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政策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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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庄海关
嘉定海关 金山海关 青浦海关 松江海关 松江海关驻出口加工区A区办事处 松江海关驻出口加工区B区办事处 洋山海关 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沪闵路6209号
嘉罗公路221号 金山区卫新路11号 青浦公园路55号 松江人民北路211号 松江区北松公路5688号 松江区松蒸公路888号 浦东新区顺通路8号 闻居路1368号
• 经海关验核报关人员身份,办理报关业务 的人员未在海关备案的,该人员所在报关 单位应当自海关对该人员实施首次实名认 证之日起30日内至报关单位注册地海关办 结报关人员备案手续。 • 如报关单位未及时办结报关人员备案手续, 自海关对该人员实施首次实名认证之日起 30日后,该人员将无法办理报关业务。
关于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全国报 关”
定义
• 实现报关企业在一个直属海关注册登记后, 无须再设立跨关区分支机构,就可以到全 国所有海关、各口岸和海关监管集中地, 从事报关服务,实现“全国42个海关如同 一关”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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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94104 68894020 68894731(咨询) 68894726(查询) 68892921 67885899转5059 57856088转6027 60155124 60155125 68894947
• 报关单位注册地海关地址等信息可登陆上 海海关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 http://shanghai.customs.gov.cn。 • 报关人员身份实名认证自2016年3月1日起 在上海关区实施。
报关人员备案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6号中有《报关 单位情况登记表》(所属报关人员)表格格式 • 沪关公告﹝2014﹞31号 • 报关单位所属报关人员从事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到 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 报关单位向所在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所 属报关人员),并将拟备案报关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交 海关验核。 • 海关收取登记表,验核拟备案报关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后核 发《报关人员备案证明》。 • 《报关人员备案证明》长期有效。 • 异地报关人员同样按规定办理海关备案。
对外咨询电话 33602028 32091336 52657581 68894685 68894693 68891482 68891340 68892621 58697028 68894065 68894பைடு நூலகம்79
业务一处(长宁监管站)
车办处(普陀监管站) 南汇办事处 崇明办事处 浦东海关 吴淞(宝山)海关 外高桥保税区海关
未备案人员处理办法
• 未在海关备案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30 日内办理报关人员备案手续期间需至现场 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现场海关验核其身 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允许其暂时办理报 关业务。 • 证明材料应当包括办理相关业务的人员姓 名、联系方式、办理事项、企业公章、证 明开具日期等要素。
业务环节应用
办事地址
海关办事机构
地 址
中山西路1279弄1号(近吴中路)地铁3号 线、4号线到虹桥路站下 大渡河路1709号 惠南镇城南路380号 崇明县长兴镇海舸路513号 陆家嘴西路153号一楼 宝杨路800号 基隆路9号1楼21-22窗口
管辖区域以及涵盖区域 黄浦、静安、虹口、杨 浦、徐汇(漕河泾开发 区除外)、长宁(虹桥 开发区除外) 普陀、闸北 南汇 崇明 浦东新区(含金桥加工 区和张江高科技园区) 宝山 外高桥保税区 仅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
• 报关单位到海关业务现场办理查验派单、 陪同查验、流转关封、签收重要单证等海 关业务的人员都应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 已在海关备案的报关人员长期有效,无需 重复办理。
重点监管人员
• 报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将其纳 入海关重点监管报关人员名单实施重点监 管: • 假借海关名义获取不当利益的; • 拒不配合海关工作的; • 影响海关正常业务开展的; • 其他违反海关管理规定的情形。
海关政策宣讲会
企业管理处 2016年2月29日
关于报关人员身份实名认证
实施依据
• 《海关法》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未依法经海关 注册登记,不得从事报关业务。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 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报关 单位对其所属报关人员的报关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 第五条第五款:报关单位所属人员从事报关业务的,报关 单位应当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海关予以核发证明。 • 第六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通过本单位所属的报关 人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 业,由报关企业所属的报关人员代为办理报关业务。 • 第四十三条:报关人员,是指经报关单位向海关备案,专 门负责办理所在单位报关业务的人员。
• 报关业务应当由报关单位所属报关人员办 理。报关单位所属人员从事报关业务的, 报关单位应当按照上海海关2014年第31号 公告要求至报关单位注册地海关办理报关 人员备案手续。
• 海关现场业务部门对办理陪同查验、单证签收等 现场报关业务的报关人员实施报关人员身份实名 认证。 • 海关现场业务部门通过报关人员的身份证信息验 核报关人员身份。 • 报关人员身份证信息与海关备案的报关人员信息 自动比对,将比对结果自动显示在系统中。 • 经系统比对,报关人员身份证信息与海关备案的 报关人员信息一致的,海关允许其办理报关业务。
上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
文井路140号
漕河泾出口加工区
漕河泾浦江高科技园区
开发区海关驻漕河泾办事处
宜山路900号
仅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 区、虹桥开发区
68894485
奉贤海关
奉贤海关驻闵行出口加工区办事处
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123号 奉贤南桥镇环城西路3111号
奉贤 闵行出口加工区 闵行(闵行经济技术开 发区/出口加工区除外) 嘉定 金山 青浦 松江(出口加工区除外) 仅松江出口加工A区 仅松江出口加工B区 洋山保税港 仅限综合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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