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专科临床护理专业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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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docx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内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 26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 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标准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分一基础条件1503 分;规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划欠合理得 1 分;无规划不3划得分。

发展环境 1政策、措施齐全,须为医院内重点学科得 2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5)2 或不得力得1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的政策或措施学科不得分。

至少有 2 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80 张,得8 分;每增加10 张床10床位数专科加 1 分,总分不超过 10 分。

2规模(20)平方米得 10 分;每减少 1 平方米,扣 5 分;少于 4 平方米不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10得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2020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2020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2020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是指在国内医疗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力的专科领域。

这些专科在临床医学领域中具有独特的特点和优势,为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做出了重要贡献。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在医疗服务、教育培训和科学研究方面有着显著的地位和作用。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科建设、技术实力、临床服务质量、学术影响力以及人才培养等。

只有在这些方面表现优异的专科才能被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评选结果将由中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对于提高我国医疗服务水平、推动临床医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专科在各自的领域内具有丰富的诊疗经验和先进的技术设备,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同时,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也是培养临床医学人才的重要基地,为医学教育和培训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平台。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在推动临床医学科研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些专科在临床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病例和数据,能够为疾病的防治和临床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医生和科研人员也积极参与临床研究和科技创新,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与进步。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还涉及政策支持、管理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

政府在资金、人才和政策等方面给予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一定的支持和优惠待遇,以促进其发展和壮大。

同时,建设和管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还需要健全的管理机制和有序的人才队伍,以保证其长期稳定发展。

目前,在我国已经评选出了多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例如心血管病、肿瘤、神经科、骨科等。

这些专科在相关疾病的诊治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和影响力,并在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未来,我国还将继续推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学科研水平,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在我国医疗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力。

它们在临床服务、教育培训和科学研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国医疗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国家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国家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国家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一、本标准分为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

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

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 65 评估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

无规划不得分。

1 环境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评估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

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

措施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学科不得分。

52 规模床位数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80张,得6分;每增加20张床加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10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2020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2020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2020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是指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评选出的具有一定学科特色和优势,具备较强临床服务、医疗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能力的医疗机构。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选标准包括专科规模、人才队伍、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等方面。

通过评选,国家将优势专科进行重点支持,提升其在临床医学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分布,提高人民群众享受医疗服务的质量。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选是为了稳定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

通过评选,国家可以支持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医院的综合实力和医疗水平。

评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医疗机构规模、技术力量、人员配置、设备设施、临床服务能力等方面。

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学科特色和优势,拥有一支高水平的专家队伍,开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研究和科研成果。

同时,评选机构还会对医疗机构的病人满意度、医疗安全、医院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选周期一般为三年一轮,每轮评选通过的医疗机构将获得一定的奖励和资金支持,用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设备设施的更新升级以及学术研究的开展。

评审结果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有一定的影响力。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选对于提高我国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方面,评选结果可以为患者提供一个选择优质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参考,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另一方面,评选机制可以推动医疗机构进行内部管理、学术研究和科研成果的持续改进,促进医疗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学科的进步。

总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选是一个有力的推动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的机制。

通过评选和支持,能够提高医院的学术研究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分布,提高人民群众享受医疗服务的质量。

相信随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选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推进,我国临床医学领域将迈上新台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2020 -回复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2020 -回复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020 -回复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提升医疗质量,造福百姓引言: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健康意识的增强,医疗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相关问题,旨在深入探讨其意义及影响。

一、什么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于某些特定领域的临床科室进行的重点支持和培育。

这些科室具备先进的医疗设备、优秀的医疗团队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在该领域内有着较高的科研成果和学术地位。

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影响力和意义是什么?1. 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具备领先的医疗技术和方法,能够改善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效果,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提升患者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 加强疾病诊治能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在特定领域内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实践,能够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诊疗方案,提高疾病的诊断准确率和治疗效果。

3. 促进医学科研及学术交流: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在医学科研和学术交流方面有着较高的地位和影响力,对于推动相关学科的发展和进步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通过结合临床实践,可以将前沿的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于临床,提高临床实践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定标准是什么?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选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 医疗技术及设备水平:包括医疗设备的先进性、完备性和使用率等方面。

2. 医疗服务质量及安全水平:包括医疗服务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患者满意度等方面。

3. 医疗经验及学术地位:包括医生团队的临床经验和学术水平、学科带头人的知名度和声誉等方面。

4. 科研成果及学术交流:包括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学术交流的频率和影响力等方面。

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和发展机遇及挑战是什么?1. 机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得到国家的重点支持和培育,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政策支持,有利于科技创新和学术交流。

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审标准(护理)

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审标准(护理)
申报数据分析,查阅相关资料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数据统计(数据统计具体按照国家/省护理质控中心)
护士离职率
10
(1)开展此项指标监测得5分; (2)医院近三年离职率≦5%得满分5分,≦10%且呈上升趋势扣2分; (3)医院有原因分析和持续质量改进措施得5分
申报数据分析,查阅相关资料、数据统计(数据统计具体按照国家/省护理质控中心)
医学期刊
20
⑴SCI收录杂志:正副主编20分、编委10分; ⑵中华护理学会系列杂志:正副主编15分、编委10分; ⑶其他核心期刊:正副主编10分,编委或审稿专家5分(或经专家组评估并酌情给分)。 (1人担任数职,以最高项记分1次,总分20分)。
查杂志编辑部颁发有效期内的聘书
编写教材
20
参加教育部、卫生健康委规划教材编写工作(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⑴主编20分、⑵副主编15分、⑶参编10分。 (1人担任数职,以最高项记分1次,总分15分)
第三部分:医疗护理能力---450分
三、医疗护理能力 430分
专科建设60
亚专科建设
30
⑴能体现亚专业细化,建立至少5个以上亚专科,1个得1分,满分20分; ⑵亚专科设置合理,特色突出,具有护理水平和规范化的护理能力且正常运行达5年以上,由专家组根据情况酌情评分,1个得1分,满分5分; ⑶开设专科护理门诊5个以上得5分; ⑷本指标亚专科是配合医疗的呀专科护理还是护理中的亚专业(科)由评审专家组讨论决定并酌情给分。
20
牵头举办或承办: ⑴国际性(亚太区域)学术会议或年会得10分; ⑵国家级护理学术会议或年会得8分; ⑶区域或省级护理学会学术会议或年会得6分; ⑷其他学术会议或学术年会经专家组评估并酌情给分; (1人承办数次,以最高项记分1次,总分共10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护理专业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护理专业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护理专业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医院护理管理”占分,“护士队伍状况及建设”占分,“临床护理服务质量及水平”占分,“临床护理质量控制与评价”占分,“护理专项活动”占分,“区域内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占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护理专业项目医院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医院应当为三级甲等医院,能够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 近五年,医院护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加强护理工作各项要求,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士权益,提高护理质量,患者和社会对护理服务满意程度较高,护理管理科学、创新,能够调动护士积极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并达到工作标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房数量应当达到医院病房总数的以上;. 医院护理整体水平高,在区域内能够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区域内医院护理专业发展;.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管理工作。

三、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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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基本条件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基本条件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基本条件一、专科基本条件(一)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二)该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三)专科医疗质量好,工作绩效高;(四)专科人才形成梯队,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合理,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后备人才队伍;(五)医院积极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并认真完成政府交办任务。

二、临床护理专业候选医院的基本条件(一)三级医院。

(二)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并达到工作标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数量达到医院病房总数60%以上。

(三)近五年来,医院护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我部关于加强护理工作各项要求,建立完善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士权益,改善护士待遇,提高临床护理质量,患者和社会对护理服务满意程度较高。

(四)在2007年—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在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中,经检查评估,护理成绩突出。

(五)能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区域内医院护理专业发展,提高护理整体水平。

三、专科护理专业候选医院的基本条件(一)符合临床护理专业项目所有申报条件。

(二)专科护理发展迅速,专科护理骨干形成梯队,承担着本辖区内专科护理领域技术引领和培训任务,为疑难、危重症患者提供专科护理服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

附件2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设计的内容和要求一、各专科(临床护理专业和专科护理专业除外):候选医院要围绕解决疾病诊疗问题,按照申报的专业进行专科项目设计,项目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单位配套资金不低于50%。

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国家重视、社会关注、群众需求迫切,能够有效减轻患者病痛,降低医疗费用;(二)有利于提升疾病诊治能力,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三)基础医学研究成果能够转化为临床医学应用;(四)能够推动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五)能够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其他相关专科的发展。

护理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护理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二、
科室管理
100
5
综合
管理
20分
有护理发展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总结;有阶段性总结及支持资料。
10
查评审周期内有关资料。
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数量达到病房总数的80%以上。制订本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计划,结合医院实际,明确具体的组织分工、推进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10
查看护理部及病区相关资料。
未建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该项不得分;未实施岗位管理扣3分。
11
患者满意度调查10分
对护理工作的满意率≥90%。
10
开展满意度调查。
满意度每下降1%扣1分
三、
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
350
12
建立质量
管理体系
40
建立院、科二级护理质量管理体系,有持续护理质量改进的实施计划和管理目标。对护理质量效果定期进行评价、反馈并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护士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交接班等核心制度,掌握护理常规并按常规实施护理,在实际工作中遵守操作规程。
30
随机护士对基本制度掌握、执行情况。
一人不熟悉扣0.5分,1项未执行扣1分。
14
护理安全
质量管理
80分
落实“患者安全目标”,准确执行医嘱,保证临床用药安全。严格执行手术核对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发生错误。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7
建立会诊
讨论制度
10分
建立疑难、危重症患者的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例讨论制度并实施。
10
查看病区资料,现场查看。
无资料不得分;1项未实施扣1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一、引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临床医疗水平,推动医学科技进步,更好地服务广大患者。

为了规范和指导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审工作,制定试点评分标准,以便客观、公正地评估专科的临床实力和科研水平。

二、评分标准1、临床诊疗能力(40分)(1)诊疗技术:评价专科在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杂症方面的诊疗技术水平,包括手术操作、介入治疗、药物治疗等。

(2)诊疗规范:评价专科在执行诊疗规范、优化诊疗流程方面的表现,以及针对特定疾病建立标准化诊疗方案的情况。

(3)医疗质量:考察专科的医疗质量控制、不良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科研能力(20分)(1)科研项目:评价专科在承担国家级、省级等各级科研项目方面的能力和成果,包括科研项目数量、级别及获奖情况等。

(2)学术论文:评价专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重点考察论文的原创性、科学性和影响力。

(3)技术创新:考察专科在临床医学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情况,包括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及推广应用等。

3、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15分)(1)人才培养:评价专科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和成果,包括医学生培养、进修医生培训及学术交流等。

(2)团队结构:考察专科的学术带头人、骨干成员的学术背景、专业特长及影响力,评价团队结构的合理性和优势互补情况。

(3)团队协作:评价专科内部团队之间的协作精神和能力,以及在重大项目和突发事件中的表现。

4、社会服务与医德医风(15分)(1)社会公益:评价专科在公益活动、健康教育、基层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和社会责任感。

(2)服务满意度:了解患者和家属对专科医疗服务的评价,包括医疗服务态度、医疗效果、就诊流程等方面的满意度。

(3)医德医风:考察专科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廉洁行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患者和家属对医德医风的认可度。

5、综合管理(10分)(1)管理创新:评价专科在医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和成效。

国家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国家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新生儿专业)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新生儿专业)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新生儿专业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五个部分中若有两个以上(含两个)部分的得分<80%,则不合格。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七、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县级临床护理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县级临床护理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XX省县级临床护理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一、本细则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100分制,其中“基本情况”占10分,“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占25分,“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占40分,“优质护理服务”占20 分,“医德医风”占5分。

二、申报县级护理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申报护理临床重点专科的,除具备临床重点专科申报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并达到工作标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数量达到医院病房总数的100%;
2.近三年来,医院护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护理工作各项要求,建立完善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士权益,改善护士待遇,加强护士培训,提高临床护理质量,患者和社会对护理服务满意程度较高;
3.在近几年的省、市卫生系统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4.能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县域内医院护理专业发展,提高护理整体水平。

5.申报护理重点专科,必须提前向省卫生健康委申请优质护理服务省级评价。

三、本细则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连续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四、细则中所指“查看资料”系指近三年资料,重点是前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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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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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专科临床护理专业评选标准

国家重点专科临床护理专业评选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护理专业项目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医院护理管理”占160 分,“护士队伍状况及建设”占270 分,“临床护理服务质量及水平”占 260 分,“临床护理质量控制与评价”占200 分,“护理专项活动”占50 分,“区域内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占60 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护理专业项目医院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医院应当为三级甲等医院,能够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 近五年,医院护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加强护理工作各项要求,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士权益,提高护理质量,患者和社会对护理服务满意程度较高,护理管理科学、创新,能够调动护士积极性; 3.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并达到工作标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房数量应当达到医院病房总数的80% 以上; 4. 医院护理整体水平高,在区域内能够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区域内医院护理专业发展; 5.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管理工作。

三、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1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一医院护理管理1501 评估前 3 年,医院护理工作发401)有完善和可行的全院护理发展规划方案,思路、目标和方向。

(20分)展的思路、计划2)能够按规划执行、落实,并取得效果。

( 20分)1)院领导重视护理专业发展,定期开会或查房解决护理工作中的问题。

(10)2)在护士队伍建设、护理服务改善、加强护理工作具有可行的支持措施。

(10分)医院对护理专业发展的扶持3)对护理技术提高有具体措施,如建有护士培训基地、示教室等。

( 10分)2 60 4)对护士队伍建设有具体的规划,护士的培养、发展有明确的计划、目标政策和支持措施和措施,并加以落实。

( 10分)5)全院建立有完善的后勤支持系统,为临床一线服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一、基础条件1.专科规模床位数量专科病床数量达到80张及以上,每增加20张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低于80张不得分。

2.医疗技术队伍1)年龄结构:小于45岁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50%以上得5分。

2)学历结构: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70%得3分,≥80%得5分。

低于70%的比例不得分。

3)职称结构:高级职称医师总数比例≥20%得3分,≥30%得5分。

低于20%的比例不得分。

二、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1.平均年出院人数评估前3年,年均出院人数2500人次得10分,每增加200人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2.平均住院日评估前3年,平均住院日≤14天得12分;≤13天得15分。

14天不得分。

3.疑难病例比例评估前3年,结合出院诊断;非脑血管病例病的神经系统疑难病比例>40%,得满分;每降低1%扣1分;非脑血管比例<20%者不得分。

4.诊断符合率评估前3年,诊断符合率≥95%,得20分;每降1%,扣4分;低于90%不得分。

5.甲级病案率评估前3年,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三、医疗质量状况1.病区质量评估前3年,基础护理合格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5%,得5分,每下降1%,扣2分。

2.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估前3年,医院感染发生率小于10%得10分,医院感染漏报率小于10%得10分。

不达标者均不得分。

3.正高、副高职称医师数/医师数四、专科能力评价体系1.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评估前3年,基础护理合格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5%,得5分,每下降1%,扣2分。

2.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估前3年,医院感染发生率小于10%得10分,医院感染漏报率小于10%得10分。

不达标者均不得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含评分标准通用部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含评分标准通用部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含评分标准通用部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为保证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我国医疗服务能力和整体救治水平,引导医疗机构加强内涵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通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模式,完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条件、评估程序、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为在全国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最终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制度。

三、组织管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由卫生部医政司负责组织和管理,包括制定试点方案,组织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对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的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好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做好初评和上报等工作。

各申报医院根据卫生行政部门部署和《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填写《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四、试点内容(一)试点专科。

本次试点的专科为消化内科、骨科、妇科、产科和儿科为试点专科。

通过评估,每个专科确定一定数量的国家I级临床重点专科和若干国家II级临床重点专科。

(二)试点办法。

按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试点工作。

(三)评估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估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和专科标准。

通用标准即《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分)(见附件3);评分标准的专科部分将于评估前另行发布。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内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 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标准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分一基础条件150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 3 分;规划欠合理得 1 分;无规划不3划得分。

发展环境1政策、措施齐全,须为医院内重点学科得 2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5)2 或不得力得1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的政策或措施学科不得分。

至少有2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80张,得8 分;每增加10 张床10 床位数专科加 1 分,总分不超过10 分。

2 规模(20)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 平方米不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10得分。

》5平方米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20 医技科室整体实力强,得10 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

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试行)

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试行)

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试行)一、《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总分值为1000分,分为:重症医学科组织管理(180分),病房布局(150分),人员配备(80分),设备设施(150分),医疗质量控制(150分),患者管理(40分),护理质量控制(100分),医院感染管理(100分),制度落实(50分)。

二、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二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只有通用标准得分超过600分才有资格参加重点专科评价。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检查项目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分值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实得分一、重症医学科组织管理(180分)1.学科定位: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应成立独立的重症医学科(ICU)。

重症医学科属于二级临床学科、一级诊疗科目。

重症医学科是重症医学的临床基地,负责集中救治各学科重症患者,并为此类患者及时提供系统、持续、高质量的监护与治疗,并为原发疾病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

为了避免学科之间命名的混淆,ICU特指重症医学科的英文简称,专科的监护室只能统一中文名为××科重症监护室,不能称为××科ICU。

5年内有科技进步奖,有承担教学及培训能力。

60重症医学科非二级学科扣60分2.管理体制: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ICU为重点,医院在满足ICU建制的前提下,可成立专科重症监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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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护理专业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医院护理管理”占160分,“护士队伍状况及建设”占270分,“临床护理服务质量及水平”占260分,“临床护理质量控制与评价”占200分,“护理专项活动”占50分,“区域内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占6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护理专业项目医院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医院应当为三级甲等医院,能够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 近五年,医院护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加强护理工作各项要求,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士权益,提高护理质量,患者和社会对护理服务满意程度较高,护理管理科学、创新,能够调动护士积极性;3.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并达到工作标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房数量应当达到医院病房总数的80%以上;4. 医院护理整体水平高,在区域内能够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区域内医院护理专业发展;5.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管理工作。

三、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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