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化学尿液分析仪产品技术要求珠海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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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性能指标

2.1外观

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a)仪器外观整齐、清洁,表面涂、镀层无明显剥落、擦伤及污垢;

b)铭牌及标志应清楚。

2.2重复性

分析仪反射率测试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1.0。

2.3与适配尿液分析试纸条的准确度

检测结果与相应参考溶液表示值相差同向不超过一个量级,不得出现反向相差。阳性参考溶液不得出现阴性结果,阴性参考溶液不得出现阳性结果。

2.4稳定性

分析仪开机 8h 内,反射率测试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1.0。

2.5携带污染

检测除比重和 pH 外各测试项目最高浓度结果的阳性标本,随后检测阴性样本,阴性样本不得出现阳性。

2.6功能

分析仪至少具有以下功能:

a)应能开机能自检,识别并报告错误信息;

b)结果单位至少应有国际单位制;

c)应具备输出端口;

d)应能储存测试数据;

e)分析仪具有校正功能。

2.7环境试验

应符合 GB/T 14710-2009 中气候环境试验Ⅱ组,机械环境试验Ⅱ组及表 1 的要求。

表1 环境试验

2.8电磁兼容

应符合 GB/T 18268.1-2010,GB/T 18268.26-2010 中适用条款的要求。

2.9电气安全

应符合GB4793.1-2007、GB4793.9-2013 和YY0648-2008 中适用条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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