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化学尿液分析仪产品技术要求珠海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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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性能指标
2.1外观
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a)仪器外观整齐、清洁,表面涂、镀层无明显剥落、擦伤及污垢;
b)铭牌及标志应清楚。
2.2重复性
分析仪反射率测试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1.0。
2.3与适配尿液分析试纸条的准确度
检测结果与相应参考溶液表示值相差同向不超过一个量级,不得出现反向相差。阳性参考溶液不得出现阴性结果,阴性参考溶液不得出现阳性结果。
2.4稳定性
分析仪开机 8h 内,反射率测试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1.0。
2.5携带污染
检测除比重和 pH 外各测试项目最高浓度结果的阳性标本,随后检测阴性样本,阴性样本不得出现阳性。
2.6功能
分析仪至少具有以下功能:
a)应能开机能自检,识别并报告错误信息;
b)结果单位至少应有国际单位制;
c)应具备输出端口;
d)应能储存测试数据;
e)分析仪具有校正功能。
2.7环境试验
应符合 GB/T 14710-2009 中气候环境试验Ⅱ组,机械环境试验Ⅱ组及表 1 的要求。
表1 环境试验
2.8电磁兼容
应符合 GB/T 18268.1-2010,GB/T 18268.26-2010 中适用条款的要求。
2.9电气安全
应符合GB4793.1-2007、GB4793.9-2013 和YY0648-2008 中适用条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