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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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分析

【摘要】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总体上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存在着覆盖面小、区域差异大、保障水平较低,农村社会保障不能适应农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因此,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进行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农村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与此不相适应的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长期滞后,广大农民一直游离于社会的保障网之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来承担。这种状况不利于深化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不利于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就成为政府和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

多年来,农民一直处于无医保状态,看病成了农民的大问题,各级政府尽管为恢复合作医疗制度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成效一直不明显。

随着经济的发展,制度的完善,此问题在近年有了很大的改善。截至2008 年9月30日,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8.14亿,参合率为91.5%,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农村医疗合作的覆盖率较高,农民已基本享受

了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在贫困山区,农民医保的覆盖率还是相当低的。

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

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中国农村面临着“靠谁养老”的尴尬境地。受计划生育的影响,当代中国农村多子女家庭大为减少,再加上因大量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而形成的农村空心化现象,“养儿防老”这一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手段已难以为继,而现代观念对传统孝道思想的巨大冲击又进一步加剧了家庭养老体系的崩溃。然而,由于长期推行城乡二元分割政策,中国农村迄今仍未建立起像城市那样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推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因受制于农民低水平的现金收入而失败,使得农民无法实现从家庭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转变。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经历十多年的改革发展,覆盖面不断扩大,但与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发展目标相比,当前制度的覆盖面还十分有限。

从2004年开始,我国一些发达地区尝试建立个人、集体、政府三方筹资,具有统筹保障功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简称“新农保”)。2009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今年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目前,全国开展新农保模式主要有三种:1

第一种是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下过结合模式,目前广东省、北

京市、安徽马鞍山实行该模式。基础养老金部分个人不缴费,直接从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此举提高了保障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体现了以工补农和以城带乡的战略思路。

第二种是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模式,江苏南通、苏州、无锡、南京等地实行此模式。这本质上是一种仿城“双低”模式,其社会统筹养老金需要政府预筹或者企业(单位、集体)缴纳。第三种完全个人账户模式,目前,山东烟台、浙江嘉兴等地推行这一模式。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根据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领取期间的给付利率和60岁以后的平均余命计算养老金的领取标准。

截至2012年7月底,纳入国家试点的1914个新农保试点县、1902个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和4个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保人数达到3.43亿人,其中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人数9543万人。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还有18个省份的345个县自行开展新农保试点,11个省份的181个县自行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16个省份已经实现制度全覆盖,10个省份统一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上地方自行试点,总参保人数达到3.76亿人,其中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人数1.07亿人。

三、国外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社会保障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各项制度逐渐完善,覆盖范围逐渐扩展,农村成为社会保障发展的新领域。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农村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制度,以减少疾病、自然灾害、

经济危机等因素对农民生活的影响。从世界范围看,各国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时间普遍晚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只是相差的时间长短不一。世界上许多国家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大致包括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大多数国家建立农村医疗保障的时间普遍晚于农村养老保险。相对于农村医疗保障而言,社会救助制度更具有广泛性和普适性。在大多数国家,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后一道安全网,社会救助制度一般被放在了优先发展的序列。政府通过设立最低生活保障线,帮助那些没有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弱势个人或家庭维持最起码的生存标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社会救助完全由政府提供资金和实物保障。因此,大多数国家在农村首先是针对贫困农民建立了社会救助制度,而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条件的具备,逐步建立了医疗保障制度。

以日本为例,其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涉及社会保险,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护理保险,公共援助,如:生活保护,社会福利,如:老人福利、儿童福利等主要方面。

四、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保障资金筹措不足

社会保障的一个根本问题是资金来源,资金筹集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和首要环节”。尽管人们对社会保障概念的认识有诸多差异,但“在社会保障基本特征上认识是完全一致的”,即是“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于政府财政、单位(或企业)和个人三部分”。

财政拨款方面,包括中央财政拨款与地方财政拨款。但长期以来

国家对农村投入不够,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重视不够,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实际来源是依靠传统的农村集体补助和投入。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缺乏制度安排与规划,导致其处于零星、散乱、各自为政的态势。

就集体补助而言,贫困地区的财政能力和集体经济实力有限而无力承担,国家政策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影响了社会保障基金的到位。个人方面,许多农村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农民的收入偏低,导致其参保率低,投保档次低,让其承担个人费用存在实际的困难。2上述这些筹资渠道不畅,使得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缺乏,难以为继,从而影响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进而影响到农村居民的生活,社保资金就缺乏稳定性和持久性。

社会保障资金筹措难的现状,直接导致了农村社保覆盖率低。目前,全国仅有1/3的乡镇建立了社保网络,1/4的村委建立了社保基金,大部分农村居民仍被挡在“社保圈”外。

资金严重不足一直是束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重要原因。我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明显低于其他国家。目前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日本为37%,加拿大为39%,而我国只占10%左右。而这10%的投人也是绝大部分给了城镇职工。近几年城镇职工每年的养老金达到2000~3000亿元,国家财政用于职工基金的补贴也超过了百亿元。而农村从国家财政得到的主要是每年200亿元的扶贫开发基金和用于五保户最低生活补助的救灾救济资金,人均保障额远远低于城镇居民。有限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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