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汇率制度的基本类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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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制度的基本类型是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早期,成员国很难找到一个与其国际收支均衡相一致的平价,以及伴随货币危机而来的对平价的重新调整,人们由此开始了对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的持久争论。传统上的汇率制度分类是两分法: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或弹性汇率),这也是最简单的汇率制度分类。但固定或浮动的程度是很难掌握的,在固定汇率或浮动汇率之间还存在众多的中间汇率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有两种方法运用于事实上的汇率制度分类:一种方法是通过官方储备和利率的变化来分析中央银行的干预行为(Popper,1994);另外一种方法

是通过检验汇率平价的变化,来对汇率政策的结果进行经验性分析(Frankel,1993)。日以后的汇率制度分类方法,除了RR分类以外,一直是这两种分类方法的应用和延伸。

汇率制度分类最根本的问题是基于何种汇率进行分类。现有文献对汇率制度分类的归纳,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基于事实上(de facto)的分类;另一种是基于各国所公开宣称的法定上(de jure)的

分类。由于这两种分类都是基于官方汇率的分类,所以这一归纳存在着局限性,还应进一步扩展。从经济学最核心的一个命题一市场调节还是国家干预——出发,最根本的出发点应该是基于市场汇率还是基于官方汇率来进行分类。 (一)IMF的分类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IMF把汇率制度简单地分为钉住汇率制度和其它;而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IMF则不断地细化汇率制度分类。IMF原来对各成员国

汇率制度的分类,主要依据的是各成员国所公开宣称的汇率制度;但纯粹依赖各成员国所宣称的汇率制度的分类,具有事实做法和官方宣称经常不符的局限性。

IMF在1997年和1999年分别对基于官方宣称的汇率制度分类方法进行了修正,其1999年的分类是:

(1)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主要有美元化汇率和货币联盟汇率;

(2)货币局汇率;

(3)传统的钉住汇率;

(4)有波幅的钉住汇率;

(5)爬行钉住汇率;

(6)有波幅的爬行钉住汇率;

(7)管理浮动汇率;

(8)完全浮动汇率。

IMF(xx)强调,它的分类体系是基于各成员国真实的、事实上的安排;这一安排已被IMF所认可,而不同于各成员国官方宣称的安排。这一分类的基础是汇率弹性(flexibility)的程度,以及各种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对汇率变化路径的承诺。引人注目的是,IMF从xx年开始将汇率制度分类与货币政策框架联系在一起,即在对各成员国进行汇率制度分类的同时,也对其货币政策框架进行分类。IMF认为,不同汇率制度的划分还有助于评价汇率制度选择对于货币政策独立性

程度的含意。该分类体系通过展示各成员国在不同货币政策框架下的汇率制度安排以及使用这两个分类标准,从而使得分类方案更具透明性,以此表明不同的汇率制度可以和同一货币政策框架相容。据此,IMF对其分类作了较小调整,例如其xx年的分类是:

(1)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41个成员),主要有美元化汇率和货币联盟汇率;

(2)货币局安排汇率(7个成员);

(3)其他传统的固定钉住安排(42个成员);

(4)水平带内钉住汇率(5个成员);

(5)爬行钉住汇率(5个成员);

(6)爬行带内浮动汇率(1个成员);

(7)不事先公布干预方式的管理浮动制(52个成员);

(8)独立浮动汇率(34个成员)。

如果将上述汇率制度划分为硬钉住汇率制、中间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那么硬钉住制包括(1)和(2),中间汇率制包括(3)至(6),浮动汇率制包括(7)和(8)。按照IMF 的分类,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间汇率制度的比重在不断缩减,并不断向硬钉住和浮动集聚。但是,中间汇率制度仍然没有消失,如在xx年,中间汇率制度在IMF所有成员国中的比重为28.4%,无法证明“中间汇率制度消失论”。

(二)Ghosh、Guide、Ostry和Wolf的分类(GGOW分类) Ghosh等人(1997)认为,事实分类和法定分类各有优缺点,他们试图将两种分类方法综合在一起。但实际上,他们主要采用的还是基于IMF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所公开宣称的法定分类,其宏观经济数据也主要IMF的数据库。

GGOW分类有两种:

一种是三分法,即钉住汇率制、中间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

另一种是更加细致的九分法,即钉住汇率制包括钉住单一货币、

钉住SDR、其它公开的一篮子钉住和秘密的一篮子钉住,中间汇率制包括货币合作体系汇率、无分类的浮动汇率和预定范围内的浮动汇率,浮动汇率制包括无预定范围内的浮动汇率和纯粹浮动汇率。

Ghosh等人并没有对各国汇率制度进行具体分类,其主要目的是

检验汇率制度与宏观经济表现之间的关系。

(三)Frankel的分类Frankel(1999)认为,汇率制度是一个连续统一体,由最具刚性的到最具弹性的汇率安排依次是:货币联盟汇率(包括美元化汇率)、货币局汇率、“真实固定”的汇率、可调整的钉住

汇率、爬行钉住汇率、一篮子钉住汇率、目标区或目标带汇率、管理浮动汇率和自由浮动汇率。随后,Frankel(xx)又对汇率制度分类作

了调整和细化,按照通常的三分法。由最具弹性的到最具刚性的汇率安排依次是:

(1)浮动汇率,包括自由浮动汇率和管理浮动汇率两类;

(2)中间制度汇率,包括目标区或目标带汇率(细分为

Bergsten-Williamson目标区和Krugmen-ERM目标区两种)、爬行钉

住(细分为指数化的钉住和预先申明的爬行)、一篮子钉住和可调整的钉住四类;

(3)严格固定,包括货币局汇率、美元化汇率(或欧元化汇率)和货币联盟汇率三类。

Frankel认为,中间制度和浮动的分界线在于中央银行的外汇干

预是否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中央银行虽然偶尔干预外汇市场,但并没有声明任何目标的国家应当归类为浮动。严格固定和中间制度的分界线在于对固定汇率是否有一个制度性承诺;若有的话,就是严格固定。但是,Frankel的分类只是对IMF分类的一种修正和理论描述,并

没有自己分类的详细标准,更没有据此对各国的汇率制度进行具体分类。按照Frankel的看法,“中间汇率制度消失论” (或“中空论”) 和世界上的货币会越来越少的观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Frankel认为,世界货币池类似于马尔可夫静态平衡过程,独立的货币总是会被创造、消失或在汇率制度之间转换,但池子里的货币大体保持稳定。

(四)Levy-Yeyati Sturzenegger的分类(LYS分类) Levy-Yeyafi

和Sturzenegger(xx,xx)的分类是基于事实上的分类,它与IMF早

期的基于各国所公开宣称的法定上的分类不同。三个分类变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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