审计模式向现代化审计发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议会同政府不断斗争,争取审计立法监督权的过程。

议会制度是三权分立政体的雏形。

早在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就明确规定监督国家财政的权力在议会,从而限制了封建统治者的权力,为立法模式国家审计的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

1669年《权力法案》进一步限制了王权,保障了议会的权力。

国家审计现代化进程初期,审计监督主要由财政部执行,议会的监督是间接的,无法真正体现立法监督思想,审计效率不高。

19世纪60年代,随着英国海外殖民扩张,需要审查的账目激增,迫切需要立法性质的监督普及到包括海军部和陆军部在内的一切行政机构。

在这种情况下,1866年的《国库和审计部法案》规定政府的支出应由议会给予信用,政府的决算应受议会审核。

决算审查委员会的成员均由议会推选,其构成反映议会的构成,这样审计监督完全处于议会的掌控之下,充分体现了立法监督精神。

《国库和审计部法案》宣告了世界上第一个现代立法模式国家审计制度的诞生,为英国乃至整个世界国家审计的现代化作出了开拓性的贡献。

但由于英国资产阶级三权分立政体有其自身局限,立法和行政、司法部门相互牵制、制约,不可避免发生矛盾冲突,造成国家审计资源浪费和低效率。

(二)英国国家审计的重点是绩效审计英国《国家审计法》授权国家审计署依法检查被审单位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将审计报告定期呈交下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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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浅谈中外政府审计体制比较研究——中美政府审计制度的比较与借鉴姓名李峰学号 *********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专业会计学班级11会计11班题目浅谈中外政府审计体制比较研究指导教师王建国导师职称副教授内容提要:政府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是诸多因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结果.本论文通过对政府审计的概念、模式、特点的分析.并对中美两国国政府审计中的:政府审计职权、审计长的任期与任免程序、审计机关组织、审计人员的任用、保障与回避、审计机关的经费核定、审计对象、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审计结果等九个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出我国政府审计的特点以及形势.目的在于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促进我国政府审计的发展进步.关键词:政府审计政府审计制度政府审计规范体系AbstractThe emergence and development of government audit is influence by a number of factors.these factors are influence each other,mutual restrict,mutual action.This thesis is the analysis of government audit’s concept,mode,and the characteristics.And make a comparison and research in nine aspects of government audit between China and USA: the term of the government audit authority, the auditor-general and appointment procedures, organization audit institutions,the appointment if auditors,the protection and avoidance,audit institutions funding for approval,and Audit object,the focus of audit,the method of audit,and the results. 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form of China’s government auditing.Aim at draw lessons from the experience of the UnitedStates,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of government audit in out countryKey wordsgovernment audit government audit system government audit standard system目录一、关于政府审计制度研究视角的比较 (1)(一).背景 (1)(二).政府审计概念 (1)(三).我国政府审计模式 (1)(四).关于政府审计制度研究视角的比较 (2)(五).关于政府审计制度特点的比较 (2)二、关于政府审计制度的比较 (2)(一).政府审计职权 (3)(二).审计长的任期与任免程序 (3)(三).审计机关组织 (4)(四).审计人员的任用、保障与回避 (4)(五).审计机关的经费核定 (4)(六).审计对象 (5)(七).审计重点 (5)(八).审计方法 (5)(九).审计结果 (5)三、关于政府审计规范体系的比较 (6)(一).政府审计规范方式的差异 (6)(二).政府审计规范侧重点的差异 (6)四、关于审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的比较 (6)五、参考文献 (8)六、后记 (9)浅谈中外政府审计体制比较研究——中美政府审计制度的比较与借鉴一、关于政府审计制度研究视角的比较(一)、背景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我国的审计监督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而我国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却没有设置独立的政府审计机关,当时对财务的审计监督主要是结合财政管理等工作进行.直至1978年十一届三中却会以来,我国才重新确立了审计监督制度.我国现行的审计法是1994年确立的.但是我国现有的政府审计相比其他国家,还存在着许多不足的地方.而美国是世界上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并且相比现有的其他国家而言,其审计制度也是比较发达的.所以本文通过对中国和美国的政府审计体制进行比较研究,从中发现我国的审计制度不足的地方(二)、政府审计概念政府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运用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进行审计.(三)、我国政府审计模式我国实行行政型政府审计模式,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审计工作.依照这一规定,我国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审计组织体系.其中,审计署是国家最高审计机关,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在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下,组织和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并直接从事管辖范围内的审计工作(8).我国对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在这种领导体制下,地方审计机关在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其中审计业务以上以及审计机关领导为主.(四)、关于政府审计制度研究视角的比较美国政府审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1921年7月1日生效的《预算及会计法》,建立了美国的审计总署.该条法律明确规定审计部门与政府部门是相互独立的部门,在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之外,受国家审计长的指挥监督.并且美国的政府审计机构与政府的财政部门也相互独立,不受政府管制,归属于国会.我国的概念明显与中国审计学会在1984年提出的国家审计的定义.并且我国的审计署也将相关的文件以及内容规定在国家审计的范围,除了行政权限外,我国在政府审计制度及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不一致的意见.我国的政府审计与政府内部审计的关系既不是从属关系,也不是同一关系.他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不能混为一谈.我国没有将政府审计与政府内部审计严格加以区分,不利于政府审计规范与政府内部审计规范这两个属于不同范畴的政府审计规范的发展和完善.(五)、关于政府审计制度特点的比较我国政府审计制度是根据宪法和审计法及有关法律而建立,根据《宪法》规定,审计署由国务院设立,由国务院总理领导,并对全国的审计工作进行管理.而县级以上地方的审计机关由人民政府设立,负责行政范围内的审计工作.根据此规定,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审计的组织体系.审计署是国家最高的审计机关,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并由国务院总理领导,进行全国的审计工作,从事管辖范围内的审计工作.根据美国《预算及会计法》和《审计总署法》中关于政府审计制度的规定,美国政府审计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审计总署为国会的一个独立机构,它完全独立于行政部门,也不属于司法部门,与国会同属于立法部门;它由审计署审计长领导.审计署审计长由总统提名,经国会的同意和批准就任,任期为15年,任期间不得更换,除非经国会的弹劾程序予以罢免.审计长依法向总统、国会提出联邦政府决算审核报告,国会举办有关政府各机关预算执行的各项听政会,在国会的要求下,审计长应出席并备咨询之;审计总署审核的对象仅为联邦政府各机关,包括所有行政、立法、司法部门,以及完全由政府出资的国营事业与合营的金融机构等;政府审计体系采取四级制,各级审计机关自成体系,相互独立;审计总署每年都要邀请独立的审计公司对自身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11).二、关于政府审计制度的比较(一).政府审计职权中美两国政府审计职权,从形式上看差别不大.我国《审计法》及其实施的调理对审计机关的权限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报送材料资料权,检查权,调查取证权,建议权,处理处罚权,通报公布审计结果权,提请协助权(8).美国政府审计准则第一章第四节将政府审计分为政府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除《预算及会计法》、《审计总署法》对审计职权有一般性规范外,其他散见于政府财务法规中规范审计职权的,如《预算及会计程序法》是赋予审计总署执行综合审计的经济监督权;《立法组织法》授权审计总署从事政府施政计划的评估报告权和调查权;《平衡预算与紧急赤字控制法》明定审计总署须判断赤字是否超过法规所规定的限度;《绩效成果法》规定审计长具有向国会提出有关联邦政府重大收支及资源运用的经济效率与效益的建议权;《财务长法》要求审计总署拥有对联邦政府总决算的查核权.我国的审计机关一方面有着较为完备的政府审计职权,另一方面其行使职权的效果与西方国家运用司法程序保障审计监督相比比较落后,并存在着审计难、处理更难等问题,最后造成审计职权虚置.(二).审计长的任期与任免程序我国的审计长定位于“国务院审计长”.依照规定,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审计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任命,任期为5年.美国1921年《预算及会计法》规定,审计长的任命,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任期为15年,不得连任,除参、众两院联席会议决议或受到众议院之弹劾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使其卸职,解职也提供确切的理由.(三).审计机关组织我国在国务院设审计署,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接受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指示,同时又是地方政府的行政部门,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均受制于本级地方政府.美国审计总署的组织,依国家重大施政议题为分工依据,并以专案审计厅的方式执行,目前共分有十四个专业审计厅.除此之外,美国审计总署还设有地区办公室.在1974年的《审计总署法》中,美国立法者再次给审计总署定位为“辅佐国会”.(16)(四).审计人员的任用、保障与回避我国审计法关于审计人员的规范比较简单,并不具备可操作性.审计法第10条规定“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其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仅仅适用于任职条件.而美国对审计人员任用的各个方面做出了全方位的规定,不仅包括了审计人员的任职资格,还包括了审计人员的报酬、奖惩、保障与回避等.美国《审计总署人事法》是最全面的,一方面既适用于审计人员招聘,又适用于审计人员的奖惩;另一方面既包括了对审计人员的任用与保障,又包括了对审计人员的回避与限制[15].在有关保障方面,审计总署内设置人事评议委员会,负责相关人事申诉案件;在回避与限制方面,审计总署所建立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包括有回避与限制的一般性规范,如个人行为的禁止和政党行为的禁止等.美国政府审计准则第3章的一般准则着重对政府审计人员超然独立的规定.(五).审计机关的经费核定我国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依审计法规定,由本级政府予以保障.美国国会设有预算局,参、众两院都设有预算委员会,国会预算局负责在审计总署的年度预算方面给两院的预算委员会提供技术上的帮助.预算委员会则具体组织对审计总署的年度预算草案的审核,预算委员会只能就审计总署的年度预算加注意见,不得予以删减,与各行政机关须先送请预算委员会审核情形不同.(六).审计对象我国政府审计的对象为“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政府审计的范围,不但包括了中央至地方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主管部门,还包括了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美国审计总署的审计对象侧重于对联邦政府各部门(即独立委员会、署、局,或立法部门、司法部门)的公共事项的审计,很少以政府出资的公有事业、合营的金融机构为审计对象,于是,在审计实务上,实际进行审计的少,结果性论述多,着重规范审计工作应达到什么样的结果.(七).审计重点根据我国审计法,我国政府审计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对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此外还有效益性,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美国没有对政府审计重点的直接论述,但根据美国《预算及会计法法》和《财务长法》中关于政府审计对象的规定,美国政府审计的重点,虽说包括政府机关有关公款的征收、支付及运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但已将政府审计的重点置于与政府决策有关的重大议题范围,而针对不同的施政方案执行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专案性审计报告更属政府审计的重点(14).美国政府审计工作既包括事前分析、事中过程评估,也包括事后影响的评估等工作.我国则囿于审计法的规定,仅以财政财务审计与财经法纪审计并重.(八).审计方法我国依审计法的规定,分为就地审计、书面审计、委托审计和后续审计等.而美国审计总署早在50年代就退出凭证书面审核工作,减少事前审计,加强办理事后审计,并以专案性就地审计为主.这是中美两国审计方法的最大差异[12].(九).审计结果我国审计机关办理审计事务,如发觉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检查或转移、隐匿违法取得的资产,或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应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涉及刑责者应移送司法机关办理.这些都表明了审计处理具有行政型政府审计的特点.由于美国审计总署均以专案审计方式行使职权,审计报告多为提出建议及改善意见,并不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必须接受改正.因此被审计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建议或意见,但对违背预算或有关法令的不当支出而无法改善者,美国审计总署可以通过国会的拨款委员会,暂缓或停止核拨经费.三、关于政府审计规范体系的比较政府审计规范体系的功能,实际上就是政府审计制度运行机制的集中反映,它在审计机关的建立、生存和发展中发挥着核心作用,我国政府审计规范主要由审计法、审计法实施细则、政府审计准则等组成.经过近80多年政府审计的改革与发展,目前美国已形成了一整套内容丰富的政府审计规范体系,主要由审计总署法、预算及会计法、审计总署人事法、政府审计准则等构成.(一).政府审计规范方式的差异我国政府审计规范是法律、细则与准则并举,而美国政府审计规范主要是法律规范,这是显而易见的差异.虽然美国审计总署也制定有政府审计准则,但大都是对法律的进一步解释和实践应用的说明,充分熟悉被审计单位与了解审计报告使用者的需求是制定政府审计准则目标的主要内容.美国是判例法国家,政府审计规范在实践中更具有规范性,对哪些施政事项或决策应该向国会提出审计专业评估,并不受法律的限制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我国政府审计准则在体例架构和基本内容方面,与美国政府审计准则更加相似, (14)在实用性和操作性方面更具有本土化特色.(二).政府审计规范侧重点的差异我国政府审计规范内容,包括政府审计准则,都既侧重于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权力设定的规定,也偏重于对审计结果处理的规定,我国政府审计规范对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任职要求,以及作业准则、报告准则、处理处罚准则都做了明确规定.(11)四、关于审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的比较政府审计的目的是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其它部门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做出评价,因此,审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也是政府审计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审计机关与其他相关部门产生工作关系:(1)审计机关依审计法规定,应对政府及其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2)审计机关依审计法规定,必要时可以通过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直接相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3)审计机关依审计法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涉及刑责者,应移送司法机关办理.(4)审计机关依审计法规定,提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由审计机关现场答复质询或提供有关资料.美国审计总署是隶属于国会的独立机关,与其产生关系最多的部门集中在国会,主要有:(1)美国审计总署与国会各委员会关系极为密切(2)审计机关对有违背预算或有关法令的不当支出的被审计单位,可以通知国会的拨款委员会暂缓或不予核拨经费.(3)被审计单位对专案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并将其列入对外公开的审计报告内.(4)审计机关向司法部门或调查单位提出审计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或违法失职人员的违法情事.中美两国审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的差异,其起源还是在于两国不同的政府审计制度.美国为三权分立政体,审计机关隶属于国会,国会设有国家审计长依法行使职权,它既强调审计机关效忠于国会、保护公共财政,又强调将国家权力分散于不同部门之间,使之相互对抗、制衡和妥协,从而保障人民对政府财务活动情况及财务状况的知情权,保障人民的权利,两者结合形成了目前美国审计机关与国会的关系.我国现行的审计体制受长期以来党政不分及政企不分的体制束缚,审计机关与其他部门一样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政府审计的对象不是行政部门管理公共资金和任期内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而是行政部门对国家经济的直接管理.(2)参考文献:[1]项文卫.中美《国家(政府)审计准则》比较研究[J].会计之友,2012,6:6-7.[2]刘威.中美两国政府审计制度的比较与借鉴[J].财贸研究,2007,1:134-139[3]王平心.中美政府审计的比较研究[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1997,17(2):38-40[4]王勇生.中西现代政府审计制度比较研究[J].青岛教学学院学报,1999,12(4):5-11[5]刘笑霞.论我国政府审计体制改革[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总(86):138-142[6]杨春玲.我国政府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4,01:246[7]李永强.美国政府审计发展及其启示[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7,11:8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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