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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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监理工作制度
一、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加强思想政治、业务和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和业务素质,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深刻领会、准确掌握和熟练的运用标准、规范和规程,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2).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以理服人”的原则,以图纸规范为依据。以数据、事实说明问题,做到无依据的话不说;无质量保证资料、无数据的字不签;不合格的工序、工艺不放过;不合格的工程不计量。对存在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不放松质量标准,不故意设卡。
(3).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行贿受贿。全体监理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或个人,严禁吃、拿、卡、要。监理期间,不得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介绍亲友承揽工程、承包劳务等,不准参与有碍公正行使监理职权的活动。严禁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向施工单位和当地群众借钱、借物,或参与施工单位和当地群众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任何活
动。不得以满足监理工作、生活基本要求为由,接受施工单位超出合同规定的服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勤俭节约,爱护仪器设备。
(4).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杜绝擅离职守。如有到假不归,考勤不实,严格按考核办法处罚。
(5).严格执行监理工作程序,杜绝一切质量事故隐患,严把质量关。不签人情字、不计人情量,不放过任何不合格的工序。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本着对工程高度负责的精神签发每一个文件和证书。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6).及时办理、按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施工质量、进度、计量支付等监理资料和旬、月报表。做好监理日志,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7).严格履行合同赋予和监理规范规定的各项监理职责,不越权处理问题。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精心监理。属于监理职权范围内的事,要果断处理,用于负责,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推诿扯皮。
(8).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在严格执行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注意工作方法,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二、监理工作制度
Ⅰ、会议制度
1.图纸审核、设计交底会;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批会;
3.重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审定会;
4.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经常性工地会议(周例会、
月例会);
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会;
6.工程质量事故分析调查处理会;
7.现场协调会。
Ⅱ、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
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
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
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
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
落实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
件报审表》。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
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或与业主共同见证取样,送当地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审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
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结果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
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
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
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
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
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
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
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填写《复工申请》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
令》。