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档类】大型知名厂房设施管理规定精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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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制定厂房与设施的管理规程。
范围:所有厂房与设施的管理。
责任:
总工办:总工办(工程)负责厂房与设施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符合本规程、实施设备动力部能力外的维修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设备动力部:部长负责组织厂房设施的验证、变更与风险评估;经理负责实施;维修人员负责日常检查及能力所及的维护保养。
内容:
一、厂址选择和厂区总体布局
1、总则
1.1 药品生产企业总体布局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指洁净厂房工厂与周边环境的布置,另一个是厂区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运输、工程管线等设施的平面布置规划。
1.2 厂区总体布局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是:了解工厂所在地区的规划要求,使企业的总体规划与地区的规划相适应。
1.3 在满足生产、操作、安全和环保的基础上,工艺流程应集中布置,集中控制。
1.4 道路设计要适应人流、物流合理组织,内外运输相协调,线路短捷、顺畅;避免或减少折返迂回运输。
1.5 公用系统配置合理。
1.6 全面考虑远期和近期工厂发展用地预留。
1.7建筑群体组合艺术处理。平面布置与空间建筑相协调,厂区建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1.8以洁净厂房为主的药品生产企业的厂址选择和总体布局除要考虑一般工厂建设所应考虑的环境条件,还需按照洁净厂房的特殊性,对周边环境提出相应要求,对厂址环境的污染程度进行调查研究。
2、选址
2.1医药工厂厂址宜选择在大气含尘、含菌浓度低,无有害气体,自然环境好的区域。如:无明显异味;无空气、土壤和水的污染源、污染堆等。
2.2 医药工厂厂址应远离铁路、码头、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严重空气污染,水质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区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2.3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新风口与市政交通干道近基地侧道路红线之间距离不宜小于 50m。
3、厂区总体布局
3.1 厂区总体布局应符合国家有关工业企业总体设计原则外,并应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应防止交叉污染。
3.2 厂区按行政、生产、辅助和生活等划区布局。
3.3 洁净厂房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方,并应考虑产品工艺特点,合理布局,间距恰当。兼有原料药和制剂生产的厂区,原料药生产区应位于制剂生产区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三废化处理,锅炉房等有严重污染的区域应置于厂的最大频率下风侧。青霉素类高致敏性药品生产厂房应位于厂区其他生产厂房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3.4 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如有困难时,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5 厂区主要道路应贯彻人流与货流分流的原则。洁净厂房周围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好,发尘少的材料。
3.6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周围应绿化。宜减少露土面积。不应种植散发花粉或对药品生产产生不良影响的植物。
二、厂房的设计
1、生产区的要求
1.1生产区的技术要求:
①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无特殊要求时,空气洁净度 D 级的医药洁净室(区)温度应为18-28℃,相对湿度应为≤75%。
②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不低于 10Pa。必要时,相同洁净区内不同功能房间之间应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
③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度。主要工作室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 300LX;辅助工作室、走廊、气闸室、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用室(区)不宜低于 150LX。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
1.2 生产区按生产工艺合理布局,同时应符合合理平面布置;严格划分洁净区域,防止污染与交叉污染,方便生产操作。
1.3 生产区和贮存区应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地存放设备、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避免混淆、污染、遗漏和差错。相应的物料、中间产品存放与相应的暂存间,同时用醒目的标识标注。
1.4 根据药品品种、生产操作要求及外部环境状况等合理配置空气净化系统,使生产区有效通风、并有温度、湿度控制和空气净化过滤,保证药品的生产环境符合要求。
1.5 洁净区的内表面(墙壁、地面、天棚)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离,避免积尘,便于有效清洁,必要时应当进行消毒。
1.6 各种管道、照明设施、风口和其他公用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应当尽可能在生产区外部对其进行维护。洁净生产区内只设置与生产有关的设备、设施。其它公用辅助设施如空气净化系统、纯水系统、冷水机组、压缩空气压缩机、真空泵、除尘设备、排风机等应与生产区分区布置。
1.7 排水设施应当大小适当,并安装防止倒灌的装置。应当尽可能避免明沟排水;不可避免时,明沟宜浅,以方便清洁和消毒。
1.8 制剂的原辅料称量应在专门设计的称量室内进行。
1.9 产尘操作间(如干燥物料或产品的取样、称量、混合、包装等操作间)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或采取专门的措施,防止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并便于清洁。
1.10 外包区与生产区相邻,待包装产品通过传递窗来实现传递。传递窗密闭性应好,并应易于清洁,两边的传递门应有防止同时被开启的措施,传递窗的尺寸和结构,应满足传递物品的大小和重量所需要求。如同一区域内有数条包装线,应当有隔离措施。
1.11生产区内可设中间控制区域,但中间控制操作不得给药品带来质量风险。
1.12人流物流
①洁净区应设专用有序的人流、物流通道,保持最小量交叉。人员和物料进入洁净区应采取相应的净化措施。人员应按规定的程序进入,并应严格控制人数。
②不同生产工序的生产区,最好按工序先后次序合理连接。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某一加工工序被遗漏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③洁净室(区)内工艺设备和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生产和储存区域不得用作非本区域内工作人员的通道。
④生产车间内,应有足够宽的过道。
2、仓储区的要求
2.1 仓储区储存空间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储存周期计算确定。
2.2 功能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