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在税收制度变革中做好纳税筹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在税收制度变革中做好纳税筹划
发表时间:2019-01-21T14:12:55.013Z 来源:《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8年第4期作者:程艳东李敏
[导读] 纳税筹划作为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企业管理水平的上升、财务成本的降低、税负与盈利能力的改善。程艳东李敏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76017
摘要:根据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内容,营业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而财税〔2018〕年32号文规定从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取消县区稽查局,成立大区域稽查局,征管体制进行了改革;以及虚开增值税发票入刑、税务局统一征收社保、互联网+税务(金税三期)、变事前备案为事后检查(留存备查),税收变革越来越频繁和深入,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黑天鹅”事件正在变动并且越来越多。因此,在新税制、新政策背景下,探讨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字:税收制度变革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
1、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概述
1.1纳税筹划含义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为实现纳税最小化以及税后利益最大化目标,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对自身经济活动所进行的事先安排。
1.2纳税筹划原则
纳税筹划的两个基本原则:合法性、合理性。
合法性是指符合中国的所有法律,尤其是要符合税法,不能用偷税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更不能采用虚开发票的手段虚构事实、以虚开发票冲抵成本。
(2)合理性是指符合经营常规,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以获取税收收益为主要目的
1.3纳税筹划目标
纳税筹划的目标有两个:一是税负最小化,二是税后净现金流量最大化,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净现金流量=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
2、纳税筹划的意义
2.1纳税筹划有利于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
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就是围绕如何有效使用资金,合理摊销及降低成本,从而实现企业的目标利润而开展的。纳税筹划就是实现资金、成本、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2.2纳税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抑制纳税人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纳税筹划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的确是为了少缴税和缓缴税,但这一目的达到是通过采取合法的形式实现的。企业对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进行纳税筹划正是利用国家的税收调控杠杆取得成效的有力证明。
2.3纳税筹划有助于实现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
纳税筹划不但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成本,还可以防止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而缴更多的税款和罚款,实现财务利益的最大化。
3、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在税收变革中做好纳税筹划
如何在不断变革的税收制度环境下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3.1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纳税节点分析以及计税方式选择
施工单位项目部前期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税负测算,对整个项目的综合税负做到心中有数。由于按照工程造价计算的销项税额是固定的,对税负的测算主要是对能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预测,要根据工程量清单分成本类别测算,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要严格合作单位的引入制度,规范合同管理,从源头上杜绝税务管理风险,充分考虑供应商、分包商的纳税人身份,能够提供发票的类型和税率;(2)项目所在地因素,该区域采购地材等支付同样的价款所取得进项税额情况;(3)对供应商、分包商选择时的采购、分包价格调整的空间;(4)各项成本费用占总成本的比重,特别关注如人工费等无法取得进项税额的占比;(5)材料、设备等采用内部调拨而无法取得进项税额的情况;(6)筹划改变采购业务模式能否取得更多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支持,建筑企业清包工、甲供材及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施工单位要测算好税负和净现金流量,比选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的税负高低,找到测算利益的平衡点,从而做出正确选择。
3.2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做好印花税的价税分离
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会议解读中明确表示,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如果分别注明的,按照不包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若没有分别注明的,则需要以价税合计数为缴纳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价税数尽量分开注明,这样计算印花税的基数为不含增值税的净价,印花税相对较低。
3.3建筑施工材料购进时,做好“一票制”和“两票制”的取舍
由于税制改革,运输费用适用10%的增值税率,与采购一般纳税人材料适用的税率16%不同,因此在采购物资和设备时,供应商提供发票有两种方式,即“一票制”和“两票制”。
“一票制”就是销售方销售设备或物资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既包括采购价格也包括运费。“两票制”就是销售方销售设备或物资就采购价格和运输费用分别进行结算,并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业专用发票。
在总价不变时运输费用的选择原则:当采购材料税率高于10%时,选择一票制;采购材料税率低于10%时,选择两票制。
3.4充分做好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的税前加计扣除
根据财税〔2018〕9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那么,那些费用可以列为研发费用呢?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社保,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